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部门,是我国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随着我国高水平推进改革开放,国际私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不可或缺的法律部门之一。
通过国际私法的学习,学生应系统理解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学科发展历史,熟练运用国际私法的制度和规则解决我国面临的涉外民商事实践问题。因此,本课程的学习重点是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主要学说和我国当前的国际私法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和主要学理。
近年来,我国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在此背景下,中国国际私法也进入提速发展期。从立法角度来看,随着《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等法律陆续颁布,《民事诉讼法》“涉外编”得到系统修改,我国涉外民商事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从司法角度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等一系列司法解释,涉外民商事领域司法对立法的有力支撑态势由此基本形成。从理论研究角度来看,我国国际私法学者围绕涉外法治、我国法域外适用、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冲突与博弈、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创新等当代中国面临的重大涉外民商事法律问题展开科研攻关,取得了诸多可圈可点的学术成果,中国国际私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初现端倪。因此,学生需要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国际私法在立法、司法和理论等方面的最新进展,关注我国当代的国际私法实践,用最新的知识武装头脑。
此外,由于区际私法也被纳入国际私法的范畴,学生还需要关注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大陆和台湾地区之间的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规范、双边安排和司法解释,尤其须关注近年来新颁布或更新的规范性文件。
最后,学好国际私法,还需要在知识和思维层面上做到联通国内法与国际法以及国内法与外国法。尽管在我国的学科与专业设置的框架下,国际私法被置于国际法的范畴内,并与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并称为“三国法”,但这门学科相当独特:它既有国际法渊源,也有国内法渊源;它既调整国际事项,也关注国内问题;它既停泊在“国际法的港湾”,又与国内法有“剪不断理还乱”的万般关联。所以,国际私法并不属于绝对意义上的国际法,也远远超越国内法的涵盖范围。因此,学生在学习国际私法的过程中应加强各相关部门知识的融会贯通,尤其是注意国际私法和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以及民法和商法的关联性,通过系统思维训练打通各部门法的学科樊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