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史性解决了温饱问题,为民生大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大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进入民生为大的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要将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民生大国建设新阶段的核心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一再强调共同富裕的目标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基于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党中央强调必须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进而带动共同富裕。这符合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符合当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实际需要。基于此,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了多年的改革探索。
党的十九大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要求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把民生大国建设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比以往更加重要的位置。总的来看,我们党将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将共同富裕作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目标,并且在不同时期提出了不同要求。
第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的重大论断。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共同富裕思想进行了深入的探索,提出并逐步丰富了共同富裕的思想。1985年3月,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9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之一,“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1990年12月,邓小平同志又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论述了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了完整的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第二,党的十八大以来,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时提出:“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8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会议强调,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要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资料来源: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EB/OL].人民网,2021-08-17.
第一,提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我们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
第二,将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论述“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方略时将“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其重要目标。
第三,强调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论述“中国式现代化”时明确,“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求“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
第一,充分估计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首先,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仅要惠及9亿城镇居民,也要惠及5亿农村居民;不仅要惠及常住居民,也要惠及2.9亿农民工;不仅要惠及中高收入者,也要惠及中低收入者;不仅要惠及当代人,也要惠及后代人。其次,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富裕,是有一定差别的共同富裕。一方面,共同富裕并不意味着绝对水平的统一;另一方面,共同富裕承认个体的差距,共同富裕与先富带后富并不矛盾。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仍然鼓励和支持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同时,公共政策更加注重弱势群体和发展水平较低的区域。最后,共同富裕不是一个短期目标,需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分阶段、分区域、长期不懈努力地扎实推进。在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需要明确各个阶段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把阶段性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个五年规划、每一年的行动计划中。
第二,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落脚点。我们既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蛋糕”做大,又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在这一过程中,关键是用改革的办法逐步形成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注重从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的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通过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为共同富裕打下扎实基础。
“共享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是我国进入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民生大国的重要指导思想。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举一个我在浙江桐庐调研的例子。2021年6月27日,我到浙江桐庐参加了《美好生活的桐庐样本》新书发布会暨“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学术研讨会。
在调研中我了解到,2020年桐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有将近84%用于民生改善,而且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正在逐步实现,到2025年平均预期寿命将达到84岁。桐庐实现共同富裕,我认为不要简单地对标浙江省的指标,而要考虑能否将桐庐打造成一个成功的、特色的样本,给全国老百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在桐庐调研期间,我不禁感慨:20世纪80年代大家都以在工厂黑煤烟囱下工作为荣;而在今天的新发展阶段下,绿色发展、绿色生活,在最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成为老百姓最重要的追求。进入新发展阶段,直接依赖于绿水青山下的医疗、康养、旅游、信息等服务性消费,不仅是桐庐人的需求、浙江人的需求,更是全国人民的需求。
我在桐庐调研的另一个深刻感触是,从经济规模看,桐庐不是浙江最发达的地方;但快递、电商等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很多乡村实现共同富裕,带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桐庐是中国快递之乡,“三通一达”是很突出的企业,有很好的产业基础。坚实的民营经济奠定了桐庐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怎样更好地发挥民营经济的作用,使人们更坚定地在改革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成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中之重。
基于新发展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确立共享发展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具体要求。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时代,广大社会成员的需求标准大大提升,已经由基本生存型的需求向发展型需求转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发展的时代主题。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尽管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比较突出。例如,农村、落后地区、贫困群体的发展仍存在诸多短板,并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提出许多新的要求。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化发展的短板为发展的动力,客观上要求确立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客观上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客观上要求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
实现共享发展,涉及深刻的利益格局调整,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需要在收入分配改革、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当前,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无论是实际情况还是制度设计,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民生大国建设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根本基础在于发展。党中央强调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前提是发展;另一方面,发展的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统筹协调好发展和民生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更好的条件、更大的空间。
没有发展,就没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我国要补齐诸多领域的民生短板,还需要有丰厚的国力财力作为基础条件。例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与财力息息相关,根据《202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 609亿元,基金支出4 044亿元”这一数据推算,2022年全国城乡居民养老金平均水平为204元。如果在现有基础上,每人每月养老金至少上调100元,按照全国1.3亿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计算,那么每年将新增财政支出1 560亿元。按照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 574亿元计算,这笔支出约占全国财政支出的5.6‰。
面对相当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以及国内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高品质生活;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同时,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在改革开放初期短缺经济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如何做大经济“蛋糕”。针对“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大经济总量发挥了重大作用。2012年,我曾在一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论坛上提出,“现在很多制度上的不公平问题肯定对效率有影响,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公平和效率,不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平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释放效率、提高效率、放大效率”。进入新发展阶段,适应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就要在注重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平。例如,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等。进入发展新阶段,社会公平不仅能直接提高潜在增长,还能带来现实的效率提高。比如,户籍制度改革可以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能够稳定劳动力队伍,带来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能够逐步增大释放消费主体。
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例,要加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要以初次分配注重效率调动各方积极性;以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以社会为主体形成慈善共济的三次分配新格局。从现实看,无论是初次分配、再分配,还是三次分配,都需要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这是我国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保障。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为核心,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主线,不断推进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实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不久,我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记者问我:“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不仅需要‘放’,而且需要‘管’。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我明确表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职能是不同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行了部署,强调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政府与市场应各司其职,两个轮子都要跑得好,这样车子才跑得稳、快。”诚然,建设民生大国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但仍然要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才能在发展中做好民生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