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教育学而言,从不同角度阐述教学目标,可以得出不同的理解。国内外对教学目标的理解有以下几个方面。西方学者倾向于将教学目标界定为教学预期成果,或通过指导学生的行为方式而发生的变化。美国著名教育学家、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认为:“目标就是预期的结果。”美国著名教育家拉尔夫·泰勒认为:“形形色色的行为方式的变化,就是教学目标。”苏联著名教育学家巴班斯基则把教学目标等同于教学任务,提出教养、教育和发展三大目标。我国学者倾向于将教学目标和教学目的联系起来。有国内学者认为:“教学目标是教学目的的更下位的范畴,它是教学目的的具体化和科学化,是各科教学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即教师预期教学活动要实现的教学结果。”还有国内学者认为:“教学目标是学生通过教学活动后要达到的预期学习结果,可分为课程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等不同层次。”
首先,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主要是教师和学生。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进行的一种活动,正是在这个活动中,教师和学生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身存在的前提,教师才可称之为教师,学生才可称之为学生。
其次,教学目标是在当下的基础上指向于未来时空的一种结果。教学目标是对教学预期要达到的结果的设想,但是这种设想并不是主观臆断的,而是立足于现实的一种大胆推测。如果脱离了教师实际的教学水平和学生实际的学习情况而去谈教学目标,将如同沙漠上建起的高楼大厦,非但不可能,而且会很危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学目标是教师和学生的过去、现在及未来的一种联结。
“三维目标”理论是我国学者在借鉴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于1999年提出的一种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在第一维度和第二维度的基础上,构建了三维目标,强调第一维度(知识与技能),第二维度(过程与方法),第三维度(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割。其特点是整合了知识的三大属性:客观性、过程性和动力性。
中医药文化教育的教学目标是一个多维度、综合性的体系,旨在通过教育手段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提升学生的中医药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以下是对中医药文化教育教学目标的详细阐述。
1.知识掌握与理论理解
(1)中医药基础理论
学生应掌握中医药基础理论,包括阴阳五行、脏腑经络、气血津液等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这是理解中医药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思想的基础。
(2)中医药诊断与治疗
学生应了解中医的诊断方法,如四诊(望、闻、问、切)和辨证施治的原则,以及中药学、针灸推拿等治疗方法的基本理论和应用。
2.技能培养与实践能力
(1)临床思维能力
教师通过案例分析和临床实践,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使其能够运用中医药理论对疾病进行综合分析、诊断和治疗。
(2)中医药操作技能
学生应掌握中药的配伍、煎煮,以及针灸推拿等中医药特色治疗技术的基本操作,具备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
3.文化素养与价值观念
(1)传统文化素养
中医药文化教育不仅注重医学知识的传授,还强调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领悟。学生应了解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医学观念和医药思想对中医药的影响,提升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2)医德医风教育
教师应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树立“仁心仁术”的医者风范,遵守医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患者权益,培养良好的医患沟通技巧和团队协作精神。
4.健康理念与生活方式
(1)中医药健康理念
我们要传播中医药强调的治未病理念,提倡预防为主、调节平衡的生活方式。学生应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如四季养生、饮食养生等。
(2)健康行为引导
教师通过中医药健康宣教,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作息和运动习惯,提高健康素养和生活质量。
5.创新与传承
(1)创新能力培养
教师要鼓励学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方法对中医药进行深入研究和创新发展,提高中医药的临床应用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
(2)文化传承
教师要激发学生对中医药文化的兴趣和热爱,树立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远大志向,为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中医药文化教育的教学目标是一个全面而系统的体系,旨在通过多方面的教育和培养,使学生成为具备中医药知识、技能、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教学目标是整个教学活动的起点与终点,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教学目标是对教学结果的一种预期,正因为这样,它能使师生很好地把握教学过程,从而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始终朝着预设的教学结果努力,不断接近教学目标,最后实现教学目的。
教学目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对教学结果的大概的预测,并在预测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延伸。教学目标的预期性与生成性要在动态、复杂的教学活动之中得到统一。教学过程中有诸多的不确定性,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也正是在这些不确定的过程当中,教师和学生生成了很多事先没有预设的教学目标。
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学者在进行教学目标研究的时候,都把教学目标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分析。我国学者倾向于把教学目标看成由教学总目标、院校教学目标、课程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等方面构成的有机系统;布卢姆把教学目标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与动作技能领域;加涅把教学目标分为言语信息、认知策略、智力技能、动作技能和态度五个方面。
教学目标的可操作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教学目标应清晰地界定学生需要达成的具体行为或能力,避免使用模糊、笼统的表述,也要明确规定学生完成任务的条件,使教学目标更具可操作性。其二,教学目标应是可量化或可观察的,让教师能够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和测量。教师可以采用多种测量方式,如考试、作业、课堂表现观察等,对学生在知识、技能、情感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估,直观地测量学生是否达到了该教学目标。其三,教学目标应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习规律,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顺序进行设计,形成一个逐步递进的层次结构,使整个教学过程具有连贯性和系统性。教学目标的设定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条件的限制,确保目标是学生在现有基础上通过努力能够实现的。
教学目标能够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选择提供一定的基础,同时为教学过程的展开、教学评价等提供一定的依据。具体来说,我们可以将教学目标的功能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导向功能,即整个教学活动指导的教学目标。由于教学目标是站在教学活动预期结果的视角,因此教学目标必然影响教学设计,调控教学过程的方向,使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在教学目标的指导下,及时消除一些不相干的刺激,使注意力和积极性停留在相关的问题上。由于教学目标具有方向性,因此我们在制订教学目标时必须谨慎。
激励功能,即教学目标可以激发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目标,使教师能够追求教学方向,同时也使学生有向上的动力。一旦人们有了追求的目标,这个目标就会成为激励人们努力实现预期结果的巨大力量。但是,并非所有教学目标都能发挥这一作用,只有当教学目标真正被教师和学生理解、接受,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他们的需求时,教学目标才会产生激励效果。
评估功能,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教学目的也是教育活动的最终目的,其结果应以达到教育目的的程度为依据。这一点在泰勒的目标理论中尤为重要。教学活动以确立教学目的为起点,但若教学目的本身有问题,则无法保证教学评估的可信度与效度,从而影响教学评估的效能。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教育目标的合理性进行反思与评估。
聚合功能,即教学目标可以优化、组合、协调教学体系中的其他要素,使整个教学体系发挥最佳的教学效果。教学构成的各个要素,无论是教师、学生,还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环境等,都服务于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整个教学体系的核心。因此,教学目标在教学系统中包含了许多要素,以发挥其核心优势。
教学目标的制订要考虑四个因素,即教学主体、学习主体、学习内容及现实条件的制约。
1.教学主体
教学活动是教师和学生的双向互动,作为教学主体的教师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元素。只有教师达到教学活动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才能充分掌控整个教学活动,才能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充分引导学习主体进行思考与探索,循循善诱,从而达到教学目标。若教师素质与能力不足将会导致整个教学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影响教学活动的进程和教学目标达成度。
2.学习主体
教师只有考虑到学习主体的教学需求,才能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更好地激发他们的学习愿望,增强他们的学习动力。关于学习主体的需求至少涉及三个层面:一是生理需求与心理需求;二是共性需求与个别需求;三是现有需求与发展需求等。
3.学习内容
教学目标的制订还必须考虑学习内容本身,根据学习内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教学目标。不同的学习内容会影响教学目标。有些内容重在理解,有些内容则重在实践;有些内容重在认知,而有些内容则重在情感。针对不同的内容,我们必须制订与之相应而又各不相同的教学目标。
4.现有条件
教学目标作为对教学活动的事前筹划,除了需要考虑教学主体的能力、学习主体的需求和学习内容的要求,还必须考虑现有条件的制约。这就意味着在制订教学目标时,必须思考达成教学目标所需要的各种条件,特别是现有条件的满足程度。一般来说,现有条件越充分,制订教学目标时所受的限制就越少;而现有条件越不充分,在制订教学目标时受到的限制就越多。
教学目标的制订并不是凭空想象,而是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即科学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制订教学目标时要符合上位目标的要求,即教学目标要遵循课程目标、培养目标、教育目标和教育目的,形成整体性目标,层层深入,保证教学的一致性和科学性。
2.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是指在制订教学目标时要符合知识的内在结构与逻辑。教学目标的制订应与知识的深度保持统一,呈现螺旋式的上升状态;与整个学习过程相协调,呈现持续性。
3.发展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是指要立足当今时代和社会的发展需求,以及学生未来的发展需求。教学目标的制订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培养社会所需人才,顺应时代发展,并及时调整教学目标,做出适当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