



坦白讲,多年以前,我对律师职业的认知是很不到位的。那时我觉得,律师就是当事人的雇员,受托完成其指令,代表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常常会将自己与当事人的身份混同,执业行为也常常出现“当事人化”的倾向。做了18年律师后,我的认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是一名普通律师职业理性的回归。
律师的使命是三个“维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律师和医生一样,最知世上冷暖、人间苦痛,不能只是参与一场“零和游戏”,最好的结果是定分止争,让已遭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进而促使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大部分医生的职业生涯会在救治一个又一个普通患者中度过;绝大多数律师亦然,其职业生涯也注定会在处理一个又一个普通案件中度过,这是两者的职业本色,其社会属性大于商业属性。如果从事律师、医生、教师这类职业的人天天总想着发大财,那这个社会就很危险了。
因个体智力、体力差异以及成长环境、人生际遇的不同,每个人最终都会成长为不同类型的人。从人类的现实需求角度来看,世间大概有三类人:
一类是穷其一生之努力,就为了养家糊口,充其量也就是混口饭吃,“这个世界我来过”。
一类是有崇高的理想,立志为社会的进步而奋斗,在工作过程中能获得极大的价值感和荣誉感,对这类人社会一定会回报他一碗“好饭”吃,如从事基础理论物理研究的科学家。
一类是有点小理想,顺便有口“好饭”吃,努力工作,其结果是有“好饭”吃的同时,也顺便做了一些对社会有用的事情,如律师。
律师是读书人、是专业技术人员,不是商人,也不要扮演商人,这是常道。
律所不是普通公司,合伙制是主流,大家自带生产工具,律所是不会有太多利润的,坚持以人合为主、资合为辅,不要玩太多的花样,要坚持底层逻辑,稳步地把律所建设好,这是常道。
律师是靠技术与经验生存的,坚持职业主义、专业主义、长期主义,这是常道。
律师最强大的武器是对法律的信仰,最强劲的内驱力是对正义的追求,这是常道。
律师“手无寸铁”,但又不得不“冲锋陷阵”,必须爱惜羽毛、保护自己、规范执业,让自己过上健康、富足、自由、体面的幸福生活,这是常道。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走向共同富裕的大时代背景下,我们要找到并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这是中国律师当前最重要的常道。
律师不仅仅是一个职业,还是一种生活方式。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律师要帮助当事人从案件困境中走出来,恢复自己本该有的生活;律师要带动当事人、带动同行业者信仰法律,对正义要保持信心;律师是国家建设的“工程师”,要为法治进步作出贡献;律师有经验、有阅历,有知识、有智慧,我们要活出个样子来,向社会彰显属于这个职业的集体力量。
律师的工作和生活很难分开。其职业是为人的生活服务的,其目的是让人活得更好。几乎每一个案件都有人情世故在里面,做好律师这份工作需要懂得生活、体悟生命、理解社会,不然是很难做好的;几乎每个案件都关乎人的素质、“三观”、理想、困惑、情感等,因此,我会把对生活的理解融入工作,运用生活智慧去解决疑难案件。
生活是目的,工作只是手段。不能全然把工作当成生活或将理想的主线定义为工作。工作是为了生活得更好,要在顺应自然规律的情况下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生活是高于一切的,我们应该不断地探索、思考、追求“生意、生活、生命”的平衡发展。
我觉得,人在世上的头等大事就是努力把自己活好、成就最好的自己,之后才是为别人做点事情、互相成就,这也是我努力工作的动力所在。如果我们职业的追求与人生的追求是一致的,那在履职的过程中,就不会产生行为上的不自洽,也能保持内心的安宁。
人一生的终极追求是什么?两个字:幸福。大部分人选择做律师,最开始的想法无外乎三点:第一,为了自己的自由;第二,为了朴素的正义感;第三,为了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那么,律师到底应该追求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健康、富足、自由、体面,是我对幸福的自定义。
我一直感觉,律师是一个幸福感不算高的群体,在“二八定律”和高强度的工作之下,一些律师在一个又一个律所之间漂泊。出于改变行业现状的初心,我创办了上海申同,致力于打造最幸福的中国律师事务所,结束自己漂泊无依的状态,让一群和自己一样草根出身的普通律师在这里追求自由、互相成就、幸福到老。
想法很美好,但实践起来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如何将“幸福”这样一个抽象的概念具象到律所的运营中,让它真正成为律所的文化命脉,对我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从律所管理者和行业管理者的角度讲,许多管理者过度关注律师创造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律师社会责任的承担。
我觉得,律师首要的责任是依法执业,把律师的本职工作做好;其次是修复社会关系;再次是提升行业影响;又次是做好传承;最后是宣传法律。从这些层面上来看,部分律所管理者和行业管理者其实都走偏了。
职业筑基,最重要的是对律师职业认知的建设。律师的认知主要包括对职业价值、职业伦理、职业定位、执业行为、平台作用、同行者的认知等。这些认知虽然都很重要,但最紧迫的,还是要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认知的建设。
职业基础建设,要坚持长期主义。这个行业的从业者如果短视的话,行业的显著性和价值就没有了,只有弘扬职业工匠精神,才能彰显我们的职业本色。虽然大部分律师是普通的,大部分案件也是普通的,但我们办的案件常常关乎普通人的酸甜苦辣,所以不要片面追求大案要案。无论律师还是律所,都要对自己有清晰的定位。
职业认知是什么?
首先,是对律师职业定位的认知。在我看来,律师就是个匠人、是知识分子,至少也是个读书人,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但是很多律师对自己没有准确的定位,于是做的事情变成了拉关系,既没有职业气节,也没有律师该有的形象,根本不像律师该有的样子。
其次,是对职业价值的认知。律师的职业价值是什么?我觉得,律师是社会关系的修复者、是美好社会的建设者。我们不能仅片面强调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让社会和解才是最好的,要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不要扩大社会的裂痕。
再次,是对执业行为的认知。律师该怎么执业?怎么开拓业务?怎么操作业务?对执业行为的认知要到位,就比如最简单的打电话,语气、话术都是有技巧的。在这方面,许多年轻律师都缺乏经验。
不要天天焦虑获客的事情,服务第一、获客第二。服务就是获客,服务就能获客。留住客户最好的方式,就是不断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服务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合格服务,到满意服务,再到感动服务,一定要在具体的执业行为中不断磨炼、持续提高。
又次,是对执业平台的认知。年轻律师一定要扎根平台、建设平台,最终享受平台红利。要选择一个心仪的平台留下,不要到处奔波,心安即幸福。
最后,是对同行者的认知。律师在职业生涯中还是要找到一些同行者,要在互相成就中积攒情谊。不要一叶扁舟寂寥远行,要成群结队守望相助。
只要这些认知到位,坚持做下去,就会得到提升。一定要坚持,既不能短视,也不能只图赚快钱。我们凭什么受社会尊重?并不是“律师”两个字,而是凭我们的执业行为,我们的价值就体现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
曾经有人问我,如何看待法律科技对律师行业的影响,律师是否可能被技术取代?我觉得,法律科技是趋势,但它最终一定只是个工具,为人所用、为人类谋福利。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对传统业务的冲击非常大,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律师不会被取代,因为律师活动是社会活动的一部分,而社会的主角永远是人,律师最不能被替代的就是“情感”和“智慧”。我们要拥抱科技,律师不会被科技淘汰,但一定会被掌握科技的人引领。
我们希望青年律师做到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有良好的表达力和表现力;第二,能够与这个社会、与自己和平相处,实现自洽;第三,拥有良好的品格;第四,对生活保持热情、对行业充满热情、对社会饱含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