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迅从事文学翻译是从《域外小说集》开始的,他着重于东欧和北欧文学的介绍,尤其是弱小民族的作品,因为那些作品富于挣扎、反抗、怒吼的精神,翻译过来,不但能借此转移性情,更可改造社会。后来翻译了不少文艺理论书,自比为“偷外来的火,烧自己的肉”,对于中国新文学运动的意义那就更大了。他又酷爱俄罗斯文艺,帮助别人并自己动手翻译不少作品,到他临终之前,仍不忘记对《死魂灵》第二部的翻译;待到译文出书时,他已不及亲眼看到,但其忠实于翻译工作,由此亦可见一斑了。鲁迅一生的著述,创作与翻译各占半数,从这里也可看到他的翻译工作绝不是偶然为之的了。
翻译是文化交流的重要媒介,因此鲁迅特别努力于外国作品的介绍。他说:“我们的文化落后,无可讳言……作品的比较薄弱,是势所必至的,而且又不能不时时取法于外国。”因为取法于外国,所以他对翻译就有一些看法,现在简单说一些。
鲁迅在《且介亭杂文二集》里说:
动笔之前,就先得解决一个问题:竭力使它归化,还是尽量保存洋气呢?日本文的译者上田进君,是主张用前一法的。他以为讽刺作品的翻译,第一当求其易懂,愈易懂,效力也愈广大,所以他的译文,有时就化一句为数句,很近于解释。我的意见却两样的。只求易懂,不如创作,或者改作,将事改为中国事,人也化为中国人。如果还是翻译,那么,首先的目的,就在博览外国的作品,不但移情,也要益智,至少是知道何地何时,有这等事,和旅行外国,是很相像的:它必须有异国情调,就是所谓洋气。其实世界上也不会有完全归化的译文,倘有,就是貌合神离,从严辨别起来,它算不得翻译。凡是翻译,必须兼顾着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但这保存,却又常常和易懂相矛盾:看不惯了。不过它原是洋鬼子,当然谁也看不惯,为比较的顺眼起见,只能改换它的衣裳,却不该削低它的鼻子,剜掉它的眼睛。我是不主张削鼻剜眼的,所以有些地方,仍然宁可译得不顺口。
从这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鲁迅主张翻译必须兼顾两面,一方面必须力求其明白易解,另一方面要求保存原作的丰姿。也就是说既要通顺,又要忠实。
既然名为译书,自然要忠于原著,一字不能任意加减,所以以信为主,以顺为辅,是没有不对的。但有人提出“宁顺而不信”,以为只要文字通顺,读得懂就行,而译文合于原著与否,却不去问。结果把“天河”译作“牛奶路”了。这是否合于原著呢?是否能令人懂得呢?不,乃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鲁迅说他真是“乱译万岁”!
鲁迅则提倡“宁信而不顺”的译法。他的所谓“不顺”是什么意思呢?即装进异样的句法——输入新的表现方法。在《关于翻译的通信》里说道:
自然,这所谓“不顺”,绝不是说“跪下”要译作“跪在膝之上”,“天河”要译作“牛奶路”的意思,乃是说,不妨不像吃茶淘饭一样几口可以咽完,却必须费牙来嚼一嚼。这里就来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不完全中国化,给读者省点力气呢?……我的答案是:这也是译本。这样的译本,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中国的文或话,法子实在太不精密了……这语法的不精密,就在证明思路的不精密,换一句话,就是脑筋有些糊涂。……要医这病,我以为只好陆续吃一点苦,装进异样的句法去,古的、外省外府的、外国的,后来便可以据为己有。
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里,说明中国文法不完备,历来就很有些生造和引起变迁的情形。如:
中国的文法,比日本的古文还要不完备,然而也曾有些变迁,例如《史》《汉》不同于《书经》,现在的白话文又不同于《史》《汉》;有添造,例如唐译佛经,元译上谕,当时很有些“文法句法词法”是生造的,一经习用,便不必伸出手指,就懂得了。现在又来了“外国文”,许多句子,即也须新造,——说得坏点,就是硬造。
“硬译”出来的词句,也不是全行接收,还有待自我批评,所以鲁迅又指出:“一面尽量地输入,一面尽量地消化、吸收,可用的传下去了,渣滓就听它剩落在过去里。”所以“硬译”就有两种:有新造的句法使人一时感觉异样而后来可以据为己有的所谓“硬译”,亦有的确可舍弃的生硬句法的“硬译”。毫无疑问,鲁迅所赞成的“硬译”,只是前一种。
翻译自然以直接译为更妥,重译隔了一重手,在概念上和文章风格上自难与原作百分之百地吻合。但当鲁迅生时因读书界有不少鄙弃重译的,鲁迅认为必须放宽翻译的路,所以他在《花边文学》里说:“中国人所懂的外国文,恐怕是英文最多,日文次之,倘不重译,我们将只能看见许多英、美和日本的文学作品,不但没有易卜生,没有伊本涅支,连极通行的安徒生的童话、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也无从看见了。这是何等可怜的眼界。自然,中国未必没有精通丹麦、挪威、西班牙文字的人们,然而他们至今没有译,我们现在的所有,都是从英文重译的。连苏联的作品,也大抵是从英、法文重译的。”鲁迅自己的翻译,因他对日文比较精通,其次是德文,所以他的译本,也多取日文重译,或参照德文。据许寿裳著《亡友鲁迅印象记》里说:“鲁迅所译安特莱夫的《默》和《谩》,迦尔洵的《四日》,我曾将德文译本对照读过,觉得字字忠实,丝毫不苟,无任意增删之弊,实为译界开辟一个新时代的纪念碑,使我非常兴奋。”
为了补救重译的缺点,鲁迅又提倡复译,并且主张须先打破不能容纳一种原本有几种译本的成见。在《且介亭杂文二集》的《非有复译不可》里说得很清楚:
而且复译还不止是击退乱译而已,即使已有好译本,复译也还是必要的。曾有文言译本的,现在当改译白话,不必说了。即使先出的白话译本已很可观,但倘使后来的译者自己觉得可以译得更好,就不妨再来译一遍,无须客气,更不必管那些无聊的唠叨。取旧译的长处,再加上自己的新心得,这才会成功一种近于完全的定本。但因言语跟着时代的变化,将来还可以有新的复译本的,七八次何足为奇,何况中国其实也并没有译过七八次的作品。
鲁迅之所以主张复译,是为了提高翻译的质量,与目前翻译界的某些抢译、乱译的现象是完全不同的。因此,绝不可以把这些话拿来与目前翻译事业计划化的政策对立起来看待。
鲁迅对翻译工作的态度是十分谨慎、十分严肃的。从他在《且介亭杂文二集》里说的几段话,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例如:
我向来总以为翻译比创作容易,因为至少是无须构想。但到真的一译,就会遇着难关,譬如一个名词或动词,写不出,创作时候可以回避,翻译上却不成,也还得想,一直弄到头昏眼花,好像在脑子里面摸一个急于要开箱子的钥匙,却没有。严又陵说,“一名之立,旬月踌躇”,是他的经验之谈,的的确确的。
……《世界文库》的编者要我译果戈理的《死魂灵》,没有细想,一口答应了。这书我不过曾经草草地看过一篇,觉得写法平直,没有现代作品的稀奇古怪,那时的人们还在蜡烛光下跳舞,可见也不会有什么摩登名词,为中国所未有,非译者来闭门生造不可的。我最怕新花样的名词,譬如电灯,其实也不算新花样了,一个电灯的零件,我叫得出六样:花线、灯泡、灯罩、沙袋、扑落、开关。但这是上海话,那后三个,在别处怕就行不通。《一天的工作》里有一篇短篇,讲到铁厂,后来有一位在北方铁厂里的读者给我一封信,说其中的机件名目,没有一个能够使他知道实物是什么的。呜呼,——这里只好呜呼了——其实这些名目,大半乃是十九世纪末我在江南学习挖矿时,得之老师的传授。不知是古今异时,还是南北异地之故呢,隔膜了。
可恨我还太自大,竟又小觑了《死魂灵》,以为这倒不算什么,担当回来,真的又要翻译了,于是“苦”字上头。仔细一读,不错,写法的确不过平铺直叙,但到处是刺,有的明白,有的却隐藏,要感得到;虽然重译,也得竭力保存它的锋头。里面确没有电灯和汽车,然而十九世纪上半期的菜单、赌具、服装,也都是陌生家伙。这就势必至于字典不离手,冷汗不离身,一面也自然只好怪自己语学程度的不够格。
再如许寿裳著《亡友鲁迅印象记》里也说:
鲁迅译《小约翰》也是一部力作。……那时我和他同住,目睹其在骄阳满室的壁下,伏案工作,手不停挥,真是矻矻孜孜,夜以继日。单是动植物的译名,就使他觉到不少的困难,遍问朋友,花去很多的精力和时间。
至于鲁迅译果戈理的《死魂灵》,更是一件艰苦的奇功、不朽的绝笔。……当鲁迅到病的时候,我去访问,谈到这部译本,他告诉我:“这番真弄得头昏眼花、筋疲力尽了,我一向以为译书比创作容易,至少可以无须构想,哪里知道是难关重重!……”说着还在面孔上现出苦味。
我也从鲁迅翻译《死魂灵》时看到他艰苦而认真地工作的情况:每月留出一定时间,专诚地、沉湎于中地、一心致志地在全桌面铺满了字典、词典,并有好几种译本在参考着翻译。有时因为原本字汇的丰美,在中国的方块字里找不出适当的字句来时,常常执笔三思,深佩俄文词汇的丰富与作者文字的精细和刻画的深入、细致。有的自己解决不了,甚或驰书请教别人,总以不失原意才算满足。鲁迅自己对待他的翻译工作,也承认不是那么容易随便处理,而是逐字逐句、一丝不苟地,做一个把别地的异卉奇花移植到中土的辛勤的劳动者。我们从别人的介绍和他自己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他对翻译工作的严肃态度,可以看出他对中外文化交流是如何努力运用其所有的力量,以及从最初从事文学翻译起直至逝世为止,不松懈地、执着地工作,可以说与翻译为终始,毕生以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