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微创外科技术的发展,腔镜在临床上的应用日益广泛,已成为临床外科的重要检查和治疗手段。腔镜手术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腹腔镜器械正常、有效的工作。如何提高腹腔镜器械的使用率,延长腹腔镜的使用寿命成为临床十分关注的问题。
由于腹腔镜的材质特殊、精密度高、结构复杂,其使用后的处理及消毒灭菌难度大。临床腹腔镜器械清洁消毒灭菌工作不到位,将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医疗安全,导致患者发生医院感染。
(1)基础腔镜手术器械(见图1-88):各类操作器械,导光束、电极连接线等。
图1-88 基础腔镜手术器械
(2)硬式内镜系统(见图1-89、图1-90):光学目镜,摄像头。
图1-89 硬式内镜系统
图1-90 硬式内镜系统
(3)软式内镜系统(见图1-91):胃肠镜、胆道镜、输尿管镜等。
图1-91 软式内镜系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 507-201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 部分:管理规范(WS 310.1-201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规范(WS 310.2-201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201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
(1)清点:术毕按规范清点手术器械、保持器械表面清洁、数目齐全完整、质量完好。
(2)分类放置:摄像头、镜头、导光束与器械分开放置;特殊器械与普通器械分开放置。
(3)运输:将腔镜手术器械及物品放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精密器械采用保护措施,由供应消毒中心集中回收;如有被朊病毒、气性坏疽或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污染的腔镜手术器械和物品,应用双层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并由消毒供应中心单独回收处理。
(1)应在消毒供应中心的去污区进行腔镜手术器械的清点和核查。
(2)根据腔镜手术器械的材质及精密程度等进行分类处理。
(1)清洗方法包括机械清洗、手工清洗,具体过程见图1-92至图1-97。
(2)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手工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3)清洗步骤包括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
(4)精密器械的清洗应遵循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图1-92 流动水下手工清洗
图1-93 在多酶溶液中浸泡5~10min
图1-94 在流动水下冲洗表面污渍
图1-95 高压水枪冲洗至水为透明干净水
图1-96 将部件拆分至最小单位后超声机清洗
图1-97 影视与光纤连接面不能以酶液浸泡
(1)光学目镜、摄像系统连接线、导光束宜采用手工清洗,不应超声清洗。
(2)器械可拆卸部分必须拆开至最小单位。
(3)手工清洗时,每清洗一套内镜应更换医用清洗剂溶液。
(4)器械清洗后,应放置在清洁台或清洁区内,避免二次污染。
(5)清洗槽、清洗工具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500~1000mg/L含氯消毒液。
(6)光学目镜应手工单独清洗,轻拿轻放,注意保护目镜镜面防止划伤。
(7)应准备不同的直径和长度的手工清洗刷子以满足特定的需要;刷子应区分硬毛刷和软毛刷。刷子属于一次性物品;如有重复使用则必须清洗去污后每天至少一次进行杀菌。
(8)使用少绒或无绒的擦布;擦布应定期更换;使用一种擦布、毛巾之前,应先检查它是否会影响所使用的清洗剂的效力。
(9)海绵可以用来清洁盆、容器和托盘;海绵建议每天更换。
(1)清洗后的腔镜手术器械应进行消毒处理(见图1-98)。首选机械湿热消毒,也可采用75%乙醇、酸性氧化电位水或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
(2)腔镜手术器械及装载器械的硬质容器清洗后进行消毒剂喷洒。
图1-98 器械消毒操作流程
(1)宜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见图1-99)。根据器械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金属类干燥温度为70℃~ 90℃,塑料类干燥温度为65℃~ 75℃;使用烘干箱时温度不宜超过70℃。
(2)不耐热的器械可使用经消毒的低纤维絮的抹布、压力气枪或≥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
图1-99 器械干燥操作
(3 )管腔器械内的残留水迹,可使用压力气枪等进行干燥处理。
(4)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干燥。
(1)应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器械进行检查(见图1-100)。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及水垢等残留物质及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2)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3)带电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
图1-100 器械安全性检测操作
(4)应使用医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见图1-101)。不宜使用液状石蜡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图1-101 使用医用润滑剂保养器械
(1)包装包括装配、包装、封包、注明标识等步骤。
(2)包装前应依据器械装配的技术规程或图示,核对器械的种类、规格数量。
(3)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包内容器开口朝向一致;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4)硬质容器盒底部垫上硅胶垫,穿刺器放置在垫上,操作钳摆放在器械架固定保护好,气腹管盘绕内径>10cm,胶粒用密闭盒装好,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见图1-102)。
图1-102 器械包内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
(5)腔镜操作器械包装前双人核对(见图1-103):器械组合完毕,进行双人核对,确保器械完好、齐全。
图1-103 双人核查器械功能
(6)若腔镜手器械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可用两层100 × 100cm的无纺布包装,包装完好,高压指示胶带“井”字形固定。贴上器械包相关资料:器械名称、数量、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组合签名、核对签名等。
(7)光学目镜等器械应置于专用器械盒内进行单独包装。
(8)导光束及摄像连接线应以正确大弧度盘绕,直径应大于10cm,无锐角。
(9)按照器械的使用顺序摆放器械,不要交叉或重叠放置内镜及器械等。
(1)包内外应放置灭菌化学指示物;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灭菌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灭菌化学指示物。
(2)封包应严密,保持闭合性良好。
(3)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宽度应≥6mm,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2.5cm。
(4)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应检查参数的准确性和闭合完好性。
(5)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等相关信息。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
(1)根据材质耐受性和使用要求选择灭菌方法。
(2)根据器械厂家提供的使用指导要求选择灭菌方法。
(3)严格遵守灭菌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规程。
(4)硬式内镜不可随意更换灭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