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劳动法》保护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则应先查明您和单位是否均符合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从《劳动法》第十五条可知,如您初中毕业时已年满十六周岁,则符合成为劳动者的年龄条件。
图1-1 劳动者的年龄条件
那么,符合成为劳动者年龄条件的人就一定能成为劳动者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成为劳动者不仅要符合年龄条件,还要符合能力要求,否则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民事行为便是无效的。
那么,如何判断您是否具备建立劳动关系、成为劳动者的民事行为能力呢?
《民法典》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及十六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前述两类人中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关系详见表1-2。
表1-2 年龄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
综上所述,如您初中毕业时已年满十六周岁,且智力、精神健康状况良好,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则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资格,可以依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受劳动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