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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问
用人单位在未与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都要支付我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是否应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向您支付二倍工资,与用工时间有紧密关系。我国法律法规在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时,将用工时间分为三段,分别是:

1.自用工之日起至满一个月;

2.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3.自用工满一年的当日起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

图2-1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时间

在第一段时间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期限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均属合法。但在此期间,劳动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且只需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即一倍工资,不必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在第二段时间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此期间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如果没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支付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

在第三段时间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满一年的当日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满一年之后的二倍工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没有和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只有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向您支付二倍工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已向您支付这一期间的一倍工资作为劳动报酬,则您在申请仲裁时主张的应为二倍工资差额,即将一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 FwuaPlA4x9/pksGwMd+z81nA9PBQ7TQ/Ymc5v8ILhTb+hCHXH4bkDqdhf+EA1H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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