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 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c9TPrmlCAHNwusIXOMMQTvYbv+jrGX1UrZ63tEX8GTjVykdt8nnJTFM6Z/d5nSU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