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尔时,长者维摩诘自念:“寝疾于床 [一] ,世尊大慈,宁不垂愍 [二] ?”
佛知其意,即告舍利弗:“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三] 。”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四]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曾于林中宴坐树下,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舍利弗,不必是坐,为宴坐也 [五] 。夫宴坐者,不于三界现身意,是为宴坐 [六] 。不起灭定而现诸威仪,是为宴坐 [七] 。不舍道法而现凡夫事,是为宴坐 [八] 。心不住内,亦不在外,是为宴坐 [九] 。于诸见不动 [一〇 ] 而修行三十七品,是为宴坐 [一一] 。不断烦恼而入涅槃,是为宴坐 [一二] 。若能如是坐者,佛所印可 [一三] 。’时我,世尊,闻说是语,默然而止,不能加报 [一四] ,故我不任诣彼问疾。”
[一]生曰:自念寝疾者,自伤念疾也。夫有身则有疾,此自世之常尔。达者体之,何所伤哉?然毗耶离诸长者子,皆觐佛听法,维摩诘事应是同,阂疾不豫,理在致伤,故托以崇法,招佛问疾也。
[二]肇曰:上善若水,所以洿隆斯顺。与善仁,故能曲成无吝。动善时至,所以会几不失。居众人之所恶,故能与彼同疾。世尊大慈,必见垂问,因以弘道,所济良多。此现疾之本意也。
生曰:以阂疾不豫妙听,良可哀也。此之可哀,理应近者,是哀之为事,宜遣慰问。而佛大慈普念,今也无使,宁不愍之耶?此盖因常情以期使耳。岂曰存己,乃远以通物也。若佛遣使,则向疾之弊忽化成大休矣。返常之致,不亦然乎?
[三]什曰:声闻法中,诸罗汉无漏智慧胜,菩萨世俗智慧胜。大乘法中,二事俱胜。今用声闻法明大小,故先命弟子也。舍利弗于弟子中智慧第一,故先命之。知其不堪而命之者,欲令其显维摩诘辩才殊胜,发起众会也。复命余人者,欲令各称其美,明兼应辩慧无方也。此下宴坐,梵本云摄身心也。
肇曰:至人悬心默通,理先形言,冥机潜应,故命问疾也。舍利弗,五百弟子之上,智慧第一,故先敕也。如来知诸人不堪,而犹命者,将显净名无穷之德,以生众会怖仰之情耳。舍利,其母名。弗,秦言子。天竺多以母名名子。
生曰:知其意者,达其旨也。今日之使,理归文殊,而命余人者,托常遣使之仪,欲以假显维摩诘德也。德以此显者,遘既在昔,今必高推。推若有理,则理可贵矣。苟已伏德,而藉闻理为贵,至于论疾之际,岂有不悟哉?夫遣使之礼,要当自近及远,是以先弟子后菩萨也。舍利弗是亲承之最,故首命之焉。
[四]肇曰:奉佛使命,宜须重人。净名大士,智慧无量,非是弟子所堪能也。且曾为所呵,默不能报,岂敢轻奉使命,以致漏失之讥?
生曰:夫以妙乘粗,无往不尽。而今所扣,盖是近应群生,于舍利弗岂有不堪之时耶?不堪之意,良在于兹。今欲现之若实,要应有寄。维摩诘迹在辩捷,为一国所惮,往有致论之理。而舍利弗曾亦示屈于彼,以为不堪,孰谓虚哉?
[五]肇曰:无施之迹,效之于前矣。曾于林下宴坐时,净名来,以为坐法不尔也。
生曰:有以致辞,非拒命也。托不拒命之辞,以取推维摩诘义也。不必是者,不言非是,但不必是耳。不言非是者,实可以为求定之筌也。不必是者,有以之致病,病所不病,可不呵哉?舍利弗诚无所复假,宜由行以轨物,所行交是彼之所病。维摩诘以其居不足之地,固可寄以为呵,然则舍利弗迹受屈矣。宴坐者,闲居之貌。
[六]什曰:此章大明至定,以诲未能,非独明空也。菩萨安心真境,识不外驰,是心不现也。法化之身,超于三界,是身心俱隐,禅定之极也。声闻虽能藏心实法,未能不见其身,身见三界,则受累于物,故隐而犹现,未为善摄也。亦云:身子于时入灭尽定,能令心隐。其身犹现,故讥之也。
肇曰:夫法身之宴坐,形神俱灭,道绝常境,视听所不及,岂复现身于三界,修意而为定哉?舍利弗犹有世报生身及世报意根,故以人间为烦扰,而宴坐林下,未能形神无迹,故致斯呵。凡呵之兴,意在多益,岂存彼我,以是非为心乎?
生曰:原夫宴坐于林中者,以隐其形也。若形不隐,必为事之所动。是以隐之使离于事,以为求定之方。而隐者有患形之不隐,苟执以不隐为患,而隐者犹为不隐所乱,非所以隐也。隐形者本欲藏意也。意不藏,必为六尘所牵,是以藏之,使不见可欲,得因以息欲。而藏者有患意之不藏,苟执以不藏为患,而藏者尚为不藏所乱,非所以藏也。若能于三界不见有不隐不藏之处,则不复为之所乱尔,乃所以是隐藏之意耳。不隐不藏为现,现必不出三界,故言不于三界现身意也。
[七]什曰:谓虽入灭定,而能现无量变化,以应众生。
肇曰:小乘入灭尽定,则形犹枯木,无运用之能。大士入实相定,心智永灭,而形充八极,顺机而作,应会无方,举动进止,不舍威仪。其为宴坐也,亦以极矣。上云不于三界现身意,此云现诸威仪。夫以无现故能无不现,无不现即无现之体也。庶参玄君子有以会其所以同,而同其所以异也。
[八]肇曰:小乘障隔生死,故不能和光。大士美恶齐旨,道俗一观,故终日凡夫,终日道法也。净名之有居家,即其事也。
生曰:既隐林中,便应求定。求定之法,先当正身使不动。不动故不乖定,正身故不违道,斯可以求道定之良术也。若封以不正违道而正之,动乖定而住之者,犹复为不正及动所乱,非所以正身不动旨也。若不起灭定即是现诸威仪者,是则不现威仪异于定也。无异,故不相乖矣。威仪者,则是动也。灭定者,灭心、心数法定也。此定正反形动之极,故偏举以为言也。若不舍道法即是现凡夫事者,是则不见凡夫事异于道也。凡夫事者,即是身不正也。威仪凡夫事在下句者,所病在此,故以上牵之也。
[九]什曰:贤圣摄心谓之内,凡夫驰想谓之外。言不内不外者,等心内外也。
肇曰:身为幻宅,曷为住内?万物斯虚,曷为在外?小乘防念,故系心于内。凡夫多求,故驰想于外。大士齐观,故内外无寄也。
生曰:既正身不动,次应摄念。摄念之法,若去所缘,即摄令还。念去从事,谓之驰外。摄还从我,谓之住内。若以驰外为乱,住内为定,即复是为内外所驰,非所以摄念之意也。心不住内者,则无内可住也,亦不在外者,则无外可在也,然后乃是不复驰焉。
[一〇 ]什曰:若以见为动,是见住也。
[一一]肇曰:诸见,六十二诸妄见也。夫以见为见者,要动舍诸见以修道品。大士观诸见真性即是道品,故不近舍诸见而远修道品也。
生曰:摄念之义,要得其道。其道为何?在乎正观。正观即三十七品也,三十七品观是见理之怀也。以从理而见,故意可住耳。若贵观得理,即复是为观所惑,则失乎理,非所以观也。若于诸见不动,即是行三十七品者,是则不见三十七品异于诸见,则无复惑矣。不动者,不去之也。诸见者,邪见也。
[一二]什曰:烦恼即涅槃,故不待断而后入也。
肇曰:七使九结,恼乱群生,故名为烦恼。烦恼真性,即是涅槃。慧力强者,观烦恼即是入涅槃,不待断而后入也。
生曰:既观理得性,便应缚尽泥洹。若必以泥洹为贵而欲取之,即复为泥洹所缚。若不断烦恼即是入泥洹者,是则不见泥洹异于烦恼,则无缚矣。此上二句,亦所病在下,以上牵之。
[一三]肇曰:此平等法坐,佛所印可,岂若仁者有待之坐乎?
[一四]肇曰:理出意外,莫知所对也。
佛告大目犍连 [一] :“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二] 。”目连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所以者何?忆念我昔入毗耶离大城,于里巷中为诸居士说法 [三]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大目连,为白衣居士说法,不当如仁者所说 [四] 。夫说法者,当如法说 [五] 。法无众生,离众生垢故 [六] 。法无有我,离我垢故 [七] 。法无寿命,离生死故 [八] 。法无有人,前后际断故 [九] 。法常寂然,灭诸相故 [一〇 ] 。法离于相,无所缘故 [一一] 。法无名字,言语断故 [一二] 。法无有说,离觉观故 [一三] 。法无形相,如虚空故 [一四] 。法无戏论,毕竟空故 [一五] 。法无我所,离我所故 [一六] 。法无分别,离诸识故 [一七] 。法无有比,无相待故 [一八] 。法不属因,不在缘故 [一九] 。法同法性,入诸法故 [二〇 ] 。法随于如,无所随故 [二一] 。法住实际 [二二] ,诸边不动故 [二三] 。法无动摇,不依六尘故 [二四] 。法无去来,常不住故 [二五] 。法顺空 [二六] ,随无相 [二七] ,应无作 [二八] 。法离好丑,法无增损,法无生灭,法无所归,法过眼、耳、鼻、舌、身、心 [二九] 。法无高下,法常住不动 [三〇 ] ,法离一切观行 [三一] 。唯,大目连,法相如是,岂可说乎 [三二] ?夫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 [三三] 。譬如幻士为幻人说法,当建是意而为说法 [三四] 。当了众生根有利钝 [三五] ,善于知见,无所罣阂 [三六] ,以大悲心,赞于大乘 [三七] ,念报佛恩,不断三宝 [三八] ,然后说法 [三九] 。’维摩诘说是法时,八百居士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我无此辩,是故不任诣彼问疾。”
[一]什曰:目连,婆罗门姓也,名拘律陀。拘律陀,树神名也。以求神得,故因以为名。生便有大智慧,故名大目犍连,神足第一者也。
肇曰:目犍连,弟子中神足第一。出婆罗门种,姓目犍连,字拘律陀也。
[二]生曰:夫人才有长短,所能不同。舍利弗自可不能,余何必然?故不抑之而不告也,复得因以广维摩诘之美也。
[三]什曰:居士智慧利根,应直闻实相。而目连未睹人根,依常说法,先以施戒七事发悟居士。居士闻施戒生天受福,则起众生想。起众生想已,则于诸法妄生众相。故建章明无众生,后破众相,乃可以返其所迷,应其本识也。
肇曰:经不载其所说,依后呵意,当是说有为善法施戒之流也。
[四]肇曰:净名观诸居士应闻空义,而目连不善观人根,导以有法,故致呵也。
生曰:说法本欲引使贵法,非除法也。彼既贵之,便封着而乐小。乐小者,专欲离病,然违其大本。封着者,则乖于法理。乖违诚出彼情,而说法者可致暗根之嫌,又有不如法说之迹。白衣非取道之操,幸可不说舍俗之理,以伤其本也。居士以贪着为怀,不可使见法可贵以移其着也。故云为白衣居士说法,不当如仁者之所说也。
[五]肇曰:法谓一相,真实法也。法义自备之后文。
[六]什曰:众生垢,即二十身见也。妄见取相,而法竟无相,理乖于见,故言离也。章始终以二义明毕竟空:一言离相,二言离见。因惑者谓言有相,故以离相明无相也。邪者虽起妄见,而法中无见,故以离见明无彼妄见所见相也。自此以下,凡言无名无说,离识离观,类如离见也。
肇曰:自此以下,辩真法义也。夫存众生,则垢真法。若悟法无众生,则其垢自离。众生自我习着偏重,故先明其无。
生曰:自此以下,大论法理也。法有二种:众生空,法空。众生空、法空,理诚不殊,然于惑者取悟,事有难易,故分之也。众生以总会成体,不实之意居然可领,故易也。法以独立近实之趣多,故难也。今先明众生空也。法无众生者,以无众生为法也。离众生垢故者,释之也。言众生自出着者之情,非理之然也。情不从理,谓之垢也。若得见理,垢情必尽。以离垢验之,知无众生也。众生者,众事会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
[七]生曰:我者,自在主尔。
[八]肇曰:生死,命之始终耳。始终既离,则寿命斯无。诸言离者,皆空之别名也。
生曰:存世曰命,百年为寿,亦以名有寿命者矣。寿命是宿行之报,生死之法。夫有寿命之垢,则有生死之累。于累既离,以验无寿命者,乃愈
明也。不言寿命,而言生死者,寿命是人情所爱,若闻离之,必不能乐。生死是人情所恶,若闻离此,必欣故也。
[九]肇曰:天生万物,以人为贵。始终不改谓之人,故外道以人名神,谓始终不变。若法前后际断,则新新不同。新新不同,则无不变之者。无不变之者,则无复人矣。
生曰:人者,有灵于土木之称,是往来生死者也。往来固无穷矣,断则愈可乐也。
[一〇 ]肇曰:夫有相则异端形。异端既形,则是非生。是非既生,安得寂然?诸相既灭,则无不寂然。
生曰:上四句,众生空也。此下二十六句,法空也。寂然者,寂静无事之义也。相者,事之貌也。众生易了,着之为惑重,故以其垢于内明之。法难悟,着之为惑轻,故以所惑于外显之。
[一一]肇曰:缘,心缘也。相,心之影响也。夫有缘故有相,无缘则无相也。
[一二]肇曰:名生于言,言断谁名?
[一三]肇曰:觉观粗心,言语之本。真法无相,故觉观自离。觉观既离,则无复言说。二禅以上,以无觉观故,故称圣贤默然也。
[一四]肇曰:万法万形,万形万相。
[一五]肇曰:真境无言。凡有言论,皆是虚戏。妙绝言境,毕竟空也。
[一六]肇曰:上直明无我,此明无我所。自我之外,一切诸法,皆名我所。
[一七]肇曰:分别生于识也。
[一八]肇曰:诸法相待生,犹长短比而形也。
[一九]什曰:力强为因,力弱为缘。
肇曰:前后相生,因也。现相助成,缘也。诸法要因缘相假,然后成立。若观法不在缘,则法不属因也。生曰:因谓先无其事,而从彼生也。缘谓素有其分,而从彼起也。因本以生为义,今也不能不生,岂曰能生哉?是则因不成因矣。因近故难晓,缘远故易了。今以所易释所难,则易也。因亲故言属,缘疏故言在也。
[二〇 ]肇曰:如、法性、真际,此三空同一实耳。但用观有深浅,故别立三名。始见法实,如远见树,知定是树,名为如。见法转深,如近见树,知是何木,名为法性。穷尽法实,如尽知树根茎枝叶之数,名为实际。此三未始非树,因见为异耳。所说真法,同此三空也。入诸法者,诸法殊相,谁能遍入?遍入诸法者,其唯法性乎!
生曰:法性者,法之本分也。夫缘有者,是假有也。假有者,则非性有也。有既非性,此乃是其本分矣。然则法与法性,理一而名异,故言同也。性宜同,故以同言之也。诸法皆异,而法入之,则一统众矣。统众以一,所以同法性者也。
[二一]肇曰:法自无法,谁随如者?以无所随,故名随如也。
生曰:如者,无所不如也。若有所随,则异矣,不得随也。都无所随,方得随耳。良以名异实因,故有随之言也。如宜言随,故以随言之也。
[二二]别本云:法同如、法性、实际。
什曰:此三同一实也。因观时有深浅,故有三名。始见其实,谓之如。转深,谓之性。尽其边,谓之实际。以新学为六情所牵,心随物变,观时见同,出则见异,故明诸法同此三法。
[二三]什曰:故有无非中,于实为边也。言有而不有,言无而不无。虽诸边尘起,不能转之令异,故言诸边不动也。
肇曰:有边故有动,无边何所动?无边之边,谓之实际,此真法之所住也。
生曰:有无诸边,不能改法性使变,则无际矣。无际之际,谓之实际。其不动者,是住此也。
[二四]肇曰:情依六尘,故有奔逸之动。法本无依,故无动摇。
生曰:六尘各有主对,事相倾夺,故有动摇之义也。既已动摇,便成异矣,非其实也。
[二五]肇曰:法若常住,则从未来到现在,从现在到过去,法迳三世,则有去来也。以法不常住,故法无去来也。
[二六]生曰:着有,则乖理远矣,故空宜顺也。
[二七]生曰:空似有空相也。然空若有空,则成有矣,非所以空也,故言无相耳。既顺于空,便应随无相。
[二八]肇曰:同三空也。
生曰:遣成无相,似有意作。意作非理,故言无作也。既顺空、随无相,便应冥符此矣。
[二九]肇曰:超出常境,非六情之所及。
[三〇 ]肇曰:真法常住,贤圣不能移也。
[三一]肇曰:法本无相,非观行之所见。见之者,其唯无观乎?
[三二]肇曰:心观不能及,岂况于言乎?
[三三]肇曰:无说岂曰不言?谓能无其所说。无闻岂曰不听?谓能无其所闻。无其所说,故终日说而未尝说也。无其所闻,故终日闻而未尝闻也。示谓说法示人,得谓闻法所得。
生曰:法既如前,何有可说?此苟无说,彼岂有闻得乎?
[三四]肇曰:当如幻人,无心而说。
[三五]肇曰:居士应闻空义,而目连为说有法者,由其未了众生根也。
[三六]肇曰:说有不辩空者,由其于诸法无阂知见未悉善也。无阂知见,即实相智也。
[三七]肇曰:自舍空义,诸有所说,皆非弘赞大乘之道。非弘赞大乘之道,则非大悲之心。
生曰:若达其根,不作小说也。夫说大者,必有赞大之辞。赞大,是会其本也。会本,故其人可拔。能拔,然后为大悲之怀耳。此则呵其暗根,以击去彼乐小之情耳。
[三八]肇曰:夫大悲所以建,大乘所以驾,佛恩所以报,三宝所以隆,皆由明了人根,善开实相。而目连备阙斯事,故以诲之。
[三九]肇曰:若能备如上事,然后可说法也。
生曰:成大乘为继佛种,使三宝不断,则报佛恩矣,然后乃是说法也。
佛告大迦叶 [一] :“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迦叶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所以者何?忆念我昔于贫里而行乞 [二]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大迦叶,有慈悲心而不能普,舍豪富从贫乞 [三] 。迦叶,住平等法,应次行乞食 [四] 。为不食故,应行乞食 [五] 。为坏和合相故,应取揣食 [六] 。为不受故,应受彼食 [七] 。以空聚想,入于聚落 [八] 。所见色与盲等 [九] ,所闻声与响等 [一〇 ] ,所嗅香与风等 [一一] ,所食味不分别 [一二] 。受诸触,如智证 [一三] 。知诸法,如幻相。无自性,无他性 [一四] 。本自不然,今则无灭 [一五] 。迦叶,若能不舍八邪,入八解脱 [一六] ,以邪相入正法 [一七] ,以一食施一切,供养诸佛及众贤圣,然后可食 [一八] 。如是食者,非有烦恼,非离烦恼 [一九] 。非入定意,非起定意 [二〇 ] 。非住世间,非住涅槃 [二一] 。其有施者 [二二] ,无大福,无小福。不为益,不为损 [二三] 。是为正入佛道,不依声闻 [二四] 。迦叶,若如是食,为不空食人之施也 [二五] 。’时我,世尊,闻说是语,得未曾有,即于一切菩萨深起敬心。复作是念:‘斯有家名,辩才智慧乃能如是,其谁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二六] ?’我从是来,不复劝人以声闻、辟支佛行 [二七] 。是故不任诣彼问疾。”
[一]什曰:先佛出家,第一头陀者也。昔一时从山中出,形体垢腻,着粗弊衣,来诣佛所。诸比丘见之,起轻贱意。佛欲除诸比丘轻慢心,故赞言:“善来,迦叶。”即分床坐。迦叶辞曰:“佛为大师,我为弟子,云何共坐?”佛言:“我禅定、解脱、智慧、三昧、大慈、大悲,教化众生,汝亦如是,有何差别?”诸比丘闻已,发希有心,咸兴恭敬。迦叶闻是已,常学佛行,慈悲救济苦人。有是慈悲,而舍富从贫,意将何在耶?将以贫人昔不植福,故致斯报。今不度者,来世益甚。亦以造富有名利之嫌故。又不观来世,现受乐故。亦以富人慢恣,难开化故。亦以贫人觉苦,厌心易得故。从舍之生,必由异见,故讥其不普,诲以平等也。
肇曰:迦叶弟子中苦行第一,出婆罗门种,姓迦叶也。
[二]生曰:大迦叶少欲,行头陀中第一也,得灭尽三昧亦最胜。凡得灭尽定者,能为人作现世福田也。其自以幸能使人得现世报,而贫有交切之苦,故以大悲欲拔之也。乞食是头陀之业,又至贫里,有会少欲之迹。
[三]肇曰:迦叶以贫人昔不植福,故生贫里,若今不积善,后复弥甚,愍其长苦,多就乞食。净名以其舍富从贫,故讥迦叶不普也。
生曰:从贫乞,本以悲为主,故先呵其悲偏也。夫贫苦为切既交,自应在先,何偏之有哉?于不达者为偏耳,故得寄之以为呵也。言夫大悲以普为主,而用之有偏,良在可怪也。
[四]肇曰:生死轮转,贵贱无常,或今贫后富,或今富后贫,大而观之,苦乐不异。是以凡住平等之为法,应次第行乞,不宜去富从贫也。
生曰:既以悲乞,乞又偏矣,故次呵其乞偏也。乞食有四事,以次行为一也。次行为法,不越次之谓也。不越次者,从等来也。今别诣贫里,虽不违其事,以伤其意也。住平等者,出家本求泥洹。泥洹为等,则住之矣。苟住等法,理无偏情,故言应次行乞食也。
[五]什曰:即食之实相,应以此心乞食也。
肇曰:不食即涅槃法也。涅槃无生死寒暑饥渴之患,其道平等,岂容分别?应以此等心而行乞食,使因果不殊也。
生曰:以乞为二也。在家以生须食,故有资生之业。其业既繁,为恶滋多。业繁恶多,则生死愈有,是谓以食长食也。将欲绝食者,不得不出家,舍生业也。既舍生业,是无复资生之具,不得不乞食以存命行道,故言为不食,故应乞食也。不食是平等之法,而今有偏,又违之也。
[六]什曰:和合相即揣食。食有四种:一曰揣食;二曰愿食,如见沙囊命不绝,是愿食也;三曰业食,如地狱不食而活,由其罪业,应久受苦痛也;四曰识食,无色众生识想相续也。坏和合相,即是实相,令其以是心行乞也。
肇曰:五阴揣食,俱和合相耳。坏五阴和合,名为涅槃,应以此心而取揣食也。若然,则终日揣食,终日涅槃。
生曰:以取揣食为三也。凡欲界食,谓之揣食。揣食者,揣握食也。揣是和合之物,随义言之也。坏和合者,坏五阴和合也。泥洹即是五阴坏也。
[七]肇曰:不受,亦涅槃法也。夫为涅槃而行乞者,应以无受心而受彼食,然则终日受而未尝受也。
生曰:以受为四也。不受者,不受生死也。
[八]肇曰:空聚亦涅槃相也。凡入聚落,宜存此相。若然,则终日聚落,终日空聚也。
生曰:次呵其少欲也。若见彼富此贫,而舍富从贫,为少者是恶多也。恶多者是不免多矣,非所以少也。当以空聚想,入于聚落,勿见贫富有主。
[九]肇曰:二乘恶厌生死,怖畏六尘,故诫以等观也。盲谓不见美恶之异,非谓闭目也。
生曰:六情所欲为多,若能无之,然后免耳。
[一〇 ]肇曰:未有因山响而致喜怒也。
[一一]肇曰:香臭因风,风无香臭。又取其不存也。
[一二]什曰:法无定性,由分别取相,谓之为味。若不分别时,则非味也。虽食,当如本相也。
[一三]什曰:证,义同于触。触时当如以智触实相也。
肇曰:得漏尽智、无生智,自证成道。举身柔软,快乐而不生着。身受诸触,宜若此也。
生曰:梵语智证,与触音相比,故即以为喻也。泥洹是智之所证也。
[一四]什曰:指会成拳,故无自性。指亦如是,故无他性也。
肇曰:诸法如幻,从因缘生,岂自他之可得?夫有自故有他,有他故有自,无自则无他,无他亦无自也。
[一五]什曰:迦叶自谓灭生死能为福田,故以不然明无所灭,以遣其所谓也。
肇曰:如火有然,故有灭耳。法性常空,本自无起,今何所灭?犹释意所对法也。
生曰:从他生,故无自性也。既无自性,岂有他性哉?然则本自不然,何有灭乎?故如幻也。
[一六]肇曰:八邪八解,本性常一也。善观八邪,即入八解,曷为舍邪,更求解脱乎?若能如是者,名入解脱也。
生曰:然后呵其以灭尽定欲福于人,为不得也。若以定欲福于人,则是灭尽定异于八邪矣。苟有异心,不能福也。若能不舍八邪入八解脱者,则无异矣。
[一七]肇曰:若本性常一者,则邪正相入,不乖其相也。
生曰:向在八事,今取邪正之义也。
[一八]肇曰:因诲以无阂施法也。若能等邪正,又能以一食等心施一切众生,供养诸佛贤圣者,乃可食人之食也。无阂施者,凡得食,要先作意施一切众生,然后自食。若得法身,则能实充足一切,如后一钵饭也。若未得法身,但作意等施,即是无阂施法也。生曰:乞食得好,而在众食者,要先分与上下坐,以为供养也。若等解脱者,则能无不供养也。力既如此,然后必能福彼也。
[一九]肇曰:有烦恼食,凡夫也。离烦恼食,二乘也。若能如上平等而食者,则是法身之食,非有烦恼而食,非离烦恼而食也。
生曰:既受食食之,便应着味,生烦恼也。以既解脱心而食者,则不生烦恼,故言非有烦恼也。既无烦恼,又不见离之矣。
[二〇 ]肇曰:小乘入定则不食,食则不入定。法身大士终日食而终日定,故无出入之名也。
生曰:比丘食法食时,作不净观观食也。虽入此定,不见入也。不见入为非入耳,非起定也。
[二一]肇曰:欲言住世间,法身绝常俗。欲言住涅槃,现食同人欲。
生曰:食既充躯,则命存住世也。既得存命行道以取泥洹,故不两住也。
[二二]什曰:乃至不依声闻,此尽是施主所得矣。
[二三]肇曰:若能等心受食,则有等教。既有等教,则施主同获平等,不计福之大小,己之损益也。
生曰:施平等人,应得平等报,故施主亦不见有大小福也。
[二四]肇曰:平等乞食,自利利人,故正入佛道,不依声闻道也。
生曰:得平等报者,必不偏局为小乘也。
[二五]肇曰:食必有益。
生曰:言必能福彼也。然则非徒拔其贫苦而已,乃所以终得大乘之果也。
[二六]肇曰:时谓在家大士智辩尚尔,其谁不发无上心也。
[二七]肇曰:始知二乘之劣,不复以劝人也。
注维摩诘经卷第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