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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犯罪嫌疑人拒供心理的呈现规律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和实务两界对侦讯是否存在规律的认识一直是含混不清的,且多数情况下,“侦讯无定式”“侦讯无定法”的观念还占据主流。但是一个朴素的哲学原理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有规律可循的,侦讯活动当然也不能例外。因此,应当坚信:侦讯是有规律的。

所谓侦讯规律,是指侦讯目的与实现侦讯目的、方式之间内在的、必然的本质联系,是开展侦讯活动必须遵循的方向和路径。那么,从哪里入手寻求侦讯规律呢?当然需要深入侦讯实践活动过程中,找到对侦讯活动影响最大、最深刻的因素,从多维度全域考察实现侦讯目的的路径,尝试寻找该因素对侦讯活动的运行脉络的影响,对该脉络的存在是否具有普遍性进行论证,形成所有侦讯活动应当普遍遵循的规律性认识,为构建结构化侦讯的理论模型奠定基石。但如果要问侦讯规律具体是什么样的,还真是相当令人尴尬,因为的确很少有人声称自己发现或者掌握了侦讯规律,迄今为止,尚未发现有人对侦讯规律进行清晰、确切的描述,偶尔出现的尝试性描述,也很少得到积极的回应与认同。

一、犯罪嫌疑人心理对侦讯活动有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与侦讯关系的紧密程度及其对侦讯活动的影响,是其他任何与侦讯相关的因素都无法比拟的。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分析准确与否,对侦讯活动整体以及每个具体环节的决策、施策都至关重要,对实现侦讯目的效率和概率都具有决定性影响。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及其变化着手寻找侦讯规律,应当是一条可行路径。

(一)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贯穿侦讯全过程

整个侦讯过程中,侦查人员所使用的所有侦讯技术与方法,都要对应犯罪嫌疑人的某种心理才会有效地推进侦讯进程,或者说,所有的侦讯技术与方法要发挥应有的效能,都必须通过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发生相应变化才能够实现。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充斥于侦讯过程的分分秒秒,在侦讯活动中全程无缝隙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侦讯的所有技术、方法都可以归结为心理学技术、方法。

(二)犯罪嫌疑人心理及其变化是侦查人员主导侦讯的根据

侦查人员在完成对犯罪嫌疑人涉案的内心确信以后,就开始了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博弈,形成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的两条心理活动主线既互相缠绕又互相撕扯的心理博弈过程。在这种心理博弈过程中,尽管多数情况下以侦查人员取得胜利告终,且表面上看,侦查人员拥有法律赋权的执法者身份,整个侦讯过程由侦查人员主导,侦查人员在心理上应当占据优势地位。但深入侦讯实践考察就会发现,即便是能力出色的侦查人员,仅凭执法者身份根本主导不了侦讯进程。那么,侦查人员凭什么主导侦讯进程?深入整个侦讯过程的每个具体环节发现,侦查人员始终是围绕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及其变化进行一系列分析、判断、决策、施策、感知施策效果的信息反馈而逐步推进的,根据反馈的施策效果,决定继续深化本主题,或者启动下一个主题,这样一个回合接着一个回合解决犯罪嫌疑人所有的需要与顾虑,直至犯罪嫌疑人自愿作出供述选择。显然,整个侦讯过程离开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分析,侦查人员就会迷失方向、陷于混乱或者寸步难行。可见,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及其变化,才是侦查人员主导侦讯进程的根据。

二、犯罪嫌疑人拒供心理成因与来由

拒供心理,是指阻挠犯罪嫌疑人参与侦讯沟通,并拒绝进行供述选择的心理状态。尽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及其变化与侦讯的关系最为密切,但从侦查人员的视角对此进行研究,关注的重点是犯罪嫌疑人进入侦讯程序以后的拒供心理及其变化情况。因为只有拒供心理,才会对侦讯活动产生直接的、强烈的深刻影响。因此,搞清楚拒供心理的成因及来由,对侦讯推进具有重要意义。传统侦讯理论认为,犯罪嫌疑人在侦讯过程中有以下五种拒供心理:畏罪心理、悲观心理、抵触心理、戒备心理、侥幸心理。这些拒供心理何时产生与形成、从哪里来,是必须弄清的问题。要弄清这些问题,需要对预谋犯罪和激情犯罪两种犯罪形态分别进行考察。下面考察一下犯罪嫌疑人上述拒供心理成因与来由。

预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的预谋、准备阶段,其最强烈的需求是实现犯罪目的。一旦犯罪行为实施完成,其基本需求的具体内容就会转变为希望避免罪行暴露的安全感需求,原有的安全感系统会发出不安全预警,遂产生调整、加固安全感系统的需求,驱动犯罪嫌疑人畏罪、侥幸、戒备、悲观等防御心理的酝酿、产生与形成,这些防御心理交织在一起构成了犯罪嫌疑人的新的心理防御系统。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其安全感系统关注的重心由原来希望罪行不被发现转移到希望罪行不被揭露,心理防御系统由消极防御转化为积极防御,畏罪、侥幸、戒备和悲观等消极防御心理会随之转化为积极的拒供心理,并在不同的侦讯环境、条件刺激下,呈现出以某种拒供心理特征为首要表征的积极防御态势,这种积极的心理防御态势会随不同的侦讯刺激形成动态变化曲线,而支持这条曲线达到峰值的拒供心理就成为主导拒供心理。

激情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调整与加固安全感系统的需求是从实施犯罪行为后产生、形成的,接下来的安全感需求的具体内容及其变化和相关心理产生、形成与变化和上述讨论是一致的,不再赘述。

从上述讨论可以得知,犯罪嫌疑人的安全感需求驱动犯罪嫌疑人防御心理的酝酿、产生与形成,这些防御心理交织在一起,构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御系统。在侦讯环境、条件的刺激下,犯罪嫌疑人由消极防御转化为积极防御,消极防御心理转化为积极的拒供心理,具体拒供心理主要包括畏罪、侥幸、悲观、戒备等。

三、犯罪嫌疑人安全感需求驱动其主导拒供心理动态呈现

主导拒供心理,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讯环境、条件刺激下,其心理防御系统不断调整防御重点,并根据重点防御需求驱动凸显出来的、主导整个心理防御系统实施积极防御的拒供心理。

犯罪嫌疑人归案以后,消极防御心理迅速转化为积极的拒供心理,在正式接受侦查人员的侦讯问话之前,其畏罪、侥幸、悲观、戒备等拒供心理混乱交织、此起彼伏,假想各种侦讯场景和主题,胡思乱想一些应对之策。随着犯罪嫌疑人对侦讯气氛感知的加深,特别是感知到山雨欲来后,内心更加惶恐不安。这时,侦查人员的突然出现,刺激犯罪嫌疑人的思绪突然短暂停顿后,拒供心理会逐个呈现。所以称这些拒供心理为呈现,而不是出现或者变化,是因为这些拒供心理是进入侦讯程序之前就已经存在,并非因侦讯刺激而产生,侦讯刺激只是将这种原本存在的心理激发凸显出来。

(一)戒备心理的呈现

犯罪嫌疑人第一眼看到侦查人员的瞬间,担心侦查人员会揭露自己的罪行,或者担心自己言多语失,表现为对侦查人员的言行反应冷漠、拒绝交流、虚伪敷衍、虚张声势、喊冤叫屈、谨言慎行、不断试探等,以满足罪行不被揭露的愿望。戒备心理会率先呈现出来,成为这个阶段的主导拒供心理。戒备心理,本质是犯罪嫌疑人为满足自己的安全感需求而设置的防御性防火墙。

有研究者把犯罪嫌疑人的抵触心理与戒备心理并列为这一阶段的主导拒供心理。但笔者研究发现,抵触心理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都有的心理,不应作为犯罪嫌疑人共性心理特征进行研究。抵触心理的产生有两种情形:一是长期对侦查机关存在偏见或者曾经遭受过不公正处理,将对侦查机关过往行为的反感和抵触迁怒于现在办案的侦查人员,表现得嚣张跋扈、借题发挥、口无遮拦,甚至威胁侦查人员等;二是侦查人员在与犯罪嫌疑人的接触过程中出现失当言行,原发性抵触心理受到临时激发,表现为嫌疑人对侦查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或扬言控告、报复等。抵触心理的本质,是犯罪嫌疑人为满足自身的安全感需求而设置或者形成的攻击性防火墙。

(二)侥幸心理的呈现

犯罪嫌疑人在感知罪行败露后,担心罪行被证实,希望通过隐瞒、掩饰和辩解等方式满足自身的安全感需求,侥幸心理会呈现为这个阶段的主导拒供心理。侥幸心理,本质是犯罪嫌疑人希望安全感系统不被破坏的自我暗示。但犯罪嫌疑人明知隐瞒、掩饰和辩解的基础并不牢固,最终不会给自己带来真正的安全感,所以,其竭力维护的以侥幸心理为主导的安全感系统是比较脆弱的。

侦讯实践中,许多侦查人员因技术、方法单一或者失准,导致化解犯罪嫌疑人侥幸心理困难,而误以为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比其他拒供心理更加牢固、更难化解。通常情况下,在一个完整的侦讯过程中,用于化解犯罪嫌疑人侥幸心理所需的时间常常比化解其他拒供心理所需的时间要短许多。但不可否认,许多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一旦被化解,往往会在较短时间内作出供述选择,正是因为这一点,许多侦查人员误认为在侦讯活动中化解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是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工作,甚至认为没有必要在化解犯罪嫌疑人其他拒供心理方面花费太多精力。这正是许多侦查人员对此产生认知误区的原因。化解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虽然突破感明显,但不一定是最困难的。而且,在化解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前,通常都要为化解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创造氛围和条件,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其侥幸心理得到化解以后,还需要侦查人员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才会选择供述,而前期的创造氛围、条件和后期的解除后顾之忧,正是通过有效化解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拒供心理实现的,且一般情况下都比化解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所需的时间更长。这正应了“磨刀不误砍柴工”那句谚语。实践中,许多侦查人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清晰,是因为他们不清楚直接出示证据后,为什么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面对证据仍然那么顽固,为什么常常需要经历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犯罪嫌疑人才会作出供述选择;也是因为他们没有对直接用于化解侥幸心理和化解其他拒供心理的时间和精力占比进行过精准测量,只觉得化解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费劲,却不知道劲浪费到哪里去了。

(三)畏罪、悲观心理的呈现

犯罪嫌疑人在感知罪行被证实后,担心受到刑罚追究以及刑罚追究带来的其他如个人声誉损毁、道德谴责、生活失去保障等负面影响,希望通过认罪认罚争取较好的结局,同时又担心认罪认罚过程是否能够公平公正。畏罪和悲观心理呈现为这个阶段的主导拒供心理。畏罪心理,本质是犯罪嫌疑人希望得到较好结局而惧怕得不到保障的安全感需求;悲观心理是畏罪心理的自然延伸,当嫌疑人认为损失无可避免,对自己的前途丧失信心时就易产生悲观心理。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畏罪心理始终处于犯罪嫌疑人心理防御系统的内核。就犯罪嫌疑人心理防御系统形成机制而言,其他心理都是围绕畏罪心理相伴产生与形成的,是畏罪心理的保护层。因此,进入侦讯程序以后,消极防御心理转化为积极的拒供心理,在侦查人员侦讯言行的刺激下,犯罪嫌疑人本能意识到其畏罪心理一旦被侦查人员察觉,会使自己逃避处罚的愿望成为泡影,因而始终会将畏罪心理深深藏在心理防御系统的底层。

综上,在整个侦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不断变化的安全感需求,驱动其主导拒供心理的动态呈现。

四、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过程稳定有序

以上讨论取得了一个重要发现,由犯罪嫌疑人在侦讯过程中安全感需求具体内容变化驱动的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是稳定有序的。其呈现次序为:戒备心理→侥幸心理→畏罪、悲观心理。这个发现的重要意义在于:为实施结构化侦讯提供基础性的理论依据。

通过侦讯活动实现收集案件未知信息的目的,最基本的路径是逐个化解犯罪嫌疑人的拒供心理。那么,什么时间、在什么节点化解犯罪嫌疑人的何种拒供心理,才能够精准有效呢?答案是,在犯罪嫌疑人的某种拒供心理呈现出来的时候集中化解这种拒供心理是最为精准有效的。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过程是混乱无序的,侦讯活动就是混乱无序的,说明侦讯无定式的观念是正确的;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过程是稳定有序的,侦讯活动就应当循序推进。上述讨论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具有稳定的规律性,为有序实施侦讯提供重要的底层逻辑。我们可以据此设计实施侦讯的结构化心理对策——侦讯技术,依次逐步化解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心理→侥幸心理→畏罪、悲观心理”。

强调说明一点,传统的经验型侦讯中,由于绝大多数侦查人员并不了解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侦讯过程会显得混乱无序。在这种无序状态下,侦查人员会随意给出不同的侦讯刺激,导致犯罪嫌疑人随机应对,似乎犯罪嫌疑人的拒供心理是由侦查人员的不同刺激随机产生的,不存在什么稳定有序的呈现脉络。这是侦查人员的错觉,仔细考察传统的经验型侦讯过程就不难发现,侦查人员在握有大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用直接出示证据的方式刺激犯罪嫌疑人,其侥幸心理的确会直接呈现出来,但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对证据进行强烈的否认、抵赖、狡辩、撒谎或者沉默不语,侦查人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使犯罪嫌疑人作出供述选择,且得到的供词常常是虚虚实实、真假参半,后期翻供率极高。在这一过程中,侦查人员除了与犯罪嫌疑人讨论与证据相关的话题外,还要耗费大量精力和时间讨论与证据没有关系的话题。归纳起来,讨论与证据无关的话题基本上是用于化解犯罪嫌疑人的抵触、戒备和畏罪、悲观心理方面。正是由于这些侦查人员没有循着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推进侦讯进程,选择出示证据刺激犯罪嫌疑人的时机和节点,与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存在误差,才导致侦讯过程曲折混乱、说服效率低下、供词质量不高、翻供率很高的情况发生。

五、犯罪嫌疑人在侦讯过程中的安全感体验稳定有序

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与讨论,旨在让侦查人员在了解犯罪嫌疑人对侦讯过程的真切体验的基础上,从道德伦理层面顺应犯罪嫌疑人的体验,尽可能减轻或者避免犯罪嫌疑人对侦讯过程的痛苦体验,为构建人性化的结构化侦讯理论模型寻找依据。那么,在侦查人员有序化解犯罪嫌疑人拒供心理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体验到的安全感是什么样的呢?

(一)安全感需求得到初步保障

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心理,侦查人员通过真诚关心、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关注其诉讼权利保障、宣示不需要其供述罪行等措施,能基本化解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心理。这个过程中,侦查人员不触及和揭露罪行,犯罪嫌疑人的安全感需要会得到初步保障。

(二)安全感系统陷于崩溃

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侦查人员会通过介绍侦查措施、推演同类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经常出现的闪失与漏洞等步骤,使有罪的犯罪行为人因此感知证据存在且已形成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条。根据心理学中的消极联想或消极归因效应 ,此举必然引发犯罪嫌疑人确信罪行彻底暴露的深度焦虑,其依靠盲目自信支撑的脆弱的安全感系统陷于崩溃。侦查人员适时指导犯罪嫌疑人通过寻求并确立新的利益平衡支点,自主摒弃原有不合理的安全感系统,重建新的合理的安全感系统,走出安全感系统崩溃的困境。

(三)急需重建安全感系统

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畏罪和悲观心理,侦查人员通过剖析其自认为可以获取宽大处理结果方式的危害性等措施,助力犯罪嫌疑人彻底摒弃原有的不合理的安全感系统,进而产生重建合理的安全感系统的强烈需求,侦查人员顺势给出通过认罪认罚获取从宽处理结果的法定方式,满足犯罪嫌疑人重建合理的安全感系统的需求。

由此可见,在侦查人员系统有序地逐步化解犯罪嫌疑人“戒备心理→侥幸心理→畏罪、悲观心理”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体验了安全感“得到初步保障→陷于自我崩溃→需要得到重建”的马鞍形变化历程。因此,从系统的侦讯技术设计的角度,应当循着这一体验变化历程,设计出“给予初步的安全感→助力摒弃非理性安全感→帮助重建理性安全感”的侦讯技术体系。

显然,从满足犯罪嫌疑人安全感需求的视角出发,构建人性化的结构化侦讯模型是可行的。同时,不断满足犯罪嫌疑人的安全感需求的侦讯价值追求,是具有显著中国特色的结构化侦讯理念。

六、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规律具有普适性

犯罪嫌疑人的拒供心理对侦讯活动具有全程无缝隙的紧密逻辑联系,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呈现的有序性对侦讯推进方向具有无可替代的制约和调节作用,循着该次序实施侦讯,就可以朝着正确的方向顺利推进,违逆该次序,侦讯就会混乱无序、曲折复杂,甚至失败。因此,依照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呈现脉络的主线,设计与之相对应的侦讯技术体系,必然是最合理、有效的侦讯技术体系。问题是,我们前面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心理→侥幸心理→畏罪、悲观心理”的主导拒供心理呈现脉络,是否具有普遍性,有多大普遍性,这是一个比较难以回答的问题。如果上述心理脉络的呈现没有普遍性或者如此呈现的概率较低,这条脉络就不是规律性呈现,也就是没有找到犯罪嫌疑人拒供心理呈现的规律,侦讯规律更无从谈起。这条心理脉络的呈现如果从理论上具有稳定性,从实践上具有大概率的普遍性特征,那么,也就具有了规律性特征。

前面已经从理论上得出了犯罪嫌疑人的主导拒供心理稳定的呈现脉络为:“戒备心理→侥幸心理→畏罪、悲观心理”结论,下面我们将通过深度解析国内外经典的结构化侦讯模型及实践效果,尝试回答上述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在实践层面是否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美国Reid模型折射出的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轨迹

美国的Reid侦讯模型,又被称为“九步侦讯法”。有学者通过对九个步骤的功能解析,将九个步骤的功能整合为两步法:第一步,识别谎言;第二步,引出供述。也有学者将这两步直接形象地称为“夸大”和“缩小”策略,即夸大证据的证明力和缩小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

下面,我们对两步法“夸大”和“缩小”策略所针对的犯罪嫌疑人拒供心理进行分析:

第一步之所以称为识别谎言,是因为侦查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不相信已有证据足以证明其罪行成立,通过夸大证据的证明力,制造犯罪嫌疑人对证据感知的错觉,强化证据的确实、充分程度,使犯罪嫌疑人内心确认侦查人员所掌握的证据足以对其定罪,明显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设计的。

第二步之所以称为引出供述,是因为侦查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出于对刑罚的惧怕和对可能丧失既得利益的担心,不愿意供述自己的罪行,通过缩小其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使犯罪嫌疑人内心获得供述罪行的充分安全感,明显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畏罪和悲观心理设计的。

那么侦查人员凭什么保证其“夸大”和“缩小”策略对犯罪嫌疑人有效呢?美国警察在正式进入侦讯程序之前,有一个包括告知“米兰达规则”在内的认知面谈程序,也称询问程序,因为只有在犯罪嫌疑人声明放弃沉默权等权利以后,才能够启动正式的侦讯程序。侦查人员会利用认知面谈程序,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真诚的善意表达,与犯罪嫌疑人建立融洽的对话关系,营造相对融洽的谈话氛围,为下一步的“夸大”和“缩小”策略的实施做好心理环境铺垫。

很明显,认知面谈,用以化解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和抵触心理;“夸大”策略,用以化解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缩小”策略,用以化解犯罪嫌疑人的畏罪和悲观心理。

至此,美国的Reid侦讯模型实现侦讯目的的过程,可以归结为三个基本步骤:认知面谈→夸大证据的证明力→缩小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这一系统的侦讯技术设计折射出的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为:抵触、戒备心理→侥幸心理→畏罪、悲观心理。

(二)英国PEACE模型折射出的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

PEACE侦查访谈模型,共有五个步骤。其中,第一步计划与准备,是针对整个访谈过程进行的总体策划与必要的条件准备。第五步的评估,是对访谈内容的客观性和访谈过程的正确性进行评估。显然,第一步和第五步与被访谈人没有接触,不涉及被访谈人的具体心理问题。

第二步建立融洽关系,很明显是针对被访谈人的抵触和戒备心理设计的。

第三步叙述、澄清和质疑,就是以开放性问题收集信息,以封闭性问题筛选案情。有人形象地称之为“漏斗型收集信息法”。尽管英国PEACE侦查访谈模型强调询问、讯问一体化,但是他们没有放弃通过侦查访谈为侦查破案收集未知信息的侦查功能。从形式上看气氛和平,希望被访谈人在毫无察觉的氛围中可以毫无顾忌地叙述真相或者撒谎,当有罪的被访谈人用谎言将自己可以合理解释的退路堵死后,调查人员提出真实的案件信息让其解释“陈述”与“事实”的矛盾,将其置于哑巴吃黄连的“唯罪”境地。显然,这个“温柔的陷阱”技术是为化解有罪的被访谈人的侥幸心理设计的。

第四步结束访谈,调查人员将访谈中得到的信息进行概括,向被访谈人解释结束访谈的流程,给被访谈人提供修改或补充供述的机会。同时,关注被访谈人的心理状态,营造有利于下一次访谈的积极氛围,为被访谈人下一次接受访谈积蓄心理能量。反复多次的访谈每次结束过程都有鼓励被访谈人积极面对、寻求自身利益保证的最佳方式等内容。这一环节是针对有罪的被访谈人的畏罪和悲观心理设计的。

至此,英国的PEACE侦查访谈模型实现访谈目的的过程可以归结为三个实质性步骤:建立融洽关系→叙述、澄清、质疑→结束访谈。这一模型的技术体系设计折射出的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为:抵触、戒备心理→侥幸心理→畏罪、悲观心理。

(三)笔者对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呈现脉络的研究

根据笔者前面的研究,我们把犯罪行为人共有的主导拒供心理呈现脉络描述为:戒备心理→侥幸心理→畏罪、悲观心理。

因为在侦讯实践中发现,戒备、侥幸、畏罪和悲观心理,是所有犯罪行为人共有的心理。抵触、委屈等心理,只是出现在部分或者个别犯罪嫌疑人身上,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共有的心理,不能将其纳入犯罪嫌疑人的共性拒供心理。而且无论是无辜者还是犯罪行为人都可能存在抵触、委屈、戒备、悲观心理,只有侥幸和畏罪才是犯罪行为人特有的心理。因此,对犯罪嫌疑人在侦讯过程中依次呈现的主导拒供心理的确切描述为:戒备心理→侥幸心理→畏罪、悲观心理。

由于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心理不仅是侦讯过程中呈现出的第一个波次的主导拒供心理,而且是持久且难以彻底化解的,所以其贯穿侦讯的全过程,并对侥幸、畏罪和悲观心理的化解具有无法避免的影响。侦讯实践中,因为戒备心理不可能被彻底化解,侦查人员只要将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心理调控在不影响正常的沟通、交流的水平,即可正常推进侦讯,但必须全程慎重调控犯罪嫌疑人的戒备水平,任何一个细微环节失去控制,侦讯就会陷入被动或者僵局。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对侦讯活动的影响机制如图3-1所示。

图3-1 主导拒供心理的影响机制

通过对美国Reid侦讯模型和英国PEACE侦查访谈模型具体步骤功能的剖析可以看出,两种模型反映出的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均为:戒备心理→侥幸心理→畏罪、悲观心理。与笔者研究的犯罪嫌疑人在侦讯过程中主导拒供心理呈现的“戒备心理→侥幸心理→畏罪、悲观心理”脉络高度吻合。

(四)侦讯实践证明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具有普遍性

实践证明,笔者对犯罪嫌疑人在侦讯过程中的主导拒供心理呈现脉络的描述,是准确的。因为对侦讯有效率的统计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虽然没有Reid和PEACE两种模型实践应用的有效率的具体数据,且有不少人对美国Reid技术质疑和诟病,但经过近六十年的实践,Reid 侦讯模型的运用经久不衰,已足以证明美国Reid侦讯模型所反映的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的认识是准确的。同样,英国PEACE侦查访谈模型经过近三十年的实践,并逐步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复制、借鉴,证明其对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的认识也是准确的。笔者于2012年发现这条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后,通过本人及众弟子的十多年数万次的侦讯实践验证,其在促成犯罪嫌疑人作出供述选择的成功率、效率、规范性、低翻供率等方面的优越性的确十分显著,证明我们所认识的犯罪嫌疑人在侦讯过程中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具有普适性。

经过上述讨论可以发现,对犯罪行为人在侦讯过程中主导拒供心理从戒备到侥幸,再从侥幸到畏罪、悲观心理依次呈现的脉络的描述,彻底摒弃了传统教科书对犯罪嫌疑人心理平行的、并列的静态表述,首次进行了动态描述。经过对世界经典的侦讯模型的原理的深刻剖析可以看出,其所折射出的犯罪嫌疑人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与上述相关的动态描述完全吻合,并经过世界范围内半个多世纪经久不衰的充分实践验证,证明其是准确无误的,犯罪嫌疑人“戒备→侥幸→畏罪、悲观”的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脉络是一种普遍存在!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条脉络就是犯罪嫌疑人在侦讯过程中主导拒供心理的呈现规律。找到了这条心理规律,就应当遵循该规律开展一切侦讯活动。所有侦讯活动都必须遵循的规律,就是名副其实的侦讯规律。认识并准确描述了侦讯规律,为构建结构化侦讯的理论模型奠定了底层思维逻辑,为构建结构化的侦讯实践模式奠定了基石。 YYCjreWuQXWB2WsT7Kq7VQu82vN52yIuiviX71AEsjUEsvJ2lehLrLIpJGleQM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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