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阳出来后,每逢年节,胡蝶都会发问候给我,不时地勾起我对往事的回忆。
关于这个案子,每每想起,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开始委托时,胡蝶的老公和父亲,连夜乘车来到广州。
虽然,胡蝶是真正联系并确定委托的,但截至现在,我和胡蝶仍未曾谋面,而这份隔空而生的信任,愈加让人感念。
曾经,有一次擦肩而过的机会,但终是错过了。
2019年9月15日,去恩施州建始县办一起传销案。世界军运会期间,中午快1点钟时,经停的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格外光彩照人。
胡蝶家在武汉,在朋友圈看到我在武汉很意外,要请我一起吃饭,但下午3点又要起飞,后来回飞时,要匆忙赶回广州,和另一个委托人碰头,终是错过了。
胡阳案,堪称离奇性较强、令人脑洞大开的一个案子。不是亲历,对其中的商海险恶是难以尽述的。因为从证据来看,很明显张如业就是胡阳的老乡呀。老乡见老乡,不是两眼泪汪汪吗?况且两人都在异乡。
我有时又会想,一个“套路贷”受害人的亲属,为什么会天各一方找到我呢?毕竟,我并非专注于诈骗类犯罪辩护。
回想起来,虽说2019年年初的常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下简称非吸案)中,在审判阶段帮史美兰打掉了450万元的诈骗罪指控,更早时,在2018年余三良涉期货诈骗案中,在侦查阶段实现了不捕的无罪。但毕竟和这个股权“套路贷”案子有区别。
难道是这个案子中的涉股权交易部分,让胡蝶认为它是金融犯罪案件,从而找到了专做金融犯罪案件的我?
无论如何,这个案子的成功,再次印证,专业方法的运用、案情的研究、辩护方向的敲定与路径选择是关键。
1月10日,从此成了一个特殊的日子,一个给委托人恢复自由从而也值得我纪念的日子。
生命,虽然充满了许多的错过与巧合,但于刑事律师而言,有一点是不变的:
专业,是刑事律师成功的必备。徒法不足以自行,做到这一点,必须从冷冰冰的法条中跳出来,回到委托人的关切、要求与案件证据、事实中,选择切实可行的路径,而并非凌空蹈虚地贩卖理论知识。从事实、证据、法律、案例中,寻找有效辩护的方法,走出与众不同的每一个案件独有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