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人不懂哲学。真正的追求哲学,无非是学习死,学习处于死的状态。他既然一辈子只是学习死、学习处于死的状态,一旦他认真学习的死到了眼前,他倒烦恼了,这不是笑话吗?
——柏拉图《斐多篇》
剑桥大学,米迦勒节学期
,10月。烈风隐日。爱丽丝·罗本来应该去给本科生上本学期的第一堂课,内容是用笛卡尔分解咒进行不间断复习的危险性。然而,此刻她正准备前往地狱八殿,救回导师的魂魄。
雅各布·格兰姆斯教授死于一场可怕的严重事故,而且从某种角度看,那是她害的。于是,论道义也好,讲私利也罢——没有格兰姆斯教授,爱丽丝就没有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没有委员会主席,她就不能答辩,就不能毕业,也就不能申请预长聘制的分析魔法学教职——爱丽丝都觉得有必要去找大慈大悲冥府真君阎罗大王求情,求他让教授还阳。
此事非同小可。之前一个月里,她通过自学成了地狱学
专家。这本不是她的研究范围。这年头根本没有人做这方面的研究,因为很少有地狱学家能活着发表作品。自从格兰姆斯教授死后,爱丽丝只要一睁眼,就把全部时间都用来读文献。她读了自己能找到的每一部讲地狱往返方法的专著、论文和只言片语。历史上至少有十来个学者去了地狱并活着回来,留下了可信的记述,但过去一个世纪里寥寥无几。所有现存文献都或多或少不太可靠,而且翻译起来难得吓人。但丁的记述偏离了主题,充斥着恶意批判,失去了报道的本意。T. S. 艾略特给出了一些年代较近,也较为详尽的地貌记述,但《荒原》的自我指涉意味太浓,算不算游记都有严重争议。俄耳甫斯的笔记是用古希腊文写成的,基本只留下残篇,就像他的其他事迹一样。还有埃涅阿斯——哼,全是罗马人的自我宣传。此外,可能还有一些小众语言的记述。爱丽丝倒是可以在档案馆里查上个几十年,可资助期限不等人哪。她这个学期末就要汇报论文进度了。到时候要是没有一个活着会喘气的导师,爱丽丝最多也就能指望资助展期到她换学校,找到新导师为止了。
但她不想换学校,她就要剑桥的学位。她也不想随便找个导师,她就想要系主任、诺贝尔奖得主、两次当选皇家魔法学会会长的雅各布·格兰姆斯教授。她想要能敲开任何一扇门的金字推荐信。她想要出人头地。这意味着,爱丽丝必须下一趟地狱,而且必须今天就去。
她再三检查了用粉笔画的法阵。她总是先给五芒星阵外侧的圆圈留一个口,等到她确定念出咒语激活法阵不会害死自己的时候,她才把口封上。千千万万要确保无误。施法必须精确。她瞪眼盯着整齐的白线,看得线条都在她眼前游动起来了。她得出结论,再好也就这样了。人的脑子容易犯错,但她的犯错率比大多数人都低。现在,她只能信任自己一个人的脑子了。
她紧握住粉笔,丝滑地补全了法阵。
她深吸一口气,走进法阵。
代价当然是有的。任谁下地狱都不会毫发无损。但她从一开始就决心承担代价,因为从大局来看,代价似乎微不足道。她只是希望不要太痛苦。
“你干什么呢?”
她认得那个声音。她不用转身就知道站在门口的是谁。
彼得·默多克。大衣扣子没扣,衬衫没掖进去,挎包里的纸散在外面,有被风吹走之虞。爱丽丝向来看不惯彼得成天像刚睡醒似的,但依然是系里宠儿的样子。不过吧,这也不奇怪:学术界尊重严谨,奖赏努力,但更钟爱根本不用费劲的天才。彼得顶着个鸟窝头,胳膊腿像稻草人似的,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看起来好像他这一辈子就没怎么费过劲。他就是天资聪慧,众神把知识都灌进他的大脑里,一滴都没有漏出来。
爱丽丝受不了他。
“别管我。”她说。
彼得挤进了她的法阵,这是非常粗鲁的行为。要进另一位魔法师的法阵,总该先问一问。“我知道你有什么打算。”
“不,你不知道。”
“石氏基础传送五芒星法阵,塞蒂亚修订版。”他说道。爱丽丝心生佩服,因为他只是匆匆瞥了一眼地面,还是从反方向看的。“通过拉马努金求和法产生卡西米尔效应,建立与目标的精神联结。八画代表八殿。”他咧嘴一笑,“爱丽丝·罗,你这爱折腾的家伙。你是要下地狱。”
“行啊,你都知道这么多了。”爱丽丝恶狠狠地说,“你应该也知道这里站不下两个人吧。”
彼得跪下来,把眼镜往上推了推,然后用自己的粉笔迅速在法阵上做了一些修改。这也是非常粗鲁的行为——要改另一位魔法师的作品,总该先问一问。但是,礼仪不适用于彼得·默多克。彼得向来不在意他人的感受,还是那句话,天才不会犯错。有一次,学院司服坐在高桌
旁,爱丽丝亲眼看见彼得把巧克力糖浆洒了司服一身,结果他根本没挨骂,司服只是拍了他一下肩膀,笑了一声。彼得连犯错都是可爱的。她有一次晚餐时间全都待在厕所里,捂着嘴大喘气,只因为她把一个面包篮打翻在地。
“一生二。”彼得晃着指头说,“阿布拉卡达布拉
。现在有地方了。”
爱丽丝检查了一遍他画的符文。她难过地发现,他做得完美无缺。她倒宁愿他出个错,好让他少条胳膊断条腿。她也真心宁愿他接下来没有宣告:“我要跟你去。”
“不行。”
在剑桥大学分析魔法系的所有人里边,她最不愿意跟彼得·默多克一同去地狱。完美的彼得,聪明的彼得,惹人生气的彼得。每到重要关头,彼得都会包揽系里的最高荣誉——第一学年最佳论文、第二学年最佳论文、逻辑学院长奖、数学院长奖(说句公道话,这是爱丽丝学得最差的两门课,但在来剑桥之前,她都不习惯失败)。彼得出身学术世家,是数学家和生物学家生出来的魔法学家。这意味着,他连路都不会走的时候,就泡在象牙塔的潜规则里面了。彼得已经拥有了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他不需要拿着格兰姆斯教授的推荐信找工作。
最糟糕的是,彼得总是那么和善。他总是带着无忧无虑的笑容到处走。他总是主动帮助同学克服科研中遇到的障碍。在研讨会上,他总是问大家周末过得怎么样,尽管他心知肚明,大家在对着他做梦就能做出来的证明题抹眼泪。彼得从不自夸,从不高高在上,他只是光明正大地比别人强。这让大家难受多了。
不,爱丽丝想要独自解决这个问题。她不想默多克只是因为想帮忙,就一直在她后面唠唠叨叨,挑剔她的法阵。另外,假如她带着格兰姆斯教授安全回来了,她尤其不想跟彼得分享功劳。
“在地狱会很孤单的,”彼得说,“你会想有人陪的。”
“他人即地狱,我知道。”
“你真幽默。行了吧,你最起码需要人帮你背物资吧。”
爱丽丝在包里塞了一个全新的永续瓶(好几个星期都用不完的水壶)和兰巴斯干粮(形似硬纸板的营养棒,颇受研究生欢迎,因为它几秒钟就能吃完,吃完能顶好几个钟头。兰巴斯干粮没有魔力,它只是从成吨花生里提取了蛋白质和巨量的糖)。她有手电筒、碘酒、火柴、绳索、绷带,还带了一条保温毯。她有一盒全新锃亮的巴克莱牌粉笔,还有她在大学图书馆里能找到的每一张可靠的地狱地图。她把地图小心翼翼地收在一个层压板活页夹里。(唉,它们描绘的地形都不一样——她估计到时候得登高远望,选择一张地图。)她有一把弹簧刀、两柄锋利的猎刀。她还带了一本普鲁斯特,以防晚上无聊。(实话说,她一直没闲工夫读普鲁斯特,但在剑桥的熏陶下,她成了那种希望自己读过普鲁斯特的人。她觉得,地狱是个开工的好地方。)“我都搞定了。”
“你还需要有人帮你摸索通过各殿。”彼得说,“地狱的存在形态很奇诡,你知道吧。安斯康姆
认为,仅仅是持续的空间转向……”
爱丽丝翻了个白眼。“请你不要暗示我不够聪明,不配去地狱。”
“你带‘克利里’了吗?”
“当然。”爱丽丝不会忘带《克利里模板手册》。她什么都没忘。
“你都查过俄耳甫斯旅行记的12个权威版本了吗?”
“我当然查过俄耳甫斯了,一上来就要查啊。”
“你知道如何渡过忘川
吗?”
“拜托,默多克。”
“你知道如何驯服刻耳柏洛斯吗?”
爱丽丝犹豫了。她知道这可能是一大阻碍。她读过但丁写给贝尔纳多·卡拿乔
的一封信,里面提到了刻耳柏洛斯的威胁,只不过她在其他参考资料里再没见过。凡迪克的《但丁与文学作品中的地狱》里可能包含了线索,但这本书已经不在书架上了。
事实上,在过去几个月里,她要用的好几本书都不断从图书馆消失,而且常常是在她过去的当天上午刚被借走。所有《埃涅阿斯纪》的译本,所有中世纪学者对拉撒路
的研究资料,全都不见了。书架上好像附了一只鬼魂,她的每一步计划都被提前料到。
爱丽丝恍然大悟:“是你……”
“在研究同一个课题,”彼得说道,“我们都深入到这个程度了,爱丽丝。咱俩的毕业论文没有别人能指导。别人都不够聪明。再说了,他还有很多东西没教给我们,我们必须带他回来。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强。”
爱丽丝哭笑不得。原来如此,书架上的每一个空位,每一本神秘消失的书,原来一直都是彼得干的。
“那你告诉我怎么驯服刻耳柏洛斯吧。”
“想得美,罗。”彼得轻轻碰了她的肩膀一下,“行了。你知道咱俩一直挺般配。”
爱丽丝心想,这可真是谬赞了。
他不是那个意思。她知道他不是那个意思,因为真实情况不是那样,一年来都不是那样,而且那完全是彼得自己的选择。她记得很清楚。那么,他怎么会装出一副亲昵的样子,说话那么随意,仿佛他们还是在实验室里傻笑的一年级生,仿佛时间没有流逝呢?
但这就是彼得的做派,他跟所有人都这样。热情洋溢,昂扬向上。但一旦你试着靠近,坚实的地面就会化为虚空。
那就要两害相权了。要么选不完全信息,要么选彼得。爱丽丝觉得可以索要相关书籍——彼得是烦人,但他不藏私——然后靠自己搞明白。但爱丽丝的资助快到期了,而且格兰姆斯教授的某些身体部位正在地下室里腐烂,她实在没时间。
“好吧。”爱丽丝说,“你自己带粉笔了吧。”
“两盒施罗普利牌的新货。”彼得开心地说道。
没错,她知道彼得喜欢施罗普利牌,可见他性格恶劣。最起码她不用把粉笔分给彼得用了。
她整理了一遍放在脚边的背包,确保背包带没有落在法阵外面。“现在就剩下念咒了。你准备好了吗?”
“等等,”彼得说,“你知道代价吗?”
爱丽丝当然知道,这就是学者很少去地狱的原因。过去倒不是非常难,只要挖掘出所有适当的护身法,然后掌握就可以了。问题在于,下去一趟往往得不偿失。
“代价是我剩余阳寿的一半。”她说。进入地狱意味着闯过生死两界的大门,仅靠粉笔画的符文无法承载所需的生命能量。“差不多没了三十年。我知道。”
但她没有为抉择挣扎过。她是要顺利毕业,做出卓越的学术成果,带着荣耀离开人世,还是要过完天定的寿数,头发花白,嘴角流涎,默默无闻,追悔莫及?阿喀琉斯不就选择战死沙场吗?她在系里的活动上见过光荣退休的教授,他们连话都说不清楚,只是可怜的摆设。她也不觉得老年生活有什么吸引力。她知道,这个选择会让任何学术圈外的人惊骇。但是,学术圈外的人根本不可能懂。为了换取教授职位,她愿意牺牲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她愿意断手断脚,她愿意付出一切,只要她还拥有自己的头脑,只要她还能思考。
“我想成为魔法师。”她说,“这是我毕生的夙愿。”
“我知道。”彼得说,“我也一样。而且我……我需要成为。我必须成为。”
鸦雀无声。爱丽丝想过问他,但她知道彼得不会告诉她。涉及私人问题,彼得就是一堵石墙。他可以淡然一笑,轻松躲开。
“那就这么定了。”彼得清了清喉咙,“大概是我说拉丁语,你说希腊语和汉语。”他低下头,瞥了一眼他右脚脚趾旁边的一片区域。“你说,这块儿为什么不用梵语?”
“我不习惯用梵语。”爱丽丝恼道。彼得就是这样,高高在上,哪怕表面上只是在进行确认。“我参考的都是文言文版的佛经。”
“哦。”彼得嘟囔了一声,“好吧,估计也行。你确定就好。”
她翻了个白眼。“数到三就念。”
“来了。”
她开始倒数三二一。“念。”
两人开始念咒。
雅各布·格兰姆斯教授之死是可怕的,是悲惨的,也是可以预见、可以避免的。另外,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的是,那完全是爱丽丝的错。
几十年来,格兰姆斯教授在那间实验室里做过成千上万次常规实验。相比之下,那天的实验并没有更危险,或者更极端。他只是在回溯集合论的一些基本原理。他有一篇新文章要发在业内顶刊《奥秘》上,里面引用了这些原理。这完全是常规操作,危险程度不高于骑自行车,只要检查好法阵就行——本科生级别的工作。
格兰姆斯教授没有亲自检查五芒星法阵。他早就到了把这种杂活丢给研究生的职业段位了。格兰姆斯教授的时间要用来进行深远宏大的思考。他的目光越过山巅,穿越云层,洞悉真理,然后下凡颁旨,宛如摩西走下西奈山
,然后由下属完善细节。他早就不自己算数或翻译了。他也不会跪在地上,眯眼弓背地检查粉笔画出的线。那太跌份儿。
一名魔法师竟然将性命交到钱少活多的研究生手里,有人可能会觉得这很鲁莽,乃至愚蠢。但有一条,格兰姆斯教授手下有全世界最优秀的研究生。还有一条,哪怕美国末流大学的研究生也认得出法阵里最危险的错误,更何况这是剑桥。经过多年练习,这些错误在任何称职的学者眼里都如同醒目的红旗:外侧圆圈残缺,单词拼错,等价关系搞错,括号不全。任何脑筋正常的人都能做好。
但是,爱丽丝那天脑筋不正常。
她当然钱少活多,但这是研究生群体的常态,没有人太当回事。不过,她之前有三个月没好好睡觉了。她灌了一肚子咖啡,以至于眼中的世界影影绰绰,手里的粉笔也颤颤巍巍。她觉得身体与物质世界不再界限分明,这是她常有的感受。她还觉得自己不再是聚合的主体,她要消融了,就像方糖化在茶水里一样。她不在工作状态,而且不在状态已经很久了。爱丽丝当时最需要的是好好休个长假,然后可以的话,去某家偏远的海滨医院里住院治疗。
但是,实验室是不能缺勤的。自从去年起,格兰姆斯教授就再没找过她帮忙写论文。虽然这件事对她来说有些低级,虽然她不可能署名,但爱丽丝还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赢回导师的青睐。
不管怎么说,累到崩溃是一种默认状态。要求很简单:在强力咖啡搭配兰巴斯干粮的加持下,学生坚持到所有项目按期完成,然后就可以昏过去了,昏迷多久都没关系。爱丽丝读博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处于这种状态,其实也没多糟。
但那天下午,她又生气,又怨恨,又困惑,挫败感与怒火纠缠、混杂在一起。只要听见格兰姆斯教授的说话声,她就猛地一颤。只要感知到他来到身边——感觉到他在走动,感觉自己跪在他的身影下——她就呼吸困难。当两人短暂的眼神交会时,她的呼吸停止了,她心想还不如死了好。
在这种环境下是很难集中精力的。
于是,她绘制法阵的时候,必要的回路没有闭合。对法阵来说,必要回路闭合是非常重要的。念咒会唤起粉笔末儿中蕴含的无机活力,这股能量必须严格约束在限定空间内,否则就会爆炸。哪怕最细小的缺口也能酿成大祸。事实上,小缺口反而更糟,因为能量会更加集中,造成可怕的效果。因此,凡绘制法阵者,一定要做蚂蚁测验:用铅笔从头到尾把法阵描一遍,确保每一只蚂蚁都能沿着笔迹走完全程。
爱丽丝没做蚂蚁测验。
她其实懒得确保格兰姆斯教授的身体完整。
这种错误能让人的职业生涯就此结束。爱丽丝本来就会迎来这样的结局,假如有人在实验室日志里看到她的名字,或者有领导知道是她当助手的话。本来应该会有调查,她会在委员会面前接受盘问,被迫事无巨细地复述自己犯下的每一个错误,而委员们要考虑这算是非预谋杀人罪,还是危害他人安全罪。她可能会失去补助,被勒令退学,接受皇家魔法学会讯问,不得在全世界任何院校学习或施行魔法,哪怕是学位不被承认的海外野鸡大学。这一切的前提还是她没进监狱。
但是,格兰姆斯教授做实验时一般不会给研究生署名。自费助研是博士项目的一条不成文要求。就官方层面而言,除了格兰姆斯教授以外,谁都不知道事故发生当天下午的实验室里到底有什么人。没有别人看见来自无穷位面的狂风呼啸着,席卷着吹入法阵。没有人看见格兰姆斯教授的眼球被扯出来,然后像葡萄一样爆开;他的肠子流了出来,像跳绳一样缠住他的身体,盘一盘,吃果果
;他的嘴巴扭曲,发出无声的呐喊。没有人看到格兰姆斯教授的身体倒了过来,狠狠转了七圈,外露的身体器官打着旋,然后朝四面八方飞去,每一寸表面都溅上了血液、骨头和内脏。没有人看到他的大脑拍在黑板上,带着牙齿的颌骨残片扑通一声,掉进了大吉岭下午茶的茶杯里。
也没有人看见爱丽丝在实验室的淋浴间里脱光衣服,将身体擦洗干净,把衣服扔进焚化炉,换上她本来就放在实验室的包里的衣服,匆匆从后门离开。没有人看见她大半夜横穿校园,逃回学院宿舍,然后又脱光冲了一遍澡,一会儿吐,一会儿哭,就这么沉入梦乡。
就外界所知,第一个得知格兰姆斯教授死讯的是第二天上午发出尖叫的清洁工。
到了这个时候,血液和尸块已经毁掉了法阵,笔迹也全都沾上了血污,根本没有人能说清是哪里出了问题。有一块内脏——后经辨认系格兰姆斯教授的肝脏——正好盖住了爱丽丝漏画的外圈部位。他们只得做出惨痛意外的结论。作为当代最胆大妄为的思想家之一,格兰姆斯迟早有这么一遭。调查就此终止。
大学保洁服务部不知用什么方法,把遗体凑满一桶,然后转移到了棺材里。学院举行了葬礼。系里悼念了整整一周,其间全体师生都被要求去参加安全讲堂。授课者是坐大巴来的牛津同仁,他们的每句冷嘲热讽都是要表明一点:他们绝不会蠢到让一名研究人员的身体炸得满实验室都是。格兰姆斯教授办公室门上的名牌取了下来。他的研究生研讨课交给了一名博士后去上,这个可怜人对课程材料的熟悉程度还比不上学生。本市各家报纸刊文表示,这是一项重大的损失——对剑桥、对学科,乃至对全世界。然后夏天就结束了,大家也都翻篇了。爱丽丝除外。
她可以闭口不言,该干什么干什么。大学会支持她到毕业。剑桥大学分析魔法系对高毕业率颇感自豪。老师们会想方设法拽着爱丽丝通过终点线,哪怕这意味着要让她去对家牛津借读几年。
但是,格兰姆斯教授是英国最有影响力的分析魔法学家,在全世界大概也首屈一指。系内同专业的讲席教授有一半是他的好友,剩下的一半则因畏惧而对他言听计从。格兰姆斯教授之前的所有门生——至少是毕了业的门生都获得了一流项目的长聘教职。他的学生只要拿到教授的推荐信,申请职位便无往不利。
学术界的好工作极其稀少。爱丽丝特别想找到好教职,她想不到除此之外还能做什么。她一路读上来,就是为了这一件事。如果没做成,她就没有理由苟活了。
于是,在格兰姆斯教授死后次日上午,他的尸体刚被发现,尘埃甫一落定,她就开始研究去地狱的方法了,仿佛天经地义一般。
彼得念咒特别好听。爱丽丝一直对此耿耿于怀。跟他比起来,她简直就是呕哑啁哳。他偏偏又有一副跟音色不搭的麻秆身材,这让她尤其恼火。他那个树桩子似的大鹅脖子竟能发出如此浑厚的声音,简直是不公平。时不时有一篇论文出来,从声调、深度或稳度方面论证为什么男性的声音更适合施法。这种文章总会惹起一场大风波,女性魔法从业者团体纷纷发文怒斥,期刊编辑部则会登出道歉声明。唉,目前还没有人能彻底证伪这些研究。可惜,爱丽丝怀疑这些论文说的是对的,而且在此刻心怀感恩。彼得的自信让她也自信了,他流畅地低声念咒,令她平静安心。
“目标,雅各布·格兰姆斯教授。”两人异口同声道,“目的地,地狱,又名往生,又名八殿,又名大慈大悲阎罗王之地。”
他们念完了。无事发生。过去了一秒,又过去了几秒。接着,一阵微风吹遍房间,没来由的恶寒直入骨髓。爱丽丝浑身一抖。
“手?”彼得伸出了手掌。
她拍了他一巴掌。“嘘。”
“抱歉。”彼得的手悬在空中,片刻又抽了回去。爱丽丝这时才后知后觉,他可能是让她握住他的手。
但太迟了。粉笔画出的线白光大绽,形成了一个围绕着他们的光筒。实验室不见了。空气中嗡鸣作响。爱丽丝伸手抓彼得的胳膊——请注意,只是为了保持平衡——但地面猛然一颠,把她摔了个倒栽葱。有那么一瞬间,她被笼罩在轰隆隆的光柱中,其他什么都看不见,也什么都听不见。她感觉胸口挨了一击。疼倒是不疼,就是来势迅疾,好像有一只鬼手伸了进去,从肋骨之间掏出了她的心脏。重压难忍之下,她无法呼吸,只是蜷起身子,在绝望中希望自己不要落出法阵。轰鸣越来越响,白光越来越亮,让人目盲的强光仿佛要烧穿她的眼睑。她的心眼儿中爆发出末日景象。上有火舌,下有血海,行星坍缩成黑洞。在某个骇人的短暂瞬间,她迷失在了蓬勃而出的幻象中,她忘记了自己是谁……
她磕磕巴巴地念起了自证词:
“我是爱丽丝·罗。我是剑桥大学博士生。我的专业是分析魔法学……”
光芒消散了,轰鸣停止了。
爱丽丝眨着眼,在眼前翻动双手。她感觉不错。她身上盖了一层薄薄的灰,仿佛染成了灰色,但灰很容易就掸下去了。她轻轻拍了拍胸口。心脏在原位,四肢健全,脏器好好地叠放在体内。就算代价已经付了,她也感觉不到。她当时只觉兴奋狂喜。成了,她做到了,事情成了。粉笔、灰尘、无数个小时的研究——她就从此世溜进了彼世。这是她的努力成果,是奇迹。
彼得咳嗽着站起身,撩开眼前一绺覆着灰烬的头发。“这就是地狱了。”
爱丽丝惊奇地往四处看。他们周围是无边无际的灰色原野,天空是深红色的。太阳——这是他们的太阳?是太阳的影子,还是太阳的孪生兄弟?——低垂,发出暗淡到让人抓狂的光。她深吸一口气。她戴着口罩,以防空气刺鼻。在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中,希腊人将地狱称为“阿俄耳诺斯”,意思是“没有鸟的地方”,因为地狱宽广又恶臭,连鸟都无法飞越。但这里的空气只是有点尘土味,温度也只是刚到零下。她本来以为会有更多的硫黄和尖叫受苦的灵魂,但看起来可能是美国神学家夸大其词了。从气象学角度看,地狱看起来并不比英国的春天坏多少。
她一把背上了双肩包。远方隐隐约约有一片深色的区域,她觉得应该是常世花野
吧。
“你还好吗?”彼得问她。
“好得不能再好了。”爱丽丝踏出法阵,“咱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