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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问
子女不给父母赡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还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当子女不给父母赡养费的,老年人可以先向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居中调解。同时,老年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要求子女向父母支付赡养费,如果子女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老年人也可以在判决作出前,申请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费;(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子女拒绝赡养老年人,情节恶劣的,老年人还可以报警,请求公安机关追究子女的刑事责任。如果子女涉嫌遗弃罪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措施。 10bQA4xPZFPLrGOWROcxKkmoRMa3l3eht9aPTKE/r/xN7uj50Mkjn5T/zLSyGA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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