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
改革开放的根本目标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在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我们党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改革,并致力于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让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民生大国”是以提高人民福祉为发展目标的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模式,“为了人民而改革”是建设民生大国的重要指导思想,其内涵是通过构建覆盖全民、贯穿个体全生命周期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体系(如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等),在做大经济发展“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将改革成果转化为民生福祉,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互促共进,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而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实现了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从打开国门走向开放大国的历史性跨越。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大国、开放大国建设带动了民生大国建设,并为全面建设民生大国奠定了重要基础,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老百姓的需求也发生重要变化,全面建设民生大国面临更为紧迫的时代需求,在新发展阶段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凸显。
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党的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指导我们党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在正确认识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基础上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指导全党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上来。
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社会主要矛盾也随之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随之发展出不同的内涵。2007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委托中改院研究撰写《中国人类发展报告》,由我牵头成立课题组,2008年正式出版了《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08》中英文版。在讨论这份报告初稿时,我们曾与某些国际专家发生争论。他们提出中国社会发展阶段没有变,不赞成报告中关于发展阶段变化的判断。而我们的判断是:老百姓的物质性需求初步得到解决以后,对人的自身发展,比如医疗、教育、健康等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大。因此,中国人类社会开始发生阶段性变化,即从生存型阶段向发展型阶段转变。尤其是2010年以后,很多人开始采用我国进入“发展型阶段”或“发展型社会”等重要提法。基于这个判断,从那以后,中改院先后研究提出“让农民工成为历史”“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等政策建议。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及“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
现在回过头来看,我们10多年前的判断是符合我国实际的,是客观的。
党的十九大做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重要判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情社情民情做出的重大历史性判断。这一重大判断,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党中央关于“改革为了人民”思想的重要基石,决定了我国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就是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自觉把民生大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国策。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成功实现从工业化初期到工业化后期的历史性跨越、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从短缺经济到消费新时代的历史性提升,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为民生大国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中国统计摘要2025》显示:2024年,我国GDP(国内生产总值)总量达到134.91万亿元,人均GDP达到95 749元;1978—202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17.92%提升到6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343元和134元提升到54 188元和23 119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1 558.6亿元提升到48.33万亿元,年均增长13.3%。
2020年,我国现行农村贫困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成为世界反贫困史上的奇迹。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举世瞩目,我国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在物质文化需要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对更好的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等服务性消费需求日益凸显,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满足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发展环境。这对民生大国建设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需求。
进入新发展阶段,为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锚定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生问题来谋划改革举措,把加快建设民生大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2024年4月22—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
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进入新发展阶段,“人”的因素全面凸显,解决人的现代化问题的迫切性明显提升。比如,新生代社会群体成为社会主流群体之后,对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等服务型需求明显上升。
民生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社会。要把民生大国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在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时,要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贯彻“民生为大”的发展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中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共产党是为人民执政的党,共产党是为老百姓利益奋斗的党。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央一再强调,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
共享发展,正是建立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的基础之上,就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23年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再次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2024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善于汇集民智、凝聚民心,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如何才能做到“民生为大”?就是要为了人民而改革。党的十八大以后,为什么我们党更加重视民生问题?这是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出发、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变化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的党的重要方针政策,是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大国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必须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如何才能做到共享?就是要坚持民生为大,实现共享发展,以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能允许扩大贫富差距,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改革开放初期,中央强调必须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力,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进而带动共同富裕。这符合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符合当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实际需求。基于此,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了多年的改革探索,并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比以往更加重要的位置。这10多年来,我国的民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中改院建院34年来,坚持不懈研究改革、推动改革。虽然在34年坚守改革的过程中,难免受到某些误解,但是我与同事始终坚持“为了人民而改革”的家国情怀和执着精神,始终自觉将“为了人民而改革”作为重要指导思想和坚持高举的一面重要旗帜,始终坚持不懈地为改革鼓与呼。“为了人民而改革”的理念已经深入中改院人的骨髓,我自觉地把它作为自己一生的目标和追求。
2000年前后,我去成都调研,一位基层工会的负责人听说我是研究改革的,对我讲:“你千万别讲改革,工人都不愿听。”我很吃惊:“工人为什么反感改革?”“改革就是让我们下岗,”他说,并且一再强调,“我不听你的那套理论,现实就是如此!”这让我十分受“刺激”。我深刻感受到,改革要取信于民,赢得民心,靠的是让老百姓真正获益后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在这个“刺激”下,我与同事思考研究基层工人为什么会有这种看法,并提出了相关建议。2004年5月,中改院课题组形成了《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若干建议(14条)》。我们的概括是: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就是改革要体现对人的关怀,满足人的基本权利和需求,使多数人能够不断分享改革成果,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目标。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要实现和发展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建立一套有利于广大人民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的体制机制。在改革的新阶段,只重视经济增长而忽略社会发展是片面的。改革要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要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检验改革是否有成效,经济增长是一个重要方面,但最终的标准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是否有根本性改善。
2004年国庆假期,我将自己2003年5月至2004年9月撰写的部分文稿以《改革与多数人利益》为书名汇集出版。书出版后,我带着书去拜访一位专家型领导。他看了书名,问了我一句:“改革能有多数人利益吗?”我听后很吃惊,反问他:“如果改革不为多数人谋利益,我们还搞改革做什么?”他没有接话。20多年来,这次对话一直在我脑海中萦绕,引发我的深思。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十分明确地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方向,正是呼应了广大老百姓最根本的期盼。40多年的改革研究使我深刻感受到,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直面广大人民的现实需求,需要改革给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为什么要提出“民富优先”?国富、民富都很重要,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确立什么样的发展导向,才能达到民富国也富、国富民更富?
改革开放初期,在工业化率和城镇化率都相当低的时候、在人们连吃饱饭都难以实现的时候、在穷人占人口多数的时候,如果不尽快把国家的经济总量提上去,不尽快提高国家的供给水平、供给能力,怎么解决广大老百姓的生活需求?怎么改变普遍贫穷落后的状况?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之初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怎么能够带动后来的共同富裕?所以,我们要尽可能做大经济总量。
社会主要矛盾出现阶段性特征以后,我国的发展导向也要随之发生变化。2010年中改院明确提出“民富优先”,2011年出版了《民富优先:二次转型与改革走向》。这本书后来被相关出版机构以繁体字、日文等文字出版。2011年3月,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我提交了关于收入分配的提案,提出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一个突出任务就是从国富优先走向民富优先;3月10日,我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以“推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政府转型”为题做大会发言,建议“确立并实施民富优先的改革发展导向”。
其实,我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探讨相关理论问题,先后提出“劳动力产权”“人民市场经济”等主张。所谓“劳动力产权”,旨在解决改革发展与多数人的利益问题,建议承认和确立劳动力产权并形成相关的制度安排;所谓“人民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与劳动者利益相结合,使老百姓的利益和市场竞争机制相结合,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之路。
2003年SARS危机爆发后,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安定了民心、稳定了社会。与此同时,也暴露了政府社会性公共服务不足甚至缺失的问题。2003年6月,中改院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议》;7月12日,中改院在北京召开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主题的改革形势分析会。当时,我将政府职能概括为经济型、社会型、制度型三大类公共服务,并以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为出发点确定了三大类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在会上,有专家提出不同意见:“政府不搞经济建设,怎么能叫政府呢?政府不就是经济建设的主体吗?”
会后不久,我在某省会城市向300余位处级以上干部就政府转型做专题讲座,提到了经济建设型政府的五大表现,即以追求GDP总量为导向、以批土地为主要手段、以各种重化工业项目为突出特点、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忽略社会建设为前提。讲座一结束,一位市领导就直截了当地批评我:“我不赞成你的观点。政府就是要搞经济建设,否则要政府做什么?”我说:“不是让政府不要搞经济建设,而是要在符合现阶段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政府公共职能,为经济增长、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带着这些问题,我与同事继续深入研究,并于2003年12月向中央相关部门呈报了《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若干建议(24条)》;12月24日《经济参考报》以《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题全文刊发这份报告,这对政府转型的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后来,《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一文获第十一届(2004年度)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论文奖)。
2003年7月1日,我到海南省儋州市调研,进到一个黎族农户家里了解情况。老人家因故失去一条腿,把伤腿绑在犁耙上在承包的水稻田里耕作,他的妻子长年瘫痪不起,他的儿子30多岁了,但从小体弱多病还患有严重精神障碍。我问同行的乡领导:“这样一个典型贫困户,有没有最低救济?”他说:“我们申请了3个月,前几天刚批下来。”我问他:“多少钱?”他说:“5元钱。”这令我十分吃惊,心里真不是滋味,于是马上掏兜,但没想到身上没带现金。
我在2006年2月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专家学者座谈会上讲了这个案例,并向总理建议,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的“‘十一五’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为“‘十一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次座谈会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决定从当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有条件的地方”到“全国范围内”,这比原来的规划至少提早了5年。由此,我感到作为一名学者,有责任在客观研究问题的基础上,反映民情、反映社会问题。
2006年,我们在甘肃的一个贫困地区调研时发现,一个村子上百户人家都签了一份“村民条约”:不管是谁,只要看病花费超过2万元,就要出院在家等死。为什么?因为在这个贫困地区,“2万元”会把几家农户都带入贫困。这个案例让我大吃一惊!当年,我在四川甘孜的一个藏族家庭了解到:只要家里有一个壮劳力,这个家的温饱就没有问题。因为这个壮劳力可以到4 000米以上的高山上采冬虫夏草和松茸,一年的收入能够达到5 000元,基本上能够保障一家人的生活;但是若家里有一个病人,那么这个家庭将很快陷入贫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中央一再强调,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增进人民福祉等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加快形成相关制度安排,需要打破制度障碍。目前,中央正在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涉及的重要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十五五”时期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一定会取得重要进展。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结构性’三个字十分重要,简称‘供给侧改革’也可以,但不能忘了‘结构性’三个字。”
以人民为中心的结构性改革,是中改院近年的重点研究课题。从现实来看,以人民为中心的结构性改革,面临各种结构性矛盾与问题。
第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既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任务,也是解决总需求不足、全方位拉动消费的根本之策,还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举措。20多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做出“八八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引领浙江率先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浙江成为全国城乡差距相对较小、发展比较均衡协调的省份。
2021年,我到浙江桐庐调研,感触特别深。桐庐不是浙江最发达的地方,但是通过快递、电商等民营经济发展带动了全民共同富裕——民营经济带动了产业发展,带动了城乡一体化,缩小了城乡差距。2020年,桐庐县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65∶1
,全国为2.56∶1
。我没有想到,在一个离县城十几公里远的畲族小镇——莪山畲族乡,有一座传统而又融合现代科技的畲族乡文创中心。畲族乡民宿搞得很好,通过民宿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当地的干部说,畲族小镇的民宿大都要几百元一晚,有的要上千元一晚,节假日还一房难求;2020年,畲族乡农民年人均收入达34 804元。
我们从桐庐调研了解到,桐庐实现的共同富裕不是一般的共同富裕,不仅仅是拼GDP总量、比人均收入,更重要的是比特色。
第二,深化以人为中心的投资转型。要不要投资?投资极其重要,没有投资,哪来的增长?但是投资什么?投资一定是有需求的投资、能转化为现实需求的投资,只有这样才能释放它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投资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要与人的发展需求相结合,比如要与医疗、健康、教育等服务性消费需求相结合。若到2035年,我国居民服务性消费占比由2024年的46.1%提升至55%左右,估计将新增40万亿元的消费需求。
第三,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特殊作用。近几年,我们在调研中看到,国有资本在做大做强、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发挥其公益性特点,在满足全社会公共需求方面发挥重要的特殊作用。
2023年11月,我受邀到深圳招商蛇口产业园区调研,感觉这个园区的环境和服务都是一流的,有近千家各种类型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而且很多企业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有的产品在国内外均处于领先地位。调研中有企业反映,如果产业园区的房租能比其他园区再低一点,那么很多企业都愿意来这里投资,但是,政府对园区有严格的税收和利润要求。我当时建议:能不能从整个园区的税收总量和利润总量来考核园区国有资本的效益?对方回应称,这不符合规定,做不了。这引发了我的思考:进入新发展阶段,如何从整体上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战略性作用,仍然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重大问题。
之后不久,我应邀参加了招商局海南三亚一家房地产公司在北京召开的研讨会。这家公司在三亚天涯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发设计到物业管理都由该公司负责。会上我提出,国有企业能不能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作为土地的一级开发者主要负责规划设计,而把房屋建设和物业管理等交给民营企业。会后我发现,这行不通。
这两个案例,让我感触很深。
由此,我产生了一个想法:能不能从国有资产中拿出一部分钱来支持社会公共服务?为此,自2024年以来,我在不同场合都提到这个问题。2024年11月21日,我应邀参加由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社主办的“2024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峰会——第十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我在大会的主题演讲中明确提出,“发挥国有资本在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上的特殊作用”,“发挥国有资本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的特殊作用”,“发挥国有资本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特殊作用”。
后来,我又建议,如果能够拿出15%左右的国有资产“投资于人”,估计投资规模将达到30万亿~50万亿元,就能支撑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就能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就能基本解决城市的公共服务,就能明显改善城市的公共设施。我们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一点,这也是我们的一大优势。所以,我提出,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特殊作用是深化以人为中心的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之一。
新阶段充分有效发挥国有资本的重大作用,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课题,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无论是从现实需求还是从发展趋势看,进一步做优国有资本,都是中国式现代化对国有资本提出的战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