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您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但是,该主张应当在仲裁时效内提出。
什么是仲裁时效呢?我们可以将仲裁时效比喻成保质期,把二倍工资比喻成有保质期的美味蛋糕,如果您一直把蛋糕放在冰箱里,那么等到您想吃这块蛋糕时,蛋糕可能已经因过期变质而无法食用了。同理,如果您一直怠于行使权利,迟迟不向用人单位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那么等到您申请仲裁提出主张时,您的主张很可能因为已经过了仲裁时效而不被支持。
那仲裁时效是多久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除出现中断、中止的情形外,可以归纳如下:
1.一般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2.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在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主张的二倍工资中,一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劳动报酬,适用劳动报酬的特别仲裁时效;一倍为惩罚性赔偿,适用一年的普通仲裁时效。如果在用人单位正常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劳动者另行主张欠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差额,即是工资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图2-2 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的二倍工资构成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的具体起算时间进行规范,故我国各地在司法实践中对其存在不同的理解。您对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能否被支持,需要根据仲裁地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起算方式的理解进行分析。因此,如用人单位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您应积极、及时地主张权利,以避免您的主张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不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