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三听说电信电缆很值钱,就萌生了偷电信电缆卖钱的念头。某日,张三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刀具、梯子和装电信电缆的大包,趁着夜色来到阳光村村口偏僻处的电线杆处,刚爬到梯子上准备割电缆,就被巡逻人员发现,将其扭送至派出所。张三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本案涉及的违法行为是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该行为的处罚规则在202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时有所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违法对象中增加了公共供水设施、公路及附属设施以及生态环境监测公共设施;二是在客观方面增加了危及公共安全的后果要求;三是增加了违法情节较轻的处理。
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是指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工程设施、公共供水设施、公路及附属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生态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危及公共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实施盗窃、损毁公共设施行为的行为人,将面临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若情节较轻,则面临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相较于《刑法》规定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盗窃、损毁公共设施行为与该罪名的区别主要在于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如果对公共秩序未造成严重影响,可以给予其治安管理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则应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张三意图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信电缆,其行为构成了盗窃公共设施行为,公安机关最终依法给予其拘留10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工程设施、公共供水设施、公路及附属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生态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基点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第七条 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为:
(一)在标志埋设地下传输线路两侧各5米和水下传输线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进行铺设易燃易爆液(气)体主管道、抛锚、拖锚、挖沙等施工作业;
(二)移动、损坏传输线路、终端杆、塔桅(杆)及其附属设备、标志物;
(三)在标志埋设地下传输线路的地面周围1米范围内种植根茎可能缠绕传输线路的植物、倾倒腐蚀性物品;
(四)树木的顶端与架空传输线路的间距小于2米;
(五)在传输线路塔桅(杆)、拉线周围1米范围内挖沙、取土,或者在其周围5米范围内倾倒腐蚀性物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在传输线路塔桅(杆)、拉线上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践中,行为人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的行为往往伴随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盗窃行为。如果行为人盗窃的是在仓库里未使用的电信电缆,或者是已经废弃的电力设施,由于其未对正在使用的电信设施造成影响,则按照盗窃行为处罚。如果行为人盗窃的是正在使用的电力电信设施,则按照盗窃、损毁公共设施行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