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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和学术史回顾

江南地区自唐宋时期开始逐渐成为中国的经济中心,明中叶以后,当地传统市镇的军事及行政机能渐趋退化,商业机能日渐凸显,其规模和数量远超过宋代。至盛清时期,市镇经济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市镇和农村之间逐渐形成一种生产与贸易的连锁体,构成市镇网络,有学者认为,这里“不仅仅只是在广大的乡村腹地中存在着的两个或三个主要城市,而且可以认为这一地区已经是一个城市化很广泛的地区” [1] 。这背后有着水陆交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也同国家贡赋体系的结构以及经济水平密切相关。长期以来,对明清江南市镇的探讨是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热点,其研究成果令人瞩目,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始,有关江南市镇的中外学术成果层出不穷,涉及范围之广泛,论题之深入,几乎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学术分支。不过,总的来说,以往的研究趋向,更关注的是市镇的“中央性”机能。 或者强调市镇在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无比强大的“向心力” ;或者从特定区域以外寻找研究空间,热衷跨区域的比较及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经济联系 。较少注意市镇与农村之间的关系,乃至将农村在城乡关系中的位置悬置起来。

城市与农村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问题。学界常以城乡二分法或者城乡连续体来概括传统社会的城乡关系。前者从人口的规模与密度、居住形态、社会异质性的角度,将城乡分类进行论述。后者则完全打破二分法的框架,认为城市与农村各有其存在价值和功能,两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共同体。

城乡二分法脱胎于欧洲中世纪的经验,中世纪的欧洲城市大多是由农村组成的汪洋大海中的一座座孤岛。直至近代早期,欧洲的城市和农村仍然有着本质的区别:城市一般是房屋的密集体,很多人相当密集地居住在一起,从事不同的劳动,产生了不同类型的社会问题;大多数城市都是一个相当自治的社会单位,具有与领主制度占优的农村完全不同的自我管理形式,为了维护市民的秩序,保证收入和生计,需要较为严格的制度和监督。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对传统中国城乡关系的理解在西方世界一直影响很大。他运用欧洲的标准,将中国的城市与农村进行简单的二元分割,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城乡间的密切联系。 牟复礼(F.W.Mote)是较早认识到传统中国城乡关系独特性的西方汉学家,他重新审视了马克斯·韦伯在西方经验下作出的城乡之间存在着鲜明对立的论断,认为将传统中国的历史情境运用异域理论资源进行理解需要相当慎重。在研究明代南京和苏州的著名论文中,牟复礼得出结论,中国社会不像西方社会那样城乡之间存在尖锐的对立,而是表现出连续性。换言之,中国的城市与农村是相互开放的,彼此之间没有明显的空间利用方式相互隔绝开来。明代既没有出现城市财富独占式的集中,也没有显现出城市建筑的独特性。实际情况是,苏州城墙以内具有乡村生活的一面,都市生活的侧面与郊区的农村差别并不明显。牟复礼没有否认某些城市的行政中心地位,但他指出,都市生活并不受前者的制约。 [2] 冉枚烁(Mary Backus Rankin)也反思了城市与农村“二分法”对中国传统社会研究的有限解释力,她通过对清末浙江省青镇的沈氏和南浔镇的庞氏、蒋氏、周氏、张氏、刘氏等士绅家族进行个案分析,发觉这些家族的部分成员在迁入上海以后,非但没有割断,反而加强了与乡土社会的联系。 [3]

在一些中国学者眼中虽不存在城乡分离的认识壁垒,但或受西方学理的影响,或以今推古,也多对城乡二元论深信不疑。赵世瑜对此曾作了专门的澄清,他认为,明清时期的市镇是从乡村聚落脱胎而来的,在其兴起之初,内部的各种权力关系与乡村并无差别,在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国家也没有把市镇安排在一个与乡村不同的管理体系中,但市镇产生之后,便显示出与乡村的显著不同,国家与市镇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市镇的权力网络也日益与乡村有异,市镇的出现打破了原来只有城市和乡村两种社区模式,对帝国以及市镇自身的统治方式提出了新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理论的流行,连续体说逐渐占了上风。在城市化理论的影响下,从农村这一极向城市这一极的连续变化被设想成一个理所应当的过程,各种聚落形态都可以被确认为这一轴线上的某个位置。尽管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的农村市场理论本身没有直接涉及中国社会的城乡经济观和文化观,但他所提出的融会贯通的市场网络概念暗示着城乡关系的紧密性和连续性,使人们注意到每一区域都拥有本身内在的等级空间体系,城乡之间的交流频繁,相互调剂和融合,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乃至农村存在着有机的联系。施坚雅还仿效德国经济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Walter Christaller)提出的“中心地学说”,根据市场规模和功能,把传统中国的市场体系分成八个等级,其中较低的三级——基层市场、中间市场、中心市场——属于市镇的范畴。他认为,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的边界(即关系网)不是由他们所住村庄的狭窄的范围所决定,而是由他们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所决定。 作为人类学家出身的施坚雅,强调基层市场对于农民实际生活的功用,不过是想纠正人类学家只着眼于村落小团体的倾向,并没有刻意否认村落共同体的意思。但是,在他以后,美国汉学界对于中国城市和农村的较为流行的认识,无论认为两者间是自发的对立,还是相反认为两者间不存在明显的差异,都逐渐让位于对城市中心地及其区域腹地发展的相互联系程度的研究。 [4]

罗威廉(William T.Rowe)在其有关汉口的两本著作中,关注的是以汉口为代表的商业市镇而非作为治所的府州县城,突出了县级以下市场中心的重要性。 [5] 他和其他美国史学家一样,都以为中国的村庄在经济上和社会上高度结合于大的贸易体系,他们越来越忽视村庄这一级单位。 直到20世纪80年代,黄宗智重申了村庄研究的重要性,以他对华北和长江三角洲乡村社会变迁的研究为标识 ,上述局面得到相当改观,并引起了美国中国学界对农村社会史和农民学的兴趣。黄宗智没有忘记用他的过密化理论透视中国历史上的城乡关系:“过密化下的耕作者所生产的剩余虽然一定递减,但他们却能支持庞大而复杂的城市,并供养高度发展的社会上层和城市文化,……大城市的产生伴随着农村的人均低收入,都市的‘发展’伴随着农村的过密化,正是中国历史上上层社会文化和农民文化之间显著差别的导因” ,多少透露出他认同“城乡二元论”的某些痕迹。

在黄宗智两部著作出版之后,有多部有关江南城镇与农村关系研究的英文专著问世。白凯(Kathryn Bernhardt)从国家、地主士绅和农民三方的关系入手,探讨晚清至民国长江三角洲因商业化和城市化所导致的地主和佃农之间关系的改变 [6] ;石锦(James C.Shih)运用计量方法,勾画了太湖地区明代至清代社会精英分子逐渐选择城居的倾向 [7] ;夏明德(Lynda S.Bell)以晚清到民国无锡小农家庭广泛从事蚕丝生产这一事实为案例,透视了近代江南城乡关系的新格局 [8] 。虽然如此,西方对中国城市史研究的两种倾向——第一种倾向是对于大城市的研究远远超过对中等城市、小城市甚至更低的市镇的研究;第二种倾向是过去十年中国城市的研究过多集中在20世纪的工业化时代,至多上溯到19世纪 [9] ——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研究的旨趣主要集中于城镇本身,对城乡关系问题只是附带地加以讨论。

2002年,科大卫(David Faure)和刘陶陶(Tao Tao Liu)主编的论文集《中国的城镇和乡村:认同与感知》的问世,标志着西方学者突破了以往研究或过于注意城镇或只关心农村聚落的“偏科”现象,在城市史和乡村史研究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论桥梁。这部论文集乃是海内外10位学者共同合作的结晶,对明清以来城乡关系史的研究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无论从选题还是作者的研究背景上看,整部书都体现出多学科多视角的丰富介入;研究者不再仅仅以城市为中心,而是已开始注重以乡村世界为出发点探讨城乡关系。其中,科大卫选取乌青、濮院和南浔三个江南市镇为案例,将家族在江南市镇确立支配地位(rise of the lineage)的时间追溯到元明之际。16世纪,随着新迁入市镇人口的增加,多姓共同支配市镇的格局开始确立,士绅阶层逐渐取代家族介入市镇管理,这为地方社会提供了一种与国家打交道的机制。尽管如此,市镇并没有足够的空间制造一个城乡分离的观念。在中华帝制晚期,共同的意识模型弥散在城镇和农村之中并影响着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行为,城乡以一种类似的方式与国家发生关系。 [10] 科大卫与前人最大的不同在于,他给我们讲述了三个江南市镇几百年的管理运作过程,而对于具体市镇权力格局形成过程的探讨,在科大卫之前,几乎没人关注过。当然,仅仅凭一本论文集,就想涵盖明清以来城乡关系的所有问题,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全书大多数作者仍没有摆脱“城市中心观”的窠臼,以城市特别是上海这样的“特殊城市”为主要研究内容,来讨论中国近世城乡的二元格局,多少有隔靴搔痒之嫌。实际上,城乡一体还是城乡分割,都是相对而言的。用两分法来剖析近世的城市与农村是过于简单的和不适宜的,正如编者在“导言”中所说:“城乡区分的观念一直外在于中国传统思想,即便今日也仅是部分融入中国社会而已。” [11]

中国国内关于江南市镇的专门研究,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即由傅衣凌 和刘石吉 等学者开创。1980年代以来,明清江南市镇的研究论著不断涌现,部分论著对市镇的个案分析达到前所未有的深度,为深入了解明清市镇的作用与意义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但大多数研究均把市镇本身 的讨论当作优先任务,对于市镇周边的农村或者市镇与农村关系的关注则显不足,即便有,也往往只具有作为市镇研究附属品的意味。尽管樊树志宣称:“仅仅从经济史角度研究江南市镇显然是不能令人满足的,市镇作为一个地理实体,兼具经济、文化等多种功能,因而需要多角度、多侧面地进行全方位的探讨” ,但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学者们更热衷的是对江南市镇的数量、类别、层级和历史作用等问题的探讨,在市镇和农村的关系方面没有专文加以讨论。不可否认的是,研究明清江南市镇史的主流学者并没有回避市镇与乡村之间连带关系的话题。陈学文曾经强调市镇对乡村的辐射力,认为市镇的发展逐渐将城市关系渗入乡村,推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业经济结构的演化,在此基础上,市镇对乡村产生强大的向心力,是技术、文化、生活的中心,是缓解农村过剩人口的消融剂。 樊树志和王家范没有过分渲染市镇的“中心地”作用,而将市镇与农村置于相对平等的位置。前者认为,研究市镇结构不能仅仅局限在街市以内,更重要的是弄清市镇与周围四乡(或称乡脚)的关系;四乡的范围大体显示了市镇作为一个基层商业中心的延伸面,是市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四乡向外输出手工业品或农产品先在市镇里集中,再经牙行和客商散往各地市场。 后者则指出,江南市镇与农村之间,无论从形成途径上,还是空间格局上,均存在着纵深联系;江南许多市镇之所以在明中叶之后呈勃兴之势,完全是由于其四乡农村经济结构变革的推动。 惜乎众多学者或把市镇视为联络县城和农村的中介 ,以及乡村城市化的重要一环 ;或以传统城乡界限模糊不清为由,把市镇与农村实为一体作为“理解策略”,从而回避了在历史进程中审视市镇与农村的关系,更遑论对此作专门的讨论了。

1990年代末以来,江南市镇研究继续保持着应有的热度,接连有小田 、包伟民 、范金民 、王卫平 、单强 、陈国灿 、吴仁安 、张海英 、龙登高 等人的专著面世。这些著作对乡土生活、社会诸相、社会风习、会馆公所、商路及其格局等方面的探讨颇有新意,并逐渐突破经济史研究的窠臼,转从社会史和文化史角度考察明清以来的江南市镇。唯一遗憾的是这些成果仍然没有涉及城乡关系。虽然有学者以为,“市镇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存在于农村经济上面’,是农村专业经济发展的结果”,但还是有将市镇作为农村社会变迁和社会诸问题的“指示器”的意味 ,并进而把农村视作市镇的附属品。另有学者用“乡镇”一词替代“市镇”,除了凸显市镇社会的乡土本色以外,没有给市镇史的研究增添新鲜的内容,反而有混淆市镇和农村的模糊界限的嫌疑。 从乡村史或社会经济史角度研究明清江南区域社会的成果,往往也会涉及一些市镇发展方面的内容,可是,大多只将市镇经济等同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进行考察,同样没有把市镇和乡村的关系作为研究的对象。 就总体而言,在1990年代,除了吴建华曾对明清太湖流域的市镇密度和城乡人口结构的变动撰写过专文外 ,国内学术界涉足江南城乡关系研究的论著寥寥可数。

日本学者对明清江南市镇的研究起步较晚,对江南的关注更多以农村社会为主,晚近才开始注重城市问题。 有关明清市镇的早期研究,除了藤井宏曾在论述徽商活动时偶尔触及江南市镇的论题以外 ,更多关注的是华北、四川等地的定期市 。再加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大多数有关江南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成果,受“发展阶段论”的制约,没有突出“江南”的独特性,甚至把“江南”作为讨论的附属品。 在这一阶段,即使是作为专门性的江南地域史的研究,也主要关注乡绅地主等支配阶层及与这一群体相对密切的制度,譬如村松祐次对租栈的研究和铃木智夫对《租覈》的研究即是代表。 直到1979年,川胜守发表《中国近世都市的社会构造——明末清初江南都市研究》一文,才标志着日本学界明清江南市镇研究之发轫。 之后几年,他与林和生分别探讨了水路交通和江南市镇发展的关系,强调了水上交通对太湖平原市镇经济的决定性影响。 在1980年代,日本学者明显受“施坚雅模式”的影响,例如,斯波义信在探讨宋元明清都市与农村史时,力倡以施坚雅的理论方法作为研究导向。 不过,由于日本学者向有研究村落共同体的学术传统,他们倾向于把江南市镇的研究具体落实到基层社会中,以市镇或城乡间的空间范围为参照,观察地方社会的构成及其运作过程。这使他们更注重讨论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关系,涌现出许多有分量的研究论文。例如,小岛淑男通过城居地主、商人与在乡农民阶层之间的矛盾冲突,阐述了清末江南地区市镇与周围农村的关系。他认为,城镇是农民肥料的供给地、农产品的贩卖市场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地,反过来,农村为城镇提供了劳动力。 在小岛淑男之前,佐伯富也曾有专文论述近世中国的都市与农村,但主要的着眼点放在有宋一代,鲜少涉足明清的情况。

1990年代以来,日本学者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森正夫等学者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历史学和地理学的方法重新检讨江南市镇史,他们出版的论文集体现了与以往江南市镇研究不同的旨趣,成为跨学科研究的一个典范。 高桥孝助通过研究上海都市化的扩大与周边农村,指出法华乡通过水路、桥梁、村道将农村与市镇相接,人、物、钱、情报因此往来不息。 稻田清一的《清末江南一乡村地主的生活空间的范围与结构》一文则揭示了清末吴江县的一个乡村地主柳兆薰在市镇与乡村之间频繁游走的事实。 此二文为日本史学界的明清江南城乡关系史研究传统增添了新的视角。1999年川胜守将他20年来的论文结集出版了《明清江南市镇社会史研究》一书,用市镇社会史涵盖传统的市镇经济史,使研究的领域大大拓宽了。 两年后,由森时彦主编的《中国近代的都市与农村》,将一些学者有关近代中国的都市、市镇和农村的研究论文以论文集的形式编辑出版,其中岩井茂树的《武进县的田土推收与城乡关系》一文,论述了版图法实施后,在常州武进县负责管理和编制征税簿册的主体,由原来的里甲系统转向了县衙中办事的胥吏系统这一过程,从中可以窥见城市与农村关系的某种转型。

基于多年研究明清江南社会的心得,滨岛敦俊从民间信仰的视角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明清江南社会城乡关系转变的历史过程,在此基础上重申了费孝通曾经概括的“乡脚”世界在城乡结构中的重要性:16世纪中叶以降,江南三角洲在经济上发生了变动,小农民的生活空间也随之变化,即其范围已不再限于聚落或社,而是扩大到了以市镇为核心之市场圈。 这意味着日本学界对明清江南城乡关系史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进入21世纪,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进一步加深,城乡二元论和城乡连续体之类的话题,越来越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冯贤亮对明清时期市镇的性质产生浓厚兴趣,他认为,将之归于城市还是乡村,须结合具体的历史场景和语境,不能以现代的理念和标准将明清时期城乡关系的复杂性作简单评判。 李伯重从经济史视角重新定位了江南郊区市镇工业的性质,他认为在明清当地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郊区市镇工业尽管与农村工业有密切的联系,但是仍然应该归属于城市工业;他还以市镇人口数量、居民职业、空间距离等因素作为指标,把市镇定位为“间接城市化”地区,从而揭示出城乡之间界限的模糊性。

从民间信仰透视城乡关系,是研究明清以来的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的另一个主要关注点,相关成果或多或少受到了日本学者滨岛敦俊的启示。早在1990年代末,赵世瑜就注意到“城隍下乡”和城市庙会的乡村化现象背后所凸显的城市对乡村的支配作用,并揭示出乡村的主动参与意识及对城市统治关系的挑战,表现了乡村对城市生活的参与,从而将城乡放在平等的地位,没有过分强调城市的“向心力”。

近年来,一些学者还对生活在市镇与农村里的不同人群特别是士绅地主的生活实态产生了浓厚兴趣。洪璞在日本学者稻田清一的基础上,对清末至民国江南地主日常活动的空间范围作了后续研究,对比了乡居、镇居和城居地主在日常生活中截然迥异的社会交往圈和空间活动范围,从中归纳出地主由乡居到镇居再到城居的“单线”离乡过程。 吴滔选取清代吴江、震泽二县作为研究个案,通过士绅住所的变动、士绅在耕读与服贾之间的职业选择及乡村公益活动组织者身份的变化等几方面的论述,揭示出清代江南士绅的生活空间及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力。

综上所述,以往对明清江南市镇的研究,多数偏重“传记式”的历史沿革发展 ,以传统城乡界限模糊不清、城乡的延续性远大于市镇的独特性为出发点,把市镇置于都市的范畴或者广阔的乡村社会中进行考察,极少注意城市——市镇——农村的连续体的意义。从城乡关系的视角,探讨市镇与周边农村的互动,在国内学界几乎可以说刚刚起步,而对于市镇的起源、市镇对四乡的统辖关系确立于何时等重大课题,则基本没有涉及。在未来的研究中,研究者除了从深度和广度上力求突破外,还须时刻保持警醒,与从西方经验出发的“城乡二分法”或者“城市化的理论预设”划清界限。

图一 清代苏州府和太仓直隶州图

据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8册《清时期》(地图出版社,1987年)改绘。

本书选择苏州作为研究区域,主要是出于收集资料的方便。所谓苏州地区,包括清代的苏州府和太仓直隶州所辖范围。 作为江南的核心区域,苏州地区在地理条件、地方行政和文化类型上,具有较多的一致性,社会经济发展也具有自身的特点。学界常常会以明清时代的江南或者苏州与全国其他区域相比不具备“典型性”为由,质疑区域史研究的解释力,可是,所谓的“典型性”对于研究地区的选择并不如想象的那么重要。在刘志伟看来,每一地区都有其自身“典型”的意义,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没有不具有“典型性”的区域;问题的关键其实不在于追问所研究区域是否“典型”,更为根本和纯粹的学术追求乃是,“对该地区社会经济的总体面貌有尽可能全面和深入的把握”。 也就是在“总体史”的旗帜下,传达对特定区域连续性与变化的真实感觉,并力求对研究对象有整体性认识。正如岸本美绪所指出的,“本来就不存在隔开国家与社会的界面。不管国家还是社会,虽然有其单位的大小,但都很可能是表现在我们面前相同的秩序认识与维持秩序功能的有形表象而已”

由于明清苏州地区的地方史研究已取得相当丰硕的成果 ,本书有可能站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将市镇与乡村的关系研究,置于“长时段”的结构过程中来加以理解。因此,本书的研究时段虽然重点在清代,但涉及制度变迁和历史过程的回溯与追踪时,向上不免涉及明代甚至宋元,向下则可能论及民国,以突出历史的延续性。

二、水乡:市镇与农村联络的前提

在展开正文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江南独特的水乡景观。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呈现城乡聚落分布的地理学和生态学背景,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重新反思水路交通在市镇形成过程中的所谓“区位”优势。在很多研究者看来,江南市镇的发展与水运交通密切相关。明清时代运河及大小支流沿岸如何形成市镇的话题一直被学者们津津乐道。 水乡聚落尤其是商业聚落多依河而建固然不错,然而,一个市场的“区位”优势并非简单地用交通便利就能涵盖,经济、习俗和行政制度等因素的合理配置同样非常重要,交通原则不过是区位理论所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除非我们以具体的市镇为例,通盘考察所有这些因素在其中所起作用,并结合更大的区域背景 ,否则单单关注市镇的设立和缘起与水路交通之间的关联,不仅不能从中看出时间序列,而且多少会显现出一些循环论证的味道。有鉴于此,本书不拟就交通和市镇分布的问题作面面俱到的专门探讨,只想简单勾勒一下水网化背景下苏州地区市镇分布的格局,这或许可以为我们理解市镇与农村的关系提供一幅空间上的图景。

明清时期,在以苏州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天然河网湖泊纵横连绵,更有无数因灌溉、排水之用而挖掘的港汊水道,各呈丁字、乙字和十字等形状,交织密布其间,使河道愈加密织整饰,错综复杂的水系构成了当地自然景观的主体。市镇、农村聚落多依河分布,傍水而建,参差错落于水道两岸,鱼贯而行的舟楫穿梭来往,人员和货物因此流动不息,构成独特的“水乡”风貌。几乎所有镇与镇甚至村与村之间均有水路相通(参图二)。据范毅军估计,“平均每一平方公里土地上,就有超过两公里长的河流通过,此外更有面积大小不等的湖泊广布其间” 。大小市镇通过密如蛛网般的内河支港联系着广阔的腹地。有学者指出,以县治为中心的有规则等距离的层层分布格局实际上是很少见的甚至是不存在的,因为苏州地区的很多市镇,其规模和经济地位大大超过县城,像吴江县的盛泽镇、平望镇,昭文县的支塘镇、梅李镇,常熟县的福山镇,嘉定县的南翔镇,宝山县的罗店镇等等,经济发展和人口规模远超管辖它们的县治。 这些市镇区位所在的水系布局,虽然不是唯一的,但肯定是决定其选址以及发达的重要因素之一。

图二 清代苏州地区水系全图

据民国元年《江苏全省分图》改绘。

苏州地区的水网景观是在相当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东晋以后,随着太湖三江中娄江和东江的相继淤塞,为了排除积潦,开挖塘浦成为一时之需。所谓“塘”,系指堤防,兼具防涝和交通的功能。唐元和二年(807),自苏州齐门外至常熟县城开凿了元和塘(又名常熟塘),导水北注长江。 接着,在太和年间,疏浚盐铁塘 ,盐铁塘又名“内河”,西北起自江阴和常熟交界的杨舍,东南至嘉定县的黄渡入吴淞江,该塘初开之年已不可考,相传为西汉时吴王濞运盐铁而凿。 元和塘和盐铁塘介于太湖平原高低地之间,它们的开凿和修治为后来塘浦圩田系统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五代吴越时期,在太湖地区大规模浚河筑堤,“既为纵浦以通于江,又为横塘以分其势”,并设置潦浅军,负责维护塘浦,逐渐形成“或五里、七里而为一纵浦,又七里或十里而为一横塘”的格局。 至北宋时,随着农田水利开发的深入,“为民者因利其浦之阔,攘其旁以为田;又利其行舟安舟之便,决其堤以为泾”,水网化进一步发展。在昆山以东的冈身以外,“有塘西彻松江,北过常熟,谓之‘横沥’。又有小塘,或二里、三里贯横沥而东西流者,多谓之‘门’。若所谓钱门、张冈门、沙堰门、吴冈、顾庙冈、丁冈、李冈门及斗门之类是也。夫南北其塘则谓之横沥,东西其塘则谓之冈门、堰门、斗门”;而“昆山诸浦之间有半里或一里二里而为小泾,命之为某家浜者,皆破古堤为之也”。 庆历二年(1042)和八年(1048),先后修建了吴江长堤和吴江长桥,太湖三江的最后一支吴淞江流水受阻,不得不“转于东北,迤逦流入昆山塘” ,经过不断冲蚀,于13世纪末形成了浏河。明初,夏原吉治理吴淞江,北开白茆塘、浏河,东开范家浜,接黄浦,分担淤塞严重的吴淞江的泄水任务,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东太湖的壅水沿着淀泖水网东流,迂回曲折数百里注入黄浦,汇入吴淞江出海 ,奠定了历史时期东太湖水系的基本格局。随着塘、浦、泾、沥、门、浜等所构成的水网体系的基本定型,明清时代苏州地区的市镇就具备了较好的交通区位条件。

据范毅军的研究,明清时代苏州地区的市镇主要沿几条南北和东西向的水路要道呈带状分布。这些水路由西向东以及由北向南,依次是:(1)大运河;(2)元和塘、福山塘;(3)盐铁塘;(4)梅李塘;(5)白茆塘;(6)七浦塘;(7)杨林塘;(8)刘河;(9)练祁塘;(10)吴淞江。离这些河道较远的地方,即使介于其间,市镇分布也极为疏阔,甚至有大块地区几近于一片空白。 也就是说,以上十条水路的沿岸成为市镇分布的密集区域。

盐铁塘是苏州地区经济地理分区的一条重要界线,“田亩自此分区,盐铁塘以东俱为高区,以西俱为低区” ,东部的冈身高区以棉产为主,西部低区则为植稻区。以苏州为起点,梅李塘、白茆塘、七浦塘、杨林塘、刘河、练祁塘和吴淞江等主要水道,辗转经东太湖圩区东北向注入长江,中间皆与盐铁塘十字交汇,不少市镇沿着盐铁塘及与之相交的各干流分布。如在常、昭二县,梅李镇位居东西向的梅李塘、许浦以及南北向的盐铁塘两大交通动脉的交汇点上 ,支塘镇则位于白茆塘与盐铁塘的交汇处 。在这些交汇点的两侧,支港众多,塘浦纵横。“常熟诸湖荡受震泽之委输,而昭文其尾闾也。许浦在东北,七浦在东南,白茆介其中” ,这使常昭地区的市镇呈密度高、规模小的特征分布,镇与镇间距甚短,大镇之间相距不过十里,小镇之间仅三四里。例如老徐市,“东距何市十里,西距周泾口四里,南距董浜新市四里,北距老吴市十里,东北距归家市四里,西北距陆家市四里,东南距支塘镇十里,西南距沈家市五里”

嘉定、宝山、太仓和昆山地区,由于塘浦河道的分布和流向比较规则,市镇分布格局较为均匀,一般间隔6里、12里、18里和24里。 石原润曾将明中叶以来嘉定县陆续出现的市镇,分成明中、明晚、清末与民初四个阶段,分别标在地图上,从图中可以直观地看出嘉定县的市镇分布和水陆交通的关系。 嘉定县的主要市镇多位于水路要冲。县城位于沟通刘河、吴淞江和练祁塘三者的横沥的中间位置,据民国《嘉定疁东志·交通·水道》记载,其东部干河“以纵者排列较直,有规律,彼此距离,均约三里”。县城西北14里处的娄塘镇,介于刘河与练祁塘两大干流的中间地带;西侧的钱门塘市在徐公浦南,与吴淞江相通;黄渡与南翔二镇位于吴淞江两岸;最南端的诸翟镇,水道“以盘龙塘为经,在塘北者,以方亭浦、虬江为大;在塘南者,以洋泾、小涞、郭浦、庄家泾为大”

宝山境内水道,“横者曰塘,纵者曰浦,尤是郏(亶)氏遗意。小者曰泾曰港曰浜,……本支干相承,脉络相贯” ,这给市镇间的联络带来很大便利。罗店镇周围河道交错,练祁为贯穿全镇大干河,西杨泾、界泾为镇西境干河,马路塘、狄泾、潘泾、顾泾为镇东南境干河,大川沙、小川沙、大理港为镇东北境干河,界河口、墅沟、潮塘为镇北境干河。这些河道使罗店镇与四乡村庄及邻近市镇连为一体。杨行镇以沙浦为市河,“东通南泗塘,东南通蕴藻,北入乌泾,西南通走马塘” ,“外环圩岸内绕沙溪,水陆交通襟喉控扼” 。月浦镇水路“以马路河为最要” ,“自本镇马路塘东南行,经泗塘入城市河至县城,凡十二里。自本镇马路塘西行十八里入荻泾,北行二里至罗店镇。自本镇马路塘南行,过潘家桥,径东行共九里,入泗塘南行,经蕴藻河又十里,至吴淞镇”

太仓州城与昆山县城紧沿刘河两岸分布。巴城镇“雄踞巴湖东南,水陆四达,锡澄虞吴各路水运,凡至沪渎,必经其地,自朝至暮,舟楫帆樯,往来不绝” 。沙溪镇位于七埔塘与盐铁塘交汇处的北岸。 沿吴淞江有千墩镇,千墩镇沿江东下则为位于昆山与嘉定边境上的陆家浜市和安亭镇。

在苏州城以南的东太湖圩区,平畴广野,水网密布,大运河纵贯而过,并有以昆承湖、阳澄湖、澄湖和淀山湖等湖泊为中心的湖群低地充斥其间,陆地面积相对较少。位于澄湖与淀山湖间的陈墓镇被大大小小的湖泊环绕,周围的陆地面积极为有限。陈墓镇“界泾在镇中自南至北,几及六七里。中有分支,其西界属元(和),南有南塘,自界泾分支,由里和桥而通道院港,及明卿荡达陈湖,而至苏郡;中有锦溪港,自界泾分支,由中和桥、锦溪桥、太平桥而南,归道院港;北有圣堂浜,自界泾分支,由乐安桥、永宁桥,而达海市下,今已淤塞;东界属昆南,有王家浜,自界泾分支,由黄公桥、东小桥东流而入东白荡;中有颜家浜,自界泾分支,由长寿桥东流而转北;北有天水塘,自界泾分支,由天水桥、具庆桥,东会颜家浜水,合出北小桥,逶迤里许,而归葛墓潭;极南由莲花池院傍,出五保河,南至南庄节寿桥;极北出丽泽桥,北至冯家坝、永福桥” 。在陈墓镇稍南的周庄镇,“环镇湖荡如棋布,其附近者西北曰白蚬江,北曰急水港,东北曰和尚渠,南曰南湖” ;东南的章练塘镇“虽不滨江湖,而四面皆水,薛淀、莲湖诸荡绕其北,三泖环其东,大蒸塘注其南,西亦汊港纷歧淼然。水乡四通八达,东由环桥港或椀港出泖过葑澳塘,达于松江,凡二十七里,东北由金田荡过烂路至珠街阁,凡十八里,至青浦三十里,南由网田港、毛练荡过大蒸塘,入白牛塘,达于枫泾,凡十八里,西由新桥港过网埭砖桥、西蔡诸港,达于浙界之雷池两浜,凡八九里。至嘉善之俞汇十二里,至西塘二十四里,西北由顾家路出叶舍荡,过鹏鱼荡,达于金泽,凡十八里,至周庄三十六里” 。苏州城西的光福镇、木渎镇主要通过胥江和木光河与城内往来,介于木渎镇与苏州城之间的横金镇,“三面皆水,如衣带然,其间港汊纵横”

吴江县境内的水域面积尤为广阔,日本学者稻田清一的亲身感受是,“坐船在这一带航行,并不能使人产生田野里有湖泊沟渠的感觉,而是不由自主地感到这里是浩大无际的湖泊,陆地只是漂浮其间的无数大小岛屿而已” 。吴江县的市镇,基本上分布在水运沿线。在交通枢纽平望镇分叉的大运河,偏西的一支为荻塘(又称吴兴塘),经梅堰后西南流,达震泽镇。震泽镇西南离湖州府的南浔镇十余里,傍荻塘,为吴江西南的陆路要道。平望镇港荡环绕,交通便利,西有荻塘,北通运河可直达太湖,东通莺脰湖,南接诸溪,凡嘉兴、湖州之水多汇于此。平望镇以东十二里为黎里镇,位于东去松江府的淀浦河和黄浦江的河源处,四周为水道湖荡所环绕。介于江南运河和烂溪之间的盛泽镇,水陆交通四通八达,“北至平望镇一十五里,八坼塘三十八里,县城六十二里,苏州府城一百里;……西南至乌镇四十五里,……至新城镇三十里,濮院镇五十里;南至嘉兴府城三十余里;东至王江泾六里,松江府一百五十里;西至震泽镇三十里,南浔镇五十里,湖州府城一百四十里”

尽管苏州地区的水网分布如此稠密,但不一定每条水道都具有通航的效益。水路交通常常还得靠陆路作补充。以“吴江塘路”为例,一开始是为了避免“舟行不能牵挽”而筑,后经唐宋以来不断地“辇土石为塘”,形成了一条紧贴江南运河由古塘、石塘、官塘、土塘所组成的陆路干道,即使在今日,“吴江塘路”仍是吴江境内陆路交通的动脉。“自观澜浦至彻浦铺、十里铺之石塘,自彻浦铺至平望镇三十里,谓之官塘,自平望镇西行至乌程县界曹村铺,凡七十里,谓之荻塘,又平望镇南行至秀水县界王江泾,凡三十里,谓之土塘,自县城北门外三里桥北行,至本府长洲县界七里塘,谓之古塘。盖县居水乡,素无陆路,唐穆宗朝刺史王仲舒始筑塘路。” 元以前,吴江塘路多为土塘,“纳杭湖之水,水势冲激,修筑为艰” ,元至正九年(1349),监州那海大修吴江塘路,叠石厚砌,“高一丈,广一丈四尺,长一千八十丈,为环洞一百三十又六,立石亭于南浦亭之南,表之曰‘至正石塘’” ;康熙十三年(1674),江苏巡抚马祜、布政司慕天颜、分守道方国栋、吴江知县金国柱捐俸为倡,“里民乐输银六千两,增土益石” 。乾隆年间,“古塘自元和县七里桥至观澜铺九里,石塘自观澜铺至彻浦铺十二里,官塘自彻浦铺至八斥大浦桥十二里,土塘自平望镇安德桥至秀水县王江泾三十里,计四塘,凡六十三里” 。另外,自平望沿湖滨,由练聚桥至湖州界,陆路约九十余里,有一条塘路,谓之“湖塘” ,也称“荻塘”。从苏州城出娄门,沿至和塘,“东经沙湖,又东过小彝亭,大彝亭,至真义为新阳县界,塘凡七十里”,亦曾筑长堤为塘路。 常熟县在明代则有州塘路、福山路、梅李路、江阴路、冈身路、王家路、白茆路、顶山路等八条塘路,也多沿河而筑 ,但多不便行旅,或年久失修,清代仍之。

在崇明县,陆路交通比水路更为便捷,“内地河路不通舟楫,凡物皆由陆运,小车闲关之声,朝暮不绝” ,以致“陆地驴骡累累” 。不过,江南地方多雨,每遇阴雨连绵,陆路泥泞难行之弊尤为突出。嘉定县真如镇四周各有干路,联络乡村,“通达邻境,称曰官路。惟系泥涂,晴则疋沙昧目,雨则泥泞没踝”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陆路交通只是一种在船只无法进入时才使用的备用手段。

对于苏州地区各水道在航运上的利用价值,学术界以往多利用明清时期几种商业书和商业路程手册如《水陆路程》《一统路程图记》《士商要览》《路程要览》等所含的商旅行止资料作大致勾勒。 事实上,散见明清时人所记有关人员往来的路线远不止商用书所提供的那几条。而且,商路为贩运便利,为了途经更多商业市镇,有时不惜“多迂”绕路。黄汴的《一统路程图记》中记载的苏州府由嘉兴府至上海县的商路,之所以要绕道嘉善和平湖,而不走苏州双塔(即今上海市青浦区商塌镇)过淀山湖经青浦至七宝的捷径,是为了涵盖江南地区更多的棉织类市镇。所谓“路须多迂,布商不可少也” 。不仅如此,商业书反映的多是镇与镇之间的交流,中间偶尔提及的村落名称,不过是作为航行标识的功用。实际上,时人出行以市镇作为“参照系”的倾向已愈发明显,这一方面或许是因为,市镇比较安全、方便,常被作为停船歇脚的首选地点,另一方面则表明,市镇景观相对于乡村的独特性已为人们所知。

三、本书的基本思路和篇章安排

明末清初,苏州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生着重大变革。伴随着一条鞭法改革和均田均役法的逐步实施,明初所建立的“画地为牢”赋役里甲制度对乡村社会的支配日趋解体,维护水利的旧体系——田头制以“业食佃力”和“照田派役”为原则进行了重组。更为重要的是,在贡赋经济的推动下,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发展及与之相应的商品经济的渗透,初步造成了市镇网络格局的细密化。在经历了明清鼎革之际的“奴变”之后,奴仆雇工消极怠工,地主无法像以前那样直接插手土地的经营,他们更愿意把土地租给佃农耕作,这直接导致城居地主的数量不断增长。农业劳动中大量使用奴仆的现象相应减少直至基本消失,不在地主多采取转让田面权的办法处置自己的土地,造成一田两主制在该地区的普遍发展。这一“巨变”乃是本书选取清代作为研究时段的主要理由之一。清代江南的城乡权力格局与明代相比有着很大的不同,地权的分散引致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失去人情味,从而加速了士绅地主从乡间徙居城镇的进程。在农村,诸如兴修水利、赈济饥荒等重要工作常常无人顾及,而在以往,这些事务均由作为社区领袖的大土地所有者承担。具体来说,清初乡村权力的基础发生了由“特殊”向“广泛”的转变:由个别地主对土地和农民的私人控制转变为以市镇为单位的半官方的管理体制,原来属于地主的特殊职责已经泛化,其承担者已经逐渐扩展到了整个士绅阶层。易言之,地主和佃户两者之间的直接关系,衍化为通过士绅为中介进行管理的间接关系。关于促成这一历史过程的详细情况,后文将有专论。另外,市镇对周围四乡的“统摄力”亦是到了清代才逐渐显露出来,随着职役类基层区划越来越不能履行市镇管理的责任,以“市镇”为单位的区划观念抬头,规制有限的“市镇辖区”逐渐为地方社会所接受,生活在市镇里的士绅和商人通过设立慈善组织、会馆公所的方式参与市镇的管理,清末民初“镇管村”的体制在嘉道以后已渐露端倪。

沿着以上思路,本书的篇章结构拟作如下安排:

除了绪论和结语部分以外,共六章,分为上、下两编,分别从历史过程和空间结构两个层面,综合考察明清苏州地区市镇与农村的关系。

上编重点探讨明中叶以来江南市镇兴起的机制和“镇管村”体制的形成过程,拟打破前人对明清江南市镇的一些基本“预设”,这些预设多建立在“斯密型动力”推动下对市场网络的理解上,忽视了贡赋体制与市场体系之间的微妙关联。第一、二、三章力图在此方面有所突破,在重视市镇商业机能的基础上,更多地发掘与市镇起源及市镇区域形成相关的更为复杂的制度变化和贡赋经济下的社会运作机制。伴随着市镇在明中叶以后的大量涌现,市镇愈发显现出与乡村不同的特征,这不仅表现为以市镇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地方行政运作机制的逐步形成,而且体现在市镇固有区域的塑造上。

第一章探讨了“改征官布”和吴淞江淤塞对昆山、嘉定等县经济结构的影响。随着与均田均役互为表里的贡物折纳改革的深化,实物财政向以白银为媒介的贡赋体系转变,所有财力、人力、物力的需求均不得不诉诸市场,贡赋系统与分工、交换形成的市场互动,直接改变了江南农业的种植结构乃至历史进程,导致一些地区涌现出大量主要经营棉织业和蚕桑业的新兴“专业市镇”。明中叶以后“专业市镇”的勃兴,极大地改变了传统时代城乡关系的既有格局。

第二章则从空间视角回溯了市镇区域(即镇管村体制)的形成过程。通过考察唐宋以来县级以下区划的变化,指出明初乡都区等“画地为牢”的区划与村落之间多不相联属,主要履行与赋役征解有关的各项职责。随着一条鞭法的推行,“画地为牢”的区划在明中叶以后逐渐被打破,国家的贡赋体制并未留给市镇多少空间,在制度上,市镇的管理机制与乡村没有本质上的差别,但市镇多少开始取得了一些独立性,至清中后期,以市镇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地方行政运作相应取得了和一向凌驾于其上的赋役佥派同样的地位。以往学者常常不假思索地认为,市镇对周围村落的行政统辖是理所当然的事,热衷于论证商业中心地与行政体系节点的相互重合,当我们追溯地方区划的传统以后,就会发觉市镇管理周围四乡的区划是经过了很大一番周折的。清末民初的地方自治,试图通过划分学区、警区和选举区,来重构以往的县级以下区划,为了迎合地方自治条款中强调固有区域和固有习惯的规定,各镇有意地强化、制造甚至窜改固有境界。从某种角度上说,探讨市镇固有区域的形成过程,使我们能够立足于空间的逻辑,发现市镇在经济和行政等层面相对于农村的统摄力。

第三章与第二章在内容上有很深的渊源关系,但又稍有不同,在嘉定、宝山,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历史脉络相对清楚的区划传统。本章通过关注赈灾这样的特殊事件及与“分厂”相关联的地方惯习的变化,审视了嘉定、宝山分厂制度确立的过程、“厂董”职能的转化、“厂域”与清末民初地方自治的关系。清初,嘉定、宝山二县在乡镇一级设立粥厂,仍然是为了应付饥荒,但嘉道以后,粥厂开始经办一切“地方公事”,甚至包括土地清丈、城乡水利等,在与市镇基本重叠的“厂域”中,厂的领导者“厂董”不仅管理市镇里的事务,附镇的四乡只要在本厂范围内,“地方公务”也以“厂”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对于每个具体的“厂(镇)”而言,均具备了联络市镇和农村的功能。在办理“地方公事”过程中,“厂”的实际管辖范围逐渐固定,这为清末民初地方自治的实施者设下了某些不容逾越的“标准”,清末地方自治时,这里少了些对区域固有境界的生硬塑造,市镇辖区的厘定更多地表现出与清中叶“分厂区划”之间的承继关系。

下编从信仰、主佃关系和士绅城居等角度,展示了明清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的几个侧面,进而揭示出城乡界限的模糊性和生活在其中人群的多层化关系。

日本学者滨岛敦俊在有关江南民间信仰的研究中更多地强调了“解钱粮”与商业化、都市化的关联,事先有一个市镇对农村具有绝对统治地位的预设,忽略了这一习俗中保留的有关赋役改革的集体记忆,对东岳、玉皇等主宰神在信仰等级制中所起的巨大功用也注意得不够,而这两点正是第四章所要揭示的。

第五章以“一田两主制和主佃关系的新格局”为题,突破了以往对一田两主制的考察中只重视土地关系或者产权归属的研究角度,从城乡关系转变的层面,对一田两主制以及主佃关系变化问题的探讨作了一个有益的尝试。此章试图从制度史的侧面追溯城乡之间“人的关系”多层化格局形成的原因。明清时期江南的主佃关系其实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下派生出来的形态,无论奴仆制还是一田两主制,都不仅仅是基于生产要素配置方式的变化,更是基于制度以及文化的变化,更确切地说,是在一种地方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具体来说,“诡寄”“花分”的流行和明清之际的奴变等因素,与一田两主的产生密切相关。明清时期,江南地区最大的制度变化首推均田均役法的实施,其核心内容是应对中央与地方的财政问题,但从实行的效果上看,均田均役法兼有抑制土地兼并和减轻贫困小户徭役负担的作用,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乡居民的择业观。与均田均役法相比,一田两主制对城乡格局重组所起的作用同样显著。在一田两主制下,城居的地主士绅与农民之间只剩下土地租佃的关系,日常生活已没有较紧密的往来,主佃的居住空间可以不在同一地点。如何协调地主与农民之间的共同利益愈显重要,与此相关的应对策略和制度安排的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地主为主体的地方精英的“在地性”,进而对清代江南的城乡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士绅城居化的事实虽然为学术界所广泛接受,但对其具体过程一直比较模糊。第六章选取吴江、震泽二县作为研究个案,对此作了较为清晰的叙述和分析,阐明了士绅城居化和其他一些变化之间的相互关联,如商品化、士绅住所的变动、太平天国前后捐纳制度的变化,以及乡村公益活动组织者身份的改变等。更广泛地说,也就是江南如何从滨岛敦俊的“业食佃力”社会转变为费孝通的“江村”社会。该章探讨了比特定社会集团范围更广的空间内的个人活动(如选择城居还是乡居)及其主观动机,并对“理想的士绅支配”范式进行了反思:随着社会流动的频繁,士绅与平民、地主与佃农之间的关系,不能再仅仅理解为简单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笔者不敢奢望仅仅通过以上几个有限的研究片段,就把清代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的每一个侧面都囊括在内。另外,由于历史事实本身的完整性和表述它的文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背离,文中具体的讨论与笔者关于城乡关系的某些构想之间相抵牾处很难一一回避,甚至某些关键性的课题还没有得到充分开展。诸如此类的遗憾只能留待日后再予以弥补。

在本书的研究及写作过程中,笔者曾涉猎过历史学、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等方面的著作,并在收集地方资料之余,实地考察了研究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市县。然而,在研究方法上,绝不敢妄言跨学科的对话,仍固守着“历史学本位”的问题史研究作为底线。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多地从其他学科汲取营养,以扩大自己的研究视角。

在史料运用方面,本书除征引大量明清时代的方志、文集、笔记、族谱、档案文书等材料外,还利用了一些民国的报纸、方志和建国以后的回忆录、文史资料等。凡涉及民国和今人对清代或清以前的描绘或者回忆,文中会尽量注明其反映的时代,必要时会加以辨析,但若遇到关于习俗、地理等变化较为缓慢的“结构性”史料,笔者将充分尊重这些史料的延续性,为了行文的方便,有时并未一一注明,尚希读者诸君明鉴。

最后,有必要对本书所提及的“市镇”这一概念作些必要的交代。书中“市镇”一词,原则上不涉及府城、县城之类的行政治所,专指介于行政治所和农村聚落之间的商业市镇,即明清时期文献中被称作“市”或者“镇”的居民点,人口比单个的村子多,但在讨论具体问题时,则视情况而定。这是因为江南地区行政治所、商业市镇和农村聚落三者间的边界往往模糊不清。市镇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与农村拉开了距离,可农村居民常常是农、工、商多种职业兼营,并非只是种田的“专业农民”,相反,在市镇居民中,也有不少把其全部或部分劳动时间用于农业生产活动。由于工农之间界限模糊,江南出现了农村居民和市镇居民在职业与居所两方面的不一致。


注释

[1] William T.Rowe,“City and Region in the Lower Yangzi,”in Linda Cooke John-son,ed., Cities of Jiangnan in Late Imperial China ,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2,p.12.

[2] [美]牟复礼:《元末明初时期南京的变迁》,[美]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叶光庭等译,中华书局,2000年;Frederick W.Mote,“A Millennium of Chinese Urban History:Form,Time and Space Concepts in Soochow,” Rice University Studies ,Vol.59,No.4,1973,pp.35-65.

[3] Mary Backus Rankin,“Rural-Urban Continuties:Leading Families of Two CheKiang Market Towns,” Ch'ing-shihWen-t'i 3,No.7,Nov.1977.

[4] William T.Rowe,“City and Region in the Lower Yangzi,”in Linda Cooke John-son,ed., Cities of Jiangnan in Late Imperial China ,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2,p.1.

[5] William T.Rowe, Hankow Commerce and Society in a Chinese City 1796-1889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William T.Rowe, Hankow Conflict and Community in a Chinese City 1796 - 1895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

[6] Kathryn Bernhardt, Rents Taxes and Peasant Resistance The Lower Yangzi Region 1840 - 1950 ,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

[7] James C.Shih, Chinese Rural Society in Transition A Case Study of Lake Tai Area 1368 - 1800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

[8] Lynda S.Bell, One Industy Two Chinas Slik Filatures and Peasant-Family Production in Wuxi County 1865 - 1937 ,Califor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

[9] William T.Rowe,“City and Region in the Lower Yangzi,”in Linda Cooke John-son,ed., Cities of Jiangnan in Late Imperial China ,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2,pp.1-2.

[10] David Faure and Tao Tao Liu(eds.), Town and Country in China Identity and Perception ,Houndmills,Basingstoke,Hampshire and New York:Palgrave,2002.

[11] David Faure and Tao Tao Liu(eds.), Town and Country in China Identity and Perception ,Houndmills,Basingstoke,Hampshire and New York:Palgrave,2002,p.14. Aax/tsQnXbf6Wqgk39ovb6XyMYMBDhYse2IBln3zUUFJhRCqg0uWE+qfap6bmP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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