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0qaEoi2zDUWP03BJyBDMfwO9OrHqnjbzsim3NjqUOseqQ/SEjtDGG55YPZFtOK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