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明中叶以后赋役改革的深化,越来越多的乡村被卷入贡赋经济之中,商业市镇不断涌现,逐渐出现农民经常前往某一固定市镇进行交易的现象。学者们受“中心地”理论的启发,常将这一市镇称为四乡农村的“中心地”,从空间上看,某一市镇以及经常去这个市镇进行交易的村落之间,很自然地构成了一个“市场圈”:“村镇交易,各就其便,于是某村常赴某镇交易者,即曰‘某镇之某村’”;村镇之间虽“未有行政之统辖”,但“由地理之近便,而成自然之区别”。
    
    日本学者滨岛敦俊指出,市镇的领域本来是指“某村之某镇”这种自发的地域观念,而所谓市场圈也是作为市镇的领域被认识的,绝不具有自上而下指定行政统属的性质。
    
    不可否认,一些市镇与周围的村落之间在长期的交易中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经济关系,在清中叶以后这种趋向愈发明显。乾嘉时人许春霆在其撰写的昆山县张浦镇的镇志中,曾详细列举了该镇四周的村名,“不赴张浦镇市集者,概不载入”
    
    。位于镇东的村落有29个,镇西有23个,镇南有32个,镇北有28个,赴张浦镇交易的村庄共计112个。
   
镇东诸村:唐家角、张家角、诸天浦、松巷、庵前头、花园村、栖贤(本名西堰)、和村、顾宣、夹溇、闵庄、横塘、顾潮泾、潘家埭、杨岸、后场、吴巷、漆浦、叶泾、信漕、蔡家桥、南徐家厍、北徐家厍、丁家湾、张家埭、施料、横泾、同丘、南泾岸。
镇西诸村:管上、泾上、东南村、江家溇、田上、大直、小直、朱家厍、韦塔(南村、北村)、陶家厍、七家村、赵灵、泾东、南漳、南漕、庵基地、唐泾、北厍、十四图、尖田、少里、南湾里、姜里。
镇南诸村:东戚家桥、西戚家桥、小张浦、北凡矩、南凡矩、赵浦、曾家厍、匠人埭、西洲阁、曹巷、刁墅、汪家埭、管家角、杭上、塘桥、金家庄、施家泾、双港泾、南横泾、东吴家堰、西吴家堰、东田杜、南田杜、吴家扇、唐墩、朱泾、太平桥、六保里、吴王阁、朱家桥、七千湾、刁家桥。
镇北诸村:盛巷、下张浦(南村、北村)、姚巷、苏巷、邵巷、三村湾、萧巷、界泾、杜厍、周巷、杨巷、李巷、蒋巷、佛唐村、杨家墙、紫泾、湾头、岳浦、新塘、姚家湾、直泾、三墩庙、张巷、张潭、马义桥、三家村、迎风桥、干子。
此处所列仅是村名,因时代久远,我们已经很难了解到村落的规模和其地域范围,而更多的清代镇志在选择它的地域范围时,并没有把市场因素作为唯一的标准,有关这一点第二章将有详述。
    费孝通把镇上的商品所能销售到的范围称作“乡脚”。
    
    “乡脚”这一出自吴江县的俗语,如今已成为学术界指称市镇商业辐射区的专有名词,它包括市镇本身以及市镇的周边地区,即包裹市镇的农村。
    
    如果我们不过分追究“乡脚”一词的解释力,将与市镇有着密不可分关系的乡村聚落从市镇的角度均称之为“乡脚”,本是无可厚非的,然而,费孝通提出“乡脚”一词时有着特定的语境,它是指20世纪初在以吴江县震泽镇为代表的江南水乡,通过航船把市镇与其周围一定区域的农村连成一体的适合于水乡交通体系的有效商业网络,相当多的买卖关系都是通过航船这个中介建立的。
   
    以往对“乡脚”的理解多只限于农户和市镇里的商家两极,大大忽视了航船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而在江南水乡,无法想象没有航船的城乡沟通。“航船”一般是运载乘客客船的专称,有夜航船、快班船之分。夜航船穿越县境达邻近城镇,航途较远,“小者近在百里之内,大者直通江河,千里而遥”
    
    ;夜航船一般速度较慢,为解旅途寂寞,乘客往往相互攀谈,因此成为传播社会新闻、民间传说的场所。在冯贤亮看来,宋代的江南地区已经存在用来载客的“航船”,之后直至明清,“夜航船”一直成为文人墨客笔下永恒的话题,但夜间航行有安全等方面的诸多顾忌,大多数的航船,还是以载客运货的“日航船”为主。
    
    快班船是指乡村到县境内主要城镇的航船,方便农民进城赶集早出午归,“班船,喻其往来有定、更番为代也”
    
    。有了航船作为保障,很多偏僻乡区也可通过航路与发达的城镇连为一体。航船除了载客外,有时也承担运货任务,甚至还兼有商品销售代理的功用。
   
    在20世纪30年代,开弦弓村曾有两条航船,均是普通手摇的有舱的小木船,“因为主要用于人的交通和货物的流通而得名”
    
    。村里的杂货店不能供应全村所有的日用必需品,大多数货物必须靠航船从城镇里购运而来。“航船提供免费的日常服务,从城里购买日常必需品,同时充当村民的销售代理人,从中赚得一些收入。”
    
    每天早晨,在航船摇出村子前,两岸农民们便招呼航船主代为购物,航船的目的地是离村子12里的震泽镇。当航船抵震泽时,守候在岸边的商店学徒们便一拥而上,抢着来做各种生意。航船主自己便到茶馆落座喝茶,到下午商店学徒们把货物送到船上,航船便离镇返村。航船就这样每天在震泽镇与开弦弓村之间往返,村子里要去镇上直接购物办事的人也可以搭乘航船。
    
    当时,震泽镇的市河里,每天停靠的航船有二三百条,据说都是来自镇周围十余里的几十个村庄。每条航线的一头都落在震泽镇这一点上,另一头则牵着周围一片农村。这表明震泽镇的“乡脚”相当大,有几十甚至上百的农村,日常的消费品和各个季节的农副产品都在镇上流通。
    
   
    航船制度在太湖周围地区非常普遍,在费孝通看来,它“使这一地区的城镇把附属村庄的初级购买活动集中起来,从而减弱了农村商人的作用”,由于村庄店铺不能满足农民全部日常的需求,只能作为航船的一种补充。
    
    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前文所说的传统社会的“市场”超越固定交易点的特征。从开弦弓村到震泽镇航船里程12里,航行需要两个半小时。
    
    一般来说,购买者和出售者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当日往返的路程,“乡民为市,黎明而集,日中而散”
    
    ,“早市早回,既充一日之用,又不妨一日之功”
    
    ,以开弦弓村和震泽镇之间的距离,当日往返绰绰有余。当日可以往返对于衡量一个市镇的商业作用具有特殊的意义,这一现象可称作“日可达性”。
    
    虽然“宪定五十里往返,为一日”
    
    ,但“日可达性”不仅包括一日之内往返市镇所花时间,也包括在市镇里停留的时间。这意味着乡镇贸易意义上的当日往返,一般比50里往返的路程要近。
   
    除了依靠航船带货,乡民也会亲自摇着农船前往经常去的市镇里购买日常用品。农船是江南农民生产所不可或缺的运输工具,体积小,构造简洁,几乎每家都有。它对于乡民来说,不仅用于外出购物,平日罱河泥、运肥料、买柴米、交租税,均离不开船只,所以,江南的农民皆练就“以舟楫为艺,出入江湖,动必以舟”的生活技艺,且“老稚皆善操舟”。
    
    他们通过驾驶农船与市镇结成固定联系,可视为“乡脚”的另一种体现形式。
   
    “乡脚”的大小取决于乡民到市镇消费所需的时间,乡民的底线是,在不妨碍他们的其他活动的前提下不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便可出售农副产品或买到其所需商品。璜泾镇四乡之民,“有而求售焉者,无而求市焉者,盖不俟籝粮负橐,操舟驰骑,远赴都邑,而不日之间,已遂其所求矣”
    
    。民国初年,嘉定县城东的贫寒农民平日“收买鸡蛋与鸡只销售罗店,博蝇头利以贴家用”,只有在农闲时才“肩担至本地,或远至昆太县”。
    
    对于可将全部精力投入贸易工作中的航船主来说,虽然只是代替消费者买货,但他们同样要遵守当日往返的原则,才不致因“经济距离”
    
    过远使运输商品的成本人为地增加,并打乱其委托人——乡民每天需求的日常生活节奏。陈忠平的研究表明,在江南的平原区,农家只须花费清晨的一段时间,就可往返市镇一趟,农家距市镇的最大贸易半径仅有2-7公里。
    
    昭文县东张市的乡民“晨曦东出,彼肩挑背负而来者,买鱼腥菜蔬而归”
    
    。常熟县新庄镇“商市均在午前”,“远之如沙洲市负贩之人,鸡鸣而起,迨晨星依稀,即络绎于道街衢间,辄为之拥塞,午间负贩星散,则又行人寥落,几无商市之足言”
    
    。
   
    农家距市场的最大贸易半径亦可称作“市场圈半径”。日本学者石原润比较了明清两代江苏省的市场圈半径:清后期市场圈的平均半径为4公里,而明代则为7-8公里。一般来说,徒步走4公里的行程需要花1小时时间,如果将交通路线假设为直线状,在清末民初,一个乡民半天就可以在市镇和自居地之间往返一次,在明代却需要一整天的时间。
    
    这说明清代的“乡脚”有逐渐缩小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新兴市镇的大量涌现有密切联系。尽管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并非每一个村庄只对应于一个市镇,即成为某一市镇的“乡脚”;一个村庄可以同时是几个市镇的“乡脚”。例如,震泽镇没有垄断开弦弓村的全部贸易活动,村民也常到村子北面步行需一个半小时路程的大庙港镇购买物品。
    
    不过,与村民发生贸易关系最多最频繁的还是震泽镇,村民平日宁可亲自或委托航船到更远的震泽镇上购买货物,只在庙会之类的特殊场合,才偶尔青睐一下大庙港镇。如果将市镇划分层级,大庙港镇作为比震泽镇低一级的市场,甚至也可以视作后者的“乡脚”。这种情况在江南屡见不鲜。民国初年,嘉定县附郭的西门市,“市况向极盛,尤为米商萃荟处”,“贸易物自日用品外,以棉花米麦蚕豆黄豆布茧六陈豆饼竹木牛皮之属为大宗”,周围村集有四:严家庙,村店三家;萧家庙,村店三家;竹筱巷,村店约十家;八字桥,村店五家。
    
    这些村集既直接向附近农户散售从更高层次市场运来的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作为乡村连接市场的起点,同时也购集本地的农副产品及手工产品,为更高层次市场的商品流通提供保证。位于宝山县真如镇四乡的村集,所起功用与此类似。栅桥(镇西八里)、蔡家桥(镇西三里)、西厍(镇西六里)、王家湾(镇西六里)、童家桥(镇东四里)等,“或有商铺二三,或仅茶馆一家,虽不能以市集称之,然其贸迁则一也”
    
    。
   
    城乡之间频繁的人员流动和商品交换,须以良好的交通治安作为前提条件,否则“田园牧歌”式的镇村关系也常常会受到意想不到的挑战,连接市镇与农村航路的便捷通畅有时像一把双刃剑——“盗贼无他恃者,船,易装易载,易窜逃易藏匿”
    
    。江南特有的交通格局和运载方式不仅不能根除水乡“治安不良”的积习,而且还会刺激其进一步地滋长、蔓延。除了客商与农民在前往市镇的途中会遇到强盗袭击这样的偶然事件之外,治安不良更体现在针对市镇内部的盗窃抢劫案件难以根治。因此,设置以市镇为中心的防卫网成为必然。江南市镇多在市梢的河道上设立栅栏和木门,通称“水栅”,一般东西南北各一,大镇水路交通四通八达,恐不止此数。各镇“置水栅所以备寇盗也”,“以司启闭,其于防御之法实有裨益”
    
    ,栅栏夜晚用铁链锁住,早启夜闭,“栅之内分段设立更丁,栅有警更应之”
    
    。黎里镇原有水栅九座:东口、西口、望恩桥、通秀桥、道南桥、发字港、作字港、浒泾桥、庙泾桥,“水栅列木通水,辰酉启闭,于防御实有裨益”
    
    ;道光以后增古木桥、九成汇、中立阁、桥后底四栅,“责令圩甲管守,每遇损坏,里人随时休整”
    
    。为方便计,很多水栅均设立在桥洞里,在栅栏中间开门一扇或两扇,以通船只。甪直镇共有九栅,其中有七栅建在桥洞,“一在西美桥,一在洋泾桥,一在安桥,一在南通桥,一在寿康桥,一在金鞍浜,一在北港,一在正阳桥,一在通浦桥”
    
    。盛泽镇的六座水栅全都设在桥下。
    
    建立水栅制度主要是为了弭盗,一开始归巡检司统制,后来逐渐纳入市镇治安机制之中。川胜守认为,水栅制度的确立,标志着市镇居民共同防卫意识的产生和市镇安全防卫自主化管理的实现。
    
   
在市镇形成的过程中,设置水栅常常是标志性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街市范围的逐渐固定。据清人回忆,明代中叶,湖州府归安县菱湖镇的街市中心曾经发生了从东向西的转移:
    明初,(菱湖镇)设务司,建社坛,日益蕃凑。惟市酤盛于东湖,凌波塘以西,皆桑墟苇岸,间无居人。成化、弘治间,萑苻多警,民乃濒西湖居,以御溪寇,自是第宅连亘,湖东西无隙地。分为四栅,广约二里,袤亦如之,遂为归安雄镇。
    
   
    这种转移以东、南、西、北四栅的设立作为终结,由此市镇的范围“广袤各二里”的格局得以确立。尽管如此,水栅之内的街市并非一开始就是均匀分布的。菱湖镇比较繁华的街道多分列于孙家廊市河、邱家湾市河、油车潭市河、斜桥市河、东栅市河、南栅市河两侧,与此相应形成了东栅市、邱家湾市、孙家廊市、南栅市、斜桥市等商业密集区,其他地方则甚少市廛,甚至形同村落。
    
    同治《菱湖志》中关于菱湖镇中心西移的说法本于明万历年间人庞太元初撰的《菱湖志》,从种种迹象来看,菱湖镇上的街市并不是同步形成的,市镇内部的商业布局具有一定的不平衡性,这或可为市镇形成过程中的“拼盘说”提供另一有力的佐证。如果我们留意各个市镇中水栅设立的时间序列,也许可从空间的角度对市镇兴起和衍化的历史过程有更深刻的理解。
   
    图五 乾隆年间甪直镇水栅图
资料来源:乾隆《吴郡甫里志》。画圈处为水栅所在。
    既然在市镇周边建置水栅主要是为了市镇的防卫,在确定水栅位置时,常常会不经意地将街市较为繁华的区域和纯粹的乡村田野区分开来,水栅因此就成为市镇与农村之间一道明显的分界线,手工作坊、行庄店肆大多密布于栅内,水栅以内为市镇居民,水栅之外为四乡之民。这种观念在江南一些地方已经根深蒂固,甚至用“四栅之民”来对应“四乡之民”。以甪直镇为例,该镇“四栅之民,工商佃田外,大都业织席,西南三隅暨迤南迤西尤甚。东隅多业浦履,迤东南多业织棉布,迤东北多业织夏布,迤西北多业浦蒌,其女红则绩苎縩为多”
    
    。随着市镇规模的拓展,在栅外另开市场的现象愈来愈多。这一方面是因为市河狭窄,载重船只驶进镇内多有不便,另一方面是因为客船频繁往来于繁华镇区,会造成交通阻塞,在市梢另开市面,有停泊的便利。
    
    康熙间,周庄镇的东西二栅因此“俱成阛阓”
    
    。商业活动突破水栅,不仅意味着市镇机能向四周辐射,而且体现出市乡界限的模糊性。
   
    在水栅之外,是纵横如织的水网河道。这些水道既是农人资以灌溉的水源,亦是城乡往来的通道。在甪直镇南,“东连三泖,西接葑溪,从南而折入于东,则有渠”。明万历年间,居民患盗,“投土于河,以防出入,而渠遂于是乎塞焉”。清初,有马姓人家壅其港口养鱼,“濠上之田不得引渠水以灌溉,往耕者舟又不得入,必迂其途以至田畔,农人苦之;附近村落入市者就近赴西汇,而里之南竟不成市,阛阓萧然”。乾隆二十七年(1762),驻镇的分防县丞彭方周应马姓所请,鸠工疏浚,恢复故道,遂使“往来者无病涉,附近乡人之入市者,舟楫亦得达于南,而里南之久不成市者,由是稍稍有起色”。
    
    明清时代,沟通贸易和防卫弭盗的两难,一直考验着这些连接市镇和农村的河道。伊懋可注意到,在19世纪,居住在城镇里的商人越来越热衷于出资参与疏浚市河。
    
    在这一背景下,甪直镇在应对棘手的安全问题上,不得不殚精竭虑,同时兼顾治安和贸易两种因素。据《咸丰元年春三月记》载:
   
    按建置水栅,必审度地势之要害。若仅于市梢横木,虽锁链坚致,启闭以时,而盗贼之来艘泊栅外,俟更阑守望之疏,亦不难乘间而入。故须于离镇半里之外择小水接连大水紧要处两边,密钉椿木三四层,中作水门,以通船只出入。锁链务须坚巨,栅之左右构屋数掾,择附近诚实之人编定工食,从厚给与,令彼栖守。即有盗贼窃发,能斩栅而入乎?纵使得入,看守者力不能敌,亦可从陆路抄至内栅,呼集居民,以助声援,则以众御寡。兼之入而难出,势即成擒,所谓重门之险也。则民无探丸之恐,官免捕缉之劳矣。
    
   
    市镇与农村之间因治安而设置的屏障——水栅,逐渐演变成规定镇区范围的一道人工印记。甪直镇作为苏州府元和县、昆山县、新阳县三邑交界之处的大镇,镇区范围“东西五里,南北三里”
    
    ,专指西栅、南栅和东栅以内而言。三栅以外则属附镇四乡:“西栅至东,为元和县依仁乡仁义里东十九都四十四图、四十六图;南栅至西,为元和县吴宫乡宝座里下二十都三十六图、三十七图、三十九图、四十三图;东栅为昆山县全吴乡第五保阳区二十二图、雨区三十三图。”
    
    尽管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置的甪直分防县丞,所辖区域广阔,包括“元和十七都二百五十七图,昆山二十五图,新阳三图”
    
    ,几乎占据了半个元和县,如果放宽标准均可以视作甪直的管辖范围,但甪直镇约定俗成的四乡范围,仍“取河洛数纵横十五为率,西南至大姚村,东北至南新渎,东南至大慈村,西北至沙区里;逾十五里则东有千墩,西有唐浦,南有陈墓,北有真义,应俟之他镇,不敢乱登也”
    
    。对于江南市镇的镇区及其四乡的界定和认同,在明清时代曾经经历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历史衍化过程。关于这一点,下章将有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