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制定了一整套正确的方针政策,强调团结中西医,中西医结合,以后又提出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方针,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此阶段,中医药教育由家传师承的培养方式转入了国家高等教育的轨道,造就了一大批高质量的专业人才。
1956年起,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和南京等地相继建立了中医学院,使中医教育纳入了现代高等教育行列,标志着我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制度的建立。1958年,原卫生部发出关于高等医学院校增设中医药课程的通知,河南中医学院首先创办了中药专业,成都、北京、南京、湖南、云南等中医学院也相继增设了中药专业。1978年恢复培养研究生制度后,全国不少高等院校及药学科研机构开始招收中药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中药学研究生教育进入持续快速发展轨道。我国的中药学教育形成了从中专、大专、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多层次培养体系。为了适应中药学教育的需要,中药学教材经多次编写修订,质量不断提高。
回顾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中医药高等教育史,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初创期、曲折发展期、跨越式发展期、内涵式发展期。
1949—1965年,是我国医学教育体制确立的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为了建立和发展医学教育事业,1949年首先接管公立和私立学校,1951年又接办了教会学校和接受外国津贴的学校。
1950年8月,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医学教育实行高、中、初三级制,明确提出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药卫生人才,进行学制改革,确定高等医药院校实行统一招生与分配,中等卫生学校实行就地招生、就地培养、就地分配的体制,从而结束了旧中国医学教育体制混乱的状态,使医学教育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1952年,国家对全国44所医学院校进行院系调整,合并了规模较小的学校,并将沿海地区的一些学校有计划地迁往缺少医学院校的内地省区,如原来设在上海的9所医药院校,除国防医学院改为军医大学外,上海药科专门学校、浙江大学理学院药学系与国立上海医学院合并,改名为上海第一医学院;同济大学医学院迁往武汉,与武汉大学医学院合并,改名为中南同济医学院(后改名为武汉医学院,后又改名为同济医科大学)。1954年,全国医药院校在校生达27042名,工农学生总数达3724名,占学生总数的14.5%,有的学校工农学生比例达32.94%。1956年,国家又筹建了4所中医学院。截至1957年,全国医学院总数达35所。
培养高等医药人才,既要扩大数量,又要讲求质量。我国医学高等教育的学制普遍为五年制,少数为六年制。1956年,各专业制定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全国通用的试用教材,开设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课,以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改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自为政的医学教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医药院校大部分采用自编讲义,部分采用外国教材(主要来自英、美、德、法、日等国)。1954年,国家提出学习苏联的教育经验,翻译出版了52种苏联教材。1956年,国家在翻译出版苏联教材的基础上,开始编写我国自己的高等、中等医药院校的各门专业教材,包括高等医药教材84种、中等医药教材49种。开始时本科和专科合用一种高等教材,后续在教学中发现,三年制专科使用五年制教材则显得分量过重,较难取舍,遂决定另编专科教材。1958年以来,高等、中等医药院校开设中医药课程,编写出版了《中医学概论》《中药学概论》等教材。1962年7月,原卫生部在上海召开教材编审委员会议,集中全国专家,经过几年努力,编写出版了高、中级各科试用教材,以及实验实习指导和教学参考书共206种,并于1964年全部出齐。短短几十年间,我国高等医学教育形成了完整的体制,完成了系统的教材建设,可以说是我国医学教育史上的一大成就。
1966年至1969年,在时代浪潮的冲击下,全国各高等学校前后4年暂停招生。1970年,全国医学院校开始招收2年制(药学)和3年制(医学)的工农兵学员。这些学员从工厂车间、田间地头走来,怀揣着建设祖国医药事业的热情踏入校园。然而,由于当时的招生模式以推荐为主,缺乏统一规范的选拔标准,学生在文化基础、知识储备上存在显著差异;加之教学内容大幅削减,传统中医药理论课程被压缩,而生产劳动、社会实践活动占据大量教学时间,导致学员的中医药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难以满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求。同时,由于当时药学科技人才严重缺乏,全国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新设和恢复一批药学专业。1971年至1976年,共有6个专业和24个专业点应运而生。这些新设立的专业在师资、教材、教学设备等方面都面临诸多困难,在仓促办学的情况下,教学质量同样难以保障。
1977年,随着择优录取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恢复,教育领域迎来了期盼已久的变革。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大力拨乱反正,彻底清理过去“左”的错误,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教育事业由此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时代号召下,教育界迎来了春天,医学教育也迎来了快速恢复与发展的契机。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潮在中华大地上涌动,各行各业焕发出蓬勃生机,中医药事业也迎来了前无古人的创新发展。这一年,在全国恢复研究生教育制度的背景下,中医药研究生教育顺势而起。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等一批具有深厚底蕴的中医药院校率先设立研究生培养点,汇聚全国顶尖的中医药专家学者,围绕经典理论挖掘、临床经验传承、现代药理研究等方向,精心设计培养方案。1985年,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恢复与发展到25所,这些院校在传承中医药经典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中西医结合教学模式,开设现代医学基础课程,构建起更完善的知识体系。同时,有11所高等医学院校开办了中医和中药专业,进一步拓宽了中医药人才培养渠道。除青海、宁夏和西藏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中医学院,形成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中医药高等教育网络。这些院校积极挖掘地方特色中医药资源,如云南的民族医药、四川的道地药材等,并将其融入教学实践,推动了中医药教育与地方特色深度融合。
截至1986年,全国高等医药院校已发展到118所(包括综合大学医学院、系在内),为国家培养了7万余名中医、中药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不少人成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骨干。1987年,全国高等中医院校数量增至28所,开设中医药系或专业的西医院校也达到11所,中医药专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总人数达31329人。此时的中医药高等教育,不仅在规模上实现了突破,在教学模式创新、学科交叉融合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为中医药事业走向现代化、国际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1998年,国家改革、规范了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颁布了新的专业目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医药院校专业设置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医药类专业(方向)、中医药类相关专业及非中医药类专业发展迅猛,呈现多学科交叉渗透发展和多元化发展的局面。伴随中药现代化进程,传统精英时代培养的学术型中药人才已经难以适应中药事业发展的需求,实践应用型高级中药人才的需求日益凸显。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为适应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以及对中药学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中药学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药学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中药学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同年,全国首批40个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获批,2011年首次开始招生,开启了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新时代。截至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中医药院校总计44所,设置中医药专业的西医院校达133所,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统招研究生在校人数为50412人,攻读中药学硕士学位的在校学生数为4434人。自1977年起,为了保障中医药高等教育的规范化发展,原卫生部相继建立了医学、中医、中药、针灸等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材于1979年首次出版,并分别于1987、1993、1998、2003、2007、2011、2015及2023年进行了八次修订,现已修订至第九版,支持院校培养了大批医药学专业人才。
《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提要报告》显示,全国有高等中医药院校44所,设置中医药专业的高等西医药院校150所,设置中医药专业的高等非医药院校250所,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数为21.1万人,招生数为26.2万人,高等中医药院校为国家提供了大量中医药人才。目前,我国高等中医药院校的招生情况按照层次划分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成人本(专)科生。近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数所占比例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其中,设置中医药专业的高等西医药院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数所占比例一直维持在1∶10左右,设置中医药专业的高等非医药院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数所占比例维持在1∶5左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国家中医药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法律、制度、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中医药的大力扶持,发展中医药逐步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了其方向和工作重点,中医药产业振兴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更彰显了国家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们对教育发展的需求越发强烈,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思考并回答“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中医药人才的培养,首先要坚定文化自信,同时更要在守正的根基上,不断挖掘创新源泉,来锻造符合新时代发展需求、具有综合素质与能力的高水平中医药人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夯实,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和保障。截至2022年9月,中医药领域有8人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打造了15个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和20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遴选了149名岐黄学者、100名青年岐黄学者。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简称“珠峰计划”,是国家为回应“钱学森之问”而推出的一项人才培养计划,旨在培养中国自己的学术大师。2021年2月,第二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名单公布,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该计划;同年11月29日,第三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名单公布,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时珍国药班)”入选该计划。
2015年,为加快推进中医学(含民族医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工作,做好中医学专业院校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衔接,促进中医教育更好地服务于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此后,在全国中医药院校范围内,中药学卓越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北京中医药大学的中药学时珍国药班、卓越中药师计划,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的中药学专业卓越人才培养实验班,湖北中医药大学的中药学专业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健民班),都是中药学卓越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的实例。
201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同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的中药学学科首批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各大中医药院校对标“双一流”,以学科建设为契机,深入思考并实践中药学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路径与模式,特别是重点关注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了中药学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2021年12月,教育部决定在部分高校实施计算机领域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计划(简称“101计划”)。“101计划”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33所计算机类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高校为主进行试点;第二阶段在全国高校中分类分步进行推广,并期望对其他学科专业起到标杆作用。其中,中药学“101计划”共有7所高校协同共建,以天津中医药大学为牵头高校,北京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参与共建,将通过加强中药学学科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实践项目、核心师资团队建设,培养一批“有情怀、强本领”的中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
在全球化背景下,经济社会、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等各方面都在不断发生变革。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类健康服务需求的不断变化、学科的交叉融合等因素,对中医药人才在多元知识结构、综合能力与素质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应在整体设计上着眼于服务人类健康的全生命周期,围绕培养具有多学科交融的复合型知识背景的医学人才,围绕中医药人才的核心能力,重新构建整合课程体系,打造整合中医药学类与西医药学类知识体系,交叉融合工、理、人文等多学科的课程模块,同时吸收传统与现代中医药教育的精华,最终适应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