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斌老师完成了一本教人如何写论文的书并邀我作序,接到任务后延宕很久,才终于落笔。
如他在后记中所写,我和他是1999年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以下简称“宪行专业”)的硕士同学,那时研究生尚未迎来扩招,宪行专业统共十几个人。大家同住在现在被认定为历史文物的学院路三号楼,一起上课,一道去食堂,甚至还常常在开水间排队聊天,度过了非常愉快的三年。硕士毕业后我去北京大学读博,他直接去德国深造,但因为都学习德国法,所以之后的命运也就产生了很多交集。还记得最初认识他时,他介绍自己是从天津大学英语系考来的,因为我本科时也挺爱学外语,所以马上开始向他请教。他煞有介事地说,要学好英语至少要把《牛津英语词典》都背下来,我一度信以为真,真的这么操作起来,后来因为实在坚持不了而放弃,但由此也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虽然直到现在我也没求证过,他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把词典背了下来。
记得研三时,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的Stober教授(也是后来立斌老师的博士生导师)来访,为我们宪行班的同学讲授一周的德国行政法,立斌老师和另一个本科学英语的同学被委以英文翻译的重任。当时的学习条件非常有限,每逢某位老师在跨海交流时获得一本台湾地区学者的书籍,都会被同学们交相复印、奉若至宝。在这种背景下,可以想见能够听一周德国教授的专门授课,在当时会让人何等雀跃。但显然我们和老师甚至连翻译都没准备好。我至今还记得Stober教授的助手第一天就在讲“主观权利和客观法”,但至于究竟要把subjective right(subjektives Recht)和objective law(objektives Recht)翻译成什么,基本要看立斌老师的临场应对。一周下来,我记了密密麻麻的半本笔记,但后来再翻阅时,自己都不明白到底写了些什么,那本笔记的最终作用也只是成为我的硕士毕业论文里的一个脚注。但也许就是那次听课经历,立斌老师和我后来都学了德国法,我甚至在十几年后还从事起主观公权利的研究。这么想想,人生真是奇妙,因果的弧线往往比想象中更长。
立斌老师的这本书聚焦于论文写作,这对硕士研究生甚至博士研究生而言可能是阶段性任务,但对我们几乎就是日常。每逢有学生来找我表达想考博的宏愿时,我都会先泼一瓢冷水:“你能接受接下来的每一天都要坐在电脑前孤独作业吗?你能接受殚精竭虑写的论文,可能要历经漫长的周期才能最终发表,而发表时你的成就感早已随时间流逝而消失殆尽了吗?”打击归打击,经过了快二十年,我自己倒是已习惯甚至喜欢这种状态,即那种唯有通过书写才能思考的工作状态。所以我的公众号签名是“没有什么能拯救你,除了写作”。相信立斌老师愿意分享他的写作心得,也有这一原因。
立斌老师在书里手把手地教学生如何选题、如何收集文献、如何构思、如何起初稿、如何进行修改,甚至还亲自上阵讲授在写论文时如何进行时间管理、情绪管理甚至身材管理,倾囊相授的背后是一个老师的殷切用心。但看别人教写论文和自己写论文很像网购,卖家秀和买家秀往往相差甚远,所以要写得好还需要不断地实践。我自己在讲论文写作课时也常常会说,没有人通过上几次写作课就能写好一篇论文,老师讲授和自己习作之间的巨大沟壑往往需要大量的学术阅读和亲自演练来填满。
说到论文写作,最先涉及的就是写什么的问题。选题本身其实就已带有作者强烈的个人标签,有人为智识乐趣和知识增量而写,有人为现实关切和社会问题而写,能找到好的主题就已预示着写作的成功。有时看学生在论文中还要花笔墨论证写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都会哑然失笑,因为写作的必要性并不需要专门论证,而是通过文章自身来表现的。选题关系到个人的兴趣领域和研究旨趣,这个无法统一,但如果写作者对选题已有笃定的自信和健康的雄心,以我的个人经验而论,大概率会是个很好的选题。另外,说到社科研究的主题,我还非常推崇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罗新老师(《漫长的余生:一个北魏宫女和她的时代》的作者)所说的,“选择不做什么比做什么更重要”,因为在一个底线被不断突破的时代,勇于反抗和积极进取固然重要,但守节无为同样需要足够的勇气。罗老师在60岁时发愿,绝不写任何与时代无关的作品,这句话对我的影响同样很大。即使再艰深的学问也不能与当下完全隔绝,即使再偏安于书斋也不能不关注此刻和周遭,这同样可成为我们衡量社科研究是否重要和值得的标尺。
论文在择定主题后如何展开,又考验每个作者的前期积累和学术品位。日本小说家村上春树说,你必须让足够多的故事穿过你的身体,才能写出自己的故事,学术写作也是如此。相比文学和音乐,学术写作可能最不依赖灵光一现,所谓灵感可能也只会偶尔闪烁于语词表述和段落衔接,但文章逻辑是否严谨、论证是否有力、架构是否完整、是否有足够紧实的知识密度和足够充足的信息容量,都源于作者此前的学术积累。这绝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但真正有价值的事往往就得通过效率很低的方式获得,就像书法始于大量描红,弹琴时手指要跑动得快就得靠每天无数遍的慢练,即使是少林寺的和尚也得老老实实先扎几年的马步。而学生交来初稿时,最终质量如何,老师往往已能大致判断,因为材质和机理已“固定”在那里,修改会有量的变化,却无法带来质的提升。所以一旦进入研究生阶段,就应该将自己视作研究人员,就应强化自己的学术训练,这也应该成为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术自觉。
立斌老师的书里还用专章讲到写作的逻辑,这也体现了作为老师的我,在批阅了那么多年的学生论文后才有的最大的感触:学术写作最终考验的还有逻辑。康德说,逻辑可以确保最低限度的理性,但我们恰恰在长期的法学教育中忽视了逻辑训练,很多时候法学都被我们教成了或是学成了文学。这是我从上大学时起就有的感觉,随着我成为一名法学教员,情况似有好转但也没彻底改观。同学们经常会选择华丽的辞藻,炫耀艰涩的概念,却不大注意文章逐渐推进的每一步是否符合逻辑,上一段和下一段之间是否有清晰的起承转合,上一句和下一句之间是否保持了足够的黏性。
但逻辑能力并非什么天赋,而是可以后天训练和习得的。而最好的训练方法,一是阅读他人的经典文献,揣摩作者的逻辑;二是反复修改自己的论文表述,提升文章的逻辑水平。在论文写作课上,我通常都会带学生进行经典导读,但导读的重点并不在内容和观点,而是作者基于何种考虑展开此项研究,他又如何从这一步思考迈向下一步,如何填满每个部分的思考缝隙,最后完成了一个逻辑融贯的“故事”讲述。为配合这个过程我也会讲一段自己的经历:记得有一年去纽伦堡访学几个月,每周三晚纽伦堡市立博物馆都会向公众免费开放,我也会在那时去看挂在大厅里的伦勃朗自画像。因为观摩的次数实在太多,那幅画最后竟然内化到我的心里,变成我的个人组成。这其实与反复阅读和揣摩别人的经典文章同理,唯有内化才能带来自我提升。
再说到文章修改。我身边的确有朋友写作神速,甚至倚马可待,而且基本一气呵成,完全不需要修改。我经常赞赏他们跟李白一样。但李白只是写诗,如果他写的文学体裁是长篇小说,我敢担保他不可能不经过修改。长时间线和高密度的学术写作与长篇小说类似,即使不追求“千里埋线”的惊艳效果,而只是确保事事有交代,人人有归途,也需要将文章反复打磨。契诃夫说,“故事里出现了一把枪,那它就一定要发射”,也是这个道理。所以,投入愿意投入的全部时间,倾注能拥有的全部能量,这种“想要把文章修改得更好”的决心,既是提升逻辑能力的最好方法,也是对写作品质的基本确保。据说乐圣贝多芬最喜欢反复修改乐谱,在德国波恩展出的乐圣手稿甚至被涂改得像中医药方一样杂乱难辨。但反复修改却使乐圣的音乐保持了最高的逻辑性:首先是矛盾在相互对立、调性不同的呈示部展开;接下来是主题在展开部破碎和变形,矛盾也由此加剧;最后则是主题统一、调性一致,矛盾也最终在再现部得以消解。要让流动的音乐做到如此的逻辑严密并不容易,但乐圣就是有不断修改以最终抵达完美的勇气和决心。
无论是写论文、写小说还是写散文,写作最终都是自身的映照。村上春树还曾在一本书里谈到一个有趣的“炸牡蛎理论”,“如果你没有办法说明自己,那就针对炸牡蛎写写看如何?借着写炸牡蛎,就会自动表现出你和炸牡蛎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距离感。那追根究底,也就是在写你自己”。这个理论事实上想说的是,人得以确立自我,并作为一种区别于他人的独立“存在”,是通过某种媒介来获得和表现的。对于你我而言,可能这种媒介就是写作。通过思考、书写和表达,我们同样获得了一种独立的存在感,尽管并不完整,也有局限,但作品的确在部分程度上映衬出我们本身。所以珍视写作,其实也就是珍视作品中包含的“我作为我,而非他人”的存在。
最后,祝贺立斌老师新书付梓,希望这本书能让大家学会写作、爱上写作,也祝福每个翻阅本书的读者阅读愉快、写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