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海洋交通运输业是现代海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研究世界著名湾区的发展经验,可以发现海运和港口经济对于促进湾区面向全球发展现代化海洋服务业、推动湾区产业联动、增强湾区经济竞争实力等具有重要作用。
广东省的海洋经济发展在全国连续多年名列前茅,粤港澳大湾区比中国其他港口群具有一些明显的独特优势,认识到这些制度、地域以及资源优势有助于更好地因地制宜,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海洋交通运输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引领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对外贸易的地理位置优势和港湾资源。毗邻中国大陆,从该区域出发,通过海洋运输可以直达台湾、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以及东南亚各国。随着中国和东盟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CP),未来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贸易往来和双边合作将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相对于中国其他港口群,比如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更加具备对外贸易的天然地理优势。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不断完善海铁联运线路、中欧班列等,进一步丰富了粤港澳大湾区的“朋友圈”。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空间载体,在国际贸易和海洋运输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是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粤港澳大湾区不仅可以通过发达的港口航线和多枢纽的航空运输联通世界各地,对内还可以通过陆、河、海铁联运等多种方式将工业产品输入内陆腹地,包括湖南、湖北、江西等众多内陆省份和地区。天然的区位优势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实现中国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环节。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全国最独特的制度优势,融合了一个国家的两种社会制度和三种关税制度。在不同的制度体系下,粤港澳大湾区将会迸发出更多的制度创新火花。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粤港澳大湾区包含了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深圳和珠海两个经济特区,以及南沙、前海、横琴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务院还批复设立了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一系列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多样、互补的制度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合作空间,特别行政区、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叠加效应,赋予了大湾区无可比拟的制度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雄厚的产业基础。珠三角地区是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广州和深圳是中国的制造业和科技中心;珠海航空航天产业、东莞电子信息产业等发展迅速;香港以其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和自由贸易港的地位而闻名,金融服务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当发达;澳门的旅游业和娱乐业也享誉全球。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先进的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的产业优势,产业结构较为完整,涵盖了电子信息、机械装备、金融、物流、旅游等多个行业。香港、澳门和珠三角地区的城市在产业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推动着各城市之间的相互协作,共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最重要的人口集聚区之一。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人口总数已经超过了7800万,超过了世界其他三大湾区(纽约湾区、东京湾区和旧金山湾区)的人口总和。作为中国最具活力和创新能力的地区之一,粤港澳大湾区在经济发展、生活环境、文化氛围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同时,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各类高校和专业研究机构,尤其是香港、澳门和广州聚集了一大批知名高校,为粤港澳大湾区制造、金融、法律等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粤港澳大湾区海洋交通运输业的融合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多方面的问题,如缺乏统一规划和重复建设等。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共同探索创新解决方案。
粤港澳大湾区不同港口存在多个运营集团,存在较为明显的利益冲突等问题。深圳招商局港口集团、广州港集团、珠海港控股集团等,基本形成“一城一港”的相对分散的运营模式。这导致了各港口资源的分散和整体战略规划的缺失,港口建设过于强调吞吐量而忽视因地制宜的考量,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总体上看,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目前更注重合作而非整合,基础航运的附加值低、效能不高,过度竞争使得各港口难以做大做强,区域性港口竞争力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功能定位不明晰,规划上没有突出差异化和错位发展。比如广州港和珠海港、东莞港等制造业发达城市存在内贸业务之间的相互竞争。各地政府虽然纷纷出台港口发展规划,但过于注重规模扩张,导致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港口产能扩张过快,容易发生产能过剩的问题。因此,大湾区港口资源难以整合,未形成良好的分工,需要通过统一规划和调度,突出差异化和错位发展,以解决港口资源分散和缺乏整体分工配合的问题。
港口服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物流活动上,与世界先进港口相比,现代化服务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区港口在航运服务、金融创新、海事法务、保险、航运组织联盟、服务标准规范等产业链条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港口软实力相对不足。具体表现在内地港口航运服务业更注重港口业务,而轻视航运业务的发展。港口业务是内地港口航运服务业的主要支撑,而航运业务发展相对滞后。航运辅助业务及衍生业务的发展层级相对较低,限制了航运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相较于新加坡、法兰克福等城市,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在航运规模、竞争力和影响力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随着大湾区港口和城市的快速发展,陆路疏港交通与城市交通相互干扰严重。公路运输在港口集疏运体系中的占比较大,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货运交通与城市交通之间的冲突日趋严重。交通拥堵问题日益加剧,不仅影响了城市交通的正常运行,还对市民的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集装箱货车的尾气和噪声污染对城市环境与居民健康构成了威胁。此外,港口配套功能的需求也占用了城市的发展空间,随着港口业务的增长,进一步造成城市土地资源紧张。以深圳港为例,公路集疏运比重高达70%,大量集卡车穿城行驶,导致城市道路系统严重拥堵;集卡车占道停车现象普遍,造成一些主干道经常拥堵。
粤港澳大湾区的海洋交通运输业目前整体实力与世界级湾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面临着“大而不强”的挑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在优化港口内部结构、完善港口功能分工合作以及引导海洋交通运输业向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等方面进行改进,多措并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交通运输业融合发展。
为促进港口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建立市场化的港口资源配置机制,通过市场化的价格、竞争和供求机制来引导港口资源的合理配置。政府引导港口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例如通过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等方式引入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与管理模式,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此外,港口企业也可以通过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从而扩大企业规模和提高服务水平。此外,港口之间还可以通过合作和联盟等方式实现港口资源的共享协同,以提高港口群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为避免港口过分同质化竞争,需要对粤港澳地区的港口群进行全局谋划。充分考虑各地方与整体发展之间的利益平衡,减少海洋交通运输业融合发展的阻力。为此,应该站在全局“一盘棋”的高度,推进各港口的功能战略分工。具体来说,充分发挥不同地方拥有的资源和经营优势,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在海洋交通运输政策方面的协调,形成有序配合的政策体系,促进整个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形成功能互补、优势互惠、层次分明的统一体。整体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进港口、航道、码头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升航运能力和效率。同时,不断加强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的共同发展理念,以形成共同繁荣、协调有序、内在联动的航运业融合发展集群。
在现代能源革命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国家逐渐意识到改变现有能源结构的重要性。发展更清洁、低碳、可再生的新能源,摆脱对传统石油、煤炭等能源的依赖,成为不同国家普遍认同的能源战略。在海洋交通运输业,海上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的能源也要逐渐转换为可再生能源,这不仅是出于减少海洋污染、节能减排的目的,更是支持国家能源结构变革的重要行动。同时,随着能源结构向绿色化方向发展,航运业运输国际大宗商品会面临需求减少的问题,因此航运业也需要提前做好准备,适应运输需求灵活调整船舶结构。随着5G网络技术的普及、北斗卫星定位系统逐渐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区块链网络的不断深化发展以及万物互联对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的影响,未来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都会得到质的飞跃,海洋交通运输业发展也随之向智慧化、数字化方向发展。
尽管粤港澳大湾区在航运业运输规模方面居于全球领先地位,但是其航运业要素聚集的能力却没有和如此强大的运输承载能力相适应。通过现状分析可以发现,大湾区内部的港口建设和航运相关的服务业所产生的附加值较低,相关的海事制度有待完善,以及所提供的航运服务等运营环境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些不利因素限制了粤港澳大湾区的航运服务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相互协同的航运服务业体系。为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交通运输业融合发展,需要围绕航运服务业打通其上下游各个环节。首先,依托政策推动聚集航运服务业的相关技术、资本、人力等要素聚集,提升航运服务的有效供给。其次,优化高端航运服务业的结构质量,逐步提升高端航运服务业的附加值。最后,健全航运服务的综合管理,减少大湾区航运服务产业链发展的制度阻力,有效保障政策规划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