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讨论自杀时,经常听到人们说:“我们永远不知道,他为何要这么做?”我们不知道人为何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最常见的疑惑。
我们谈论或描写普遍意义上的自杀或者某个具体人的自杀时,总是把注意力放在即刻的行动、自杀的日期、方式上。我们总想知道这些人为何以这种方式结束生命,却往往对自杀者的心理解释绝口不谈。我们这么做部分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部分是因为我们都知道人的内心世界十分复杂;部分是因为很多当代自杀研究者坚持认为,自杀是一种冲动性行为(毕竟自杀尝试者十个之中有九个都不会再尝试自杀了);部分因为我们觉得已经理解那个亲手杀了自己的人。可能大多数人都有过自杀的念头,甚至说过“我想死”这种话。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是认真的,只不过并没有真的尝试。为此,我们再次觉得自己好像理解了有些人为何要自杀,也接受了我们永远无法得知他们的自杀动机。这正是你觉得你再也不想继续想下去时所发生的事。
但事实上,自杀是人们思考良久之后做出的决定,这种想法在自杀尝试失败之后持续出现(特别是多次自杀者)。关注自杀的日期、导火索或者行为本身,就有点儿像有人告诉你“性就是高潮”一样滑稽:此人不了解性、不了解我们文化中的性取向、很可能不是床上的好玩伴。难怪尤其是对像我这种多次尝试自杀多次失败者来说,试图理解自杀心理非常重要。人们为何自杀?是什么促使他们走到这一步?对于自杀未遂者,当他们开始理解自己的尝试之后,其自杀念头会如何变化?为何自杀尝试是最终自杀身亡的最佳预兆?难道有人注定中了“自杀诅咒”吗?
我十七岁时有过一次特别笨拙的自杀尝试。那是1985年的一二月份,我和最好的朋友汤姆·布拉德福德长途驱车出去就是为了路上聊天。那天是汤姆在开车。高速公路上光线很暗,福特跑车车前灯照在地面上,车轮轧过地上的雪,在寒冷暗淡的冬夜里留下蛇形般的轮胎印。我们沿卡尔加里城西北方向开了将近一个小时。车后座上放着两包六罐的可卡尼啤酒,那天我俩都喝了酒。
我们每人喝了两三罐,但都没有喝醉。那个时候汤姆和女朋友之间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我觉得他想跟我聊聊,听听我的建议。那时,我刚搬回去跟父母住在一起(在此之前,我住在前女友的父母家,后来在我工作的加气站办公室里睡觉)。本该在读高中的我又一次辍学了,前途渺茫。我的前女友跟我和好,然后又改变主意把我甩了。我就这么一天一天瞎混,生活一团糟,也无力改变。我的情绪也常常在长期轻度抑郁和短暂的兴奋之间切换摇摆。
一年前我自杀未遂(光着身子躺在雪地里的那次)。我后来没再尝试过,但我真想死。
我想听听汤姆的烦恼,却在自己的烦恼中越陷越深。说着说着,我对汤姆说:“你知道,我真不想活了,我现在就想从车上跳下去。”
他说:“嗯,我知道。”接着他发出一阵笑声。他认为我是同情他才这么说的。他也为我感到难为情,尤其是对青少年来说,如果有人对他们说了不该说的话,他会随口说:“我有时也有这种感觉,但我们并不当真。我们并不真想死,只是有时候觉得生活糟糕透顶。”
汤姆不知道我之前自杀过,又或者说他不知道,想要自杀的念头对我来说已是家常便饭。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我从来没有向他倾诉过这种欲望,除了哥哥和父亲以外,谁都没有。
我不太清楚我为何无法对任何人坦白我有多么想自杀,为此我深深地感到羞耻,没有勇气继续活下去。他们可能会问我原因,而我也只能说: 女朋友不爱我了,没人喜欢我;没有女孩子喜欢我。我皮肤不好,家里很穷;我还懒惰,一事无成……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感觉,别人都能做到的事我偏偏都做不到。 一旦我开口说话,谁知道我接下来会说出什么?
然后我心想: 去他的!我是认真的。 我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试图跳下去。汤姆一把抓住了我,使劲踩下刹车。最后他把车停在了高速公路边上。
我就这么肯定从车里跳下去就能自杀成功吗?这很难说,但我希望能成功。不管成功与否,对我来说都算赢了。成功的话,我就死掉;失败的话,我就能借此说出那些本来难以启齿的想法。
汤姆气得满脸通红,他大声喊叫:“我的上帝啊,你是想把我们两个一起害死啊!”过了一会儿,他冷静了下来(汤姆现在是很好的精神科医生,他对朋友就是这样),想跟我认真聊聊刚刚发生的事。我装模作样地跟他道歉,骗他说就是开个玩笑,我现在很正常,刚刚只是犯了傻。
汤姆开车带我回到了卡尔加里(车速每小时三十五英里
)。汤姆一路上盯着我的一举一动。他说:“克兰西,把你的手放在我能看到的地方,把手放在膝盖上。”其口吻听起来与警察并无二致。
几年前,我有一个学生兼朋友自杀未遂。他告诉我说:“我不是因为抑郁,也不是出于冲动。可能我觉得继续活下去实在太累了。不管怎么说,我只是觉得死了比活着更舒服。”也许就是这么简单的想法,有时候就是不想活了。
这么说吧,如果我说我想活着,这听起来有些奇怪,我认为活着是理所当然的。我与我的生命不可分离。毕竟,我就是我的生命,没有生命就没有我。这是我的知,也一直是我的行。我对生没有欲望,因为那是我已经拥有的东西。
但我却常常想死。很多人跟我一样,都明白了释一行所说的“对不存在的渴望”,即不存在就是你想要的东西。
实际上,佛教认为,对不存在的渴望是构成生命的三种基本痛苦形式之一。(另外两种痛苦分别是对身心愉悦的渴望,追寻这种渴望必然伴随着失望和痛苦;对生命本身的渴望,但生命总是从我们的指缝间悄悄溜走。)
为了暂时毁灭自我,人们尝试过很多方法。最常见的方式之一就是酗酒和过量服用药物。但也有很多人像我一样以为自杀是最可靠的办法,能满足他们对不存在的渴望。
相比之下,绝大多数讨论我们与死亡关系的思想家,以及大多数撰写自杀题材的作家都想当然地认为,从根本上说,人类反感死亡想法。这听起来貌似很有道理,毕竟,我们大多数都不想思考死亡,不管是自己的死还是亲友的死。死亡让我们感到恐惧。于是,想象自我毁灭的欲望大概是人类心理的共同点,这听起来的确有些匪夷所思。
比如卢梭的杰作《新爱洛伊丝》中有一段有关自杀伦理的对话,其中支持死亡的辩护者坚持认为:“自然让我们对死亡有了巨大的恐惧,这种恐惧让我们看不见人类生存的痛苦。人们在经历了长期忍受的痛苦和凄惨的生活之后才决定放弃他的生活。但是,一旦活着的辛苦战胜了死亡恐惧,继续活着显然才是大恶,人们恨不得早早摆脱这个地狱。”
卢梭观察到我们对死亡的恐惧有多么巨大,这也是后来很多作家在生命终结话题上的标准看法。这也让我更加好奇我自己的看法以及我认识或了解的自杀尝试者的看法是什么。因为我并不觉得自己对死亡有那么大的恐惧,我也从来没听过哪个想自杀者带着那么大的恐惧来谈论死亡。事实往往正好相反,我们这些想自杀者都有一种倾向,被误导的倾向,认定“死亡是一种解脱”。
死亡渴望就跟我们吃、喝、性以及生存欲望一样直截了当。正如当代作家李翊云所写:“人的死亡欲望跟生存欲望一样盲目,是一种本能;但后者却从未遭到质疑。”1974年,哲学家同时也是大屠杀幸存者让·埃默里自杀未遂,1978年他又因故意过量服用药物去世。他写道:“我不讨厌死亡,反而迫切渴望早点儿死去。”
佛教认为人们自我毁灭的渴望构成人类心理的基础,其实,我们对此并不陌生。所谓的“死亡驱力”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关键部分。继莎宾娜·史碧尔埃1912年发表的论文之后,1920年,弗洛伊德受到叔本华大大得益于佛教心理学的“内驱力心理学”的影响,在其名作《超越唯乐原则》中介绍了这一观点。弗洛伊德指出,我们既有“生本能”(Eros,厄洛斯,爱欲),也有“死亡本能”(Thanatos,塔纳托斯,死欲)。前者支持确认生命的活动如性爱和创造活动,后者则解释了人类那些敌视生命的行为和习惯,例如上瘾的冲动性行为、攻击、谋杀、各种神经症和精神病,当然还有自杀。作为明确认同佛教观念的表示,弗洛伊德也提到了“涅槃原则”,即一种寻求消除内心所有矛盾的倾向。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这种状态只有在死亡时才能实现。因此,“涅槃原则”不过是死亡驱力的极端形式罢了。
对想自杀者而言,这些解释完全说得通。他承受着无法忍受的痛苦折磨,他明明知道继续活着只会让矛盾继续延长,内心冲突越来越激烈,于是他想依靠死亡来让自己彻底解脱。他最迫切、最疯狂的期盼就是在涅槃中得以证明。
但是,想死的意愿远比这复杂得多,因为即使想自杀者也仍然要和本能性的生存意志作斗争。“我的第一次自杀尝试发生在我十四岁时。”加拿大小说家奈莉·阿坎在她的小说《出口》中这样写道。她在写完这本书的几周之后自杀身亡。“他们称自杀是求救信号,是警告信号,他们相信我其实不想死,也许他们是对的?谁知道呢?直到今天我仍然不清楚,有些人就是毫不含糊地想死,真的把死作为人生目标,想一劳永逸地永远消失,有没有这种可能呢?是真的,并不是说着玩的。”
若干年前,也就是在我第一次自杀未遂后,一位朋友很生气地跟我说:“你要是真想自杀,现在应该已经死了。”后来我告诉另一位朋友,我最近想割喉,他问我:“是吧,那你用什么样的刀子?”说真的,对于像我这样多次自杀未遂者来说,“你怎么还没有自杀成功?”的确是最烦人的(也最具毁灭性的)问题之一。
提出这个问题并非没有道理,只不过可能有点儿不太礼貌。自杀者都明白藏在这些问题背后的隐含意义,我能给出的回应是,自杀就像大多数事情一样,并非表面看起来那样简单。另一个回答是,就像大多数事情一样,绝大多数自杀成功者在成功之前都练习过自杀。在玛戈·杰斐逊的精彩回忆录《黑人区》中,她抨击了不允许黑人女性自杀的古老神话:“练习,练习,练习;就像弹钢琴、举杠铃那样,每天都做自杀热身。”可能需要多次失败,你得应对那些失败的后果,然后才能找回勇气确保你万无一失。我能提供的另外一个答案是,就像弗洛伊德所坚持的那样,即使我们意识到自己有死亡冲动,但我们同时也有生存本能。
自杀了这么多次,我怎么还没有死? ——这种挑战一直存在。其实,我并不是真想死,有这种可能性吧?当然,鱼与熊掌你都想要。在很多时候,我的确很纠结。想死,这样我就不用继续过这糟糕的生活了,就不用再挣扎、痛苦、失败、失望了。我的所有问题会在一瞬间统统消失。也想活,因为死亡意味着……谁知道意味着什么呢?这些天来,我试着牢记自己从前干过的糊涂事,它意味着给我爱的人和留下的人带来许多痛苦,而这些人本不该遭受这种痛苦。
任何想自杀者都会在这种矛盾心理中纠结。通常我们聊到自杀,都喜欢把“真正的自杀念头”和“求救信号”区分开来。比如说,有人开枪自杀或者跳楼自杀未遂,我们不会说:“哦,这人只是在发出求救信号而已。他根本不想自杀。”但如果有人吃了一整瓶阿司匹林自杀,导致胃损伤。我们可能会安慰自己,或者责怪自杀者,认定“他并非真想自杀,只是发出求救信号而已”。
在此,我们尤其要评判一下我们对充满戏剧性的,甚至是带有舞台表演效果的自杀场面,特别是自杀未遂者的行为。我们总是倾向于怀疑自杀未遂者是在作秀,企图以此引起别人的关注,或者是并没有真正绝望,只是假装完全绝望了。接下来,我们会不止一次地讨论自杀的戏剧性方面,在此,我只想对那些想自杀、尝试过自杀或者想对自杀做出评判的人简单地说一句:充满戏剧性的自杀有什么毛病呢?
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有戏剧性,我们一直在不停地扮演各种角色,我们在做的许多事上都是演员,往往还是业余演员。充满戏剧性的自杀尝试既不能在道德上被谴责,也不能改变自杀者以自杀表达死亡意愿的事实或者自杀成功的事实。抑郁者经常会感觉自己既在扮演某个角色,又真正陷入抑郁之中,而对于究竟哪个是哪个理不出头绪,这正是抑郁的组成部分。自杀同样如此。他可能不知道他的自杀有多少是“认真”的,有多少是在“作秀”。这不会让他对自杀尝试及其失败感觉更好一些,反而感到更加糟糕。 我是在骗人吗?还是真想死? 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并不好受。
法语中有个短语叫作“心之呼唤”,意思是“陷入困境者急迫、强烈地寻求帮助”。人们经常用它来形容自杀未遂。而在英语中我们描述自杀未遂时总带着淡淡的贬义和评判的意味,把自杀未遂当作是一种“求救信号”:“哦上帝啊,他要自杀?”“是啊,我不清楚他是认真的还是在发出求救信号。”
在你还想活下去时尝试自杀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你至少希望,以后人们能对你更温柔一些,或者能对你更宽容一些,无论自杀尝试有没有暴露。就拿我来说,如果你想告诉妻子你一直在偷偷喝酒,你可能半真半假地上吊自杀。这样等整个真相水落石出,她就会担心是不是对你太凶了: 我不该因为他喝酒就使劲责怪他,我不希望他再次自杀。
但是,尽管是这种几乎绝对不会出意外的自杀尝试,也常常导致死亡。而且,预测自杀最准的指标就是以前的自杀尝试。所以,坚持将哪怕最轻微的自杀未遂都一直视为一种警告或者呼吁就特别重要,那是自杀者的无奈之举,他们只因不知道怎么告诉世界或者亲人自己真的有多么绝望。
这就是为什么比起“求救信号”,我更喜欢“心之呼唤”。后者更温和,更接近自杀未遂者的真实情况。他是发自内心地呼唤,不知道能否被人听到。他的心很痛,痛得在尖叫。
想自杀者往往不太清楚自己究竟是想死还是想活。这是释迦牟尼和弗洛伊德在思考这一问题时的部分智慧。如果我们的自我毁灭欲望真像其他竞争性欲望一样强烈,那么从动机上来说,自杀尝试将是非常棘手之事。对于一个有自杀倾向的人来说,在生死之间摇摆不定是常态,而非例外。
而在我们假设所有的自杀尝试无论成功与否,都包含了犹豫不决的元素之前,我们应该提醒自己意识到自杀其实非常难。在尝试之前,你可能觉得很容易。难怪圣雄甘地年轻时要和朋友一起吃杂草种子自杀。万一有人来采访他为什么要自杀时,他也不必太担心。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实践中,这都是挑战。或者正如美国著名幽默作家多萝西·帕克所写:
剃刀令你疼痛
河边湿漉漉的
硫酸有污染
药品引起痉挛
枪支不合法
绳子会断掉
煤气太难闻
还是活着吧。
帕克的诗很有意思。她想到了所有办法,却发现没有一个吸引人。她本人曾五次自杀未遂,最后死于心脏病发作。
不仅有像我一样没有自杀成功的例子,或过度服药,或割腕,或上吊,而且一直存在采用似乎万无一失的办法自杀却没有成功的情况。在《自杀行为的神经科学》(
Neuroscience of Suicidal Behavior
)一书中,研究自杀的专家基斯·范·希林根(Kees Van Heeringen)写的献词是“献给所有的瓦莱丽”。因为他当医生的初期遇到了“一个聪明伶俐的年轻女孩,名叫瓦莱丽”。“几周之前,这女孩因跳桥自杀失去双腿,在大学医院的康复科住院”。1979年12月,二十九岁的埃尔维塔·亚当斯在贫困和绝望中从帝国大厦86楼的观景台上一跃而下。后来她被一阵强风吹到85楼两英尺
半宽的窗台上,保安把她从窗户拉了回去,并将其送往贝尔维尤医院。最后埃尔维塔盆骨骨折。事实上,一旦你开始搜集相关新闻,你会惊奇地发现很多人从悬崖般的高处跳下,却能奇迹般地活下来。老天爷就喜欢跟自杀者开这样的玩笑。
最常见且万无一失的办法是饮弹自杀。作家萨拉·戴维斯曾两度自杀,她还写了一本回忆录讲述自杀过程。在书中她讽刺地说,饮弹自杀是“最好的办法”,不过很快又补充说:“我们很少人能轻易拿到枪,而有了枪可能会带来可怕的意外。”(戴维斯写这些话时身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英国,不幸的是,如今在美国,几乎人人都能轻易搞到枪。)
我所知道的第一个用枪自杀者是我的朋友格雷厄姆,我们是在十年级威克森老师的物理课上认识的。格雷厄姆身材高大,但人很文静,相貌清秀,还有一头及肩的细软棕发。他像我一样戴着眼镜,但比我高。我们总是相互较劲,尤其是讲到我们都热爱的热能知识的时候。有一次我们合作完成了十年级科学课喜欢布置的任务——从楼顶丢鸡蛋。结果,我们的鸡蛋都摔碎了。
有一天,威克森老师走进教室后告诉我们,格雷厄姆在前一天死了。他忍不住告诉我们这个消息,因为我们那天分明看到格雷厄姆来上课了,所以老师只好解释说格雷厄姆是自杀。后来我们才知道,格雷厄姆拿了他爸爸的霰弹枪饮弹自杀。我们惊奇的是他居然能拿到霰弹枪,纷纷猜测他的当大学教授的父亲可能喜欢打猎。
对我来说,拿枪自杀太可怕了。不只是这个行为太暴力了,而且我认为万一幸存下来,给身体造成的伤害太吓人。2020年4月16日(加州封锁初期),二十八岁的德鲁·罗宾逊对着自己的右太阳穴开枪自杀。而子弹只击碎了部分头骨和右眼,自杀后的二十小时他在公寓的地板上恢复了意识,拨打了911急救电话。经过一年的身心治疗后,他对外说很庆幸自己活了下来。
很多人在网上讨论自杀的办法,讨论对自杀过程的恐惧。比较常见的就是我说的拿枪自杀带来的恐惧。要是自杀失败了,后果可能是被子弹打碎的身体。这也指向我们一直讨论的矛盾心理,即想自杀又想留个全尸。即使是自杀,人们也仍然爱惜自己的身体。从某些方面来说,想自杀也是爱惜自我的表现,因为你不想让自己受苦。自杀失败往往会增加你的痛苦,尤其是自杀未遂导致身体某些部位残缺。如果自杀行为能避免强烈的肉体疼痛,采用这种方式就是合理的。疼痛很可怕,尤其是与死亡有关的疼痛。部分原因就在于我们并不知道有多痛,以及这种疼痛会持续多久。
有些青少年几乎爱上了那种安详的死亡,但是把自杀的绳索系得太结实,结果死掉了。另外一些人攒了一年的巴比妥类药物。到了想死的那天,一口气吃了足够杀死十个人的量,昏迷后全给吐了出来,最后又活过来。你可能改变主意了,可能想多么幸运啊!你还活着!你可能想, 不,我还没有准备好 ,然后突然想改变主意,但最终还是死掉了。你可能绝望地盼着死去,但你又活了下来,就像根本死不掉一样。然后可能从内心深处知道,你现在必须得走了。最终你还是用自己的方式自杀,别人发现你的尸体。事实上,对大多数自杀者来说,这四种可能性或者它们的组合是掺杂交织在一起的。
研究自杀领域的创始人,临床心理学家埃德温·S.施耐德曼写道:“自杀行为中有一个奇怪的悖论,那就是自杀者会留下线索,这也许是他们内心深处矛盾的一部分,既想要停止痛苦,又希望得到干预和有人前来搭救。”渴望丢失的部分内容是希望被人找到;需要放弃自我的部分内容是渴望得到救援。
据我哥哥达伦说,2009年2月,我曾试图冲到卡尔加里城的一条繁忙的马路上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哥哥冲进车流把我从一片喇叭声和咒骂声中拉了出来,我才毫发无伤。那时我刚因前一次自杀企图住进了精神病院。出院几周后,我去看望他。根据我的回忆,我很确定当时不是想自杀。我就是受到一堆精神科药物的药效影响,我只是想过马路而已。至于有没有安全地避开车流,我当时不是很在意。这就有点儿像你睡着时,意识到自己在做梦,然后你觉得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我想不起来自己在哥哥的注视下冲到开过来的汽车前的场景。
在哥哥面前,我坚持我的说法,但他摇摇头,眼中的恐惧让人无法忽视。他脸色苍白,浑身颤抖。我从未见过他如此难受。
“克兰西,你一定不要再自杀了,”他说道,“困难总会过去的,不要这样对我,我承受不了这种愧疚感。”
“我不会再这样了,达伦,我保证。”我说道,“我真的不是想——”
“咱们不说这个了。”他说道。
我完全有可能再次试图自杀,只是我自己不承认。我们总是这样,做了事不承认,这就是自我欺骗的本质。
在许多自杀案例中,自杀者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二十世纪诗人、批评家阿尔弗雷德·阿尔瓦雷斯是西尔维娅·普拉斯的挚友之一。他曾在停电期间自杀过。(我也试过这样的自杀。我从巴黎的一座桥上跳了下去,被一位服务员从塞纳河里拖了上来。我不记得是什么促使我跳河,只记得这糟糕的结果。)阿尔瓦雷斯不清楚自己想自杀,至少在他心里是这么想的。直到在医院醒来后医生告诉他,他才知道自己一直在尝试自杀,比如他攒下很多巴比妥类药物,但他对这些完全没印象。我们的大脑实际上很复杂,我们自己、我们的想法以及我们自杀的动机都有太多未知的内容。和达伦在一起的那个寒冷的日子,我其实真想死,只不过没有真正意识到我的意图。那天也许是我的肌肉记忆对我的生命发起攻击。我的大脑有一部分可能在不受神经系统控制的情况下运行。
在美剧《火线》中,有一个场景是马洛·斯坦菲尔德杀他的导师“提议乔”(Proposition Joe)。乔坐在桌子旁,知道将要发生什么。当他的助手克里斯慢慢地举起乔脑后的枪时,马洛告诉乔:“闭上你的眼睛。它不会伤害任何人。好了,现在好了。乔,放松。轻松呼吸。”然后马洛点点头,克里斯就开枪了。老普林尼(公元23—79年)区分了自杀的两种手段,暴力和非暴力,并认为后者对于那些“厌倦了生活”的人来说可能是合理的,而前者则应该尽量避免。让我们中的一些人望而却步的可能不是死亡恐怖,甚至也不是痛苦恐怖,而是暴力恐怖。当我看着马洛处决乔时,我想, 好吧,这是个非常好的方式。对马洛和克里斯来说,这可能是暴力,但对乔来说,只是像关上了灯。
再来说说枪吧,我从不随身带枪,而且对于任何来找我聊自杀的人,我都会问他有没有枪。在本书中,我给出了关于以自杀者身份生活或与自杀者一起生活的许多实用的建议。如果从中选一条至关重要的建议,那就是:绝对不要在家里放枪。
如果你有枪,请立即扔掉它。在美国,一半以上的自杀者是用枪自杀的,女性自杀未遂数量是男性的三倍,而自杀既遂者的数量是男性多于女性,原因是男性更可能使用枪支。(截至2020年,在美国,每100个自杀者中,约有70人是男性,30人是女性——在过去几年中,女性自杀率一直在缓慢上升,而且在2020年,平均每有一个男性自杀未遂,就有大约三个女性自杀未遂。)拥有枪支比例最低、枪支管控最为严格的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其自杀死亡率也最低。相比之下,在枪支拥有率高的犹他州,85%的枪击死者都是自杀。
简而言之,要是你惊慌失措,而你碰巧又有一把枪,你很可能会做出无法挽回的糊涂事。
快三十岁时,我手头总有一把枪。如果想饮弹自杀,我甚至都不用去商店买枪。我的最后一把枪是一把深灰色的第二代格洛克17,跟所有格洛克一样有一个方形枪管,手枪握把上有格纹和锯齿。连同我的第一把和第二把枪都是我的一个客户——一名退休的联邦调查局特工带给我的。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和两兄弟在得克萨斯州从事珠宝生意。大学毕业后,我在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攻读哲学研究生,主要研究索伦·克尔凯郭尔。后来我与女友艾丽西亚结婚,一起去了哥本哈根做研究。她去完成有关安徒生的硕士论文,我则撰写研究克尔凯郭尔讽刺概念的论文。那一年里,艾丽西亚怀上了我们的女儿泽莉,我们开始为钱发愁。与此同时,哥哥达伦在得克萨斯州阿灵顿开了一家小型珠宝店。他想买断他的合伙人,于是请我帮助他写一份商业计划书用以找到投资者。
后来我们筹集了几百万美元,达伦问我要不要当合伙人。我一直很喜欢哥哥,但从来没有想到能和他一起生活,虽然我希望如此。在我小时候,他和爸爸住在一起,十七岁时开始自己生活。所以,这个既能完成心愿,又能赚钱的机会,我很难抗拒。跟高中时辍学的模式一样,我从研究生院退学。1994年,我们搬去了沃斯堡。直到2000年,我才重新返回研究生院读书。中间这些年是我人生中最不快乐的几年。
在沃斯堡,我先后成为几家规模不同的珠宝店的合伙人。当时,我靠珠宝生意搞到了很多非法物品,包括我经常吸食的可卡因(做珠宝生意很容易弄到毒品),还有几把编号被抹去的手枪。“不是说你需要用这个,”退休的联邦调查局特工解释说,“但有一把来历不清的手枪总不会有坏处。何况你并没有许可证。”这个家伙是劳力士收藏家,或者在转手倒卖牟利。不管怎么说,我的三把手枪都是从店里工作的其他人那里用二手劳力士换来的。
对于第一把枪,我其实不太想要,但又是成人礼般的“通过仪式”。“如果你要做珠宝生意,就必须有把枪,”哥哥解释说,“因为很多时候,抢劫犯会见人就杀,他们不会留下证人的。如果有人在这里拔枪,我们就开枪。”我觉得这则信息不靠谱,而且谢天谢地,我从来没有在愤怒或自卫的情况下拿起过枪。
很久以来,那把枪一直放在我右手边的办公桌抽屉里,直到我第一次尝试朝自己开枪。我害怕枪。这看起来很奇怪,如果死亡都不害怕,为何会害怕一把枪呢?但是,在我看来,枪代表的不是死亡,它代表的是暴力。而且,实在太容易了。我一直梦寐以求的自杀终于有机会实现了。再也没有任何借口了。这意味着一切准备就绪,只要动动手指头就能杀了自己。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大概一年多,我都不敢拿枪指着自己。有一天深夜,我在漫长一天快结束时清醒了过来,独自待在珠宝店里。当时,我情绪低落,觉得生活难以忍受,而且毫无意义。于是我回到浴室,坐在马桶上,打开手枪保险,把枪伸进嘴里,准备开枪自杀。然后我把枪对准胸口,觉得这样可能没那么吓人。我又对准了太阳穴,这是我在书上看到的,感觉还是不太保险,于是又把枪放回嘴里,试图把枪对准脑子。我把枪倒过来放在嘴里,这样的角度更好操作。我试着扣动扳机,但我下不去手。我一直在尝试。坐在那里的每一分钟都不是为了继续活着,而是为了不去死。这听上去很荒谬,只需要扣动扳机即可,但我坐在那里足足将近半个小时。接着,我把枪放回抽屉里,在那之后,至少有一年时间我没有再尝试拿枪返回厕所自杀。
我做不到大概是因为我知道这样自杀很可能成功。不像我的其他大多数自杀尝试,我还能自欺欺人地想,好吧,我很可能会死,但谁也保证不了,我可能会活下来。我无法扣动扳机或许还有其他理由。几年之后,情况变得越来越糟糕。我已经有了第三把枪——格洛克。此时,我有了外遇,不再与妻子和宝贝女儿住在沃斯堡,而是住在达拉斯的一套公寓里。我确信自己是个人渣,伤害了我周围的每个人。我的情绪时而高涨,时而低落。对我来说,这意外地成了我的快乐时光,尤其是每天傍晚喝得半醉之时。从研究生院退学之后不再写作的我又开始继续写作了。但是,到了早上,我又总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再次决心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早上五点左右起床,为的是避开从达拉斯到我们珠宝店所在的阿灵顿的交通堵塞,也是想成为早上第一个到店的人。以前就算是在高速公路上,我也会经常把敞篷车的顶篷放下来。但是,这里是得克萨斯州,我每天穿西装很热,所以只能在晚上或者早上这么干。通常,我会把车停在店外的老地方,然后走到林肯广场购物中心的另一边,到咖啡店里买一大杯拿铁,然后坐在办公桌前。我会阅读《纽约客》、《哈泼斯》或《巴黎评论》中的一些故事。我让人把这些杂志和其他杂志送到办公室来,对我来说,它们是生命线。边看边喝咖啡,有时是喝一两罐可乐。
然后从右手边的抽屉里拿出手枪,回到只有我的兄弟们才能使用的“经理专用厕所”(请原谅,我们都是年轻人,突然赚了很多钱,就干了这样的蠢事。其实,那个厕所人人都能用)。我坐在马桶上,或面对镜子站着,试图向自己开枪。我把保险打开,把枪管放进嘴里。我将永远记得枪管的油腻味道,以及通过喉咙进入鼻腔的清洁剂味道。厕所里有一个淋浴室,有时我会到这个隔间里,站在或坐在地板上尝试自杀,心想这样达伦进来后看到的就不那么吓人。我希望找到我的是达伦,而不是我的弟弟帕特,因为我觉得达伦在心理上能够承受,但这可能会对帕特的心理造成永久性的阴影。
这种情况持续了快两年。根据我的经验,当你想开枪自杀时,你的脑海中会闪过成千上万的想法。不过,基本上会挣扎于三种感受:你的痛苦与自我厌恶,你对这种自杀暴力的恐惧,以及你要该死地坚持下去。正是这种“该死”让你的手指紧紧扣住扳机,让你想知道你要多用力才会开火。你捏一下,松一下,吓唬自己,把枪从嘴里拿出来,放在水槽上,有时坐在马桶上或地板上哭,站起来,又尝试一次。我会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自己多么可笑。我穿戴着世界知名奢侈品牌阿玛尼西装和杰尼亚领带,在我的豪华珠宝店里那铺满大理石镶有青铜的浴室里开枪自杀。如此地戏剧化,如此地可悲,如此地神经紧张,如此地乏味俗套,太可笑了。但是,我非常不快乐,实在活不下去。我的种种失败就像一长串清单一一浮现在眼前:未来的一天,所有那些我不能再面对的人,我们的过度消费和透支的银行账户,与富人坐在一起劝说他们购买钻石和瑞士手表,拖延供应商货款,给情人编造借口晚点儿回家,又一次…… 噢,该死。但是,别价,不要这样做。
最后我把那把枪卖回它原来的主人。但是,有趣的是,我不是在拖延时间等我扣动扳机的那一天。我得感谢大女儿泽莉“除掉”了这把枪。那时她五岁,经常在我的办公室里玩。一天下午我坐在办公桌前,她在我旁边玩耍。她打开了办公桌的抽屉,手里拿着那把手枪。枪还没拿出抽屉,枪口离她很远,保险也开着,但她五岁的小手紧握着枪,饶有兴趣地看着。一想到这里,我现在仍然觉得恶心。我把枪从她身边拿走,放在巨大的保险箱里,打电话给联邦调查局的那个人说我想卖掉它。
我的吞枪自杀阶段到此结束。说起来好笑,这可能是我离自杀成功最近的一次。毕竟,我曾三次自杀未遂被送进医院,至少两次被警察打断,被送去精神病院。还有别人在我自杀过程中阻止了我。我也曾偷偷试过上吊、溺水和其他方式。我相信在大多数甚至所有这些尝试中,我都是真想自杀,但那把枪像是死亡之手,只要开枪我就会死。或许有点儿矛盾的地方是,在我不太确定能否成功的时候,自杀可能更容易。实际上这大大增加了我自杀成功的可能性。当我扣紧扳机时,手指的每一寸皮肤都实际上能触摸到死亡,这个事实表明,我其实还没有如自己设想的那样准备好。
有一次我又想在浴室里使用手枪自杀,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我为自己闭上眼睛自杀感到羞耻。很奇怪,这部分原因可能在于我自杀是极其懦弱的举动,这个观念我今天不那么确定了。但我还是不想让自己看上去很懦弱,坚持睁着眼睛。又或者说我想强迫自己亲眼看见我正在做的一切。也可能是我运气好,加上内心深处自我保存的渴望,要是闭着眼睛我可能就扣动扳机了。但只要我站在厕所的镜子前看着自己在做的事,我就开不了枪。我觉得那不是死亡恐惧。也不是我留给达伦在一个小时左右后赶到现场时要看到的场景。
真的,正是开枪自杀太过暴力的想法再次救了我的命。对暴力的恐惧或许让人更容易理解我们这些人,那些像我一样或者像李翊云和让·埃默里一样的人。他们虽然一直渴望死亡,但真的要自杀很难。这些人可能会想,每次不带家人自己坐飞机,现在就是另一个机会, 什么都不用做就能死掉。让飞机坠海吧 ,他们甚至愿意让飞机上的陌生人与他们一起死。公平地说,在和表达过此类希望的其他人谈过之后,我羞愧地承认我经常这样想。我非理性地希望飞机上的其他人说不定能奇迹般地活下来。
就这个问题,弗洛伊德写道:
难道我们不应该承认,在我们对待死亡的文明态度中,从心理学上说我们已经生活在入不敷出的困境中,必须改变,并且赋予死亡应有的承认吗?在现实生活中和我们的思想中赋予死亡适当的地位,更加突出地显示我们迄今为止一直小心压制的对待死亡的无意识态度,难道不是更好吗?
我们对待死亡的无意识态度有哪些?我们都渴望死亡,就像我们渴望性、食物、爱情或名望一样。有些人是无意识地渴望;有些人是潜意识地渴望;还有一些人像我一样头脑中的死亡渴望挥之不去。因此,有自杀倾向者,以及经常在死亡念头里挣扎却没有做出自杀尝试者,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赋予死亡应有的承认。他们没有压制他们的部分想法,与更加娴熟地管理或制伏自杀念头的其他人不同。
1970年,英国讽刺作家马尔科姆·马格里奇在一篇讲述他自杀尝试的文章中写道:“我想,大概几乎每个人都曾在某个时候有过自杀的念头,但是,在真正自杀成功者与程度各异的自杀未遂者之间,存在着一条巨大的鸿沟。”不幸的是,我不敢肯定,这条“鸿沟”是否如马格里奇想象的那样巨大。正如我提过的那样,自杀未遂是自杀而死的最佳预兆,也就是说形形色色自杀尝试及其失败离自杀成功往往只有一步之遥。但是,我最感兴趣最想调查的是那些陷入“鸿沟”之人,那些在自杀的念头中挣扎或是已经尝试自杀的人。毕竟,我们能帮助的是那些还活着的人,其中包括那些亲人因自杀去世的人,和现在可能也想快点儿自杀以结束生命的人。
我在此提出的适度主张是,自杀的念头与成瘾性的自杀想法之间有很多共同点,这远比我们设想的要多得多。它们甚至可能是同一种思维的不同变体而已。的确,这个模型可能只是对一种自杀倾向的特征概括,即自杀的念头就像你喝了几杯酒后发现心情轻松了许多,刺鼻的自我气味似乎在风中飘散。而事实上,这个理论阐释的是佛教观点即自我毁灭的欲望是我们最基本的痛苦形式之一,或者是弗洛伊德观点,即求生欲望和死亡欲望乃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想想很多人并没有真正尝试自杀,但因为某些行为导致自己英年早逝。很明显,背后的原因在于他们逃避自我的压倒性需求。说艾米·怀恩豪斯
死于自杀,这说得通吗?或者美国诗人罗伯特·洛威尔自杀说得通吗?他沉迷酗酒直接使其在看望前妻伊丽莎白·哈德威克的出租车上心脏病发作身亡。美国黑人说唱歌手厄尔·西蒙斯
和洛威尔一样死于心脏病,但他一辈子痴迷于死亡,吸食可卡因,似乎在无情地不断寻求自我毁灭。或者过去二十年中我最喜欢的演员菲利普·塞默·霍夫曼
死于自杀说得通吗?他死于“急性混合药物中毒”,死在临街的私人公寓。
虽然我过去当然尝试过尽情饮酒一直到喝死为止,但在某种意义上,我觉得这些行为与那种更明显的自杀企图并不一样。死于酒精中毒与喝下一肚子威士忌,吃几百毫克的安定,然后躺在浴缸里泡澡时拿着一把锋利的剃刀自杀是不一样的(我的另一次自杀未遂)。但是,我们再想一想,说艾米·怀恩豪斯并非死于自杀真能说得通吗?“二十七岁俱乐部”有个长长的名单,上面有罗伯特·约翰逊、布莱恩·琼斯、吉米·亨德里克斯、吉姆·莫里森、詹尼斯·乔普林、让·米歇尔·巴斯奎特、科特·柯本……就像这个俱乐部的许多其他成员一样,艾米把自我毁灭当作人生指南,她猜自己活不过二十七岁。如果过了二十七岁还活着,她就自杀。因此,虽然我可能争辩艾米·怀恩豪斯没有自杀,但她的确是自己选择结束了生命。工具不同,但使命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什么在说到自杀或者与此相关的行为时,人们会谈到“绝望而死”。在某种程度上,一个人花三年服用药物自杀、花三天酗酒自杀还是花三分钟开枪自杀,这其实并不重要。他们的目标是一样的,找死。这么看来,这甚至是更加明目张胆的自杀。
阿图·葛文德在《纽约客》中写道:“从1999年到2017年,仅在年龄四十五岁至五十四岁的群体中死亡人数就新增了六十多万,超过了人口统计学预测的数字。”而这些死者的死因大多数是自杀或者自残性的准自杀行为如酗酒、用药过量或者其他异常暴力的生活方式,以及越来越暴力且后果越来越严重的慢性自杀尝试(本章中我们一直存疑的部分内容就是自杀尝试的严重性到底是什么)。当代研究自杀的先驱,精神病学家和心理治疗师卡尔·门宁格尔将这种自我毁灭性的行为称为“渐进式自杀”。
死于绝望或自我毁灭的准自杀行为通常指的是,一个人没有尝试旨在结束自己生命的具体行为,比如在浴室里用皮带上吊;而是持续不断地、三番五次地做出一些很可能加速死亡的行为,有时候很多人做过这种事。很多人会说,艾米·怀恩豪斯不是自杀,她是这种准自杀行为的极端例子。一种极端事件通常会被定义为自杀尝试,其动机不是为了死亡,而是接近死亡的东西。这也是“心之呼唤”的另一个例子。
我的妻子艾米是美国歌手、吉他手杰夫·巴克利的忠实歌迷(谁不是呢)。1997年5月27日晚,巴克利穿戴整齐,去田纳西州孟菲斯郊外的沃尔夫港口游泳。据说,巴克利的一位朋友在岸边看着巴克利一边唱着齐柏林飞艇乐队的《全部的爱》,一边游向密西西比河平潮河口水道;但下一刻,他就不见了。巴克利当时三十岁,体内没有检测到酒精或者药物,于是他的死亡被认定为意外,这很可能是意外。
“我知道你觉得他是自杀的。”艾米对我说。公平地说,穿着整齐地在河里游泳是自杀的传统方式,在许多不同的文化中都有,而且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但我没有对她说这些。她继续说:“但我觉得,他好像是众多案例之一,虽然有点儿想自杀,但还没有下定决心。比如他可能在想‘我这样做会不会死掉?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是否想这样做’。”
我们也不清楚。正如我所说过的那样,在自杀尝试中,许多自杀者自己可能都不确定是否真想死: 我下不了决心,让河流替我做决定吧。 只有不必为自己的死亡负责,才可能让人从亲手夺去自己生命的道德愧疚中解脱出来,这也是“提议乔”的死很吸引我的部分原因。
有时候,自我毁灭的欲望和这种欲望的宣泄似乎构成了准自杀的起起落落。以著名自行车运动员马可·潘塔尼为例,因其标志性的头巾和耳环,他也被称为“海盗”或“小象”(这只是猜测)。潘塔尼之所以成为传奇人物是因为他会狠狠地“虐待”自己。他的攻击性风格是出了名的,被大家普遍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爬坡自行车手。他在环法自行车赛中以36.40分钟完成了著名的阿尔卑斯山环法自行车赛(长度13.8千米)。这是有史以来最快的爬坡,他还获得过第二和第三名的成绩,他后面跟着的是第四名兰斯·阿姆斯特朗和第五名扬·乌尔里希。
尽管他赢得了这么多热门比赛和奖项,包括环法自行车赛和以难度高、路线陡、环境恶劣而闻名的环意——环法双料冠军,但他并未像一些同类车手那样获得名声和地位。而且据说他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感到失望,他被指控使用兴奋剂,又因毒瘾在精神病院住过一段时间。他躲在酒店房间里吸食可卡因致死时才三十出头。也许像潘塔尼这样的准自杀者既想死却知道自杀是错误的。 我不是想自杀的人,虽然我的生活方式多多少少确保我活不了多长时间,肯定早早就会离开人世。
与艾米·怀恩豪斯不同,潘塔尼死于职业生涯的低谷。潘塔尼之死让我特别感兴趣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他们显示出自杀念头和行为持续不断地存在。一方面,我认识一些人也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东西——有些人如钦哲仁波切对我能活到现在并写出这本书至关重要。显而易见,他们性格稳重,性情温和,似乎从未伤害过他人或者自己,能够理解我们这些自杀者,并愿意与我们交谈,虽然他们自己从未尝试过自杀或者想象自己会有自杀的念头。另一方面,我也读过很多案例,案例中的人活着时充满愤怒和自我厌恶,甚至在自杀之前还杀过人。
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人像我这样尝试自杀也许还成功了,他们过分接近伤害自己和他人的那个极端,给所爱之人的生活带来毁灭性的伤害;还有些人生活幸福,关心他人,但也许因为无法忍受自己也自杀了;无数死于准自杀行为者皆是自虐自残造成的结果;还有像艾米这样的人,他们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理解这种成瘾行为,但从未主动寻求自我毁灭;还有一些人过着平凡的生活,他们有过短暂的成瘾行为,经历过在自杀念头中挣扎的艰难时期但随后就回归正常生活;当然还有更幸运者,他们从未尝试过自杀,也没有任何成瘾行为,他们甚至难以理解人们何以做出自我毁灭的蠢行。(我曾经跟很多完全无法理解自杀行为的人聊过天。)我们很多人的确都有过自我毁灭之举,此时如果我们的注意力转向这个事实,我们或许认识到对自我毁灭的某种秘而不宣的渴望。
在1637年出版的关于自杀的最早英文著作《防止自杀倾向的生命防腐剂》( Life's Preservative Against Self-Killing )中,哲学家和神学家约翰·西姆将那些使用一些手段(如上吊)“直接”自杀者与那些用酒精或其他自我毁灭式生活方式“间接”自杀者区分开来。“间接自杀者设想其自毁行为旨在获得的好处,直接沉浸在使用的手段之中纵情享乐,期待在死亡之前而不是死后去享受这一切。虽然这类人热衷于做出那些促成死亡或加速死亡的行为,但他们对此类行为本身感到厌恶”。西姆认为自杀是一种罪过,他觉得,从道德上说,间接自杀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直接自杀更为恶劣,因为前者还涉及自我欺骗问题。
间接自杀者“用借口和形形色色的伪装自欺欺人,因此他眨眨眼装作看不到亲手结束自己生命的真相”,而且未必产生像“直接自杀者”那样的悲伤。根据我对“自杀”和“准自杀”行为的思考,西姆从道德层面对这两类行为的评价是错误的,但他的确提出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自杀是如何进行的有用观点。西姆坚持认为这两种自杀都基于同一动机,他是对的。但是,我认为,西姆可能过高估计了准自杀者在自我毁灭行为中获得的快感。就我而言,在想喝酒喝到死时,我唯一真正的乐趣就是知道自己正在慢慢毁灭。我猜大多数准自杀行为者大抵如此。
最近,运动课的教练曾对我说:“也许可以考虑一下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改善自我的可能性。”我们很多人从小到大所得到的教导往往是“不劳动,就没有收获”。而那些准自杀者似乎也相信类似格言:一个人若渴望、需要或配得上受苦,他就应该尽可能多地让自己受苦。
但是,这么想肯定是错误的。正如佛教所坚持认为的那样,人生就是苦海,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应该受苦。我们或许无法逃避痛苦,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需要主动寻求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