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健因素与激励因素来自“双因素理论”,由赫茨伯格提出。保健因素如工资、工作条件等,防止员工不满;激励因素如成就感、认可等,能真正激励员工。在激励机制设计中,首先要确保保健因素,如合理薪酬、安全环境,然后加强激励因素,如提供挑战性工作、认可和晋升机会。还要注意两者的转化,例如奖金如果变成固定发放,就会失去激励作用。不同员工的需求可能不同,比如知识员工更看重激励因素,需要个性化激励。同时,动态调整机制也很重要,如涨工资激励效果短暂,需结合其他因素。
赫茨伯格的核心观点是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满意”,不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不满意”。保健因素只能消除“不满意”,而激励因素才能创造“满意”。总之,好的激励机制设计需要做到保健因素与激励因素的动态平衡。
以某化工有限公司为例,在保健因素方面该企业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实现了保健因素与激励因素的动态平衡,既稳定了员工队伍,又激发了创新活力。公司建立“家庭关怀基金”,将员工家属医疗补贴纳入保健因素,使员工归属感提升 25%。在激励因素方面,推出“能级工资”制度,对具有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员工分别给予100~1000 元/月的学历补助;对获得初级工至高级技师资格的员工,每月发放 50~500 元的技能津贴。该措施使员工主动参与技能培训的比例从 38%升至 72%。同时,设立“技改奖励”和“合理化建议奖励”,员工小改小革可提取经济效益的 10%作为奖励,环保安全类建议最高可获 1 万元奖励。2024年,员工创新提案数量增长 41%,其中 3 项技术革新为企业节省成本超 200万元。
推行“劳模奖励”制度,对获得公司劳模称号的员工给予 2000 元一次性奖励,并优先安排外出学习。公众号和宣传栏公开宣传,使劳模荣誉感转化为团队凝聚力。
想要达到保健因素与激励因素动态平衡,保健因素是基础,激励因素是核心,两者需协同作用。避免“一刀切”,结合岗位性质(如销售岗侧重绩效提成,研发岗侧重创新资源)来进行设计。
双因素理论在实际应用中,管理者首先必须确保满足员工保健因素方面的需要,否则就会引起职工的不满。但是,即使满足了上述条件,也不能产生激励效果。所以,管理者必须充分利用激励方面的因素,才能促使他们不断进步。
例如,在国有企业研发人才激励中,可以通过设计富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来满足保健因素,同时通过提供培训、进修机会和职位晋升等激励因素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此外,双因素理论也被应用于研究“90 后”员工的激励机制,特别是在中小型企业中,针对“90 后”员工的工作需求构建符合其特点的激励机制,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树立企业归属感并增强企业忠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