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山的案子,从案发前当事人咨询,到当事人出来后的答谢,加上中间的一回,共有三次宴请。围绕着三次宴席,上演了案子的开启、煎熬、落幕。
第一次,是梁山在案发后,先通过老乡找到政法口的朋友,再通过这个朋友找到我研究生班的同学,后来大家在当地一家粤菜馆见了面。
那时是2017年,非吸案并不多见,很多律师连罪名都喊不全,同学看我有这方面的案例和研究,就介绍我去了。
梁山不敢见人,是我和先来的三个人谈得差不多了,他才来的。
我才知道,梁山那段时间过得像个溜边鱼。
梁山后来变得瘦、黑,但回想起那次见面,还是圆润得很,人也不像后来那样眼神闪烁,而是自带一股豪爽和灵气。
梁山的老乡苏总思维缜密。他说,案子发生后,老板给抓了,下面也抓了人,梁山也被网上通缉了,所以第一次见面,还是朋友先帮他把把关。
梁山是做供应链的,跟着朋友从老家湖南出来,搭在联宜平台上卖自己的货物,出价都是通行的进货价。他没有拉人投资,仅有一个表妹买过涉案产品,也已回本,没有损失。但是因为和涉案公司老板是朋友,参加过几次招商会,会上以供应链部门副总的名义上过台,不过没发言。
我判断,截至这里,如果侦查机关掌握的情况仅限这些,不应当认定梁山构成犯罪。
但既然挂了职务,还上了招商会的台,尽管只是挂了一个名头,那也有被误判的可能,所以这是一个疑难点,如果不自己整理证据,不主动去说清楚,可能会加深侦查人员的错觉,越到后面,就会越说不清楚。
所以,我的建议是,主动去找公安,好过自己东躲西藏。
梁山很认真地听我讲,漆黑的小眼珠闪着亮晶晶的光,旁边的朋友和同学也都凑上来屏息地听。
梁山问,杨思齐是因为涉枪被云南警察抓的,杨思齐刚抓的那天,关在仓边路的时候,他作为朋友,为什么还能见到人?为什么杨思齐还给他签了一个授权委托书?
“授权你做什么?”我问。
“授权我代他管理公司。一起的还有公司财务总监孛完子赤云(蒙古族,下简称孛氏)。”
梁山的案子就在这里埋下了祸根,也是一个重要的争议点。但当天也就谈了这么多。
那天大家散了,过后没再联系。这种问问情况,然后就没有了然后的情况,在朋友同学间比较多,慢慢地我也就淡忘了。
两个月后。在2017年12月,苏总突然来电,说梁山被抓了,还是要请律师。
我办好手续会见了梁山。
原来,第一次和我见面谈完后,梁山和朋友一合计,没有听从我的建议,而是换了手机,换了房子,结果在一次住酒店时,被联动报警系统发现,直接被警察带走了。
同样一个案子,主动归案和被抓获归案是完全不同的。
真让人痛心。
更大的问题是:梁山因为出逃,被认定为排名第一的犯罪嫌疑人。
但那是后来才知道的,当时着急的是把上次面谈没有讲清的案件事实细节挖掘出来,结合证据或证据线索,形成法律意见提交司法机关,争取人尽快出来。
这次再见面,梁山讲了更多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