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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结构化侦讯的基础性理论

建立结构化侦讯理论体系,首先要从侦讯实践出发,梳理侦讯实践中需要解决的所有常见问题,将这些问题分为基础性问题和专业技术性问题两大类别,然后分别厘清所有基础性问题的内在逻辑关系和所有专业技术性问题的内在逻辑关系,对全部的基础性问题和专业技术性问题以侦讯的基本规律为纲领性主线,分别进行排序,对两类问题所需要的指导性理论分别进行归纳、组合和系统研究,最后将研究结论、成果进行系统化整合而形成结构化的侦讯理论体系。显然,结构化侦讯理论体系由基础性理论和专业技术性理论两部分构成。

侦讯的实践应用型学科性质,决定了对指导解决侦讯问题的理论研究不需要也不可能完全做到自主原创,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根据解决侦讯实践问题对指导性理论的需求,汲取与借鉴相关学科的理论研究成果,融入侦讯方法论的思考与研究之中,形成结构化的侦讯理论体系。这些需要汲取和借鉴的相关理论包括系统论、结构化理论、法学、心理学原理等。在这些方面,业内不乏有益的研究与借鉴,但大多数的研究与借鉴是一些零散的、片段的启发与感悟,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实际上,仅靠汲取与借鉴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收获的只能是没有灵魂主线的侦讯知识杂烩与拼盘,根本不可能形成真正的侦讯理论体系。但是,由于上述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对侦讯理论体系的构建的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结构化侦讯理论体系的重要构成元素,因此,本书对相关理论的汲取与借鉴,表现为不再进行单独介绍与拼凑性嫁接,而是在侦讯基本规律的指引下,从完善结构化侦讯理论体系角度对其进行必要的溶解性解读,充分吸收其营养成分并与笔者的独立思考与研究充分融合,形成完善的结构化侦讯理论体系。本章重点介绍结构化侦讯理论体系的基础性理论部分。主要内容包括:认识侦讯的基本规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御系统、侦查人员在侦讯活动中的角色定位、结构化侦讯系统的运行力源。 gh/KGix5+F3fx6cnlHQR1KsdYCAsB6pM0k+khgQGocNPr7DI+p1ZmLi1K4XDfx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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