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年也有小部分女性支持《均等法》,好比女性高管和在报社工作的女记者。媒体行业的精英女记者觉得《劳动基准法》中对女性保护的规定(特别是“禁止在晚上十点到次日早上五点工作”这条)阻碍了她们的晋升。十点一到就不得不撂下同事回家的人,显然当不了企业或政府机构的领导,也干不了需要在半夜凌晨抢新闻的记者。女记者原本被局限在不用上夜班的妇女家庭部、文艺部等“妇科隔离区”。解除对深夜劳动的限制后,女记者才得以在地方办事处工作,值夜班、去警署采访也成为可能。
从这个角度看,《均等法》确实扩展了女性的职业领域。对部分女性来说,它确实带来了好处。
然而,对大多数女性劳动者而言,以实质性的保护换取徒有虚名的平等,意味着“劳动条件不变,但劳动强度上升”,事实也的确如此。那个年代已经出现电脑等信息设备,催生出大批女性打字员。为避免昂贵的电脑在夜间闲置,企业大力推进女性的长时间劳动,导致许多女性打字员患上腱鞘炎等职业病,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