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专门工作力量,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有关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XR7kIKsJBuVkwnNIENmwuCZ8u6u5t52c5Vb4H+e/eIo2RKo5bXlO79p+GIonZhp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