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校园活动类的伤害案件中,学校承担的主要是教育、管理职责。判断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认定:第一,活动本身是否具有高风险,如是否有一定对抗性,或者对技巧要求是否较高;第二,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第三,老师是否在场监督管理等。
例如,在一起老师组织学生折返跑导致学生摔倒受伤的案件中,结合多个事实,如场地小、学生多,学校对场地安排的合理性未尽到注意义务,存在学生容易相互碰撞的安全隐患,体育老师不在现场疏于监督管理,等等,法院最终认定学校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而学生本人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及安全防护意识,且未及时向老师及其他同学求助,以致延误最佳治疗时机,也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