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存广西历代方志以明清时期为主,特别是以清代为多。明清两代广西府级政区的设置及所辖范围不完全一致,为便于研究,本书在汇编资料时,即以现代广西政区为研究区域,按现代广西所辖各市编排。因古今政区变化颇大,一些独立建置的县级政区后已不存或并合于他县,其在历史上曾编有志书,按其今隶属的政区进行归并辑录。
1.按现行的广西市县政区名称进行排序,其下再按方志的成书(或出版)年代先后顺序进行辑录。
2.在抄录时,对史料按今人阅读习惯,进行横排简体录入,并作了标点。难以识读和缺失的文字以“□”代替。如有泯灭不清的文字,难以识别其字数,即以“
”代替。如有讹字,则在其后用“〈〉”标出正确的字。整段史料中有与八景关联不大的文字,用“……”略去。为了保留史料原貌,本书志不在校勘,仅在必要时以“编者按”的形式对相关内容作简要说明。
3.一些市县的史志由于不同的年代版本互有借鉴,八景诗多有重复抄录之做法,本书以“编者按”的形式对相关内容作简要说明,对重复的内容不再辑录。
4.有些县志里绘有八景图,多为两个半页进行排版,现为便于阅读,笔者将有关图片进行拼接,力图呈现完整的画面,供读者参详。
5.本书所辑录的八景史料均注明出处、卷次、页码。为避免重复,正文当中一般略去具体的作者姓名、出版信息等,在书末的“征引书目”再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