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间谍法》第四条的规定,间谍行为包括: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因此,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可能构成间谍行为。 uguHaIBgn7r114IlQebDpXyDoofYhOKjCJ3ae2S/AzdF8MKOro6VAPyk8zI/cZr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