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光照射前,现实处在阴霾、乌云、黑暗的交替笼罩下。
审查起诉阶段,案子经过了二次退回补充侦查,胡蝶每次都注意了解跟进情况,她的语气与用词很礼貌,但越是克制和缓,越是让人感受到家属心中的焦灼、担心。
2019年9月25日,胡蝶问我:“张律师,明天的阅卷你去吗?”
我告诉她,已经去过了。
胡蝶又问:“你还在北京啊,等你忙完了回来跟我说说案件的情况啊,拷完光盘检察院是不是准备起诉了?”“嗯,争取不起诉的可能性有没有呢?”
我当时在北京跑孙岳案,胡蝶是通过朋友圈看到的。我告诉她,胡阳的出逃,是案子的难点。不起诉是努力方向。
就在那年国庆节里,事情起了变化。
10月4日晚上8点多,胡蝶突然告诉我:“胡阳店里的员工现在都知道他被抓了,说要去告他,对他现在的案件有影响吗?”
刑事案件,影响的不只是人的情绪与家庭完整,还有一个人的职业规划与长远发展。作为律师,我早已习以为常,可家属的焦急我却感同身受。不过,就法律事务而言,我只能告诉胡蝶:“不管他们。刑事案件优先于民事案件。由他们折腾吧。”
到了10月中,胡蝶问:“如果不退赃,会判几年?”又补充,“或者是少退一些,像我弟说的分期还,因为我们现在根本没办法退还那么多。”
毕竟亲历切肤之痛,胡蝶的有些问题专业含量很高。很明显,她在恶补法律。
有一次她疑惑地问:“案子难在哪里呢?他主观不是想自己占有,还是想着做生意的。”
对专业的问题,要将专业道理以通俗的语言表述,才能让家属明白。好在平时都在思考其中的道理,讲出来不难:
“法律上,有时候事实是清楚的,但事实要以证据表现出来,作为律师,需要以清晰的方法表述出来,为了确保效果,还必须是符合刑事法律证据规则方法的表述。
“如果说,事实是什么,需要综合调动涉案事实、卷宗证据、所涉程序及实体法律来说理,那么,为确保效果,还要穷尽案例和司法工作经验。”
我讲的道理,我想胡蝶不见得能全部听懂,但她总是很善意地致谢。如果是晚上沟通,还会在最后提醒我注意早点休息。
家属所有的问题,都在促进我们阅卷、思考、研究。但因为程序没到,有一些,我答复要等到阅卷后才有结论。胡蝶也很理解,回复:“嗯,看到案卷我们再商议,你忙哈。”
有时,胡蝶会称我是“正义的、有责任的律师”,虽然其中不免恭维的成分,但仍会让人旺盛战斗的激情。
11月中,案子第二次退侦后重报到检察院,我们一起去会见胡阳,12月初,递交不起诉法律意见给检察院。
辩护真正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
急急忙忙地,胡阳的父亲,又一次专程从武汉赶到深圳,当面和检察官沟通。
因不能一次全部付清赔偿款,又没谈成。
胡蝶告诉我:“张律师,我爸回来了,事情还是像我之前说的,庄大山要求一次性给钱,没商量,没拿到谅解书,你可以想象到我爸有多么失落和无助……我也是在安慰他,要他放宽心!剩下的事情都靠你们了,我们的情况特殊,你都知道,所以你得多费心在我弟的案子上!万分感谢!”
充分理解家属的焦虑,所以不能从超然的角度,让胡阳的家人莫做无用的努力。
而在家属的努力落空后,所有的压力都落在律师身上。此时能做的,就是以专业的作为,努力去狙击这个案子。
奇迹,只存在于用心工作而默默努力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