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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妻关系

问题17 老婆未经我同意堕胎,现在离婚我可以要求她向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吗?

案情回顾

王美与老伍系夫妻关系,双方自2017年3月分居至今。王美系初婚,老伍系三婚,老伍与二前妻无子女,王美与老伍婚后无子女。王美因与老伍夫妻感情破裂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老伍提出王美在未经老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孩子进行流产,对老伍造成巨大精神损害,要求王美赔偿精神损失。

王美辩称其在2017年3月11日进行流产手术,因为其对与老伍的婚姻不抱有任何希望,双方当时在2017年3月5日正式分居,从2016年11月结婚后就经常吵架,分居之后老伍发各种短信侮辱威胁王美,所以王美决定流产。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现有法律明确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驳回老伍要求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但同时以双方因为分居、王美对婚姻失望而终止妊娠为由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王美与老伍离婚。

法律解读

女性有中止妊娠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丈夫不能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损害赔偿。因此,本案中虽然王美擅自中止妊娠,但并未侵犯老伍的生育权,王美无须为其中止妊娠的行为向老伍支付损害赔偿。

是否生育子女、什么时候生育子女是夫妻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的问题,实践中丈夫虽然不能剥夺妻子中止妊娠的权利,但是如果妻子擅自中止妊娠而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丈夫仍可以以此为由起诉要求离婚。

律师支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形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针对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已失效)仅列举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严重过错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此基础上新增了第五款兜底性规定,即“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规定使得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的严重过错情形更为广泛,如对于因一方在婚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导致双方离婚,但并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严重程度,在无过错方可以充分举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支持其要求损害赔偿的诉求。 FFlnxCYN+XJvRh6/uYEqF6MwWIecpZDcsqqJeQLEj4vcmZyJ9+2ccPxF1sDuTs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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