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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分尸熬油
香膏疑云

“死人了,死人了——”

“都烧死了——有鬼,屋子里都是鬼——”

大唐永淳二年三月,春末。

掠过东都大街小巷的风,已有了热气蒸起的草木味道,初夏悄然而至。夕阳偏低,街鼓即将敲响,铺设白色碎石的道路上,百姓们正快步朝家中赶去,以免错过坊门关闭的时间。

在外的人们无不行色匆匆,人人都着急赶路无暇他顾,唯独大小十字街的武侯铺里准备值夜的人们,脸上才有几分闲适。

这些小吏享有夜晚巡视的特权,虽说只比普通百姓多一点点特权,也足够他们得意的了。

不久后,街鼓次第响起,武侯铺的卒子头领伍拾玖靠在坊墙上,嘴里叼了根马草,朝鼓声传来的方向看去。东都城中的闭门鼓,自宫门那边敲起,之后渐渐传到各坊。

天皇、天后早已启程回了西京长安,并带走了一大帮能臣干将,不知是不是天子不在的缘故,一段时间以来,整个洛阳城都变得有些懒怠。

伍拾玖从墙上支棱起来,瞧着准备关上坊门的坊正,伸出小指掏了掏耳朵。

思顺坊什么都好,就是最近坊中那位大理寺少卿家里不安生,夫妻俩吵吵得厉害,尤其是他们总在吃飧食 时吵,听得他耳朵眼直冒油,总觉得里边痒痒得很。

吹掉粘在指甲上的一小片耳屎,他毫无意外地听见坊墙里开始传出女子的叱骂声。

“你厉害,你如此厉害,怎的陛下返京不把你带去?”

鸟头大门的门楣上刻有“徐府”字样,五间五架的宅邸里,一身鲜嫩葱绿搭配的何氏双手叉腰,化身茶壶,朝着自家夫君——大理寺少卿徐天指指点点,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神情。

“一天到晚像个罗刹一样吼来吼去,怎么,没去西京你还要吃了我不成?”徐天将手里瓷碗一搁,撩翻桌上的醋芹,“难怪都说商户女不能娶,我不去也是大理寺少卿,是俸禄少了你一个通宝,还是我被降职,妨碍你当少卿娘子了?”

“我像个罗刹?当初你不贪恋我的美色,会娶我过门?”何氏冷笑道,“好啊——就算你这些年看厌了我的脸,有本事把我的嫁妆吐出来。”

她手指房梁:“若非我娘家有钱,你可住得起这样的房子?靠你那点俸禄,顶多住个三间的宅子,和六七品的下属过得一样,你有什么好得意的?”

“那又如何?莫非以你的身份还能嫁豪族不成?”徐天忍无可忍拍桌而起,一面穿靴一面怒气冲冲地道,“我当年求亲时,你说不嫁不就完了?关陇那么多士族豪门,任凭你挑拣,何必要来惹我?”

“你……”何氏气得涨红了脸,眨眨眼道,“你当我是计较你没钱吗?我嫁给你时,你就是少卿吗?还不是看在你上进的分上?”

听到这话,徐天穿靴的动作慢了下来。

“你这人,惯会说话扎得人心口疼。我阿耶 只生了我一个,自然要挑个好女婿,他就没看上你,是我自己非得嫁给你的。这不是天皇天后回了西京,却不肯带你回去,我担心你的仕途前程吗?你摸着心口说,过去我可曾这样叨念过你?”

何氏说着说着,抹起眼泪来。她已三十过半,年轻时颇有姿色,现在也不显老,虽说眼角多了些皱纹,哭起来风韵犹存。

徐天本是良人出身,既非豪富,祖上也不是官宦士族,全靠自己肯干,又因狄仁杰在大理寺时对他青眼有加,多番举荐,这才入了今上法眼。

先前御驾迁来东都时,大理寺那位陈少卿年岁大,不愿一同前往,自己主动卸了职,这才轮到他坐上此位。

可就像何氏担忧的,把他带来洛阳,回长安却没有叫上他,这或许与他圣眷衰减有关。

徐天尴尬地看着自家娘子,一时不知如何劝解。为这事两人平时没少吵吵,但个中缘由,他也无法坦言相告。

他心里头门儿清,这就是跟狩案司,或者说跟武媚娘作对的后果。一想到这儿,他就气闷。按狄仁杰的意思,是让他暗里帮那李家小子一把,反正太子瞧起来也不像杀了明崇俨的样子,一旦捉拿了凶手,东宫也就清白了。考虑到那方的势力,他又不得不表面上继续保持反对态度,这让他在天后那里不落好,所以二圣回西京没他的事,也是无可厚非。

这也就罢了,关键狄公和他都没料到,明崇俨还真就是太子李贤的人杀的。案子结果一出来,徐天就傻了眼,这下是既被武媚娘嫌弃,又被反武一派怀疑窝里反,阴了太子一局。搞得他这段时间像个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在女人嘤嘤哭泣声里,徐天低下头瞥了眼胸口,他怀里还揣着狄仁杰的信。

据狄公推测,武媚娘因曾做过先皇的才人,对西京长安有些排斥,近期颇有让天皇回东都的想法。

他也不知,这是不是狄公为了安抚他故意这么说的,但徐天还记得信中交代,尽量找机会接近李凌云,说这个小子性格直,颇得武媚娘信任,多加亲近,将来或许能起重要作用。

想到这儿,徐天真是哭笑不得。他被留在了东都,而李凌云这个没啥品级的狩案司一员,却跟着御辇去了长安,如今分隔两地,他要怎么亲近?

狄公真是天下最会为难我的人啊……

徐天边这样想,边犯愁怎么安抚哭个不停的何氏。此时,外面突然响起杂乱的锣鼓声,其中有人高喊:“走水了——走水了——”

徐天夫妻忙至院中极目远眺,果见不远处黑压压的天空上,有一片泛起了橙红火光。

“火势不小,且距离咱家不远……”徐天推测,“至多一坊之地。”

他撩起衣袍朝外走去,回头吩咐何氏:“把家里人都叫起来,备上水桶水盆,严防死守着。京中房子多是木头所建,风吹火散,就怕有火星飘过来把房子点了。”

何氏不是没经过事的小娘子,她可是见过城中走水连烧几条街的惨状的,她忙点头道:“这就筹备。”又问:“你去哪里?”

“三月的气候可算不得天干物燥,”徐天皱眉,“就算生火做饭,也不该轻易走水,既然事发东都城中,大理寺理当过问。”说罢徐天健步而去,何氏正想叮嘱他小心,却只瞧见男人飘走的衣角。

说来也巧,徐天一出门,就瞧见了伍拾玖。他身上扛着许多水囊,拽着灰毛骡子从他家门前经过,那头骡子身上也背满了贮水的大号皮囊,看来像个长满肿包的怪物。

兴许是扛得太多,骡子不愿走路,它身后的两个武侯只好不停地推。

徐天大步赶上,卸下好几个水囊背起,骡子背上一轻,终于肯朝前走去。伍拾玖见状大喜,拱手道:“多谢徐少卿!”

徐天边走边问:“可知何处着火?”

武侯铺除了维持治安,缉捕盗贼,本就有贮水防灾的职责,伍拾玖等人拉着骡子去救灾,肯定了解情况。

伍拾玖答道:“着火的是修善坊的贾宅。”

“贾宅?”徐天闻言一愣,“做木头营生的贾家?”

“正是。”伍拾玖道,“修善坊不就在南市旁吗?贾家在那里置业,又建了库房,他家木头极多,修善坊的武侯铺打了锣语,说是火势极大,让咱们过去援助。”

武侯铺之间守望相助是常态,徐天沉吟:“做木材生意的,势必对火万分小心,绝不容易走水。就算走水,以其家中筹备,也不至于火势大到要别坊援助……”

徐天想到这里,招呼骡子后面的武侯:“烦请去大理寺,就说徐少卿吩咐,手上无事的人都赶紧到修善坊失火的地方来。”

大理寺不是武侯铺的上司,正经能够调用武侯铺人力的,其实是左右金吾卫,但大理寺和金吾卫向来共同负责京都治安,日常配合十分频繁。此时见徐天下令,其中一人便把水囊扔到骡子背上,转身朝大理寺方向跑去。

伍拾玖的骡子刚到贾宅门外,就有人前来接应。徐天也没闲着,拿了水囊跟着扑火,伍拾玖却拽着他,不许他去贾宅深处。

“少卿身份贵重,可不敢让你出事……”伍拾玖颇有经验地指着宅院内冒出的滚滚黑烟,“浓烟大于火焰,可见火势已受控,然而此时尤其危险,别小瞧这些烟雾,很有毒性,每遇到走水,大多数人不是被烧死的,而是被烟熏死的,所以进入火场之人,需用湿布裹着口鼻才能呼吸,还要牢记出入路线,这事,少卿你做不来。”

徐天深知自己不可能比这些武侯更了解火灾,他也不勉强,只顾递水,就算如此,还是不免烟熏火燎,大理寺的人赶到时,差点没认出大花脸的徐天来。

下属好容易认得,上前叉手一礼,急问:“少卿让我们赶来,是觉得贾家这场火有蹊跷?”

“正是,”徐天朝火场张望,发现已不见火光,这才掏出汗巾擦了把脸,“还未到容易走水的季节,着火的又是木材商的家,他们做木材生意,对走水自有应对,火势烧得如此起劲,恐不简单。”

那下属也是机敏:“少卿的意思是,有人纵火?”

徐天扔掉一团漆黑的汗巾。“或许有人跟贾家有仇,故意点了他家仓库。”

“可着火的地方,并不是仓库。”在一旁支棱着耳朵的伍拾玖突然出声,打断了徐天的猜测。

“不是仓库?”徐天惊讶道,“那是什么地方?”

“是一处废屋。”

“废屋?”

“听贾家大郎娘子花氏的奶娘所言,是废屋最先走水,其他地方是被飞出的火星引燃的……”伍拾玖手指一旁,有几个奴婢坐在地上,个个灰头土脸,其中有一个头发斑白的老妇人,显然就是伍拾玖说的那个奶娘了。

“废屋无人居住,却突然着火,”徐天思索道,“看来是有人纵火。只是烧一个没人住的废屋是何意思?难道是为争抢生意,威慑贾家?”

“其实……”伍拾玖吞吞吐吐地道,“里面好像有人。”

“有人?”徐天大惊,一把抓住伍拾玖,“你怎知里面有人?”

伍拾玖忙道:“来的路上徐少卿说过蹊跷,某就记在了心里,方才救火时某多问了几句,那奶娘说起火之后,听见有人在里面大喊救命,只是火势太大,无法进去施救,等到后面,也就没人叫了……”

“那人肯定被烧死了。”徐天放开了伍拾玖。

“那奶娘还说……”伍拾玖靠近徐天耳语,“听那叫声,像是贾家当家的贾成。”

徐天闻言,厉声大喝:“什么?”见把伍拾玖吓了一跳,他按着性子,放低声音:“一家之主烧死在废宅里,怎么可能?”

“我也是刚听说……”伍拾玖面露无奈,正待继续解释,突地一阵惊叫声从贾家内院传来,不一会儿,几个熏得黧黑的武侯从里面连滚带爬地跑了出来。

其中一下属见这般情境,突然道:“少卿,这情形……咱们好似在哪儿见过?”徐天闻言,仿佛瞧见了焚尸院里那具焦香腥脆、肠肚崩出的尸首,不由得下意识反胃起来。

徐天干呕,跌倒在地的武侯们已语无伦次地号叫着。

“死人了,死人了——”

“都烧死了——有鬼,屋子里都是鬼——”

“地狱——是火山地狱啊——”

徐天拿起水囊,灌了一大口带着牛皮味的凉水,大手一挥:“大理寺的,都跟我进去瞧瞧——”

经历火灾的贾府,虽没遭什么巨大损坏,可灰黑水渍布满墙面,四处都留下了祝融之灾的痕迹。奴婢们惊慌地凑在一起,朝冒着浓烟的方向张望。

天色虽已完全暗下来,可徐天仍是很轻松地找到了着火的废宅,那宅子烧得颇为严重,但并未完全垮塌,尚能立于院中。屋墙熏得黢黑,房顶也被彻底烧穿,只剩下一个架子,看得出火势极为凶猛。

大门向内洞开,门板垮在一旁,里边黑洞洞的看不分明。徐天深吸一口气,闻到了熟悉的气味——肉香。

伸手接过下属手中的灯笼,他朝废宅大门走去。从贾府搞来的灯笼有些斑驳肮脏,但徐天等人还是看清了里面的情况:

一具焦尸被粗铁链悬挂于房梁之上,他浑身漆黑,皮肤崩裂,露出鲜红血肉,嘴巴大张,嘴唇已彻底炭化,森白的牙齿像在无声地嘲笑着众人。在他身后,同样被粗大铁链悬起的还有一尊古怪塑像,那是一个背有巨大翅膀,双头四手的赤裸的神明像。

徐天举起灯笼,照亮神明的脸,它神情悲悯地望向下方,双脚却踩进了一个肋生蝙蝠翅膀的鬼怪肚内。

“下面……下面还有个人!”在下属颤抖的声音中,徐天把视线向下挪了挪。

在塑像和悬尸的脚下,另一具尸体背对众人盘膝而坐,他同样被烧成了黑炭,背部肌肤裂开,有些地方甚至已彻底烤熟,剥脱在地。

在他身边,放置了一些较小的怪物塑像,它们狗头人身,手持刀戈,张开嘴角,露出獠牙,神情警觉地左顾右盼;而他身前,立的是一个笑容满面的有翅女童塑像,女童打着赤足,身穿口袋一样的麻衣,腰上缠绕一根绳索,手向前方伸出,尸体的手则紧紧与其相握。

徐天蹲下身,仔细观瞧女童面貌,发现其双眼奇大无比,足足占据脸面的一半,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人。另外,在死者身下,以死者为中心,还有一幅古怪的圆形图案。

图案呈轮形,四周遍布一些月牙形的沟槽,内部是绽放的九朵莲花,莲花中央,则是一团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焰。

“果然如地狱一般……”徐天摸了一把揣着狄仁杰书信的胸口,拿定了主意。

“传信西京狩案司!这桩案子的奏报,由我亲自来写——”

西京长安。

大明宫的寝殿内,天后武媚娘盘膝坐在骆驼纹地毯上,她双手做拈花状,闭着双眼,缓慢地呼吸着。

在她身边放着一张小毯,着红白间裙 的上官婉儿,舒适地坐在毯上。她娇软地屈着腿,腿侧搁着一沓奏疏,樱桃小口中轻轻地说着:

“陛下身边人送了消息过来,韦氏前日又入宫了,听说仍是陛下的意思,让把皇太孙抱来看看。这段日子,陛下似乎除了修道,就是见皇太孙了,餐食进得都少了,徐婕妤她们变着法子做吃食,可谓花样百出,陛下却没什么兴致,还说打扰他辟谷……”

“稚奴他喜欢见重润,那就见好了,一个没开府的皇太孙,也就只是个名头,翻不起什么浪。倒是那个韦氏,我看这些士族如今仗着东宫嫡子受宠,颇有些不安分,至于修道这事……”武媚娘睁开眼睛,放下膝上的手,叹道,“打坐修行到底有什么用处?我这两日打坐,也不觉得有何功效,稚奴就是喜欢听那些术士的,他近日……没吃什么古怪丹药吧?”

“那倒没有,”上官婉儿摇头道,“前些日子您以先帝当年吃丹药反致病重的事,劝过陛下一回,之后陛下就只是燥热时吃点清凉丸子,里头添的都是薄荷龙脑蜂蜜之类,有尚药奉御张文仲张公看着,不会有事。”

“那就好。”想起二月东宫嫡子降生后,天皇李治把襁褓中的李重润立为皇太孙的情形,武媚娘微微皱了眉。

她和李治互相陪伴了一生,作为夫妻也好,权力伙伴也罢,双方都对彼此的心思相当了解。

什么样的太子需要有个皇太孙来给他撑腰呢?他们的第三个儿子,取代李贤成为太子的李显,不但治国才能不如李贤,心性也更浮浪幼稚,李重润这皇太孙的名头,还不是为了让李显坐稳东宫之位而赐下的,作为父亲的稚奴,应该不想看到本朝出现第四个太子吧!

然而,不合适的终究不合适……所以稚奴能高兴一天算一天吧!她对他,始终无法太过无情,虽没允许让李重润以皇太孙的名义开府建衙,但她也没拦着稚奴,想必他能明白自己的用心……

她瞥了一眼旁边放茶的平脱双鹿几案,案上放着一卷已打开的密信。

“徐天怎么说的?东都那个案子,他认为不简单吧?”

“是,他说木材商家发生如此大的火灾很是古怪,加之当家的烧死在废屋中,死状诡异……”上官婉儿坐直,从奏疏中挑出一本,边看边道,“案发在南市,周边极其热闹,居住的人里有很多碎嘴的商贾,当晚救火人多,商贾们把案发时的恐怖景象口耳相传,徐少卿上奏时,这案子在民间传出了好几个名字,什么地狱案、火焚案,有修士还说要叫‘火魔案’,影响甚是恶劣。他恳请派狩案司的人过去,早早破了此案才好。”

“当初把徐天扔在东都的意思,他应该明白了……你说,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武媚娘用染着蔻丹的手指揉了揉红唇,微笑道,“叫谢三娘跑一趟吧!这一回,我可不许那李家小子说半个‘不’字——”

三月的曲江,正值水暖花开,江边常见豪门的绸缎围子,偶尔还从里面传出些欢声笑语。

岸边不时有年轻男女红着脸相望,姿态青春可爱,白衣举子要是看见了,少不得在旁边念一些“关关雎鸠”“月出皎兮”的情诗。沿河都是踏青的人们,春光温暖,弄得人都疏懒得很,甚至有人直接躺在江边蒙头大睡。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扰了曲江旁休憩的百姓,红衣骑士领着数十骑卒,沿河向上狂奔而去,惹得人人回头。马蹄踏起布满青草的泥土,空气中弥散着酸臭的土腥味。

马队来到敦化坊和曲江之间,红衣骑士在极速飞奔中半站起来,猛拨一下马头,让胯下的白色骏马绕向一片高大密林。骑士身姿尽显,不承想,竟是一位窈窕女郎。

到了密林前,女郎勒住骏马,燕子一样轻巧地翻身落地,皱着英气勃勃的脸,领着下属往深处走去。

这片密林粗看寻常,进入其中才会发现怪异之处。林中按高、中、低种植着不同种类的树木,似按品种刻意做了排列,不同色泽的绿叶将林子遮得严严实实,没走多远便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女郎试着绕了绕,却发现自己被灌木堵了道。

眼前没了路,她只好停下脚步,抬手拍出一段快慢不等的节拍,不久后,林中突然出现一点光亮,慢慢地飘到跟前,众人这才看出提着白灯笼的是个矮人。

矮人脸色雪白,嘴上挂着一条猩红湿润的舌头,粗糙的舌面上闪闪发光,眼下滴着鲜血,朝众人大翻白眼:“首领有令,不见外客,谢娘子不是外客,但也不见。”只有在他说话时,众人才看出,那舌头原来是粘在他嘴唇上的。

谢阮健步上前,用手揪住矮人头顶的朝天辫,把他从地上提溜起来,怒火中烧道:“距上次我来不过三日,李大郎他又改了奇门遁甲?我说怎么找不到路呢!”

矮人哎哎地叫道:“防的就是三娘子,总来,太烦——这不是我说的,是首领的原话。”

谢阮把矮人扔得摔了个屁墩儿,手扶着黑鲨皮直刀的水晶刀把,狞笑道:“少说废话,前头带路,否则我削了你的辫子,叫你吊死鬼变蓬头鬼。”

矮人苦着脸站起身,一面往前走一面用肥短的小手揉着屁股:“又不关我事,我多冤枉?此间本不是寻常人该来的地方,三天两头改阵法,娘子当我不累吗?本来只要防着那些误入其中的百姓,谁要天天防着你啊?”

灯笼光中,谢阮笑得更狰狞了:“没事,今日之后,我保准李大郎不会再折腾你。”

“哪里是首领折腾我?”矮人吐出他自己的舌头,小声道,“你不来就屁事没有。”

说话间,众人随着矮人七弯八扭走了一段路,不知如何就穿过了黑暗密林,前方豁然开朗,春末暖阳和萋萋芳草再度出现在眼前。

只是,除美景之外,还有几具腐尸被绑在木棍上,头上绕着黑压压的一群大苍蝇,尸体龇牙咧嘴地迎接着他们。

仿佛看到他们很开心的样子,其中一具双手烂脱的尸首,左眼珠子恰好从眼眶里掉了出来,吧唧一下滚在地上。

就像会传染一样,由谢阮开始,每个人都打了个干呕。谢阮定神道:“知道为何让你们来之前别吃东西了吧!”

说完也不管身后众人如何回答,她抬手捏住鼻子,闷头朝前冲去。

“小心一点,看路啊——”矮人在后面跟着跑,“别走出泥路,那边有个埋了三个月的,哎,那个半年了,手指骨被你踹飞了!别急,捡回来行不行?”

瞥着路边缺了半个头和一双脚的老头尸体,谢阮道:“上次来还没有这个……”

“他上山打柴烧炭,被老虎咬掉半个头,家里人穷得要卖孩子,大郎就让我把尸体收了,说是回来看一下被猛兽咬坏的尸体会不会加速腐坏。”

“这也行?”

“穷苦人家,尸首能换钱,让家里人活下去,有什么行不行的,反正表面上,人是葬下了,咱们半夜起出来就是。”

矮人身体虽矮,却是个练家子,倒腾着小短腿居然能撵上谢阮。

“那边又是什么?是人?还是……”谢阮伸手指着一株“树”,远远看去,旺盛的藤萝缠出一个人的形状来。

“是人没错,挑开了皮,埋了不同的草种,就变成这样了。大郎说要看看以人肉为底料,草种萌发生长和埋在土里有何不同之处。”

“有时候某觉得你们真是令人毛骨悚然,难怪封诊道要与天后要这块地,好藏在此处鼓捣这些可怕的事。”谢阮继续往前,余光扫过一处围起来的栅栏,几只黑黄的东西在里面欢快地跑来跑去。

“野猪?”谢阮停下脚步,难以置信道,“你不会打算告诉我,这是拿死人喂野猪,好看看成群的野猪多久能吃完一个人吧?”

“这是昨天闯进来的一窝野猪,被弟子抓了,大郎说养大了给大家做熏腊肉吃。”矮人谄媚地搓着手,眼巴巴地看着谢阮,“还真没这么想过,谢娘子好提议,不然咱们跟大郎说来试试?”

“还是不是人?”谢阮摇摇头,赶紧往前走。来了兴致的矮人一路相随,跟她介绍这几天又多了哪些尸首,各是什么死法,等介绍到一具被蛊虫破体杀死的尸首时,谢阮瞥见从肚皮里往外爬的粉色蠕虫,终于动手把矮人的“舌头”拔下来,堵住了他那张说个不停的嘴。

在与洛阳李家剖尸间极为相似的地下室内,李凌云站在两张剖尸台中央,将空心铜棍小心地插入一具膨胀得分不出男女的尸体上,他的动作轻柔,像在抚摸美人的肌肤。

谢阮站在一众封诊道弟子面前,双手叉腰,对李凌云道:“方才那堆虫子太恶心了,简直不堪入目,你得赔我的眼睛。”

“怎么赔?要不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给你换上?”

谢阮看看尸首脑袋上鼓凸的眼珠,捏着鼻子道:“算了,当某没说过。”

李凌云叫了两个弟子过来按压尸体腹部,听到排气的声音,他才转过身,在已开胸骨的另一具男尸腹中掏挖起来。

“记下来,若尸首膨胀,不可直接下刀,否则肚腹会瞬时炸裂,导致尸首毁坏,要先排尽腹气,才能安然剖开。”

谢阮在一旁要了个薄荷脑麻布口鼻罩,熟门熟路地套上:“你可知我来做什么?”

“面色挺好,没吃食忍着饿来的?”李凌云掏出肺叶放在桌面的铜盘上,示意弟子过来称重。

谢阮闻言冷笑:“呵呵,吃过了,只是现在已过了两个时辰,你曾说过,两个时辰后,胃囊里就没东西可吐了,某是掐着滴漏来的。”

“要不在这儿吃吧!”李凌云举着染满乌血的肝脏提议。

“别打马虎眼。”谢阮沉声道,“我知道你厌烦我,只是今时不同往日,马上随我入宫。”

李凌云放下肝脏,凝视谢阮:“你明知我没有厌烦你,也清楚我不愿入宫的缘由。”

“我知道,”谢阮目光柔和了一些,“但你今日真的不能不去,她的耐性是有限的,也放纵你很久了,打从你来了长安城,就一直藏在这里,你终究是要走出去的。”

“要是我偏偏不想出去呢?”李凌云问,“你待如何?”

谢阮闻言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忽然呵道:“给某把他抓起来。”

话音未落,齐刷刷上来一群面色苍白的劲卒,叮叮咣咣地给李凌云套上了铁链木枷。

李凌云低头看看卡着自己的油亮木枷:“拿人总该有个罪名吧?”

“长安百姓报案称,有人半夜在城南郊乱坟岗盗尸,经查,皆属你李家弟子所为,现金吾卫拘你这个家主去问话,李凌云,你还有什么话要说?”说到这里,谢阮似乎自觉这罪名太过无聊,干脆随手拽下李凌云脸上的口鼻罩,一把塞进他的嘴里。

“敬酒不吃吃罚酒,某说话你不听,那你说的我也不听。抬着他,咱们走——”说罢,谢阮也不管那群被吓傻了的封诊道弟子,拍着双手走出了石室。

“为何是金吾卫而不是大理寺?大理寺更好,管京都盗尸合情合理,况且就算狩案司到了西京,也一样应该归属大理寺管辖。”看着眼前如碧的蓝天和慵懒飘荡的白云,被人平平扛在肩上的李凌云吐掉口鼻罩,平静地问道。

谢阮走在他身边,没好气地说:“百姓报案又不会直接报到大理寺,都是先找长安、万年两县,两县依事上报,你自己说,京都治安该谁负责?”说完她让人把李凌云放下地来。

“那倒是左右金吾卫的事。”李凌云抖了一下木枷,“能打开吗?我们封诊道长年累月在乱坟岗捡无名尸首,以前不管,现在拿来当罪名,岂非过于刻意了?”

“天后让你戴着,戴着好,戴着显沉痛。”谢阮放缓脚步,让李凌云拖着铁链跟上自己,“还有,你们哪里是捡,还长年累月,不怕被鬼索命吗?”

“不是我杀的人,为何找我索命?再说尸首被丢弃,无名无姓,又无人收殓入土,最后还不是喂野狗。我们弄完,都会好生安葬,年年中元祭祀不绝,也算有了归路。”李凌云抬手整了一下乱发,“你又不是没见过那种吃人肉的狗。”

“我当然见过,那时明子璋还找出了食人野狗的来由……”察觉提到了某个失踪已久的人,谢阮忙转移话题,“总而言之,天后不许你再继续躲下去了。”

“躲?”李凌云面色木然,“我不是在逃吗?她要用我,却不许我追查明崇俨案的蹊跷之处,可我做这些就是求个真相,既然如此,将来狩案司的案子,还不是她想查就查,不想查就搁置,我不喜欢,所以才逃。”

此言一出,谢阮只好又换了个话题:“偷尸也要有些技法,你和杜公到底有什么嫌隙?怎么?他不肯帮你找尸首,你就光明正大地用牛车去拖?你可知道有百姓夜半出来寻医,正好看见牛车里掉出个死人手,差点吓出癔症来,万年县令都不知该拿你如何是好。李大郎,你就不懂服软这两个字怎么写?”

“杜公骗我。”李凌云闷声道,“问他他也不肯说,阿耶说,说谎的人不可交,我才不靠他。”

“……喀,你这人……”谢阮一时不知说什么,却听见李凌云问:“你是要直接带我入宫吗?”

“那是当然。”谢阮刚说完,从他的话里听出些东西来,斜斜瞥向他,道,“我方才说的不是大唐官话?还是你这双耳朵不好使了?”

“若是要问罪,送去官府也就罢了,要是入宫却不妥。”

“哪里不妥?”谢阮闻言心生好奇。

“有桩案子发了,入宫之前得先解决此事。”

“你别是被人下了蛊吧!”谢阮鼻孔喷气,嘲讽地道,“天下何事能比天后要你查的案子要紧?”

说罢又赶紧补上一句:“哪怕真的有,遇见天后所需,也必须自行退让。”

“你真这么想?”李凌云继续看天。

“那是自然。”谢阮道。

李凌云难得地叹了口气:“唉!我怕这案子当下不破,将来会补救不及。”

“呵呵,笑话!”谢阮小手一挥,“大唐还有天后补救不得的事?”

“我只知,这个案子就算由我来破,尚需要一些时日。而天后此番让你寻我,必定也有要事……”

“你这不废话吗?”谢阮说着,心中却已警铃大作。

李凌云:“既然此番有要事,倘若这案子发作,我必然不便抽身回来。而眼下这桩案子如再度案发,被人揭开,只怕天皇、天后会有麻烦。”

“再度案发……”谢阮早就不是什么断案的新手,一咂摸这四个字,品出点味,“死人了?不止一个?”

李凌云点头。

“这案子……和天皇天后还有关系?”她用狐疑的眼神打量李凌云,“那你之前为何还有心情教弟子?又为何不上报宫中?”

“案子需要前期调查,中间有些空当,自然应当利用起来……”

“行吧!”谢阮打断李凌云,“你且说说看,究竟是何案情?倘若只是胡说八道,我少不得在天后面前参你一本。”

“你自己随我去办案就好,一看便知。”

谢阮想打人,谁知李凌云此时补充道:“案发之所,就在天后此前赏的那块地里。”

她把到喉咙口的话硬吞回去,讶然道:“什么?天后赏的地?”

李凌云点头:“就是那块。”

“你在开玩笑?”谢阮忍不住追问。她会如此诧异,只因这块赐地的来头不简单。

因宫城在北,长安城诸城坊向来北贵南贱,位于西南角的永阳坊便人烟寥寥,其中除去占了右面半坊之地的庄严寺,余下的便是大量野林和一点田土。

这片无人野林,天后武媚娘已经赏给了封诊道。这事说来,还是李凌云找谢阮帮的忙。封诊道虽说随着朝廷东移去了洛阳,但长安却是有唐以来封诊道的本营,诸多家族都有产业,有人口留居,密林之类更是常年经营。

这回朝廷迁西京长安,李凌云被拎回老家,一看密林已满满当当,四处都是尸首,地盘不敷使用,便提了增地的需求。

武媚娘本想晾着这不听话的小子,可又一想,封诊道终归要为她所用,于是也没如何为难,把永阳坊的野林赏了下来。

别人不清楚,谢阮却心里有数,虽说这永阳坊地处偏僻,紧贴城墙,但好歹是在寸土寸金的长安城内,如此大片的野林,并未修筑田庄,自然是有缘故的。

原因就是,这块地乃是天后娘家的私产。它是武媚娘成为昭仪时,有眼力见的人送给天后那几个同父异母兄长的地块,只是谁也没料到,新皇后和自己的兄长颇为不睦,那几个白痴在家族聚宴时,当面惹怒了武媚娘的母亲杨氏,便被她“大义灭亲”,贬到天遥地远的犄角旮旯去了。

此举给武媚娘赚来不少好名声,而这块地也就这么荒了下来。它虽算在武氏产业之内,但不管是杨氏还是武媚娘,对这里都兴致缺缺。等武媚娘成了皇后,就更看不上此处了,如此一来,它竟多年来维持原貌,成了一处天然密林。

李凌云讨地牧尸,最方便的自然就是长安城附近,想到那几个不争气的亲戚,武媚娘便大手一挥,把此处赏给了封诊道。

可天后再怎么不待见,那也是武家家产,在这么一处禁地之内,竟发生了连环凶案,谢阮也知其中利害,她正想再确认一二,李凌云却打断道:“并非玩笑,我若入宫,这边定然耽搁,横竖案子的前期调查也差不多了,倒不如你随我来,尽快破案,再带我入宫觐见。”

谢阮寻思片刻,龇牙道:“那就先查此案,之后一同上报便是……只是,你何时变得这般懂事了?”她眯眼审视着,上去给他解了枷锁。

“什么懂事,我只是想早些破案……”李凌云活动着手腕,“那些尸首在林子里,我们用来观察的死者就放不进去啊!这不是耽误事吗?”

谢阮无语:“……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长安永阳坊,西北。

李凌云和谢阮沿着木梯上了坊墙。坐在墙上放眼望去,在永阳坊东,隐约可见佛塔掩映于绿林之内,而西面是大片浓密的树林,林中树木葱郁,随风掀起林浪。

张望片刻,谢阮回头问:“要查案走进去便是,为何爬墙?”

“你之后不是要对天后上报吗?”李凌云接过弟子爬墙送来的封诊箱,解释道,“此前的案情,须得结合实际跟你讲解一遍,所以让你先看看此地形貌。”

“哼,一到此时你就心细如发,怕不是个查案狂魔……”

李凌云对谢阮的细碎叨咕充耳不闻,手指林中深处:“此处地块,虽也是为牧尸之用,但和之前的密林比,还有些区别。我本打算用它来埋葬不同死因的尸首,而非像此前一样露天放置。”

“为何?”谢阮有些迷惑。

“因地制宜,此处荒无人烟,尸首受外来影响较小,若把死者掩埋于此处,便可观察到尸首葬在土壤不同深度时的腐败销蚀情状,得出的结论,可弥补我道专研之空白。”

李凌云说完,转而指向林地最茂盛的中心地带:“做这种事,林子深处自然最适合,所以需要站在高处观察整个林子的布局,而边缘还得开垦种植,布下奇门遁甲和机关,避免外人不慎进入。”

“那是自然。”这段时日以来,谢阮可没少领教封诊道密林的厉害。

“布阵也有其道,此间毕竟是在长安城内,如果有人误入也很寻常。所以在林地边缘,适当布下一些迷魂阵,让人迷迷糊糊走进来,又自己走出去便可。”

“我懂,”谢阮笑道,“那些人会以为自己遇到了鬼打墙,一旦传出去,就更没人敢来了。”

“外围的奇门遁甲不会伤人,但靠里的要害部位却不然,”李凌云道,“倘若一心深入,或者说有能力深入者,只怕动机不纯,要用更复杂的阵势对付。因此越靠近牧尸地中央,越要做好准备。”

见谢阮颔首,李凌云转身,爬下坊内设置的梯子,前者也跟着一跃而下。

二人朝林中走去,李凌云边走边道:“要布阵,自然就要先勘察地形。此事我派了几个弟子过去做,本是让他们画好地形图再回来,但没料到他们很快折返,说是林中有些意外。”

“什么意外?”

“你看这个。”李凌云停下脚步,在随身的封诊箱上用古怪手法轻敲了几下,箱子便自己分开,繁花一般层层“绽放”开,有一层从中徐徐升起,托出一个一掌宽高的透明小瓶,瓶内绿意莹莹。

他拿起小瓶递给谢阮,后者见此物透明可爱,便拿在手中把玩,只见瓶底有一层泥土,土上覆盖苔藓,又种着极为纤巧的花草,瓶壁上有淡淡一层水珠,瓶盖也颇为透明,边缘以蜡封口,看着丝毫不透气。

李凌云在一旁介绍:“此乃‘界瓶’,即一瓶一世界之意。”

“水晶制的?”谢阮好奇地放到眼前细看,不经意间发现一串蚂蚁在苔藓上爬动,前面两只爪子捧着亮晶晶的东西,旋即发现它们是从里面开着的小花上爬下来的,竟是在摘食花蜜。

“不是,是从西方胡人那里来的透明琉璃,不过尺寸倒是我封诊道定制的。”李凌云道,“瓶盖封死之后,绝无透气可能,但这些蚂蚁却能生存,可见苔藓、花草以及蚂蚁之间形成了一方小世界,不去触碰,只要照射阳光,这些东西就能生存下去。只是突然遭遇冷热交替时,这个小世界就可能失衡,蚁死草枯。”

“有趣的东西,不妨弄一个送到宫里……”谢阮把瓶子还给他,“只是此物与案情又有何关?”

“这处密林,其实也可以看作一个小世界,”李凌云捧着瓶子,和谢阮走进林地深处,“密林深处鲜有人迹,所以树木茂盛。你看,这些树叶彼此遮挡,通常草籽、花粉很难随风进入林中腹地。所以此处草木种类分布均匀,通常都是一些常见的喜阴草木,长得也都比较矮小。”

此时,一只灰色松鼠从谢阮身边的树梢上突然跳下地去,旋即快速奔入灌木丛中,不见踪影。

“还有这些小兽,”李凌云顺势说道,“草木恒常,它们能够养活的虫兽也必然固定,譬如方才的松鼠,因其喜吃松果,如某处林中松树密集,松鼠必定常在此采食、藏果,其粪便、藏粮处也可有所发现,长期下来,松树便会繁茂,以此为食的松鼠也会增多。所以,无人前来的密林,草木结构固定,便很容易使得鸟兽的种类变得较为固定。我封诊道为验证此种推论,制作过无数‘界瓶’,有大有小,无一不证明此种推测有效。”

谢阮知道,按李凌云的脾性,与案子无关的事,他绝不会如此浪费口舌,又因林中并未开拓,满地都是枯枝败叶,寸步难行,于是只能任他带路,同时静静听他叙述。

不久后,二人来到林中更深处,李凌云在一处丰茂的草丛前突然站定。谢阮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草丛后有一极高大的灌木,足有七尺之高,在这片林中可算独一无二。

这丛灌木的老枝为圆柱形,暗灰色皮上有不规整的纵裂,有些地方整片剥落,幼枝带着四棱,上覆白色星状细绒毛。叶短柄,叶片为线形,朝向背面卷曲。

李凌云摘下一片叶交给谢阮,她翻看叶片,发现其为革质,正面稍具光泽,接近无毛。

“这是……”

“迷香草,”李凌云道,“你看,它长得如此高大,并不符合此间环境。”

谢阮挑眉:“大郎你的意思是,此物为外来?”

“不错。”李凌云点头示意,“你把叶片搓烂,闻一闻。”

谢阮依言照做,很快嗅到一股怡人的清香:“咦?好香啊——”

“对,此物本就是一种香料。自曹魏时起,由胡人引入中原种植,是不折不扣的外来草木。”

“曹魏?那也很早了……此间有也不足为奇啊!”

“并非如此,此物喜温,所以常在南方或齐鲁一带种植,长安却非常少见。”

谢阮不解:“虽不常见,但是有人种也不奇怪。”

“可此间是密林,更是武氏产业。”李凌云道,“就算有人种,谁会来这里种?”

“会不会是鸟带来的?鸟兽吃了果实,然后便溺于此处?”

“不会,我已查过,这迷香草在密林深处生长得十分迅速,且在叶子上没有发现兽类的牙印,说明林中没有兽类以此物为食,周围也没有动物粪便,甚至连虫打的洞都很少见,此物绝不是林中原生的。再看这迷香草,因是喜阴植物,所以多生长在高大树木下方,林中这些生长得恰到好处,可见是有人刻意来此种植的。”

“这很要紧?”谢阮道,“毕竟是野林,有人进来种点东西,好像也说得过去。”

李凌云颔首道:“当是如此,听过来的弟子说,这些迷香草,平日好像的确无人照看……”

为了不生疏漏,李凌云又把迷香草丛内外查看了一遍,确定仍无牙印、粪便痕迹,便带着谢阮朝西面走去。

没走多远,林中出现了一处草屋——草屋是民间常见的建筑,用竹子、木头和草编在一起,形成草排,以竹、藤条、草绳等穿编成墙状,搭在屋架上,再就地取土,混为湿泥,在草墙内外覆上泥土,这样就形成了不太稳固的屋舍。

此种屋舍一遇风雨,就很容易垮塌,除非是极为穷苦之人,否则一般不敢久居。

封诊道不至于连房子都修不起,这幢草屋显然是暂建之所。谢阮在距离草屋甚远之地,嗅到了一股浓烈的炖肉香,再瞧草屋上炊烟袅袅,分明有人正在造饭。

她腹中饥渴,见状大喜:“什么东西这么香?”旋即大步赶去,进屋一看,屋正中挖了个火塘,一口大锅正吊在梁上,锅中肉汤雪白,几段大骨和炖得稀烂的肉块在汤中沸腾不已。大锅旁,还有一名封诊道弟子正在添柴。

她大步走到桌边拿个碗,打了一碗肉汤,再加一小撮盐巴,小口吹着喝下,顿觉胃滚烫,浑身舒畅不已,笑道:“竟躲在这里做好吃的,此汤味道异常鲜美,好喝!”

李凌云拿勺捞起骨头看一看,也给自己打了半碗汤,慢慢喝着,从汤里挑出一根草叶:“加了迷香草。”

“咦!”谢阮看一看,“还真是,回宫我便告知那几个厨子,拿此物做汤试试!”

“胡人烤肉时也喜欢放这个,你把这个味道记下。”

“放心,忘不了,”谢阮又啜一口,摇头晃脑地道,“这等好东西,过去也没尝过……偏偏长在这里。”

她正说着,戛然而止——她似乎忘了,李凌云叫她来这里是为了查案,而他如此看重这外来的草本,莫非此物与案情有关?

谢阮想到这里,嘴里的肉汤顿时不香了。

李凌云对她的想法一无所知,面无表情地问:“吃饱了吗?要是饱了,就跟我来。”

他起身走向外面,谢阮抬脚跟上,发现这草屋原来别有一番不同,方才进入的只是其中一间,到院中才发现,另一面还有一间,只是从方才那间无法通往,要从外面绕行。

进入另一间房后,谢阮发现屋内摆放了五个陶罐,有半人高。其中四个旧的堆在一起,另外一个稍新的单独放置。

在陶罐旁的木桌上,还有一些大号的册子。她来到桌边翻阅,发现册子是帛布所制,里面夹着一些草叶、花瓣之类的物品,还有整枝的草棵。

李凌云道:“这是密林中的各种草木样本。”说着,他翻到写有“迷香草”字样的一页,指着一段茎叶中段的须状物道:“此乃它的增根。”

“增根?何解?”

“有的草木如果将茎、叶覆于土壤之上,就会在此处长出根系。因为有这些根,就算截断其茎,将来也可以重新长出一株新的草木,由于这段茎是从根系增加出来的,我们封诊道便将其命名为‘增根’。迷香草成长较为缓慢,但具有增根属性,它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增加其存活可能,如此根落地,会慢慢长成新的草株,可掘起移栽他处。”

“你的意思是,那人是用这种方式种下迷香草的?”

“恰恰相反,我掘起看过,下方根系中并未见断痕。”

“也就是说,这里的迷香草,全部是从种子开始长成的?”

“不错。”

谢阮不解起来:“可如此一来,迷香草生长周期便会拉长,有快速根植的方法,那人为何不用呢?”

“我与你说过,这是一种香料。”李凌云从怀中摸出火石,点亮桌面上带铜镜的封诊油灯。

“我当然知道。”谢阮有些不满。

李凌云调整几下镜子的角度:“来此之前,我把林中的迷香草与市面上的做过比较,我发现,林中的迷香草香味更浓厚,外间售卖的与其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莫非,原因就出在这种植方法上?”谢阮一点就透。

“对,我问过商户,他们说,迷香草从种子开始培育极为不易,若土地环境稍有差池,收成便会大打折扣,为了保险,自然是截下增种划算,只是会因此折损香气。”

“那么……种在密林中,是想得到品质更优的迷香草吧!”

“不错。”李凌云打开封诊箱,取出封诊衣及口鼻罩,二人穿戴整齐,朝几个陶罐走去。

谢阮虽有防护,可突如其来的一股异臭,还是弄得她呛咳了好几下。

李凌云将油灯反射的光引入罐内,只见里面装着森森骸骨,谢阮眼皮一跳,又发现骸骨上方有丝状的反光物,仔细端瞧,察觉是一片蛛网:“这些尸骨怕是有些年份了。”

“不错。”李凌云应声后,又打开旁边三个陶罐,里面均有骸骨存留。随后,他在地上铺开一卷油绢布,用戴着封诊手套的手,小心取出骸骨,交给谢阮。“不要重叠,依次排列放好,每个罐子隔开一定距离放置,避免不同罐内的骸骨混杂。”

谢阮看看骨头,发现还算干净,有些迟疑地接了过去。将四个陶罐中的骨骼一一取出之后,李凌云着手将那些散落的碎骨排列组合起来。没过多久,四具人形骷髅便被拼了出来。

李凌云观察片刻,起身拿了一卷封诊录交给谢阮:“你且记下:四具骨骼完好,没有缺骨,从骨盆之形状看,死者为女,如其有孕产,胎儿会撑开骨盆,可见四人均未有孕。因这些骸骨有些特殊,要用些手段,方能判断年龄。”

“特殊?”谢阮敏锐地捕捉到李凌云话语中的异常,“你不是一贯观察骸骨便能判断出死者的年龄吗?”

“不错,可这几具骸骨,却是例外。”李凌云并不继续解释,而是拿起一个颅骨。只见颅骨上有凹痕,痕迹周边有蛛网一般的裂痕,并不严重。他又拿起另外三个颅骨,均呈现此种情状。

“四具尸骸,头颅均有凹陷状伤口,此乃钝物所伤,可见死者曾被人击打过后脑,击打时凶手下力颇大。人骨中,颅骨十分坚硬,能击伤到如此地步,凶物至少是铜铁一般的硬物,然而据伤势来看,哪怕出现了凹陷状的骨裂,也不足以致死。这些颅骨完好,没有毁坏,就算有人发现死者形貌,也无须担心因此查到凶手,至少说明,凶手与死者,并不相熟。”

“只有这些线索,恐怕查不出凶手!”谢阮略有担心。

“放心,线索不只有这点。”李凌云拿起一根骨头缓缓旋转,谢阮在关节处发现了一道内狭外阔的楔形砍口。

“咦,这种骨伤我在宫中见过,刀剑可以造成……”

“不错,这是刀、斧等锐器造成的砍切伤。”李凌云道,“你看骨头底部……”

谢阮顺着李凌云指尖方向凝神细看,她发现骨内嵌入了些微灰色的碎粒。

“这是?”

“岩粒,”李凌云用手比画砍切姿势,“你可知晓庖丁解牛?骨与骨之间有白色的筋络牵连,若用最锋利的刀子切开这些筋络,完全可以不伤骨骼,就能让牛的肢体从关节处裂开。而本案死者的关节骨上有半圆状剁砍痕迹,这是将尸体垫在某物上,用斧子砍切后造成的。市上有人买大骨炖汤,为取骨头之鲜,就会将骨头垫在树木砧板上剁开再行炖煮,其伤与之相同,只是那样的话,骨内嵌入的就不是崩下的岩粒,而是一些木渣。”

他又依次拾起好几根骨头给谢阮看,全部都有灰色岩粒。

“凶手分尸手法不熟练,只是把尸首放在岩石上粗暴地砍切。可见他没有耐心去研究更省力的分尸方式,必存急切之心。”

“他也有可能是……没的选?”谢阮停下记录,思索道,“有岩石,有很大概率是在屋外,若担心被人发现,自然要动作迅速些。”

“有这个可能,但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李凌云道,“分尸这样大的动静,就算是在外面,也不会是人来人往之处,必然要选一个僻静的地方,倘若凶手不赶时间,完全可以伐个树桩作为砧板。毕竟,在树桩上砍切可比在岩石上安静多了。”

“大多凶犯肢解尸首,都是为了不被人察觉。可这个人好生奇怪,他未损毁死者相貌,这般大肆分尸,又为何故?”

说着,谢阮又瞥一眼陶罐,狐疑地补充道:“倘若是为了塞进罐子,就更离谱了。把尸首直接埋了岂不省去麻烦?”

“你说得对,凶手此番操作,确有特别的缘由。”

李凌云说着,把谢阮带到了另外一个陶罐旁,从这个罐子粗劣的做工看,与之前几个如出一辙,分析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只是这个看起来要新一些。

李凌云掀开盖子,仍是一股子尸臭味,比方才的还要浓烈,在谢阮的干呕声中,李凌云面不改色地捞出一根带有黑色液体的骨头来。

谢阮有些不解:“嗯?下方还有尸水,骨上却无皮肉?”

李凌云并不着急回答,把所有骨头都捞出排列在油绢上,才道:“尸首已全然白骨化,算来已有一年以上。之所以还有黏液,是因为罐子密封极好,皮肉腐烂化水后无法排出。但要是用平常罐子装尸,这么长时间怕是早就成了干白骨。”

谢阮越听越糊涂:“杀了五个人,分尸塞进密封罐内,凶手究竟要干什么?”

此时李凌云取出一根骨头,用手轻轻一掰,啪的一声,竟然应声而断。

“这……这……人骨头这样脆?”谢阮目瞪口呆。

李凌云敲开封诊箱,从中取出一根被锯开的骨头样本,并将锯口和断骨头并列:“你来看,二者有何不同?”

“罐中的人骨要白一些?”

“不仅如此,你细瞧这断面,”李凌云把骨头拿到她眼前,“喝汤时啃过大骨头吗?”

“那是自然,喝汤不啃骨头有什么意思?”

“那就对了,你掰开骨头的话,就会看到骨中有许多空隙。这根人骨,是我们封诊道作为骨样留下的,骨主是壮年遭遇意外死去的。仔细观察可见此骨内部发黑,骨孔较小,这是因为,人的骨头中也有纤细如毫毛的血脉探入,人死后,这些血脉不再流动。随着时间的发酵,骨头会略微发黑,这与血液中含有之物有关。而罐中骨头很白,断面骨孔很大,所以它才会一掰就碎。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此骨经过了特殊处置。”

“特殊处置?”

李凌云手指罐底,谢阮弯腰一看,发现罐底发黑,有大量的烟熏痕迹。

“火烧?”

“还需验看。”李凌云刮了一些烟灰,放在手中细细搓揉,“没有油腻之感,是木炭燃烧留下的烟痕,这些人骨,曾放在罐子里煮过。”

“难道……这家伙是把人煮……煮着吃了?”

“那倒不是。”李凌云摇头,“骨头上并未发现齿印,也无刀具切割痕。另外,若想使骨头酥脆,必须经小火长时间熬制,只有这样,才会使小骨孔渐渐融化,连成大骨孔。在这个过程中,骨孔内的血液,也会随着高温慢煮,融入汤汁,使骨雪白如瓷。城中不乏卖馄饨、汤饼的摊子,因不甚富裕,汤中骨头店家不舍得扔,经反复熬制,就会出现这种情形。不过,这只是猜测,尚需证实。于是我让人买了骨头来熬。”

谢阮想起方才喝的那碗大骨汤,顿觉嘴里发苦,克制着反胃问道:“刚才在屋中……”

李凌云人畜无害地点头:“正是我在验证,经长时间慢火烹煮,猪骨不仅变白,骨孔也大了许多。”

“你……”谢阮顿觉无语,只能接受现实,道,“那……他把尸块煮了到底所为何事?”

李凌云转移话题:“你仔细看陶罐,上面是不是有些凹陷?”

谢阮点了点头。

李凌云将手放置于其上,刚好嵌入凹陷中。

“这是……”

“陶器虽大多是手工制作,可哪怕是民间粗使的物件,也不至于做得这般粗糙,连手指痕迹都没有加水抹除。”

“对啊!谁会买痕迹如此明显的罐子?”

“所以,这罐子或许就是凶手自己制的,”李凌云道,“还有一点可为佐证。制陶,需先和泥,再捏胎,然后烧制。此陶罐足有半人之高,陶泥固然有一定可塑性,然而如此巨大的罐子,除非有特殊工具,否则很难一次性拉成坯。就算勉强制成,在烧制时,因冷热交织,也很容易炸开,所以要想避免意外,只能一点点来。过程是:先烧罐底,成型后,加黏土烧底坯,轮廓出来,再加土,再烧,如此反复烧制,方可最终完成。这种陶罐,虽外观不佳,但因坯体在煅烧过程中反复修补,质地十分坚硬。我询问过专精制陶的艺人,他们说,这种土陶罐更加耐火,不会轻易碎裂。罐体完成后,只要再烧一个严丝合缝的盖子,就可做到密不透风。”

“他为了烹尸,竟还特意做了陶罐!”谢阮踱了两步,“这事可急不来,他有时间做准备,又为何如此着急分尸?”

“乍看不合理之事,往往必有缘故。”李凌云拿出一个酒提子状的东西,弯腰从罐子中捞出一勺黑乎乎的液体,“罐子封得很好,或许能从中找出些东西。”

那股臭味一出罐,就变得愈加浓烈,熏得谢阮跑到门口,远远道:“从这尸水中还能找出东西来?”

李凌云取了个透明小杯,倒入浅浅一层液体,接着又从水囊内倾入清水,随后以长柄小勺搅拌。

浓稠尸水经清水调和,竟渐渐显出些微绿色。李凌云将勺子拿出,在手上滴了两滴尸水,用力搓揉,又放在鼻端轻嗅。

“咦?”

“怎么了?”谢阮见他惊讶,禁不住走过来询问。

“你闻闻看?”

“这不就是尸臭吗?还能有什么……”谢阮不以为意,不料却在一股臭味中闻到了熟悉的清香。

“怎么会?”她满脸迷茫,“这不是迷香草的味道吗?”

“不同气味,被肌肤吸入,所耗时长不同。如调和的香粉、香膏,一旦上身,其散发的味道就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尸臭从腐尸而来,味源本就是人,因此会较快地被肌肤吸收,这时,剩下的气味就会散发。”李凌云肯定地道,“罐子中,曾被加入了大量的迷香草汁液。”

“是为了煮尸块时增香?”谢阮话刚出口,就否定了猜想,“不会,他煮了又不吃,为何要费那么大周折?”

李凌云指着罐口:“陶罐由泥巴烧制,除非是大窑,否则罐口位置很难完全成型。如果按照凶手这种烧制方法,罐口是最后一道工序,相比其他部位而言,罐口必定要松软一些。我方才发现,罐口有很多半圆形的痕迹,这是铜铁之类的硬物摩擦后形成的。”说着,二人检查那四个老旧罐子,发现罐口内侧多少都有些坑洼。

“是有人用铜铁勺或是酒提子,反复捞取、摩擦所形成的痕迹。”

“他把尸体煮烂,又加入迷香草,到底要捞什么?”

“我怀疑……”李凌云顿了顿,“他在烹制尸油。”

“尸油?”谢阮大惑不解,“谁要尸体上炼出的油?这东西如此阴森邪门!”

“古人言‘欲壑难填’,很多人为了利益,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李凌云解释道,“关于尸油用途,我们封诊道有所记载。西南多蛊,有的炼蛊之人,会以尸油炮制异蛊,又或者豢养小鬼,据说灵验非凡。而且,那些盗墓之人也会暗中购买。”

“盗墓者接触的尸首可不少,他们要尸油从坟地里弄不行吗?为何还要购买?”

“世人将盗墓视为大恶,自三国时期,曹操为筹集军费,设‘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以来,地下墓葬便不得安宁。为了对付盗墓贼,许多墓葬中会设计机关、毒物。其中有一种防盗手段,叫作‘兽镇’,它是从坟茔大门前的镇墓兽演化而来的。‘兽镇’在墓地开始营建时就要准备。所用兽类通常为巨蛇、毒虫、猛鼠之类。方法是选择适合的墓兽,日常以鲜活、热血的禽兽为食,并不断繁养其族裔。我们封诊道发现,无论是有毒蛇虫还是鼠类,只要有热血动物可食,就不愿尝试冷血的鱼、蛙之类。而且这些墓兽要么长得巨大,要么成群结队,要么有毒,繁养到一定地步,无论是人,还是猪、牛等大型牲畜,饥渴的它们都会扑上去袭杀。”

谢阮听得入神,李凌云继续道:“等到这个时候,‘兽镇’的根基也就做好了,之后便是制造坟墓,一般墓主未死时,就会把这些墓兽放入墓地豢养,让它们以此为家,其间按时投喂,墓兽便不会攻击他人。可等到墓主葬入,墓穴封闭,情况就不一样了。因这些被豢养的墓兽不喜冰冷死物,它们不会去侵害棺椁中的死者,只能按照事先留下的兽道猎食。倘若此时有人盗墓,或有其他兽类入侵,就会招来墓兽的疯狂攻击,‘兽镇’也就做成了。从我们封诊道的记录看,曾有以古墓为穴,甚至繁衍上百年生生不息的墓兽群。”

谢阮听完这些,好像找到了一点门道:“这么说来,尸油的作用,莫不是遮蔽生人气息?”

“不错,这些蛇虫、老鼠之类的墓兽,生活在地下,通常视力不佳,只能根据猎物的气味和热度进行追踪,尤其是气味。所以盗墓者会涂抹尸油,盖住自己的活人气息。当然,类似的用途还有许多……”

“那凶手熬制尸油,是为了制蛊,还是为了贩给盗墓人?”

“都不是,”李凌云直接否定,“制蛊不会用迷香草。此物的草叶可以驱虫,方才我们在草丛附近也没发现什么虫子,可见尸油中添加此物,和蛊性不合。”

“可以驱虫……那盗墓呢?”谢阮又问。

“虽可驱虫,但其性无法与雄黄媲美,民间认为雄黄辟邪,可驱百害,盗墓贼必定随身携带,与尸油一起使用,再加迷香草岂非多此一举?”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谢阮挠头道,“从何查起?”

“未必没有办法查,”李凌云端详那一小杯发绿的尸水,神情专注的模样让谢阮莫名心生寒意,很显然,对案情刨根问底,是很令他兴奋的事。

“我们可以从尸油炮制的方法入手——”李凌云兴致勃勃地绕着地上的骸骨转起圈,“常见的取油法子有两种。第一种为熏烤法。将人体黄色脂肪直接割下,经篝火熏制,让尸油慢慢滴下,用这种法子炼制尸油,速度较快,但油中含有烟火气,杂质多,色泽发黑,属劣等货,可用来制药或者炼蛊。此油如果用来涂抹,会有一种怪味,而且难以洗净,除了蛊家深居简出不介意,那些盗墓贼是不敢用的,不然容易因此暴露。”

“那第二种呢?”谢阮好奇起来。

“第二种为泡煮法。把尸体的血水、内脏全部去除,洗净,然后切块,放入盛器中用清水温煮,在煮的时候,水面会逐渐浮出一些清亮的油渍,然后用勺子捞取即可,这种尸油比较纯净,但是炼制时间相对较长,需要慢慢温煮,不停地加水,直到尸油全部熬出方能算完成。从目前看,凶手使用的,应当是第二种法子。”

不等谢阮发问,李凌云便提起一个小锤,朝陶罐走去:“不问死者是谁,先从这些陶罐开始追踪源头。”

他边说,边抬手将陶罐敲碎,又从封诊箱中取出个巴掌大的碾子,接着将陶片碾成粉末,混入水中。二人观察泥浆,有些发黑。

随后他又拿出许多陶片,依样而为。“这是我命弟子在林中挖土,直接烧制而成的。”

他同样将这些陶片的粉末依次混入水中后,有一份水样引起了谢阮的注意,她挑眉道:“这片与凶手所用陶片没太大区别。”

“嗯,因树林长期无人进入,落叶腐败后,使得泥土呈黑色,这种黑土较为肥沃,用于种植大有好处。只是,还得再确定一下……”

说罢,李凌云摸出幽微镜,在桌上点燃油灯,接着他小心地取了两份水样置于镜下,不久之后,他抬头道:“水样一模一样。凶手是从林中挖土,再经筛子筛成细土,然后烧成陶罐的。”

“然而陶、瓷之类的物件,只能粗略看出新旧,极难确认其制成时日。

“而且这些骸骨还被封在罐子中深埋,无法判断凶手的作案时间。不过,我道自有善于研究草木、泥土之人,我将他们带来了,或许有所帮助。”

“草木?还能从草木中得知作案时日?”谢阮心中嘀咕着。李凌云出去和封诊道弟子商量了片刻,又让他们进来查看幽微镜和那片陶片。

只见那些弟子迅速离去,很快就有人回转,对李凌云说了些什么,没过多久,他进来叫上谢阮:“走吧!我此前已让弟子将这片野林划为多块,分别取土做样烧陶,方才他们查对记录,便知是哪一块野林。”

当下二人并不多话,和众弟子一同前往。谢阮小心留意,发现一些树木上系有红绳,看来这便是封诊道划分地块之法。

那块野林并不远,众人很快赶到,弟子们四处查看,不久远处传来喊声。二人到了跟前,见一处凹坑,上面已被草皮覆盖。

那擅长研究泥土的弟子跃下凹坑,丈量长宽和深度,抬头道:“坑中泥土之量,够做五六个陶罐。”

李凌云看向身边一名其貌不扬的绿衣弟子:“周陆,可有判断时日的法子?”

周陆叉手行礼道:“法子是有,我方才已经寻到了。”

“寻到了?”谢阮惊讶道,“我们刚到此地,也没见你做什么,是怎么寻的?”

周陆手一指:“坑旁有棵枯树。”

众人看去,周陆从背囊中取出一把小锯,走向枯树,边走边道:“死树仅此一棵,其他树都生长良好,我推测应是凶手在取土时,不慎挖断了根系,导致树木枯死。而树木生长多赖雨水多寡、气候转变,在无人问津的密林中,环境稳定,树木会规律性生长。”周陆环视一周。“此片林木,粗细一致,多为同年生。我们在枯树附近选取一棵锯开,观察年轮,再将枯树锯开,两者一减,便可得出取土的大约年份。”

说罢,周陆和另一弟子忙活起来,不多久,周陆道:“首领,这些罐子制成至少两年了。”

得了结果,众人便回转草屋。那擅长研究泥土的弟子依次敲打罐体,而后道:“陶器陈旧后,会越发脆,第一个罐子,敲起来尚有回声,不发闷,说明有一定的韧性,剩下的那些,只怕时间会更久。另外,装尸水的那个,看似较新,实则也至少埋了一年了。”

两路时间大致合上,谢阮捏着下巴推测:“烧陶很费功夫,在此过程中,凶手不可能将尸体放在一边不管,否则会很快腐臭。所以,被害人被肢解前,一定还活着。”说罢,她迷惑地问李凌云:“有一点我想不明白,凶手为何不找人定个罐子,非要自己做?”

“陶罐巨大,非常用尺寸,倘若定制,制陶之人必会记得。尸首若被发现,就能顺藤摸瓜,找到凶手。显然,自己做更加安全。”

“如此细节竟然都被考虑到了?”

李凌云微微皱眉。“我怀疑此人曾犯过案,又或是对官府查案之法颇为熟悉。”

“也是,虽然此林鲜有人来,可毕竟是天后家产,时不时还会有人前来巡查,加之周边都是寺院,人迹不绝,如果一人空手而来,可能不会引起注意,但带个大陶罐进去,难免会被人盯上。所以他才就地取材。”

谢阮又道:“野林杳无人烟,把人击晕带进去杀死,分尸,烧制陶罐,并将之烹煮,至少也得耗去好些天……我看,此人应该擅长野地生存,只怕还会武。”

“不错,从骨骼发育程度分析,被害的五人均是妙龄少女。人越是年少,血脉运转越是迅速,神志也因此更加清醒,这个年岁的人,颅脑被击中昏迷之后醒得更快。从密林深处到边缘,皆为树林,并无便利道路,这里不能行车、骑马,只能缓慢拨开草木步行,此人体力必定极好,且对林子相当熟悉。”

谢阮不解地问:“他为何不在自己的住处熬制尸油,而要大费周章来林中处置?”

李凌云很快给出解释:“凶手需要在尸油中添加迷香草,如果把草种植在别处,一来没有那么大的地方,二来,若是暴露,就很容易被人盯上。”

“也对,密林深处很难被人发现……确实比较适合。”谢阮想了想,又问,“你说过,迷香草生长缓慢,那凶手岂不是很长时间才会来一次?”

“从罐体痕迹看,他的确隔比较久才会来一趟,但原因并非如你所言。迷香草不管生长多缓慢,密林那么大一片地方,只要种得多一些,并不耽误他制尸油。其实……问题出在死者身上。”

“死者?”

“不错,死去的五人都是妙龄少女,凶手应该对死者的选择存在某种严苛的要求。”

谢阮思索道:“长安为京城,妙龄少女接连失踪,大理寺或许有案卷,我可以去查问一番。”

“封诊结束,再一并去问。”李凌云简单地决定,又问谢阮:“你可知,凶手会在一天之内的何时开始熬制尸油?”

“一天之内?”谢阮一愣,“你不是说,需要文火慢慢熬制吗?难道中间还有停顿?不应该是整天不停吗?”

“生火时烟气最大,火势起来反而较小,附近有寺庙,庙内有塔,如果白天塔内有人,很容易察觉生火时的烟痕。”

“那就是从晚上开始……”谢阮猜测。

“没错。”李凌云道,“另外,熬制尸油需要不停加水,水不好携带,所以,还得有一处水源。”

“你让弟子查过了吧!”

李凌云眨眨眼:“你怎么知道?”

“既然把野林都分块了,这种举手之劳的事你会不做?”

“也对,”他点点头,“密林深处只有一条小溪。可惜因时间太过久远,加之雨水冲刷,已无法找到点火痕迹。”

李凌云又解释道:“贩售尸油者并不少见,我们封诊道也有相关记载。一具尸体若完全熬出尸油,至少要十二个时辰,其中出油最多的是前六个时辰,为皮下脂油,后六个时辰,出油量虽低,但系五脏脂油,其油质黏稠,质地上等,不能抛弃。熬制过程中需要大量木炭。我在林中未发现伐木痕迹,也就是说,熬油的木炭,是凶手自己带来的。”

“如此巨量的木炭,只怕不好携带。难怪你会说凶手在夜里作案。”

“不错。此过程可分三种情形:第一种,先带被害人,再运木炭;第二种,运木炭在先,运被害人在后;第三种,两样一起运来。我们做了尝试,十二个时辰不断用小火烧煮这么大的罐子,需要一百斤以上的木炭。凶手熬制尸油,不会选择太瘦的少女,算一百斤,这样加起来就有两百多斤。考虑到成人的背负极限,如果是第三种,行动必然缓慢,难保被害人不会在中途醒来。若是第一种,被害人在林中醒来呼救,也麻烦。所以最稳妥的方法就是第二种。把被害人控制在某处,将木炭提前运到林中,再把被害人击晕带走。这么一来,凶手就需要在附近有个住所,且该地在他的脚程范围内。”

“此过程,最好是在被害人神志不清时完成,那么昏迷时间就是他到此间的路程消耗时间?”

“不错,我查了封诊手册,其中‘击晕篇’内,录有道中所办案件里,各年龄、各性别,以及使用各物体击晕某人直至其醒来的时间。据我推算,十四岁左右的妙龄少女如被击晕,最长昏迷半个时辰。”

“为何不用迷药?这样可以控制昏迷时间,也会更加安全。”

“他或许会用别的手段,但一定不会用迷药。”

谢阮大惑不解:“为什么?”

“迷香草是香料,加入尸油中别有他用。若混进迷药,多半会影响尸油气味,他要保证纯度,就只能采用击晕的方式。”

李凌云说到这里,就见外面来了个浑身漆黑的高大男子,谢阮定睛一看,不是阿奴又是谁?

只见阿奴浑身大汗,如刚从蒸笼里出来一样,他来到李凌云跟前,忙不迭地打了几个手势。

“他怎么了?”谢阮好奇地问。

“方才我让他从泥坑处开始,背着装满等同一个少女重量的泥土口袋往外走。就算是阿奴,半个时辰内也只能勉强离开密林。”

“跑或走得快慢与否,一看身高,二看体力,阿奴这种昆仑奴持久力强,别说京中,就连诸节度使府上也经常养昆仑奴用来跑腿传信。据说他们光脚飞奔,甚至比别人骑劣马还快。”谢阮皱眉道,“如此好的体力,他也难以在半个时辰内离开树木密集的树林,依你看,凶手会不会就住在密林内?”

“密林之中没有山洞……”李凌云从怀中拿出一片羊皮地图。谢阮看到羊皮边缘那些闪烁的金丝封,便一眼认出,这是宫中密图。“天后家产与皇产无异,此间不允许百姓进入,更别提建房……”

李凌云在地图上用封诊硬笔圈了二十几所住处,接过话去:“所以凶手的住处,只能在密林边缘。这些都有可能。”

说罢,他取出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瓶,打开盖子,用小勺挖出一些膏状物,示意谢阮伸手过来。

她迟疑片刻,终于把素手交给他,李凌云涂抹那物,又用手指在谢阮手背上反复揉搓,很快,她闻到了一股奇特的香味,很清淡,但是许久无法散去。

“这是什么?”

“按此方法熬制的尸油膏。”见谢阮面色大变,他才意识到说错了话,忙改口道,“是猪油。”

“……别吓人好吗?”谢阮龇牙,轻抚涂抹过的地方,觉得肌肤嫩滑芬芳,忍不住问,“怎么做的?”

“具体做法是将迷香草挤出汁液,没过尸体浸泡。接着将罐子密封。浸尸时间不能短,也不能长。时间长了,尸首会被染成绿色,提炼出的尸油也会随之呈现墨绿色,不光观感不佳,涂抹在身上,还会让肌肤染色。若浸泡时辰短了,尸油香味不浓,与动物油膏无异,经多次试制之后发现,浸泡两日效用最佳。”

“人也如此?”

“没错,而且如果用人炼制的话……”李凌云偷眼看一下谢阮,见她并无异样,才继续道,“以人炼制的尸油膏最容易被人的肌肤吸收。罐里的尸水中残留尸油膏,之前我在揉搓尸水时,肌肤先吸收尸臭,再者才是迷香草的味道。倘若是以人制成的尸油膏,不光会使肌肤润泽,还能持久锁住香味。”

谢阮嗅了嗅,感觉头脑随清香舒适了许多:“尸油中加入迷香草,应该是有缘故的,如只为了芬芳,完全可以用一些常见的香料。”

“不错,迷香草既为香料,同样可以药用。此物曹魏时便已引种,诸多药书有所记录。具有安神、镇静之效,可用于治疗失眠、头疼,兼治手足冰冷、发麻。作为药用,常内服。倘若外用,最大的功效,却在催情。嗅闻时间长了,会让人浑身发热,欲望缠身。”

“……原来如此,我就说,凶手耗费这般功夫,不可能做出无用之物。此物制作不易,且一次出量不少,如此说来,有很大概率是用来售卖的,且价值不菲。”

“不错,”李凌云表示赞同,又补充道,“另外,在制作尸油膏前,要对尸体进行腌制,这个过程,凶手要寸步不离,这期间,他指定生活在林子里。”

“如此说来,倒是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同时入手。”谢阮负手来回走动,边走边整理思绪,“其一,找大理寺,要他们手中和少女失踪相关的案卷;其二,命人带着你制作的猪尸油膏,询问市面上有没有类似商品售卖;其三,暗中查清密林边缘那二十几所人家的信息。”

说到这里,她突然盯住李凌云:“这些法子都得有我参与,以你自己只怕很难做到不打草惊蛇,可你之前并没想过让我帮忙,所以,你是不是还有别的手段?”

“也就是守株待兔罢了。”李凌云道,“凶手这些年都在此处熬制尸油,况且迷香草就种在这里,下次作案,必定还会来。”

“你这样,岂不是放纵他再次为害?”谢阮嫌弃地横他一眼,“就知道等!这事发生在天后的地盘,天后和我可等不了。再说了,你们封诊道弟子中没有武将,凶手人高马大,就算发现踪迹,又如何能够制服?”

“奇门遁甲之术还是有用的,”李凌云摸摸鼻子,“不行就先把他困住,再通知官府。”

“屁话!”谢阮粗鲁地打断,旁边的封诊道弟子知道这位的来头,不敢笑她,只好纷纷转头去看别处,“杀五人已是大案,此案必须上奏,这个人在皇家密林中搞这种东西,如果抓不到,传出去会影响天后声誉。”

说罢,她朝李凌云伸出手。

“做什么?”

“这尸油膏给我,凤九在长安呢,让他查去。”

“只怕没用,”李凌云摇头道,“凶手作案时间间隔较长,说明这种东西只在少数人手中流转,就算让凤九去查,也不一定能查到。”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要怎么查?”

“我们养狗,”李凌云道,“你见过的。”

“封诊犬?”谢阮想起李凌云曾经拉出来的细犬,顿时有些羡慕,她还记得那是难得的好品种,“也对,犬对味道极为敏感。”

“是,尸油膏若密封起来,可以长时间保存,加之价格昂贵,未必就轻易卖光,凶手家中或许还有一些存货。可以让封诊犬先去那二十几所人家附近闻一闻有没有迷香草的味道。”

不久后,十多条腿脚细长、俊逸非凡的封诊犬便汇聚在草屋外。

“人嗅不到,狗鼻子却不是好骗的。”谢阮眼红地看着那群狗,碰了一下李凌云,“下了小狗给我一条如何?”

“可以!”李凌云点点头,“不过你要好好养,这狗能活十年八年的,若被丢弃,会很伤心的。”

“那是自然。”谢阮正说着,那些闻过尸油膏的封诊犬已飞奔而去。此时天色已黑,犬很快没入密林深处,最多半炷香的工夫,犬一一回归,其中一条兴奋地在地上转圈,不断追逐自己的尾巴,同时汪汪大叫不止。

“是你了!”李凌云走到它跟前,从犬脖颈上解下一条带子,上面有一个闪闪发光的铜制小盒,盒上面有手指大的开口。

打开小盒,他从中倒出一些混有茅草的泥土。

“这是犬闻到味道,站起身从墙上扒下的泥土,从外观看,就是普通的泥巴加了些茅草。也就是说,凶手的住处是一座自己盖的土坯房。”

说罢,李凌云对那犬道:“屋内有人否?”

那犬乖乖坐下,抬起右前爪晃了晃。

“看来没人。”李凌云让弟子拿来火把,对那犬道:“带路。”

那犬立刻起身跑向林子,只是这次它跑得慢了许多。

众人尾随它半个多时辰,来到了那座房子前。

谢阮回身看看:“这里比阿奴去的距离还要远,看来此人多半有武学功底,否则不可能比阿奴还快。”

“不错,”李凌云看看房顶,“屋子建得很高,一个人做到如此地步,凶手必定精力过人。”

屋门上挂着锁头,李凌云和谢阮穿好封诊衣,让弟子用巨钳钳开锁,推门溜边而入。

一进门,借着火把光,二人就注意到墙上悬挂的几束迷香草。

谢阮搓了一下迷香草,发现很干爽:“嗯?看来,凶手曾想在屋内熬尸油,或许怕暴露,所以就放弃了,毕竟这里难免有胥吏进来查验。”

李凌云让人递来火把,蹲下小心地观察地面:“有多种足迹……确实有不少人来过这里。”

谢阮看着地上那密密麻麻的鞋印,直皱眉头:“这么乱,这要怎么判断?”

李凌云并不着急,缓缓蹲下细看:“论体力,很少有人能与阿奴相提并论,凶手比阿奴跑得还快,那么只能在身形上占据优势,通常,鞋子大小与身形成比例。”说罢,李凌云挪到了一枚被踩得只剩下半个鞋底花纹的鞋印旁,他命六娘绘下后,又在屋内杂乱的足迹中寻找起来,直到发现另外几枚残缺鞋印,他才彻底舒了口气,见六娘尚在绘制,谢阮问道:“你在干吗?”

李凌云指屋外大门:“篱笆门上虽挂着锁,但门间隙太大,只要稍微一推,就可以挤进来。”他又指地面:“多数都是泥渍鞋印,说明这些足迹均是躲雨者所留。它们对现场的破坏程度很大。可考虑到就算门完全推开,缝隙也只能让普通身形者进入,所以,哪怕是毁灭性的破坏,我也有办法从中找出嫌疑鞋印。”

“竟如此神奇?”

“还是如方才所言,身形与鞋子大小成比例,就算是残缺的鞋印,那也比普通人的要大很多,我只要在杂乱足迹中,找出那些明显较大的残缺印迹,接着拼凑一番,大抵就能得出完整的鞋印痕迹,这在我封诊道中称为‘空间相接法’。”

谢阮眨巴着眼:“听你说得轻巧,但我感觉,这种法子对寻常人而言,可能难于登天。”

“确实。”李凌云点点头,“除非对鞋底花纹极为敏感,否则漏掉任何一个细节,都无法为破案所用。”说罢,他看向正在绘制的六娘。“熟练运用此法,需要精确测量鞋底每一个细小的纹路,包括磨损痕迹,如六娘这样心细的女子,没个十载光景,都无法做到,对普通人来说,确实难了些。”

刚刚言罢,六娘已把绘制好的完整鞋印递给了李凌云。谢阮伸头观望,发现图形旁还用娟秀字体标注了丈量数据。

李凌云接过,很快推测起来:“据足迹长度,计算凶手身高六尺一寸七分左右,身体壮硕,落脚有力。”

谢阮皱眉凝视那足迹:“能否看出他穿的是什么鞋?”

“因案发现场时常可发现足迹,所以我封诊道从古至今,对鞋履极有研究,屦、履、屣、屐等都是指鞋,说到底,这些鞋类主要的区别在于使用的材料和样式上。

“我大唐的鞋子,粗分有三种:布帛类、草葛类,还有皮革类。第一种:布帛类。它是以麻、丝、绞、绸、缎、锦等织物制成的鞋履。鞋面以上述织物为原料,鞋底则根据不同的功用来区分。布帛类鞋,由于鞋面比较松垮,不适合长途奔跑,且穿时间长了鞋面会松,走路易打滑。百姓穿着,以麻、丝履及锦鞋为多。

“第二种:草葛履。它是以蒲草、葛藤为基本原料,经过搓捻编织而成的鞋子。常见有葛及蒲鞋之类。这种鞋子,价格低廉,也不适合奔跑。

“第三种,皮履。它分两种,一种以生皮为原料,另一种以熟皮制成。生皮磨脚,大家伙穿的一般都是熟皮。熟皮靴又分为长靴和短靴。因皮靴耐磨,所以在道路平坦的城市中行走,穿短靴的居多。只有那些长时间在丛林里穿梭的人才惯穿长靴,如武官、士兵及马夫等。”

说完这些,李凌云手指足迹:“从鞋底花纹来看,此人穿的是士兵才会穿的皮靴。能看到清晰的纳底纹路,手工极好,是官制的乌皮六合靴。”

“这花纹就能证明是官靴?”谢阮摆明不信。

“乌皮六合靴简称乌靴,是大唐最具代表性的一种靴子,一般用染成黑色的皮革制作,故称为‘乌皮’。制作前需先将皮革染黑,然后根据靴子的造型,将皮料裁剪为大小不等的皮块,一双皮靴通常以六块皮缝合而成,寓意东、西、南、北、天、地,故称‘六合靴’或‘六缝靴’。

“这种靴子,因需六块皮缝合,所以在纳底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六合短靴,所需皮革较少,在纳底时,无须多费针线。但长靴则不同,需将更多的皮子缝在鞋底,这样才能保证鞋底牢固。

“你看,这花纹密结,从鞋底的缝制手艺看,做工极为精细。凶手穿的必是一双六合长靴。这种鞋子多用在军中,因考虑到士兵需要长途跋涉,所以鞋底纳得更紧,针线更有一番讲究,这些从花纹上都能观出。”

“此人擅长负重奔跑,若说是军中人,倒也合情合理。”谢阮道,“军中发放的用度都是定制而成的,此人在长安城内作案,此物不太可能来自地方。看足迹大小,至少有九寸长,这样大的脚,也不好买鞋。我只要询问京中军务相关,或许就能有线索。”

“没错。靴子底部磨损不是太严重,比较新,凶手来此屋时,应是刚领了用度。”李凌云蹲下身子,“多枚残缺足迹边缘规整,仅有少量虫蚁爬痕,距离他上次来此间的时间也不长。”

“大概多久?”

李凌云环视一周:“最近少有阴雨,加之房屋保护,我推测不会超过两个月。”

谢阮默默记下结果,只听李凌云道:“如果凶手还在军中,他可能是利用休沐之日来干这件事的,这也能解释他的作案间隔为何会这么长。若凶手不在军中,那么他也有拿到官靴的途径,毕竟,官家的靴子,穿上还是非常合脚的,非一般百姓所制可以媲美。”

“明白了,”谢阮邪魅一笑,“尸油膏难得,此物售价必定昂贵,若有人光顾,定然大部分都是长安城的人。所以只需在城内查询有哪些人会定制九寸长靴即可,放心,我会让他们打听到了也不要声张,避免打草惊蛇。”

说罢,她似乎有些累了,打个呵欠,对李凌云道:“看来今日是没办法把你带入宫了,你叫几个识得足印的弟子跟着我,我回宫知会天后,明日再把她的意思和通过这鞋印查出的结果一并带来。”

次日午后,李凌云接到传话,立即拿起封诊箱,跑出密林去见谢阮。

刚见面,谢阮就递来一沓布帛。李凌云翻看着,听她道:“天后允许你先查此案。至于其他,等尘埃落定,你自己去同她交代。我命人借故调查军中,发现整个长安城内,领取军中制物,留下姓名,又有九寸大脚的人只有十三个,这些足印是我命人找到他们的下落后,让你那几个封诊道弟子取回来的。经他们复绘,痕迹尺寸可以保证一般无二。”

“他们都在军中服役?”李凌云一张张细看起来。

“不是,还有一些达官贵人的部曲 。我大唐允许拥有部曲,他们也有路子获取军中用物,只是需要个由头。”

正说着,李凌云挑出一张足迹图来:“就是此人——”

谢阮把那足迹和其他的拿来对比观瞧,不解道:“咦?类似足迹不少,你如何能肯定就是此人?”

“人在走路的过程中,鞋底接触地面,他们的鞋底磨损要比普通人严重许多。尤其在奔跑时,脚趾会收紧抓地,保持平衡,如果这人长时间穿鞋奔跑,则会在鞋底上出现不一样的磨损。据观察,此人足趾、脚掌处磨损得都不轻,他是这些人中最擅长奔走的。”

谢阮再无疑问,对随行而来的甲士轻声吩咐,那人立即转身打马而去。

“这些人都已被盯紧了,你放心,用不了多久就能拿住他。”谢阮抬起鞭梢,指向曲江池方向,那里有家店面,“过去吃些东西?”

李凌云知道谢阮并不乐意进那密林,便随了她的意思。二人找了个地方坐下,刚吃了几个汤中牢丸 ,就见有人找了过来。

“人带到了,走吧!”谢阮一抹嘴,起身就走。

李凌云连忙起身,却被店家捉住衣袖:“哟!吃白食吗?赶紧给钱——”

万年县衙,偏厅之内,李凌云正黑着脸,回忆那牢丸店家的评价——

“生得比小娘子都好看,怎么还想浑水摸鱼不付账呢?”店家拿了钱,却还揶揄了他一句。

钱不是事,前面那句话才是他不痛快的缘由……好看就好看,非得和小娘子比较是什么意思?

不快之下,眼前被捆成粽子的军汉他瞧起来就更不顺眼了。

虽说眼下在县衙中,但此案却是由李凌云最先发现的,加上事发在天后地盘,自然由狩案司先行审理最为合适。

当然,大理寺还是来了个司直,蹲在一旁陪着,不然于理不合。

那军汉身强体壮,筋骨隆起,俨然符合李凌云此前的推断。此时他铁索缠身,被押在地上跪着,貌似面目憨厚,可那双眼珠子却骨碌直转,精光四射。

虽被拿住,却不见他害怕。他先盯了李凌云片刻,又扭头去窥视谢阮,见她举手投足的气势,方才目光一缩,额边落下一滴冷汗。

“被官府拿下都不怕,此时却怕了?”谢阮冷冷一笑,“说说缘故?兴许某心情好了,让你得个好死。”

“你不是寻常官员,”那军汉龇牙呵呵笑道,“我的好日子到头了,落在你手里,不冤。”

谢阮端着水碗,送到他眼前:“看来你是清楚自己做过什么,老实交代,我便允你痛快!”

“好——”那军汉低头就着水碗咕嘟灌了几口,喊道,“难得畅快,反正也活够本了——”

喊罢,他便如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地说将起来。

“我叫辛五,没别的名字。阿耶是个来长安城经商的胡人,阿娘是纺绢帛的良家。我那胡人阿耶收了一批大货,因在长安没有房产,便和阿娘家人说好,把货物堆在她家院中。那日夜里他醉了酒,轻薄了还在纺织的阿娘。”

辛五说着,面露嘲讽:“他是胡人,不是不能和大唐女子成婚,但他违法在先,我外祖父一发现便当即报了官。从年岁上说,他都够做我阿娘的爹了,所以我阿娘也不愿嫁他,结果可想而知,他进了大牢,很快便被斩了头,当了死鬼。”

“可我阿娘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已怀上了我。”辛五木然地说下去,“于是我一出生,他们便想撇清关系,将我的身份记在了相熟的辛家人名下。那辛家人并非良人,而是大族王家的部曲,我作为辛家子,从此之后,便只能任凭主家差遣,实质上,也就是王家的奴仆。”

“若是我没本事也就罢了,可你们看我这身条,这力气,还有这身功夫……”辛五哗啦举起沉重铁链,冷笑连连,“我在王家跟了这一辈的杰出之人,主人在折冲府当果毅都尉,后来又调入右武卫做事。虽然我作为亲兵,看似身份非凡,但让我这辈子永远当别人的私兵,我能甘心?要摆脱这部曲的身份,那也不易,虽然主人欣赏我,但要做良人脱离王家,按照规矩,就得缴纳一笔赎身钱。”

“连我自己都寄养在辛家,手中哪儿来这么一大笔钱财?”

说到这里,辛五面露苦笑:“打主人自折冲府调归京城,我便不需备战,倒是经常随主家狩猎。通常,京中狩猎去近郊连带游玩,自会携上女眷。女人东西多,我气力大,就常常帮她们搬运东西。

“有一次,我见主人的爱妾在马车上小心翼翼地涂抹一个瓷瓶中的东西,又和身边的婢女说要用光了,得省着用,否则断了用度,不知如何是好。我便起了好奇心,多问了几句。

“她平素有事,大多要烦劳我,已和我极为相熟,便也没有隐瞒,只说此物为催情圣药,她也是在大户妾室相聚时辗转得来的,效果极好,全靠这个得主人专宠,便长期找那制药人购入,她又强调此物很难购买。我当时已感觉到,她就是故意在我面前用这玩意的。想来是因为这种催情药本上不了台面,她不便自己购买,若是被人发现,在当家主母那里难免落下口实,看我可靠,打算让我代劳。

“她愿意出跑腿钱,我又有什么不乐意的呢?于是便顺水推舟,应了下来。谁知她给我的药金,当真是好大一笔钱,而给我的佣金,只有那么一点点。

“由此可见,此物极为金贵,于是我就上了心,准备在交易之时,仔细观瞧那卖药的到底是何人。

“你们是否觉得怪异,都要交易了,我却不知对象是谁。可别说我,那妾室也不知其人相貌,只因交易方式极为隐秘。需夜间来到一破屋门口,把钱从门缝中塞进去,然后敲响门铃,要一瓶,就敲三长一短,要两瓶,就敲三长两短。每次售卖同一人从不超过三瓶,敲完后,放下药钱离开,第二天推门来取。”

辛五回忆着,目光幽幽,下意识地用猩红的舌头舔舔嘴角:“此物如此值钱,赚那点辛苦费,岂不亏得慌?于是我便假装离去,实则悄然埋伏,等那制药人到来,我就绑了他,用刀架在他脖子上,逼问此人来头——他原来是个巫人,专制此物,说到底,无非就是用死尸再加上点迷香草熬的。换个人,怕是听到这些也就怕了,可我不怕。我在辽东打过仗,有一回被逼入绝境,还吃过人肉。因行军打仗随时需要就地取材做饭食,所以我也会制作陶罐。迷香草我虽没见过,但是巫人说他手中有草籽。于是我将那巫人绑到了密林深处,强迫他说出熬制的过程。在我的威逼下,巫人从院中地窖里取出冰冻尸块,亲自教我熬了一次,从此之后,我便狸猫换太子,伪装是他,把这迷香草尸油膏卖给那些大户的后宅之人。由于本就是不见面的交易,所以她们并未发现换了人。

“一开始我还需那巫人指点,等我做熟了,就把他给杀了,彻底接了这个生意。每次,我都拿着那小妾的钱,假装去巫人那里买尸油膏,其实,这些尸油膏都是我自己做的。”

辛五交代完毕,谢阮又问:“死者都是十四岁左右的少女,这也是那巫人的方子?”

“不错,”辛五点头道,“他说他试过不少人,这个年岁的少女,油脂最为纯粹,尤其是处子。兴许正是因为这样,那油膏中才有某种特殊气味,加之混合了迷香草,才对男人有极大的吸引力。”

“这些女子从何而来?少女失踪,如何不引起他人瞩目?”

“这个说来简单,”辛五冷笑道,“诸多大户大族,谁不豢养仆婢?暗中买卖人口,更是常见之举。我在王家长大,自然清楚他们权势滔天,哪怕打杀仆婢,也能买通关节,只需银钱就能买命。又或改写成仆婢私逃,官府只当仆婢抓不着,谁知道他们已经死在什么犄角旮旯了呢?”

“所以?你下手的,都是家奴身份的少女?”

“对,我蒙着脸,用巨款收买这些家族中管事之人,让他们找借口,把那些本就不受待见的适龄少女偷着送给我,对族中则上报,其不堪惩罚,被打死之类。之后族内自然有一套和官府打交道隐瞒的手段,如此一来,外面的人根本查不到。而那些族中的人,对于仆婢之死,早就习以为常,置若罔闻,不会追查。”

辛五交代的全程中,李凌云都不曾说话,直到此时,他才问道:“辛五,听你所言,你主人对你很是信任,才会让你护卫女眷,你也有许多办法可以额外得到钱帛。据我所知,部曲亲兵,待遇比奴仆要高许多,倘若主人地位不凡,寻常良民遇上部曲,还得为你们让道。如今观你身高体壮,在王家也没遭虐待,你为何一定要做良人呢?”

“良人能做的,部曲可不能做,”辛五呵呵冷笑,“部曲说到底还是奴仆,主人一时兴起,随意赠送他人也很寻常,我不过是因为有一身功夫,待遇略好一些,要是认真起来,还不是和那些仆婢一样,杀了也就杀了。总而言之,不过是有价值的物件,并不算人。”

“我明白了,”李凌云微微点头,却又道,“可你杀那些婢女的时候,不也将她们当作物件吗?你这算不算助纣为虐?又有何颜面去指责你的主人呢?”

李凌云话音未落,就见那辛五双目变得猩红,死死地盯住他,似乎准备暴起伤人。谢阮当即抽刀出鞘,防备在他身前,谁知那辛五盯了许久,却长叹一声,低下桀骜的头颅。

“你说得对……”

辛五幽幽地道。

“不知不觉之中,我也和那些人没有差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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