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到纽约的布鲁克林,或许可用“宁静”来形容,尤其是1912年的这个夏天。其实“幽郁”更为贴切,只是它不适用于布鲁克林的威廉斯堡。北美大草原可爱迷人,仙纳度
连名字都那么清新脱俗,可惜这些字眼与布鲁克林毫不相干。“宁静”是唯一可以形容它的词,且与夏日周六的午后尤为契合。
傍晚,夕阳斜照进弗朗茜·诺兰家遍布青苔的院子,把破旧的木篱笆晒得热乎乎的。看着那一抹斜阳,弗朗茜心头涌起一股奇妙的感觉,正如她回想起曾在学校背过的一首小诗时所体验的那样。诗里是这样说的:
莽莽原始之林,
松树,铁杉,浅语低吟;
青苔如须遍地,更有绿衣加身,
暮色之中朦胧依稀,
像古时的德鲁伊
傲然挺立。
弗朗茜院子里那棵树,既非松树,也非铁杉。它绿色的枝条缀满尖尖的叶片,从粗大的枝干上伸展而出,整棵树看起来好似无数撑开的绿伞。有人叫它天堂树。不管种子落于何处,总能就地长出一棵新树,向着天空奋力生长。它长在木板围着的空地上,长在无人留意的垃圾堆里。它是唯一能从水泥地中长出来的树。但是,只有在公寓楼林立的居民区,它才会枝繁叶茂,生机勃勃。
若你在周日的午后信步来到一个那种非常典雅的漂亮的街区,透过通往某个庭院的铁门看到一棵这样的小树,那你便能知道,布鲁克林的这一带不久将变成租客们蜂拥而至的公寓住宅区
。那棵树知道。它是先行者。随后,会有穷苦的外国人零零散散地搬来此地。那些安静的用褐色沙石建成的老房子会被改造成公寓,窗台上晾晒着羽毛褥垫。而天堂树也将郁郁葱葱。它们就是这样的树,喜欢穷人。
弗朗茜家院子里长的就是这种树。满树的“小伞”卷曲着,簇拥在她家三楼的太平梯旁。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坐在这个太平梯上,会情不自禁地想象自己住在树上。弗朗茜就会这样,夏天每个周六的午后都是如此。
啊,布鲁克林的周六多么美好!处处都美好!周六是领薪水的日子。这天虽是周末,却不会像周日那样拘得人难受。人们有钱出去逛逛,买点东西。他们会破例吃顿好的,喝酒买醉,约会、做爱、熬夜、唱歌、演奏、打架、跳舞,因为次日他们难得恢复一天的自由之身。他们可以睡个大懒觉,一直睡到晚场弥撒开始前都行。
周日,参加十一点钟弥撒的人最多,所以最拥挤。当然,有些人——一小部分——会一大早就去参加六点钟的弥撒。人们夸他们起得早,可实际上却是大大的谬赞,因为这些人都是前一天夜里玩了通宵,天亮才回家的。所以他们干脆趁早来参加这场弥撒,把周日的必修课给应付过去,然后回家心安理得地睡上一整天。
对弗朗茜来说,周六的头一件事,是先去一趟废品站。和布鲁克林的其他小孩一样,她和弟弟尼利平时也会捡些碎布头、废纸、破铜烂铁、旧橡胶,以及其他各种废品,藏在上了锁的地下室储物箱里,或装在盒子里藏到床底下,积攒起来。一周里,弗朗茜每天放学都会不紧不慢地往家走,两眼机警地盯着排水沟,寻找烟盒或口香糖包装纸,为的是得到里面的锡箔纸。回去之后他们会把锡箔纸放在罐头瓶盖里熔化。废品站不收未熔的锡箔纸,因为有太多小孩往里面塞铁垫圈之类的东西压秤,占他们便宜。尼利偶尔捡到个苏打水瓶子,弗朗茜就帮他把喷嘴掰下来熔掉,卖里头的铅。
废品站不敢明目张胆地收囫囵喷嘴,因为苏打水公司会找他们麻烦。那个喷嘴是好东西,熔掉之后能卖五分钱。
每天晚上,弗朗茜和尼利都会跑到地下室,把当天堆积在升降机架子上的废品清理一空。他们享有这份特权,因为弗朗茜的妈妈是清洁工。架子上的废纸、碎布头以及可回收的瓶子全归他们所有。废纸并不值钱,十磅
才卖一分钱
。碎布头一磅两分钱;废铁,一磅四分钱。铜是好东西,一磅能卖一毛钱。弗朗茜偶尔也能撞上大运,捡到人家丢弃的煮衣锅的锅底。她就用开罐器把它撬下来,对折,砸结实,再折,再砸。
周六上午九点一过,孩子们便从各处的背街小巷里蜂拥而出,拥上主干道曼哈顿大道。他们沿大道向北缓缓走到斯科尔斯街。有些孩子直接把废品抱在怀里,有些则拖着用肥皂木箱加了实心木轮子改造而成的小货车,还有个别推着婴儿车的,里面装得满满当当。
弗朗茜和尼利把他们所有的废品都装进一个大麻袋,俩人一人拽一个角,一路拖着,沿曼哈顿大道向北,经过茂杰尔街、坦恩·艾克街、斯塔格街,最后来到斯科尔斯街。都是些破烂不堪的穷街陋巷,名字倒挺漂亮。每条街巷都有衣衫褴褛的小孩成群结队而出,汇入卖破烂儿的大军之中。前往卡尼废品站的途中,他们会遇到那些空手返程的小孩。这些孩子已经卖掉了他们的废品,挣的钱也花得一分不剩。现在,他们大摇大摆地往回走着,却嘲笑起这些后来的小孩了。
“捡破烂儿的!捡破烂儿的!”
听到这样的嘲讽,弗朗茜臊得满脸通红。她知道那些笑话他们的人自己也是捡破烂儿的,可这并不能给她安慰。其实再过一会儿,她弟弟和他那群小伙伴照样也会两手空空,大摇大摆地往回走。他们一样会嘲笑别的后来者。可那又怎样呢?弗朗茜就是臊得慌。
卡尼废品站开在一个摇摇欲坠的马厩里。转过街角,弗朗茜就看见热情敞开的两扇大门分别用钩子钩着,于是不由得想象那轻轻晃动的磅秤正用它硕大无朋却又平淡无奇的刻度盘好客地冲她眨眼睛。她看见了守着磅秤的卡尼——铁锈色的头发,铁锈色的胡子,铁锈色的眼睛。卡尼偏爱女孩。捏女孩脸蛋儿的时候要是对方没有躲闪,他就会多给一分钱。
因为可能有这一分钱的便宜可占,尼利机灵地提前回避,让弗朗茜独自拖着麻袋走进马厩。卡尼跳上前来,将麻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倒在地上,然后先在弗朗茜的脸蛋儿上轻轻捏了一下。他把废品往秤上堆的时候,弗朗茜眨巴着眼睛,好适应马厩里的昏暗,同时她也闻到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苔藓的气息和湿布头的霉味。卡尼往刻度盘上瞟了一眼,说了两个字,也就是他开的价。弗朗茜知道这里是不允许讨价还价的,遂点头同意。于是卡尼把废品从秤上掀下来,让弗朗茜原地等着,他则依次把废纸堆到一个角落,把碎布头丢进另一个角落,再把废金属拣出来。干完这些活以后,他才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用蜡绳绑着的破旧的皮钱包,数出一枚枚长满绿锈、看着跟破烂儿也没什么区别的旧分币。弗朗茜低声说了句“谢谢”。卡尼用他那双铁锈色的眼睛坏兮兮地瞥了她一眼,在她脸蛋儿上狠狠捏了一下。弗朗茜没有躲闪。他微微一笑,额外给了她一分钱。随后他态度一变,嗓门儿上去了,做事也干脆利索起来。
“来吧!”他冲排在弗朗茜后面的一个男孩叫道,“麻利点!
”他等着孩子们笑。“我说的可不是破烂儿!”孩子们果然捧场地笑起来。那笑声犹如迷途的小羊羔在咩咩乱叫,但卡尼似乎十分满意。
弗朗茜出来找到弟弟,对他说:“他给了我十六美分,外加捏脸蛋儿的一分钱。”
“那一分钱归你。”弟弟照老规矩说。
她把那一分钱装进裙子的口袋,而其他钱则悉数交给弟弟。尼利十岁了,虽然比弗朗茜小一岁,但他是男孩,钱的事自然归他管。他小心翼翼地把钱分了分。
“这八分钱存起来。”这是规矩——不管从哪儿弄的钱,都要存一半到他们的存钱罐里。存钱罐是个马口铁罐子,钉在壁橱最深处的角落里。“剩下的咱俩一人四分。”
弗朗茜把要存的钱用手帕包好,而后看着自己五枚一分的硬币,忽然高兴地意识到,她可以将它们换成一个五分的硬币了。
尼利卷起空麻袋,夹在胳膊下,扭头就往查理平价店里挤,弗朗茜紧随其后。查理平价店是一家廉价糖果店,它紧挨着卡尼废品站,似乎就是为了迎合那些来卖废品的人。等周六这天结束,它的钱匣子里总是装满了遍体绿锈的破分币。根据不成文的规定,这家店铺只许男孩光顾。因此弗朗茜并未进去,只走到门口便站住了。
男孩们的年纪从八岁到十四岁不等,看打扮都差不多,一水儿松松垮垮的灯笼裤,头顶破帽,帽檐没几个完整的。他们无所事事地站在一处,手插在兜里,瘦弱的肩膀紧绷绷地朝前弓着。他们长大之后也会是这般模样,到哪儿都是弓背含胸地扎堆站着。唯一不同的是,长大后他们嘴里似乎永远都叼着一支烟,说话的时候,烟棒会跟着一上一下地动。
此刻,这些男孩局促不安地站在店里,瘦瘦的脸颊一会儿转向查理,一会儿转向彼此,随后又转向查理。弗朗茜注意到有些男孩已经剃了夏天的发型:头发剃得极短,有些地方因为剪刀贴得太近,在头皮上留下了道道划痕。这些幸运儿或将帽子塞进口袋,或高高地掀至脑后。那些还未剃头的,长发微微卷曲着,拖在后脖颈上,像小宝宝一样。对此他们格外羞愧,拼命地拉低帽子,几乎要遮住耳朵。这使他们看起来像女孩一样,尽管他们时不时会蹦出几句还不甚流利的脏话。
查理平价店里的东西可并不便宜,老板也不叫查理。他只是借用了这个名字。由于店外的遮阳篷上也是这么写的,弗朗茜便信以为真。在店里,只需掏一分钱,查理就能让你抽一次奖。柜台后面挂着一块木板,上面固定着五十个编了号的钩子,每个钩子上挂着一份奖品。有些奖品还相当不错,比如溜冰鞋、棒球手套、带真头发的布娃娃等等。别的钩子上则挂着记事簿、铅笔,以及其他用一分钱就能买到的东西。弗朗茜看着尼利花钱抽了一次奖。他从一个破烂信封里掏出一张脏兮兮的卡片。奖号是二十六!弗朗茜满怀期待地望向木板。弟弟抽中的是块一分钱的抹笔布。
“要奖品还是要糖果?”查理问他。
“当然是糖果啦。这还用问?”
每次都是这样。弗朗茜从未听说有谁抽中过一分钱以上的奖品。确实,那溜冰鞋的轮子都生锈了,布娃娃的头发上也蒙了一层灰。它们似乎已经等了很久,就像《小男孩布鲁》
里面等待主人的玩具狗和玩具锡兵。弗朗茜暗下决心,有朝一日等她攒够了五毛钱,就买下所有的奖号,把木板上的全部奖品都赢到手。她觉得这笔买卖相当划算:只花五毛钱,就能得到溜冰鞋、棒球手套、布娃娃和其他所有的奖品。要知道,光溜冰鞋就值这个价的四倍呢!等到了那个伟大的日子,尼利可得过来,因为女孩很少光顾查理平价店。不过这个周六倒是来了几个女孩,都是那种胆大妄为自以为是的类型,搭配一身与年龄格格不入的成熟打扮。她们说起话来咋咋呼呼,整天和男孩厮混在一起。邻居们都说,这些女孩长大了肯定不学好。
弗朗茜来到街对面的金皮糖果店。金皮是个瘸子,脾气好,对小孩很和善……反正大家都这么认为。直到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把一个小女孩骗进了他那阴森的里屋。
弗朗茜矛盾极了。她在纠结要不要牺牲一个分币去换金皮家的特卖品:奖袋。偶尔愿意和她一起玩的莫迪·多纳文这会儿正准备买一个呢。弗朗茜挤进人群,一直挤到莫迪身后站住。她假装是自己在花钱。当莫迪斟酌再三,终于用手指夸张地指向玻璃柜台里一个鼓鼓囊囊的奖袋时,弗朗茜激动得屏住了呼吸,换作她的话她会挑小点的袋子。弗朗茜从莫迪的肩头望过去,看见她从袋子里掏出几块已经不怎么新鲜的糖果,随后端详她的奖品——一条粗麻布手帕。弗朗茜也抽过一次,中的是一小瓶气味特别浓的香水。此刻她又在犹豫,到底要不要花一分钱再买一次奖袋。即便里面的糖果不能吃,体验一把惊喜的感觉也很不错。不过转念一想,刚刚莫迪买奖袋的时候她已经跟着惊喜了一回,那感觉差不多一样过瘾。
弗朗茜走上曼哈顿大道,一路大声念着她经过的那些街道的名字。她觉得这些名字念出来格外悦耳动听。斯科尔斯、梅塞罗尔、蒙特罗斯,随后便是约翰逊大道。最后这两条大道是意大利人的聚居区。人称犹太城的区域从西格尔街开始,涵盖摩尔街和麦吉本街,经过百老汇大街。弗朗茜朝百老汇大街走去。
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百老汇大街上有什么呢?没别的,无非是有全世界最好的廉价小商品店。这家店大得要命,里面闪闪发亮,光彩夺目,商品亦是应有尽有,无所不包——至少在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眼中,在这里似乎能买到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弗朗茜有五分钱。她有了底气。在这家店里,几乎没有她买不起的东西!全世界唯有这里能给她这种感觉。
进到店内,她在过道里走来走去,遇见喜欢的就拿起来把玩一番。这种感觉多美妙啊!拿起一样东西,掂在手中,感受其轮廓,抚摸其表面,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放回原处。是那五分钱给了她这样的特权。若有巡店的问她买不买,她便可以回答说买,而后当真把钱付了,叫他们知道她的实力。她断定钱是好东西。过足了手瘾之后,她最终买了自己事先打算买的东西——粉白相间的薄荷味威化饼干,五分钱整。
她沿着格雷厄姆大道往家走。这里是犹太人区。路上处处可见装得满满当当的手推车——每一辆车都是一个流动的小店铺。耳畔不时传来讨价还价之声,街上来来往往的犹太人情绪激动,整个街区弥漫着特别的气息:烤酿馅鱼、新鲜出炉的黑麦酸面包。还有一股味道,闻着像熬蜂蜜。这一切都令弗朗茜兴奋不已。她看着那些留着胡子、戴着羊驼呢小圆帽、身穿薄丝绵外套的男人,纳闷他们的眼睛为何那么小、那么凶。她望进那些狭小的店铺,闻着胡乱堆在桌子上的衣料的味道。她注意到胀鼓鼓的羽毛褥垫从窗户里露出来,富有东方特色的艳丽衣物晾晒在太平梯上,半裸身体的小孩在排水沟里玩耍。一个孕妇挺着大肚子安安静静地坐在路边一把硬木椅子里,头顶骄阳,注视着大街上的芸芸众生,也守护着自己腹中那个神秘的小生命。
弗朗茜还记得,当初妈妈告诉她耶稣是犹太人时她大吃一惊。之前她一直以为耶稣是天主教徒。但妈妈什么都懂。她说,在犹太人眼中耶稣不过是个令人讨厌的犹太小子,不肯老老实实做个木匠,不肯成家立业安安稳稳过日子。妈妈说,犹太人认为他们的弥赛亚
尚未到来。想到这里,弗朗茜不由得望向那个怀孕的犹太女人。
“我猜这肯定就是犹太人生那么多孩子的原因,”弗朗茜心想,“也是这些孕妇总喜欢安安静静地坐着……等待的原因。或许基于同样的原因,她们才不会因为自己胖得不像样子而感到羞愧。她们个个以为自己可能会生下一个真正的小耶稣。怪不得她们走起路来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搞得如今那些爱尔兰女人总是一副低人一头的样子。因为她们知道自己永远生不出耶稣来,只会生下一个又一个普普通通的爱尔兰小子。等我长大,知道自己也要生宝宝了,我会记着走路时也要四平八稳,神气十足,虽然我不是犹太人。”
弗朗茜到家时已经十二点。不一会儿,妈妈提着桶和扫帚走进来,砰的一声丢在角落里。这意味着周一之前她再也不会碰它们了。
妈妈二十九岁,黑发棕眼,手脚麻利,身材也好。她是个清洁工,负责把三套出租公寓打扫得干干净净。谁会相信妈妈仅靠擦地板就养活了一家四口?她那么漂亮,苗条,性格开朗,浑身上下总是洋溢着活力与快乐。尽管她那双手被加了小苏打的水泡得发红开裂,但形状依旧美丽,椭圆形的指甲微微弯曲,煞是可爱。大家都说,像凯蒂·诺兰这样一个漂亮的女人却要天天给人擦地板,真是太可惜了。可他们又说,摊上那样一个男人,她有什么法子呢?但他们也承认,不管怎么看,约翰尼·诺兰都是个英俊潇洒讨人喜欢的小伙子,论长相比同街区所有的男人都强得多。可他终归是个酒鬼。他们是这么说的,倒也是事实。
弗朗茜让妈妈看着她将八分钱塞进存钱罐。之后两人就存钱罐里已经存了多少钱愉快地猜想了五分钟。弗朗茜觉得,肯定快有一百块了。妈妈说,八块可能更接近些。
妈妈吩咐弗朗茜出去买点东西回来当午饭:“从那个裂了的杯子里拿八分钱,买四分之一条犹太黑麦面包,记得要新鲜的。再拿五分钱,到索尔温的肉铺,买块舌根肉。”
“可那只有熟人才买得到吧。”
“告诉他是妈妈要的。”凯蒂胸有成竹地说。随后她想了想,又接着说道:“我在想是再花五分钱买些糖面包,还是把钱存起来。”
“哦,妈妈,今天可是周六啊。你都说了一周了,周六我们会有甜点吃。”
“好吧好吧,那就买些糖面包。”
小小的犹太熟食店里挤满了来买黑麦面包的基督徒。弗朗茜盯着那个男人将她要的四分之一条面包装进了纸袋。这面包外皮又脆又嫩,底上沾着面粉;它新鲜出炉的那一刻,肯定是全世界最好吃的面包,她心里如此想着。随后,她硬着头皮走进了索尔温的肉铺。在这里买舌根肉得靠运气,索尔温有时候很平易近人,有时候就没那么好说话了。七毛五分钱一磅的切片舌头肉,只有富人才吃得起。不过倘若你和索尔温先生关系好,等舌头肉卖得差不多了,你就能花五分钱买到最后剩下的那一小块舌根。当然,舌根上肉少得可怜,多是些软软的小骨头和脆骨,让人仅能勉强品出一点点肉味。
这天,索尔温碰巧心情不错。“舌头昨天就卖得只剩舌根了,”他对弗朗茜说,“但我特意给你留着,因为我知道你妈妈喜欢舌根肉,而我喜欢你妈妈。这话你得告诉她,听见了吗?”
“好的,先生。”弗朗茜小声回答。她低头看着地面,只觉得脸颊越来越烫。她讨厌索尔温先生,才不会把他的话转告给妈妈呢。
来到面包店,她精挑细选了四个糖霜最多的糖面包。从店里出来,她碰上了尼利。尼利朝袋子里瞧了一眼,见有糖面包,顿时欢呼雀跃。尽管这天上午他已经吃过四分钱的糖果,但肚子依然咕咕叫着,便催着弗朗茜一路跑回家去。
爸爸不回家吃饭。他是个打零工的歌唱侍者,工作不稳定。周六上午他通常会待在工会总部,看能不能揽个活干。
弗朗茜、尼利和妈妈美美地大吃了一顿。他们每人享用了一片厚厚的舌根肉,两片香喷喷的、抹了无盐黄油的黑麦面包,一个糖面包,以及一杯旁边备着一茶匙甜炼乳的浓浓的热咖啡。
诺兰家对咖啡有独特的讲究。这也是他们家的一大奢侈享受。妈妈每天早上都会煮一大壶,午饭和晚饭的时候重新热热,一天下来,咖啡越煮越浓。实际上,壶里没多少咖啡,大部分都是水,只不过妈妈在里面加了一大块菊苣
,使它喝起来又浓又苦。全家每人每天只许喝三杯加奶的咖啡,不加奶的可以随便喝。有时候,你一个人待在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又赶上下雨天,但你知道家里起码有可以下肚的东西,这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尽管那不过是一杯又黑又苦的浓咖啡。
尼利和弗朗茜都喜欢咖啡,只是很少喝。今天,尼利和往常一样,没把甜炼乳加到咖啡里,而是直接抹到面包上吃了。咖啡他只礼节性地喝了一小口。妈妈给弗朗茜也倒了一杯,还往里边加了牛奶,虽然她知道这孩子是不会喝的。
弗朗茜喜欢闻咖啡的香气,喜欢它热烘烘的感觉。吃面包和肉的时候,她一只手握住杯子,享受咖啡的温暖。她时不时会闻一闻咖啡那苦中带甜的气息,这比直接喝到肚子里更令她心旷神怡。饭后,这杯咖啡会被倒进水槽。
妈妈有两个姐姐,茜茜和艾菲,她们经常到家里来。每次看到妈妈把咖啡倒掉,她们都要数落她一通,说她浪费,不会过日子。
妈妈解释说:“弗朗茜和其他人一样,每顿也有一杯咖啡。如果她觉得倒掉比喝了更好,那就随她。我觉得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偶尔浪费一点东西也挺好,可以体验一把兜里有钱、不用抠抠搜搜过日子的感觉。”
这番奇谈怪论很合妈妈的心意,也颇称弗朗茜的心。一贫如洗的底层人与挥霍无度的有钱人之间总算有了一个共同之处。这个小女孩觉得,即便她比威廉斯堡的所有人都穷,但在某种意义上她却更加富有。她富有,是因为她有可以浪费的东西。她慢慢地吃着糖面包,只希望甜蜜的味道在嘴巴里多盘桓一会儿,而咖啡却渐渐凉了。她潇洒地把咖啡倒进水槽,感受那漫不经心的奢侈。这之后她要到洛希尔面包厂,买家里未来半周要吃的陈面包。妈妈说她还可以多带五分钱,要是有碎得不太厉害的陈馅饼,可以买一块。
洛希尔面包厂给社区内的众多店家供货。他们的面包不用蜡纸包装,很快就会变得不新鲜。于是面包厂把陈面包从店家手里回收上来,而后半价卖给穷人。厂里的直销店就设在烘房旁边,靠里一侧是一道又长又窄的柜台,两侧各有一条窄窄的长凳。柜台后面两扇巨大的门敞开着,拉面包的货车用车尾几乎堵住门口,把面包直接卸到柜台上。两条面包只卖五分钱,卸货的时候,人们推着挤着争相抢购。面包永远不够,有的人甚至得等卸了三四车后才有机会买到。买这种低价面包,顾客需要自带包装。大多数买主都是孩子。有些孩子就把面包夹在胳膊下,无所顾忌地往家走,仿佛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们是穷人。自尊心强一些的会找东西包住面包,有的用旧报纸,有的用干净或不干净的面粉袋。弗朗茜带了一个很大的纸袋子。
她并不着急立刻买到面包,而是坐在长凳上观望。十几个小孩在柜台前推推搡搡,吵吵嚷嚷。四个老头儿在她对面的长凳上打盹儿。这些老人都是各自家里吃闲饭的,被家人打发出来跑腿,照看孩子。对威廉斯堡这些风烛之年的老人来说,这是他们唯一能胜任的工作。他们通常会尽量等到最后才买面包,因为洛希尔面包厂里,烤面包的香气格外怡人,从窗户里射进来的阳光照在他们衰老的后背上也颇为舒服。他们坐在那里打瞌睡,可能一连坐几小时,横竖就是消磨时光。等待给了他们短暂的人生目标,他们几乎认为自己又变得有用起来了。
弗朗茜凝视着年纪最大的那个老头儿。她又在玩自己最喜欢的游戏——琢磨人。老头儿头发稀疏蓬乱,与他凹陷的双颊上的胡楂一样,都是脏兮兮的灰色。他嘴角残留着干涸的口水渍。他打了个哈欠,嘴里没有一颗牙。合上嘴巴,老头儿把嘴唇一个劲地往里裹,直到嘴巴消失不见,下巴几乎堵住鼻子。弗朗茜盯着他,觉得既新奇又恶心。她打量着他的破外套,发现袖口已经磨开了缝,内层填料藕断丝连地冒了出来。他两条腿大大地分开,处在一种无力的松弛状态;油乎乎的裤子前门襟上缺了一颗扣子。她看到他的鞋子也很破旧,脚趾的位置开了天窗。一只鞋子系着根鞋带,那鞋带不知断过多少次,上面满是结,另一只鞋用的却是一根脏兮兮的绳子。她看到两个粗大肮脏的脚趾,上面长着皱巴巴的灰色指甲。弗朗茜的思绪在飞扬……
“他岁数不小,肯定有七十多了。他出生的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应该还活着,且在为之后当总统做准备。那时的威廉斯堡恐怕还是个不起眼的乡下小地方,弗拉特布什一带说不定还生活着印第安人。那是好久好久以前了。”她一直盯着老头儿的双脚。“他也曾是个小宝宝。干净,可爱,他的妈妈会亲吻他粉嫩的小脚趾。夜里打雷的时候,妈妈会来到婴儿床前,给他盖好毯子,在他耳畔低声安抚说:妈妈在呢,不要害怕。随后她会抱起他,脸颊贴着他的小脑袋,轻轻呢喃说他是她的小宝贝。小时候他一定像我弟弟那样,在家里跑进跑出,把门摔得咣咣响。虽然妈妈也会责备,但内心深处还是充满期许,觉得将来他说不定能当上总统。他渐渐长大,成了一个无忧无虑的壮小伙子。当他走在街上时,姑娘们会笑眯眯地扭头看他。他也冲她们微笑,或许还会朝最漂亮的那个挤眉弄眼。我猜他肯定结过婚,也有过孩子。孩子们认为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爸爸,因为他卖力工作,圣诞节的时候会给他们买玩具。如今他的孩子也和他一样正慢慢老去,他们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因此不再需要他这个老家伙了。他们只是在等着他死去的那一天。可他不想死。他想活着,尽管他已经老成这个样子,活着也没多大意思。”
周围安静了下来。夏日的阳光从窗口流泻而入,铺在地板上,拉出一道尘埃浮动的金色斜坡。一只绿头苍蝇在光尘里飞进飞出。除了弗朗茜和那个打盹儿的老人,此时店里已经空无一人。等着买面包的小孩们跑到外面玩耍去了。他们尖叫的声音似乎来自很远的地方。
弗朗茜突然一跃而起。她的心跳得厉害,甚至有些惶恐。不知怎的,她想到一台手风琴,为了奏出最丰富的曲调,而把风箱拉到了最大。随后她又想到风箱一点一点收缩……收缩……一阵难以形容的可怕的恐慌席卷而来。她意识到这世界上有许多可爱的婴孩,有朝一日注定会变成眼前这个老人的样子。她得离开这个地方,否则这种事就会发生在她的身上。她会突然之间变成一个嘴干瘪,牙床上没有一颗牙齿的老太太,有一双让人看了就恶心的脚丫子。
就在这时,柜台后的两扇大门豁然洞开,拉面包的卡车已经倒至门口。一人进来站在柜台后,卡车司机开始把面包丢给他,他接住之后将面包堆放到柜台上。街上那些孩子听到开门声,顿时蜂拥而入,在早已来到柜台前的弗朗茜周围挤来挤去。
“我要面包!”弗朗茜大喊。一个个头稍大的女孩狠狠推了她一把,好叫她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不要紧!不要紧!”弗朗茜对她说。“我要六条面包和一个别太碎的馅饼。”她大叫道。
看她如此心急,柜台后的男人把六条面包和一个在所有退货中相对最完整的馅饼推给她,并收了她两毛钱。她拼命往人群外挤的时候,不小心掉了一条面包,可由于太挤,她根本弯不下腰去捡,只好作罢。
来到外面,她坐在马路牙子上,把面包和馅饼装进纸袋。一个女人推着婴儿车从她旁边走过。婴儿的一双小脚在半空中蹬来蹬去。可在弗朗茜眼中,那已不是婴儿的脚,而是被硕大的破鞋包裹着的丑陋且奇怪的东西。恐慌再度袭来,她迈开双腿一路往家跑去。
家里没人。妈妈今天穿了体面的衣服,和茜茜姨妈一起去看午后场的演出了。她们买的是一毛钱的顶层楼座。弗朗茜把面包和馅饼放好,纸袋子小心叠好留待下次使用。随后她走进和尼利共用的那间没有窗户的小卧室,坐在自己的小床上,在黑暗中等待恐慌的潮水离她而去。
过了一会儿,尼利进来,钻到他自己的小床底下,拽出一个破旧的棒球手套。
“你要去哪儿?”她问。
“到空地上玩球去。”
“我能一起去吗?”
“不行。”
她只管跟着弟弟来到街上。尼利的三个同伴正在等他,其中一个拿着球棒,一个拿着棒球,另一个什么都没拿,但穿着棒球裤。
他们朝绿点区
附近的一处空地走去。尼利看见弗朗茜跟在后面,没说什么。其中一个同伴拿胳膊肘轻轻碰了碰他,提醒说:“嘿,你姐姐跟着咱们呢。”
“知道。”尼利回答。
那男孩回头冲弗朗茜喊道:“走开!”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弗朗茜宣称。
“这的确是个自由的国家。”尼利也对男孩说道。之后他们便不再理会弗朗茜。她继续跟着他们,因为她实在无事可做,社区图书馆要到下午两点才重新开门。
几人走得很慢,一路打打闹闹,不时还会停下来,到排水沟里找锡箔纸,或捡地上的烟头。他们会把烟头攒起来,等到哪个雨天的午后便躲到地下室里偷偷地抽。他们还霸道地拦住了一个去会堂的犹太小孩,扣住人家,商量着要如何戏耍他一番。那小孩就等在原地,一脸谦卑地赔着笑。这些小基督徒最终还是放他走了,但对他下一周的活动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别让我们在德沃街看见你!”他们警告他。
“我不去。”小孩保证。男孩们有些失望,他们倒希望犹太小孩能够硬气一点。其中一个男孩从兜里掏出一小截粉笔,在人行道上曲里拐弯地画了条线,而后命令道:
“不准你跨过这条线。”
小孩知道自己服软太快,惹他们不高兴了,遂决定顺着他们的意思来。
“哥儿几个,难道我一只脚踩到排水沟里也不行吗?”
“就算往沟里吐口水都不行!”他收到新的警告。
“那好吧。”他假装屈服地叹了口气。
一个大点的男孩突然想到了什么,对他说道:“离信基督教的女孩远一点。明白吗?”随后他们扬长而去,留下犹太小孩可怜兮兮地望着他们的背影。
“乖乖!”他转了转他那双大大的棕色的犹太眼睛,低声说道。这几个异教徒居然以为他已经大到可以想女孩子了——不管是犹太女孩还是非犹太女孩?他着实大吃了一惊。随后他一路不停念叨着“乖乖”,渐渐走远。
男孩们继续慢悠悠地往前走,但其中几个同伴狡黠地看着那个提到女孩的大男孩,期待他能带头说点刺激的话题。不过那男孩尚未开口,弗朗茜就听见他弟弟说:
“我认识那小子,他是个白犹
。”尼利听他爸爸如此说过一个他喜欢的犹太酒保。
“天底下压根儿没有白犹这一说。”大男孩说道。
“好吧,如果真有白犹的话,”尼利不喜欢得罪人,经常表现出既迎合了别人,又坚持了自己观点的态度,所以人缘一直不错,“那他肯定就是了。”
“不可能的,”大男孩说,“假设也不会有。”
“我们的主就是犹太人啊。”尼利搬出妈妈的话。
“可其他犹太人背叛了他,还把他杀了。”大男孩一句话到头了。
他们还没来得及深入探讨神学问题,就看见又有一个小男孩挎着个篮子,从洪堡街拐到了安斯利街。那篮子上盖着一块还算干净的破布,从篮子一角伸出根棍子,六块椒盐卷饼挂在上头,像几面软趴趴的旗帜。尼利同伴中的那个大男孩一声令下,几人冲刺般跑向那卖饼的小孩。小孩原地站住,张口大叫:“妈妈!”
二楼一扇窗户应声而开。一个女人,双手拽着一条薄薄的绉纱晨衣遮住肥硕的乳房,在窗口大吼道:“你们这群小杂种,离他远点!从这条街上滚出去!”
弗朗茜急忙用双手捂住耳朵,这样忏悔的时候就不用告诉神父她站在街上听别人讲了脏话。
“我们什么都没干呀,太太。”尼利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说。这一招在他妈妈身上屡试不爽。
“你们最好什么都没干。有我在你们想都别想!”随后她连语气都没变,径直冲她儿子喊了起来。“你,给我上来!非要打扰我睡觉,看我不好好收拾你!”卖饼的小孩上楼去了,尼利一伙继续向前溜达。
“那女人可真凶。”大男孩朝那窗户歪了歪脑袋。
“是啊。”其他人附和。
“我老爸也很凶。”一个小一点的同伴说。
“谁在乎啊?”大男孩漫不经心地反问。
“我也就随口说说。”那小一点的男孩连忙道歉。
“我老爸不凶。”尼利说。同伴们都笑。
他们继续慢悠悠地走着,不时停下来深吸一口纽敦溪的气味。小溪狭窄的河床沿着格兰德街延伸而去,艰难地流经好几个街区。
“天哪,它可真臭!”大男孩评价说。
“是啊!”尼利的口气似乎深感满意。
“我敢打赌这是世界上最臭的臭味了。”另一个男孩夸大其词地说。
“对。”
弗朗茜也小声表示赞同。她为这臭味感到自豪。它让她知道附近有条水道,虽然污浊不堪,却照样能汇入大河,流进海洋。于她而言,这冲天的恶臭能使她联想到远航的船只和激动人心的冒险。因此她对这臭味十分满意。
孩子们要去的空地上有个用脚踩出来的不规则的棒球场。他们走到空地时,碰巧有只黄色的小蝴蝶翩翩飞过草丛。捕猎是男孩的天性,一切会跑的、会飞的、会游的或会爬的,都能激发他们的征服欲。于是他们追了过去,并用自己的破帽子当武器丢向蝴蝶。最后尼利抓住了蝴蝶,大伙儿随便看了一眼,很快就失去了兴趣,开始玩起他们自创的四人棒球赛。
他们玩得相当起劲,个个挥汗如雨,嘴上骂骂咧咧,不时你一拳我一拳地打闹一阵。每当有流浪汉经过并在场边逗留时,他们就更加卖力地表现自己。听说每到周六下午,布鲁克林棒球队会派出上百名球探在布鲁克林的大街小巷游荡。他们会观看空地上的棒球比赛,物色最有潜质的棒球选手。对布鲁克林的男孩们来说,进入布鲁克林棒球队,是比当美国总统都更令他们憧憬的事情。
弗朗茜只看他们打了一会儿就感到厌倦了。她知道,他们会一直这样玩玩闹闹卖弄下去,直到该回家吃晚饭。现在已经两点。图书管理员应该吃过午饭回去上班了。带着愉快的期待,弗朗茜往回向图书馆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