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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镇管村体制的形成

在施坚雅对中国传统社会晚期以来的农村市场体系进行长期研究的过程中,始终没有放弃在行政体系和市场体系之间寻找某种平衡点。早在1960年代,他即已指出,以往学者们受官方偏见的影响,更关注行政体系的重要性,忽视了市场体系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他当时并无意反驳行政区划的分析框架,只是希望在今后的研究中取得一种共识:“传统中国社会中处于中间地位的社会结构,既是行政体系和市场体系这两个各具特色的等级体系的派生物,又纠缠在这两个体系之中。” 到了1990年代末,施坚雅在《中国帝国晚期的城市》的“中文版前言”里,更加自觉地强调行政区划对我们认识另一种空间层次——经济中心地及其从属地区构成的社会经济层级——的阻碍作用,他认为,自己当初编写这本书的贡献,即在于讨论社会经济层级作为一种理论构架对于分析明清时期中国的社会进程、经济交流和文化变迁的重要意义。施坚雅明确表示:“就一般情况而言,在明清时期,一个地方的社会经济现象更主要的是受制于它在本地以及所属区域经济层级中的位置,而不是政府的安排。” 随着市场体系的区域分析方法日益为学者们所熟悉,行政区划的分析框架面临逐渐被遗弃的危险。不可否认,施坚雅在论述行政单位和市场体系的异同方面的确颇具洞察力:

在传统中国的交易活动和行政管理之间存在某些相似。两者都是等级体系,体系内每提高一个层次,属地单位也更大一些。……然而,当我们考察这两种结构各自的结合方式时,出现了一种根本的差异。行政单位的定义明晰,在各个层次都是彼此分离的,在逐级上升的结构中,所有较低层次单位都只是属于一个单位。市场体系相反,只在最低层次上彼此分离,每提高一个层次,每个较低层次的体系通常都面对着两个或三个体系。结果是,与行政结构不同,市场结构采取了连锁网络形式。正是基层市场对两个或三个中间市场体系的共同参与、中间市场对两个或三个中心市场体系的共同参与等等,使以各集镇为中心的小型地方经济连接在一起,并首先组成地区经济结构,最终形成具有社会广泛性的经济。因而,市场对于传统中国的社会一体化具有重大意义,它既与行政体系平行,又超出于后者之上,既加强了后者,又使后者得到补足。

以“无懈可击”的几何学和经济地理学的理论为基础的“施坚雅模式”,无疑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中国历史上地方行政的运作与市场机制之间在“空间”上的分野:行政层级由一个个层层向上的“同心圆”构成,而市场系统除了基层市场之外在所有级别上都是互不分离的,从而构成连锁网络模式。空间结构上的巨大不同,使得将行政中心地和经济中心地进行完美结合的任何尝试都变得徒劳。 这样的逻辑在某种“理想模型”下也许是颠扑不破的,然而,如果我们把行政区划和市场体系置于特定的历史场景中,就会发现事实远不是那么简单。明清时代发生在江南地区的某些历史片段,为我们重新认识传统地方行政与市场体系之间的相互“博弈”提供了一种可能。以往学者常常自觉不自觉地带上理论与现实的影子,将市镇对周围村落的行政统辖当作理所当然的事,热衷于论证商业中心地与行政体系节点的相互重合。譬如日本学者川胜守和太田出等在研究清代江南巡检和佐杂分防制度时,试图找寻出县级以下防卫性质的区划与市镇辖区的对应。 加拿大学者卜正民(Timothy Brook)在其对明代地方行政的研究中,注意到了行政区划分析框架的价值,并着力分析了行政区划和市场体系之间的种种复杂关系,但是他更多的是从结构上进行分类,没有在实际运作的层面给两者加以定位。 [1] 当我们追溯地方区划的传统以后,将会发觉市镇管理周围四乡的区划是经历了很大一番周折的。本章把行政区划与市场体系放在特定的历史场景中进行分析,深刻揭示作为市场单位的市镇是怎样在明清两代与传统基层区划融为一体的,进而勾画市镇辖区逐渐被建构起来的过程,把后人附着于其中的种种先入之见还原到具体的历史过程中去,避免简单运用现代学术与现实中产生的概念去生硬地阐释实际的历史过程。


注释

[1] Timothy Brook,“The Spatial Structure of Ming Local Administration,” Late Imperial China ,Vol.6,No.1,June 1985,pp.1-55. DfN20FyGt+8JOMH/gvRT1jv9huwhduS1TPRYzE3AKxlYTa2lQRKwNdz2+ThJXo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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