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还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父母有退休金,子女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有退休金虽可以减轻子女的负担,但并不能免除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更应妥善加以照顾,关心、尊重父母,积极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子女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如子女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子女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