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9/WQjZJeGCG3Ei4A0rZJfRLxogwD5GLAqJbimyWRX1Jk+CCqRD9wPpCHHatiLP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