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全球发展面临重大挑战,亟须各国携手共进。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概念,标志着“一带一路”倡议的诞生。“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最重要的国际合作倡议之一,旨在促进全球贸易和推动经济资源重构,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合作架构。其实质是在地缘关系基础上构筑多方、多元、多向的国际互惠共赢合作格局,内容包含政治、经济、文化、农业等多个领域,目标在于形成多国联动、深层次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模式。“一带一路”倡议务实合作持续深化拓展,为参与各方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做出积极贡献,已经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
农业对外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支撑和重要内容。一方面,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立国之本,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与命脉,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对推动我国农业发展与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农业GDP占比较高,与之共建深层次农业合作发展平台与机制,不仅符合各国谋求合作发展的需求,而且是最具操作性的“一带一路”合作内容。
“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为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也为农业对外合作发展创造了新的可能性。“一带一路”倡议有助于突破欧美国家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控制和封锁,打通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通道,并有效改善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长期逆差的局面。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通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农业资源要素流动、贸易交流、产业合作等,不断延伸农业对外合作领域、拓展合作内容、加大对外投资,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但受国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世界正处于百年变局的重要阶段,经济发展受多重危机制约,国际贸易发展走势低迷,农业对外合作领域仍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如全球农业发展格局调整、中美贸易摩擦、国际战争、全球气候变化等一系列因素都加剧了农业国际市场的动荡。此外,新冠疫情等“黑天鹅事件”影响了农业发展的稳定性,农业的育种、收获、售卖、运输等环节都受到持续影响,导致当今市场上农产品供需不稳定、全球粮食安全问题仍然突出,保障农业贸易与粮食安全已成为全世界各国各地区在发展中面临的新挑战。因此,“一带一路”建设中各个国家和地区需要认识到当前农业发展中存在的新困境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强化有关农业贸易、资金、技术、人才等各方面的友好合作,全力推动农业的高效、持续发展。我国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者,肩负着重大责任与重要使命,亟须进一步深化农业对外合作。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行,我国已经有企业和地区在积极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我国通过研究并借助这些合作经验,可以为深化农业对外合作提供实践支撑,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发展,实现农业生产产业化、现代化,进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全球粮食安全。
一是国内外发展环境复杂,“一带一路”倡议应运而生。一方面,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经济总量大幅度提高,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但与此同时,伴随着社会改革步入深水区,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换挡期,矛盾、风险和挑战接踵而来,迫切需要做出重大调整和改变。另一方面,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以及产业革命的深入推进推动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体系加速转型的同时,也带来许多发展难题,比如经济增速受阻、经济全球化逆转态势明显、发展不平衡趋势扩大、区域性热点问题不断出现等,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增加。面对挑战,仅凭单个国家的力量无法解决,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呼声越发强烈,对于合作的诉求是空前未有的强烈。为了实现全球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世界各国应当坚持协调共赢的理念,加强规则、标准、政策的对接,整合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要素和重要资源,齐心协力,克服困难,迎接挑战,推动世界和平稳定和共同发展。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旨在促进沿途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相通和各国经贸交流,推动设施互通,并同沿线各国分享我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机遇,实现共同繁荣。“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得到了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热情回应和高度重视,在当今全球普遍面临经济社会发展停滞不前之际,“一带一路”倡议为沿线国家和地区共谋发展提供了新契机,也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一个新的贸易发展模式,并贡献了宝贵的可供借鉴的经验。
二是受多方影响,粮食安全问题凸显。总体上看,我国粮食供需仍处于“紧平衡”状态。2022年我国粮食产量约为6.86亿吨,仅比此前国家提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5亿吨以上的底线要求高出0.36亿吨。截至2019年,我国耕地总面积为19.18亿亩,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43 亩,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二分之一,严重制约粮食生产总量提升。
随着我国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国内面临农业资源严重不足而农产品刚性需求持续上升的矛盾,农产品供给侧失灵,我国的粮食生产供应问题和自然资源缺乏的问题日益显现。此外,在新冠疫情全球蔓延、极端天气频现以及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的影响下,恐慌在国际社会上蔓延,部分国家基于对未来的担忧,采取了控制粮食出口的措施,导致全球粮食供应出现紧张,全球粮食的可获得性持续削弱,全球数以亿计的人口陷入粮食不安全状态,粮食安全问题不断凸显。2022年以来,全球粮食产量下降,国际粮价持续高位运行,给全球粮食产业链供应链带来巨大冲击,很多低收入国家面临粮食危机。根据世界粮食计划署的警告,截至2022年5月,20个重点监测地区的粮食安全形势持续恶化;预计到2030年,全球将有8%的人口(约6.6 亿人)可能面临长期饥饿。我国作为世界上农产品第一进口国,势必受到全球粮食形势变化的重大影响。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其他一切活动的物质前提,是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条件。加快推进农业“走出去”战略是我国粮食安全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通过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合作,不仅可以提升当地粮食安全抗风险力量,还可以增强我国在维护全球粮食安全中的作用,提升我国在全球粮食安全中的影响力,从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一带一路”倡议带来农业对外合作新机遇。古往今来,丝绸之路的主要合作内容之一便是开展农业交流和农产品贸易。新时期,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对外合作总体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分布地域广阔、纬度差异大、气候条件不一,因此农业资源禀赋也有所不同,农业合作前景广阔。一方面,沿线的发展中国家科技水平总体较低,对我国的农业科技有较大的需求市场;另一方面,我国也同样需要沿线国家的农业资源来弥补国内农业缺口,双方农业合作有天然的合作基础,拥有极大潜力。但与此同时,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国际形势也让我国农业对外合作面临巨大的风险与挑战。只有切实解决农业对外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不断促使我国农业对外合作抓住新机遇、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水土资源和农业资源等优势,拥有极大的发展潜力,国际市场交流合作空间广阔。然而,全球现代农业发展前景并不明朗。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深化农业对外合作,有利于促进区域内农业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实现农业资源科学调配,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科技的共享、保障全球粮食安全,有利于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挖掘农业发展的潜力,从而推动相关各国实现互利共赢。此外,推动农业对外合作,将有利于我国统筹运用国内国际两方资源、两个市场、两类规则,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真正落地生根,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目前,全球的农业发展已进入全球性要素禀赋流动阶段。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深入的农业合作,一是有利于我国农业加速融入世界农业,推动我国农业贸易融入国际贸易体系;二是通过参与全球范围内农业资源配置,实现农业资源的有序配置和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国内外两种市场的优势,解决众多农业问题;三是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促使我国农业自身竞争力不断提升,进而逐步成为农业价值链中的主导力量。
加强农业对外合作对于后疫情时代稳定粮食生产、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有着重要作用,同时对国际粮食安全和粮农治理有着越来越深远的意义。“一带一路”国家聚集了全球绝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许多国家仍处于饥饿、半饥饿状态,粮食安全问题受到严峻考验。也有部分国家虽然能基本实现粮食自给自足,但仍存在极大粮食安全隐患。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粮食生产能力至关重要。为此,我国应该进一步深化农业对外合作,着力推动我国农业技术和标准走出去,参与并支持发展中国家进行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提高粮食产量,共同保障全球粮食安全。
从古至今,我国都对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农业贸易极为重视,农业贸易和合作又反过来促进了中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繁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颇高,地位十分重要,如老挝、尼泊尔、柬埔寨、巴基斯坦等国,农业产值占GDP比重超过20%。这些沿线国家耕地资源丰富,人均耕地面积远高于我国,但由于农业生产水平较低、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粮食生产总量并不算高,而我国农业现状与这些沿线国家正好相反。因此,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国的优势,为实现共同繁荣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由于全球经济危机等因素的冲击,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为此,我国必须采取新的战略举措,以提升经济增长信心。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具备多功能价值,不仅具有食用、稳固国家政权、满足国家税收需求、为军队提供后备支撑等功能价值,而且农产品的市场交换功能价值尤为突出。我国通过农业贸易,可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确保政权稳固和促进文化、人口、技术等的发展。我国通过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可以大幅提升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水平,吸引更多外资,扩大农业对外直接投资,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产业的蓬勃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研究农业对外合作的优化路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农业发展问题。农业不仅与农民的幸福、农村的发展息息相关,而且在国家政局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农村人口庞大,农民工数量也多,因此农业的发展是我国必须重视的,但是我国的农业发展与一些国家相比仍有进步空间。首先,我国农民的主要生产方式仍是高交易成本的小农经济,具备低经济效益、高分散、以劳动力投入为主的特点;其次,基于国家安全考虑,农产品的价格一直不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收益较低;最后,受市场经济改革、长期城市化发展政策等的影响,农民为了维持家庭开支不得已选择进城务工,农业发展再次受阻。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为我国农业发展增加了新途径,对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着必要作用,也与目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相得益彰,相互促进三农发展。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加强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以及推动特色大国外交的成功实践。“一带一路”倡议顺应了我国对外开放区域结构转型、要素流动转型和国际产业合作以及与其他经济合作国家结构转变的种种需要,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层次发展。该倡议提出的目的是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合作和交流,为实现世界各国共同发展而努力,打造互相包容、优势互补、共同进步的利益和责任共同体。
2013年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亚和东南亚访问时,首次明确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从作用上看,“一带一路”倡议不仅为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创造更多的可能性,为全球经济社会的稳定灌注新的生命力,为全球和谐与发展创造更多的希望,而且契合了全球共同发展繁荣的主题,发掘了国际市场潜力,推动了各行业良性合作与竞争,注入了经济增长动能,创造了新的就业增长点,增强了各国经济内生动力和抗风险能力。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已与全球151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 多份共建协议,涵盖亚欧、南太平洋、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沿线各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带一路”倡议已经从理念逐步转变成为实实在在的国际合作平台,为世界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让沿线各方人民受益匪浅。
世界“共享共建”的浪潮席卷而来,我国顺势而上,坚持与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当今,在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世界经济发展的脚步放缓,全球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挑战激增。“一带一路”倡议适应全球发展新形势,已进入建设平稳期和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将引领包容性全球化新时代,为世界经济稳步提升注入强大动能,增加民生福祉,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
农业对外合作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国家众多,涉及合作领域广,包含农业的对外贸易投资、科技合作、对外援助和全球粮食安全保障等多方面。一方面,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强交流和贸易投资,创新农业服务方式,提升合作质量,扩大农产品影响力,以推动农业“走出去”。另一方面,通过农业“引进来”,以弥补本国或本地区的农业劣势,加快形成农业国际合作的新局面。我国通过充分利用国内外地区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市场,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扩大了农产品对外贸易,保障了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国内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推动了全球农业发展。七十多年来,我国在农业对外合作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不断提升了统筹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资源的能力。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1949—1978),农产品出口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便与最早建交的苏联、东欧及亚洲社会主义国家开展了农业合作。此时,交流、学习以及接受援助是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主要方式。虽然当时国内农产品供应不足,但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一度超过八成。正是这个时期的农产品出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的大规模工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从改革开放到加入世贸组织前(1979—2001),我国农业对外贸易合作加速发展,反哺了国内农业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确立了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引进来”逐渐成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合作的主要方向。这一阶段我国对外贸易总体发展快速,但农业所占比重明显下降,打破了以农产品出口为主的贸易格局。
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个十年(2002—2011),我国农业开始全方位参与全球竞争,农产品贸易发展迅猛,农业“走出去”规模效应初显。2006年,商务部、原农业部和财政部等部门提出了关于促进“走出去”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2011年,许多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开始主动寻求对外合作,农林牧渔对外投资存量达34.2 亿美元,在境外开展涉农投资的企业达760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至今),为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和我国政治外交大局,农业对外合作开启了新的篇章。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密切,投资合作更加频繁。我国开始积极参与全球粮食安全管理,深度融入全球农业资源配置体系,农业逐渐成为政治外交的优质资源。农业对外合作在机制建设、贸易投资、农业援外等方面也取得显著进展。
本篇按照如下逻辑主线来组织研究内容:从发展现状出发提炼面临的困难与挑战—从典型案例中归纳经验方法—提出政策建议。
第一章是导论,主要阐述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介绍基本概念、研究框架等,并归纳研究的创新之处。
第二章是理论分析基础。
第三章是“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发展现状。
第四章是“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我国农业对外合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第五章是“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典型案例分析。
第六章是“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对策建议深化。
本篇研究在借鉴已有学者观点的基础上,结合“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现实情况,分析了目前我国农业对外合作面临的挑战与困难,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对策建议,具备一定的创新性,主要创新如下:
(1)对我国农业对外合作发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本篇通过查阅文献展开调研,梳理了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现状,并分别从合作范围、贸易、投资、援外四个方面入手进行全方位的阐述,得以对发展现状有更加全面、立体的认识。
(2)分别从企业、地区两个维度选取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典型案例,通过深入的案例剖析,较为全面地得出了加强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可借鉴经验。
(3)提出了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推动我国农业对外合作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可行的对策建议。本篇在对我国农业对外合作发展现状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根据典型案例分析出的经验,从多角度、多途径提出系统化的对策建议,推动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地缘区位理论基于边境地区的演化规律及区位特征,提出了次区域合作的理论模型。从学术概念来说,跨境次区域经济合作是指若干国家接壤地区之间跨国界的经济人或法人,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而实施的较长时期的经济协作活动。其本质是使生产要素资源在跨境次区域这一地域范围内达到自由流通,从而促进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与生产效率的提升。
19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理论。该理论认为任何国家或企业,都可以根据产品生产成本及效率进行分工,每个国家或企业出售最有优势的产品或服务,然后购买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或服务,就能从国际贸易中获取比较利益。比较优势理论为世界各国开展贸易和投资提供了更深层次的研究视角,同时也促进了世界贸易体系的完善,对世界贸易发展和国际合作的开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比较优势理论提出发展中国家必须提高本国要素禀赋结构,并以此为定位,根据本国的比较优势,在技术、产业、产品等多个方面,创造有利于要素禀赋结构提升的内、外部环境。基于该理论,我国在进行对外农业贸易的过程中,应该充分权衡各类因素的影响,得出农作物和农副产品的比较优势,规划安排合理的贸易合作,并减少生产具有相对劣势的农作物。
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传统农业往来已经演变成以经贸、基础设施、技术、人才等为重点的多维度农业合作,我国农业对外合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同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相关协议,建立了合作关系以及交流机制,农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农业作为其中的重要领域,对外合作也不断开展。“一带一路”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走向稳定,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多个领域发展都得到了提升,沿线大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为重点发展领域,在农业合作领域成果也颇多,农业对外合作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正朝着标准化方向发展。农业对外合作覆盖世界各个地区,而随着越来越广泛而深入的协议的签订,农业对外合作也开始呈现出跨越地域限制的区域合作发展战略的特征。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政府首次在国家层面进行农产品对外贸易协作的系统性部署。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已与80多个国家签署了农渔业合作文件,签订了《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关于合作编制柬埔寨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谅解备忘录》等多个中长期农业发展合作规划,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范围逐步扩大。
据海关总署统计,2021年,我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3 265.5亿元,同比增长26.1%。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第二大贸易国、第五大出口国,在农产品的全球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我国农业对外合作已从早期的种植环节,逐渐拓展为加工、包装、运输、贸易等各产业链环节的合作,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上升,有效地促进了合作国粮食、棉花、畜牧等农产品及其加工产业的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合作越发紧密。在合作的过程中,我国充分发挥了自身比较优势,推动实现了内外优势互补,有效地提升了农产品供给能力。为了更好地保障国内粮食安全,我国着重提升了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如黄豆、油菜籽、棉花等的进口量,以便充分利用国内有限农业资源来保障粮食生产,并为推进我国农业结构调整提供空间和余地。此外,我国还提升了水产品、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优势产品出口量,以便提高产出效益,拉动种养、加工、包装、运输、贸易等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为农民就业和增收提供了新途径,推动了农业增值增效。
目前,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投资合作项目已超过650个,我国农业对外投资规模呈上升趋势。2019年,我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投资净额为24.39亿美元,相较2007年的2.72亿美元,增长了21.67亿美元。在存量方面,2019年,我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196.7亿美元,相较2007年的12.1亿美元,增长了184.6亿美元。投资领域也逐渐多元化,从产业链层面来看,我国农业对外投资环节已延伸至种植、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渠道以及产品品牌、农业生产技术研发等,体现出我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已经从早期的种植发展成了供应链和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投资领域已扩展至粮油作物种植(如黑龙江农垦、中储粮、中农发、卡森等)、农产品加工(如中粮、中农发、吉林粮食、聚龙等)、水产品生产加工(如中鲁远洋渔业)、物流仓储(如黑龙江农垦、中农发、重庆粮食、青岛瑞昌等)与森林资源开发(如中粮)等。
在“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为了切实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水平,保障全球粮食安全,我国积极推动农业对外援助。农业对外援助的方向包含但不限于农业发展、农业研究与推广、紧急粮援、农渔业政策、害虫防治与收获后保护等。近年来,我国通过派遣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指导、培训专业人员等多种方式来推动对外农业援助。2014年以来,通过南南合作信托基金、援外资金等,我国已派遣30余批(合计400 多名)农业专家和技术员赴“一带一路”非洲国家,进行农业技术援助和交流;举办400余期农业援外培训,培训了上万名外国友人,助推“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及地区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世界正处于百年变局的重要阶段,国际贸易发展走势低迷,受国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受多重危机制约,农业对外合作领域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受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影响,我国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土地被占用,有效供给农产品与保障粮食安全的需求与日俱增,但我国农业对外合作战略目前仍缺乏总体设计规划,尚未建立全球视野下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站在国家层面来看,虽然“走出去”已经被纳入国家战略,但是优化配置全球农业资源的战略还没有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尚未加入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因此,在深化农业对外合作的问题上依旧存在规划缺失的问题。
一方面,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国政治制度和经济社会布局产生了巨大的改变。新冠疫情对经济全球化造成了重大冲击,贸易保护主义再次抬头,逆经济全球化倾向明显,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对外合作需要克服宗教、伦理、法律、语言、习俗存异等诸多困难,农业合作项目所需周期相对较长,因此保障合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东道国具备稳定的政局和社会环境。如果当地政局动荡、政权变动频繁、战乱频发,就会导致合作无法顺利开展。“一带一路”沿线的大部分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欠缺基础设施,且部分国家和地区政局动荡不安,园区建设等持续性工作都无法正常推进,使得农业对外合作面临着极大的风险,项目推进效率低下。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对外贸易政策不同,对于进出口政策和结算方式也有不同的规定,并且农业还涉及检疫检测,政策和标准的不统一,对商品通关的便利性和自由度造成了严重影响。如果未能及时了解最新规定和要求,甚至会导致商品无法通关,以致许多合作无法顺利推进。目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结算方式、检疫检测等诸多方面存在分歧,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势必会对农业贸易合作造成阻碍。
目前,我国农业对外投资项目主要集中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传统领域,优势农产品出口竞争力不强,农业贸易大而不强的问题突出。我国尚未建成集农业投资、贸易于一体的全球农业产业链与供应链,没有形成统一协调且高效的农产品贸易战略与对外投资管理的体制,不能适应服务于新形势下农产品大规模进口、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以及农业产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农业对外合作需要同时面对国内、国外两个对象,资金投入量大、运转周期长、资金回笼速度慢,再加上农业技术需要不断投入资金研发,因此自有资金很难满足运转需求。而境外农业投资以民营企业居多,普遍存在资金实力有限、规模小等问题。目前,国内对农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强劲:在财政政策方面,现有的直接补助费用要求极其严格,扶持范围窄、比例较小,小型企业申请十分困难;在金融政策方面,目前只有贷款贴息政策,尚无关于农业“走出去”的融资支持政策;在税收政策方面,我国提倡企业在海外开展农业投资,但企业将粮食返销国内是按照同类进口产品对待的,并没有优惠政策,而且涉外农企还面临双重征税问题,打击了农企对境外农业开发的积极性,不利于对国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我国的涉外农企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只有少部分国有企业以及少数实力强劲的民营企业。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规模限制,对于国外投资的风险防范能力较弱;另一方面,农业“走出去”因落地周期长,且受土地权属、自然条件、属地政策等各因素的影响大,需要面临更多的风险和压力,很容易陷入危机。而在保险政策方面,我国现有针对农产品出口的保险范围较窄,且缺失配套的政策保险制度,帮助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有限。
地域性质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极大,地域不同,影响农作物生长的自然条件如降水、光照、水质、土壤以及温度等就会存在一定差异。选育、种植适合当地的农作物需要现代农业技术的加持。推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过程中,必须在充分调研我国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开展农企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结合东道国当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开发出适合在当地生产经营的农业项目,这就需要企业自身具备且保持新产品开发的技术研发能力,以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满足研发的需求,我国农业技术水平需要不断提升。
“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在我国推动农业对外合作的过程中,文化因素是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里,分布着不同的民族和人种,有着不一样的风俗习惯、民族、信仰,进而对事物的认知可能存在差异。如果对当地的风土人情和宗教信仰不甚了解,不仅会使合作在推动过程中造成双方的隔阂,受到东道国民众的反对,引起与东道国的摩擦,遭受损失,而且严重的话甚至会爆发民族主义情绪,出现暴力冲突等问题,最后上升至外交层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文化差异是我国深入推进农业对外合作必须克服的问题。
农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技术人员,农业合作的载体——农企的经营离不开管理人才与经营人才。为了确保在东道国设立的企业高效运行以及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大量的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被外派到东道国,他们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理论知识与管理实践经验,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和经济素养,能够深入了解和分析东道国的法律以及经济等相关政策措施,以便及时做出反应,抓住时机,克服各种挑战。但由于发展时间的限制,各企业涉外时间尚短,复合型人才储备量不足,尤其是国际贸易和综合型跨国企业管理人才缺乏。因此,加快培养兼具农业生产技术与企业管理、经营营销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对促进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发展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已经有部分企业和地区开展农业对外合作项目,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他们的合作经验可以为更多的农业对外合作项目提供理论支持。本篇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广垦橡胶集团,以及地区——杨凌示范区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天然橡胶是四大工业原料之一,在军事、航空航天、车辆制造业、医疗、装备制造业等重要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我国从2003年开始成为全球最大的天然橡胶消费国和进口国,并将其视为主要的国家发展重要资源,以满足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需求。然而,由于受自然条件的制约,我国目前仅广东局部、海南、云南等个别地区可种植橡胶树,常年供给量不到20%。随着新时代全球化市场经济的推进,我国农产品市场与国际市场经济的融合日趋深入,推动实施国内天然橡胶产业“走出去”的战略变得更加迫切。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广东农垦积极响应农业农村部“南胶(橡胶)北豆(大豆)”的发展战略部署工作,于2002年设立了主营业务为天然橡胶的广垦橡胶集团(下称“广垦橡胶”),踏上了国内天然橡胶产业对外合作的发展征程。由于广东位于沿海地区,受台风和寒害的影响较大,土地多属于山丘地貌,使得规模化橡胶种植变得极其困难。因此,广垦橡胶在原材料生产上面对着严峻的挑战,仅凭境内种植基地产出的天然橡胶根本无法满足国家发展策略和企业的需求。落实“走出去”策略,积极开拓国外自然橡胶种植加工基地,以满足国家经济和企业发展战略的需求,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正逢中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广垦橡胶抓住机遇,积极推进“走出去”发展战略。
(1)发展初期(2002—2008)。广垦橡胶尝试了各种业务合作模式,最终选择了以并购和股份联合的方式设立工厂,并以此作为“走出去”战略路线的桥梁。在合作过程中,广垦橡胶深入学习和了解境外的生产经营条件,并不断地探索和总结与国内外合作共同经营的实践经验,将产业链逐步从加工向种植推进,以在海外建设橡胶种植园来确保国内天然橡胶原料的稳定供应。
(2)发育阶段(2008—2012)。“走出去”力度不断加强。在这个阶段,广垦橡胶对种植产业大力投入,以满足国家利益和战略需求。为此,广垦橡胶积极推进海外天然橡胶种植园的建设和产业开发,并对外投资建设天然橡胶供应地,从而让天然橡胶的质量与产量有效齐升,保障了国内天然橡胶的稳定供应。橡胶种植园和加工厂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颇具规模的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同时为了更好地完善天然橡胶产业链的跨国布局,广垦橡胶在产业链上下游建立了种苗培养基地和铺设了销售渠道。
(3)整合阶段(2013年至今)。我国在2013年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为橡胶企业“走出去”带来了空前的机遇。2014年,橡胶工业博览会在我国青岛举办,参会各方代表达成了“丝绸之路胶先行”的合作共识,为橡胶产业的全球合作搭建了交流合作平台,也给全球橡胶企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推动力。凭此机遇,广垦橡胶一方面加快扩大投资和扩增企业规模,另一方面凭借已有的资源,以种植、加工和贸易为重点推进三大中心建设,以此来满足全球市场的需求。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广垦橡胶已在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贝宁、加纳等国建立起数个热带经济作物建设项目,海外投资涵盖天然橡胶、剑麻、木薯等多种热带经济作物的培育、生产和营销,涉及育苗、种植、加工、销售、融资等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通过境外投资和跨国并购等方式,广垦橡胶在海外投资合作生产经营项目达将近50个,年营收从近2 亿元到现在超百亿元。广垦橡胶已经成长为全球最大的天然橡胶产业链企业。
1.走得准
一是紧扣国家战略需要,选准经营方向。2003年,我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天然橡胶需求国,其中80%的天然橡胶需要依靠“引进来”解决需求。为了保障国家战略资源供应,广垦橡胶主动“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广垦橡胶坚持以“一带一路”倡议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家发展策略和国际外交长远大局,积极推进农垦农业主导产业的全球化运营,并且紧密配合项目所在东道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确保“走出去”的顺利实施。
二是充分调研,制订合理发展规划。广垦橡胶以橡胶为主导产业,具备丰富的成功经历、先进的工序生产技术和完整的组织架构等优势,而东南亚地区则具有规模和市场发展环境资源优势。因此,广垦橡胶将东南亚作为着重合作目标,并成立考察调研小组,赴东南亚的各个天然橡胶主产国开展深入调研。经过2年的广泛调研,“走出去”第一站选定为泰国,这里拥有先进的天然橡胶产业生产技术和良好的外商投资发展环境条件,为广垦橡胶的境外投资和开发国际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广垦橡胶在全面市场调研的前提下,通过系统科学的数据分析,确定了发展目标,制订了较为科学的“走出去”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广垦橡胶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抓住机遇,并购本地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2005年,泰国南方一家加工厂(即如今的广垦橡胶泰国沙墩公司)被广垦橡胶顺利并购了50%的股权。随后,广垦橡胶从国内选派了一大批优秀的管理人员前往学习,学习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技术标准、服务品控及国际市场意识等领域的知识,为未来的国外市场拓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广垦橡胶抢抓时机,顺利并购了全球排名第三的泰国老牌天然橡胶企业——泰华树胶(大众)公司,泰华树胶(大众)公司的天然橡胶种植面积为110万亩,橡胶年加工产量达到150万吨,使其一步跃升为全球天然橡胶全产业链运营规模最大的企业。
2.走得稳
一是坚持转型升级,构建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广垦橡胶在“走出去”过程中不断转型升级,努力构建全产业链体系,积极投入技术、优化管理,进行金融创新,拓展上下游产业链体系,实现产业链体系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发展。广垦橡胶将种植中心定位在自然条件良好、土地资源丰富、政治环境宽松、劳动力成本较低的柬埔寨,将加工中心定位在科技发展迅速、市场经济体系健全、政局稳定的泰国,将销售中心定位在交易活跃、航运发达、金融服务兴旺的新加坡,以此来实现全球化的发展目的。广垦橡胶通过加快品牌创建、贸易和金融服务的发展,构建起一个包括科技研发、种苗繁育、种植管理、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和国际贸易等环节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积累了农业“走出去”发展的宝贵经验。
二是积极推进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产业附加值。一方面,广垦橡胶组织销售团队推销产品,加强与客户沟通,根据客户需要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加大新产品研发和工艺革新,生产市场需要的产品。广垦橡胶通过多方面努力,让集团产品逐渐获得终端客户认可。广垦橡胶现在已经成功打造了“广垦橡胶”“三棵树”“泰华”等业内知名品牌,在品牌赋能下,集团全品系的产品议价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升,流通性大大增强。在中国的市场份额也从2010年的4%左右,提高到2021年的15%以上。
三是严控风险,为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农业的海外投资开发不仅周期长,而且风险系数高。在“走出去”过程中,广垦橡胶严格控制项目评估、运营管理和经营风险监管,以确保在海外运营的企业能够长期健康发展。“走出去”建设初期,广垦橡胶就确定了“先开拓主要产胶国,后开拓次要产胶国;先投入加工业,后发展种植业;先掌握现存资源,后开发未来资源”的开发战略,以期实现可持续开发。广垦橡胶在项目的投资管理方面进行全面的调研和摸底,以便更好地了解并控制风险危害因素;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分析和研判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生活风俗和自然资源损失情况,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预案;加强对内部管理体系的监控,以有效防范资金业务经营风险;注重纪检审计监督管理,经常对境内外财产进行全方位审查,加强监督力量,采取各种有效举措,保证监督管理的准确性和效果。
3.走得近
一是创办“胶林学校”,稳定大后方。为了稳定基地工人队伍,广垦橡胶秉承友好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采取开办小学、建立专门基金体系等措施,为地方政府的教学和公关社会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缓解了近千名胶工、农工子女上学难的实际社会问题,获得当地良好的社会声誉,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赞扬,也赢得了当地人民的热烈欢迎。
二是实施人才“本土化”战略,培植企业文化。广垦橡胶坚持实施人才“本土化”战略,目前广垦橡胶海外企业生产的一线员工以及95%以上的管理人员均实现本土化,且很大部分本土员工进入了高管岗位。同时,建立海外优秀员工评选制度,每年组织优秀海外员工到广州总部培训学习,培植农垦企业文化。
三是建立良好政企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广垦橡胶在走出国门的过程中,积极维护地方、社会和本地职工的关系,构建了良性的政企合作伙伴关系,推进企业与地方的融合,达到政治、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的各方协同。一方面,广垦橡胶的合作项目都是再生资源建设项目,不会对当地自然环境造成伤害;另一方面,借助广垦橡胶形成的产业优势,可以以更少的人力物力,发挥出更大规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而达到双赢的结果。随着投入的不断增加,广垦橡胶为当地政府提供了丰厚的税收收入,使数万农户脱贫致富,改善了边缘地区的环境,提高了当地民众的生活水平。合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加之泰国本地的支持政策和良好的环境氛围,广垦橡胶得以设计和建造更多的橡胶工厂,从中获取更大的利益,达到合作双赢的格局。
杨凌,是中华农耕文明的主要发祥地。而今,杨凌已成为我国主要的农业科研教育基地,被誉为“农科城”。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杨凌正凭借其先进的科技和优秀的人才资源,成为农村对外合作的主要平台。
2012年,杨凌示范区获批成为首批“国家现代农业国际创新园”。杨凌示范区是国务院批准的首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拥有目前全国唯一的农业自贸试验片区。截至目前,在现代农业领域,杨凌示范区不断拓展合作伙伴关系,陆续与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多种合作关系,并与哈萨克斯坦农业部等20多个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政府部门签订了加强农产品国际合作协议,以推动农产品发展,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杨凌示范区已经成立了13个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其中包括中美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中巴(巴基斯坦)农业生物资源研究中心等,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更多的科学研究机会,并先后派出73 批、近200 人次的专家团队进驻,加强海外示范园科技成果辐射推广。截至目前,杨凌已经成功地开展了300多项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并举办了20多期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农业技术研修班,培训了400 多名农业官员和技术人员。
在贸易投资方面,杨凌示范区以贸易形式“走出去”的企业,多出口美国、德国、新加坡、俄罗斯等国家;以投资形式“走出去”的企业,主要在美国等地开展投资。“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落实也使“走出去”区域得到了扩展,企业“走出去”范围逐渐辐射到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沿线国家,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截至目前,杨凌已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六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以促进农产品领域的国际投资,普及中国农业技术,促进各国农业科技合作,并加强人文交流。杨凌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其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为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解决全球旱区农业发展中的普遍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目前,杨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示范种植面积已达25万亩,高新技术研究成果也推广至450万亩的农田。在新型温室工艺技术、花木栽培、牧草繁育、油料综合加工、节水技术等节能高新技术等应用领域,杨凌的发展受到了当地的一致赞誉。
1.搭建政企学研国际合作平台
一是政府主导,搭建“1+3”国际合作服务平台。杨凌示范区在涉农领域搭建了“1+3”国际化合作公共服务平台,以推动与各国农业的协作。“1+3”服务平台将资本、商业、信息技术和人文沟通进行有机结合,为种植开发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支持和金融支持。“1”是指杨凌国际农业科技商务服务平台是一个聚集了各类优质涉农资源的平台,它汇聚了来自国内外的组织、公司、项目和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高效便捷的咨询服务、信息搜寻等工作,为农业企业走出国门带来了强有力的支撑。“3”是指在“一带一路”沿途国家及美洲建立的3 个农业海外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法律咨询、信息交流等服务,以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均已正式挂牌运行。
二是企业协作,创立现代农业企业创新合作联盟。2016年,42家示范区农业企业经过深入沟通和协商,共同组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杨凌现代农业企业创新合作联盟,由企业、企业管理者、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组成。
三是高校牵头,成立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2016年11月,应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倡议,“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由12个国家的59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同成立,目前已吸引18个国家的95所科教机构和企业加盟,在“一带一路”沿途各国展开了全面的合作,以促进人才、科研、信息技术应用、人文交流活动和人才智库创建等领域的发展,并先后在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等国家建立15 座农业科技示范园,为促进农产品国际合作和文化交流提供了重要的平台。
2.专攻“卡脖子”技术,推动形成创新成果
一是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展联合研究。近年来,杨凌示范区围绕攻克农业生产“卡脖子”技术,取得了一系列示范性的创新成果,尤其是在种业技术创新层面,为确保粮食作物和主要食品的高效供给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持。借助中以、中哈、中乌等境内外农业科技示范园的支持,开展小麦作物育种、食用菌栽培等领域的联合研究,推动我国科学技术走向全球。
二是以小麦育种为专长,提升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实效。杨凌示范区的小麦育种工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科技创新。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黄淮麦区6次大的品种更新换代中,其中4次由杨凌示范区的小麦种类完成。被称为“国际小麦条锈病防治的模板”的小麦条锈病研究成果在肯尼亚、土耳其等国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与应用,年均挽回小麦损失20 亿千克,杨凌示范区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3.培训加码,打造农业技术国际交流示范区
一是举办国际研修班,传授“杨凌方案”。杨凌示范区是一个重要的国际交流培训基地,已经开展了近20年的培训项目。截至目前,杨凌已经举办了20多期专题研修班,涵盖了现代农业开发、农村经济建设管理工作、山羊肉牛养殖、节水灌溉等诸多应用领域。这些培训项目旨在促进国际农业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为推动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杨凌累计培训2 500多名官员和技术人员,造福了安哥拉、莫桑比克、吉尔吉斯斯坦等100多个发展中国家。
二是因材施教,创造性地打造培训平台。杨凌的“因材施教”训练平台以“一带一路”沿途国家农业发展特有的属性为基础,开创性地构建了一套完善的训练管理机制,并提供了有效的农业解决方案。杨凌不仅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行业实力,还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区域院校、企业机构与受援国之间的农业科技和经贸投资合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为促进多双边领域的国际协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农业对外合作带来了机遇,农业对外合作发展取得了较大成效,积累了一定的农业国际化发展经验,但是与国际标准化水平相比还有优化空间。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应从多维度出发,全方面深化农业对外合作。
为了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我国需要结合目标国农业发展需求,根据双方的诉求找到合适的结合点,制订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规划;同时,还需要协调中央、地方和企业的投资目标,使规划体系和管理体系能够协调一致;重点关注技术、产业和目标区域的发展,并根据地缘优势和协作的便利性,采用差异化策略;突出我国与亚洲周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南美、非洲等区域的贸易和融资机遇。
由于缺乏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的对外合作管理机构,我国在农业对外合作中始终无法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导致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三位一体”政策对话的效率和力度不够,因此,应该优先考虑设立国家农业对外合作管理机构,以促进国际农业合作,提升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政策对话中的地位。
我国农业经济区域分布广泛,农村经济形态和特征多样,基于比较优势原则,农业企业“走出去”发展需要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为此,应该下沉供给策略决策主体,依托地方政府,制定出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供应战略,以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建立国家层面的审议机制,以促进中央和地方政策的有效衔接和协调。
国际贸易合作需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更需要友好的外交关系作为有力保证。因此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各国需通过交流互访、高层会议等形式推动互联互通,在相关产业方面实现互利互惠、合作共赢,让稳定发展的外交关系为经济间的交流合作保驾护航,为我国农业“走出去”提供坚实的基础。
为了促进全球农业的可继续增长,我们应当积极推动改革和健全全球农业治理机制,构建一个平等、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农业新秩序;应该与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银行、农业发展基金等国际组织构建伙伴关系,加大海外农业援助,并且认真兑现合作承诺,以回应发展中国家对于改造不合理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体制的关切;针对不同国家的不同国情应当采取“一国一策”的方式,通过与不同国家的对话,以及双边投资贸易协定的签署,来消除合作国家之间的保护壁垒,为企业提供一个更加开放、包容的全球合作环境,从而促进企业“走出去”蓬勃发展。
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间合作协议等规范性文件为基础,构建规则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基于“一带一路”倡议下区域农业对外经贸合作跨域广、参与者多、资源流通难的现实情况,我们应推动达成公开透明、稳定高效、定分止争的国家间规范,调整“一带一路”倡议下区域农业国际合作权利义务关系,细化跨国运输保障、消费者保护、资金结算便利、通用术语统一等相关规则。加强“标准对接”,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管理中心,形成统一的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构建标准互认机制,进而提升通关效率和便利性。
我国应增强农业投融资主体实力和提升全球竞争力,加快培育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农企集团,重视构建中小企业共同体,提升国际资源整合能力;优化全球农业投资布局,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农业对外投资伙伴关系网络,利用资本市场运作、国外基础设施投资等机遇,促使我国与相关国家及地区的农业对外合作关系更为紧密,形成区域新优势;通过与主要目标国、目标区域乃至全世界农产品供应的有效协调,构建稳固的农产品生产和储备平台,开拓新的外部市场,提升我国农业整体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为了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我们必须深化推动农产品供应侧结构化改造,科学规划并合理调整重要大宗农产品国内生产与国外进口的关系,加强中长期研判和全球布局,提升国内外市场协调管理水平,确定合理的进口规模,有效控制进口商品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冲击力度。为了促进进口市场多元化,降低进口集中度,我国应该减少对个别国家的过度依赖,并加强后备渠道的多样化,以提高我国在交易和价格形成过程中的话语权。
全产业链经营已成为中国农业升级模式中最有竞争力的模式之一。政策扶持重点应放在全产业链上,为大规模出口企业提供支持,通过对技术研究、生产和制造、物流、运输和营销等方面的有效规划,建立全产业链模式。一方面,可以扶植大型跨国企业构造产业链,实现国际市场内部化;另一方面,以政府间产业园兴建为引导,以重点项目实施为示范,将中小企业投资引入相关联的园区型产业链。通过构建政府间对话机制,提高对中国涉农投资企业的利益保护层次与力度。
我国企业境外涉农投资多集中于产业链上游资源类获取或下游贸易销售环节,仓储与物流中端环节是薄弱环节,而这也是发达国家跨国企业能够拥有农产品定价权的谈判条件。我国虽然是农产品生产、消费与贸易大国,但是生产加工环节面临土地、人工成本上涨等问题,销售环节面临国内产品价格长期倒挂等问题。扩大产业链中游领域的投资不仅有利于我国企业通过建立完整跨国产业链整合国内外资源,而且能对产品进行时空优化,减少出现量大价跌或价高无货局面,实现由单纯贸易手段向综合全球农业资源利用手段转变。同时东道国政府出于粮食安全考虑,对部分敏感类农产品是尽可能减少对外依赖的,因此我国企业应加大对非敏感类农产品的对外投资,借助国外的高报酬率提高企业利润,进行国内外农业资源合理规划,避免与东道国争利。
我国应推动已设立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适当向农业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倾斜;适当降低海外农业企业,尤其是粮食生产企业对财政支持资金的申请支持门槛;建立专项基金对海外粮食生产给予重点支持;给予扶持政策促进商业金融机构为农业对外投资提供担保支持。
我国应通过降低或减免对外投资项目中需要出口的生产资料、机械设备的税收费用等手段,减轻农业对外贸易投资的税收负担;争取与更多国家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在境内予以适当的减免税抵扣,以帮助那些在暂时未签订协议的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农企;尽可能为境外农产品回运提供优惠政策,包括减少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设立绿色通道,优先检测验关和通行粮棉油等回运农产品。
企业发展过程中,会计核算工作必须规范,才能合理安排资金分配和使用领域。我国应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改革和完善,将会计细化到经营的各个环节,从而达到从常规的记账、算账和报账向合理有效的预测、控制和反映的转化,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精确控制自身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的预算,将所有收支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加强对外合作的资金支持,以缓解资金短缺问题。
企业应及时关注国际政治动态,密切注意当地制定的经济政策措施,加强对国际政治风险情况的管理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政治制度环境条件。此外,企业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包括:投资前的预防性决策,如与东道国政府部门进行谈判、签订特许合同、办好投资保险与贷款项目管理等;投资中的分散策略,如制定适当的生产经营管理、投融资、财务管理及组织战略等;投资经营风险产生后,应采用合理的谈判和法律措施,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首先,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当地的政策扶持举措,并对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其次,需要预测当地的政治、民众态度、商业和社会环境等各种因素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最后,做好经营风险预防和管理工作,以确保企业收益。在项目敲定前,企业应当认真研究可行性,并做好各类投保工作,以有效规避经营风险。此外,企业应不断提升贸易技术,完善管理,在国际贸易中要找准市场定位,充分利用企业经营和生产的灵活多样,在遵守贸易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地进行国外交流合作,稳定旧贸易领域,同时开拓新领域,提升抵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走出去”的农企不断向贸易型转变,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在现代农业合作中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此,我国应该建立和完善海外农业投资保险制度,创建出能够满足农产品国际化需求的创新产品,以降低海外农业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为了更好地保护农业海外投资者的利益,政府应该设立特别保险制度,以应对具有较高国别风险的农业投资,尤其是耕地投资具有的特殊风险。为此,我们建议地方政府采取财税优惠、补贴等政策措施,将符合政策要求的农产品国际化投保商品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风险分散机制,使金融政策与财政发挥出最大效用。为了促进农产品融资,我国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农业投资的保险支持,扩展保险覆盖范围,增加投保额度,并采取措施降低海外农业投资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技术是现代农业企业“走出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所提出的政府、科研机构、企业“三位一体”政策平台,为现代农企“走出去”提供了政策性保障。为了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产学研融合,我们应该加强各地农业类专业高校与境外创新机构的协作,搭建创新合作研究平台,进行国内外技术交流与转化,以科技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促进“走出去”成为农业产业转型的重要助推器。
我们应积极促进企业与高校达成合作,购买或进行技术合作研发。这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首先,购置农业生产技术或发明专利;其次,聘用退休专家和技术人员到企业中兼职工作,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研发;最后,委托各院校、科研院所或者具体专业技术科研人员进行专项定制研究与开发。另外,为了更好地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我们可以尝试成立一个独立机构,“化零为整”进行管理,整合校内资源,避免重复研发,提高科研效率与能力。
一方面,我们要因地制宜来选择新型农业品种,结合东道国气候、土壤等条件,并对筛选出来的新型农业品种进行反复多次实验,以实现优质农苗的培育,推动农业品种更新,扩大新品种的种植规模,提高良种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发展精品农业,以促进农业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农业对外合作发展的步伐,获取更多的优良农业品种,扩大农业新品种的推广范围,走绿色、优质、高效、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之路。另一方面,农业的发展越来越依靠技术的提升,因此我们还需要利用各种平台、引进多国农业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效率,进而形成农业成本优势和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推动农业对外合作往高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