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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知识是什么?

请列举出你知道的3件事。

现在请问问自己,你究竟是如何知道它们的?

也许你最先想到的就是你的名字。这确实是一个相当合理的答案,但你又是如何知道它的呢?大部分人给出的答案可能是“父母告诉我的”,或“我的出生证明上写着的”。很好!这都可以作为依据的一部分。但问题在于,这两种依据都有可能出错。例如,我敢说人类历史上的每个孩子都曾被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欺骗过。或许其中大多是善意的谎言(但愿如此),但谎言毕竟是谎言。你能100%确定父母告诉你的名字是真实的吗?也许你有99.99%的把握,但这与100%有本质区别。至于出生证明嘛……你确定这个世界上从未有人伪造过出生证明吗?

我们可以用类似的方法质疑你自认为知道的大多数事物,这是我经常在课堂上和学生玩的一个有趣而又令人沮丧的游戏。最终,你可能会提出类似“1 + 1=2”这样的事实。这总该是真理了吧?这总不可能会出错吧?嗯……

在阿尔弗雷德·怀特海和伯特兰·罗素合著的《数学原理》中, [1] 两人用了300多页的篇幅“证明”1 + 1=2,严谨地列出了一系列必需的假设和逻辑,才最终推导出这一关键结论(而这是我们在孩童时期甫一接触数学便认为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即使是这个看似“显而易见”的结论,也建立在一些公理(或假设)之上,而这些公理则被视为“不证自明”的真理。也就是说,它们本身无法被证明。

图2–1 怀特海和罗素运用他们的公理体系证明1 + 1=2,摘自《数学原理》(第二版)第360页

当我在课堂上要求学生告诉我他们知道的3件事时(就像我在本章开头对你所说的那样),通常会有学生油嘴滑舌地说他们知道自己的存在(也就是笛卡儿家喻户晓的那句听上去有些扬扬自得的话“我思故我在”,以此证明自己的存在是无可置疑的)。 我时常会想,或许正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存在过于习以为常,反而有些麻木得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本身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我们如果暂且采用“我们存在”这个看似不证自明的公理,就像是1 + 1=2那样理所当然,就会触及最大的谜题:为什么会存在“有”物而非“无”物,而且不仅仅是有“物”,甚至其中还诞生了生命?不仅仅诞生了生命,而且诞生了能够试图理解宇宙,理解为何会“有”物而非“无”物,理解其自身究竟如何存在的生命。我们在自我指涉的迷雾中打转,处处都是值得深究的哲学困境。

现在,我们换个问题,请列举出你相信的3件事。

这是不是比列举出你“知道”的3件事要简单一些?

为什么你会相信这些事物?这个“为什么”非常重要,它是使你相信的合理性依据。有些依据确实比其他依据更站得住脚,有些依据的来源更为可靠,而当来自不同渠道的大量证据汇聚在一起时,就能构建出一个相当稳固的论据。从理论上讲,你完全可以尝试评估各类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而这也是科学家日复一日的工作内容。例如,你可能相信地球是圆的,这一观点实际上与我们日常的生活经验背道而驰。那么,有什么证据能够支持这个观点?

总的来说,我们总会严重高估自己真正“知道”的事物的数量。在认识论学者(真正致力于思考和理解“知识”是什么的人)的圈子里,关于“知道”之确切含义的唇枪舌剑从未停歇。要想解构“知识”这个概念,不妨从以下两个步骤入手。首先,我们应承认,存在一些我们不愿相信的真相;反之亦然,肯定也存在一些我们深信不疑的谬误。我的感觉是,一般人倾向于认为我们所相信的事物与真相之间有很大重合,至少这是我们努力追求的目标(如果你所追求的是相信那些不真实的事物,那么这本书可能不太适合你)。在这种信念–知识–真相的三元框架中,我们可以称知识为“我们相信且恰好为真的事物”。

图2–2 信念–知识–真相的三元框架

你可能注意到这里存在一个相当明显的困境,那就是我们通常无法判断我们所相信的事物是否为真。我们如果明知其并非为真,那么大概也不会相信它们(但愿如此)。因此,随着局面变得越来越复杂,我们需要引入新的维度——合理——来解决问题。

图2–3

你的信念到底有多么合理?它需要达到多么合理的程度才可以被视作知识?认识论学者甚至提出疑问,认为我们恐怕无法“知道”任何东西。作为肉体凡胎的我们,永远无法确证那些公理是否为真,或我们的合理程度是否足够。

“知识”这一概念所面临的困境,恐怕多多少少要归咎于“知道”这个词的词源。它可追溯至原始印欧语,其含义更类似于“识别”或“感知”,而这在本质上与其在现代哲学中的意义大相径庭。如今,我们在讨论“知道”和“知识”这两个词语的时候,往往随意且不精确,这很容易让人搞不清楚我们真正指的是哪种意义。有时我甚至觉得,英语或许需要创造一个新的词语——这个词既要在程度上弱于“知道”(在现代哲学意义上),又要比“基于现有合理性依据而表示强烈怀疑”这种表达更便于应用在日常交流中。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在你常走的某条路上有一座钟楼。某天午后,你正赶往下午2点要召开的一个会议。你估计现在大约是1点55分,但为了确保准时,你看了一眼手表,糟糕,电池没电了!谢天谢地,还有那座可靠的钟楼,它显示现在的时间是1点56分。太好了,你还有4分钟。然而,你不知道的是,钟楼上的钟在凌晨1点56分就停摆了。幸运的是,现在的时间恰好是下午1点56分。你的信念看似既合理又真实。但事实上,你的合理化过程却是错误的。那么,你能说你知道现在是下午1点56分吗?这类情形的关键正是认识论中著名的“盖梯尔问题”。其带来的启示在于,你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支撑信念的合理性依据可能并不像你想象中那样牢不可破。即便你的信念恰好为真,你也很难证明你知道这一点(至少在认识论学者的眼中,你是过不了关的)。

我必须坦白一点,我对于“知识”这一概念的认知完全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在理智层面,我认为我们永远无法真正地“知道”任何事物。用认识论的术语来说,这种思想属于“普遍怀疑论”的范畴。普遍怀疑论受到不少抨击,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其极为不切实际(尽管“不切实际”并不意味着是错误)。很多人本能地反感这样的怀疑论,这种情绪完全可以理解。我认同这些批评的出发点,但迄今为止,我发现所有驳斥普遍怀疑论的论点要么做不到在理智上如实表述,要么无法有力地阻止人类的自我欺骗。

另一方面,我显然在日常生活中按照“我‘知道’一些东西”的方式行事,毕竟生活总是要务实的,我们需要依据当下对现实最可靠的认知框架来行事。这种由双重标准所引发的认知失调时而加剧,时而缓和,而我对此安之若素。生而为人,就意味着即便竭尽全力,也难免会有自相矛盾的非理性时刻。 ac0edKVpT7IIBh9yDyODmjLMm2f+AKu9hdjP+mVfAohg1RrIZiNn4moXhWGY8G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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