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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南沙与港澳科技联合创新 着力打造大湾区创新型产业新高地

暨南大学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课题组

图2-5 南沙资讯科技园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这一明确要求为新形势下南沙推进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指引。国务院印发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出,要“强化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南沙作为广深港和广珠澳两条科技创新走廊的交汇点,要充分发挥港澳科技优势,汇聚全球创新要素,提高研发成果的产业转化效率,着力打造大湾区创新型产业新高地。

一、加快推进南沙与港澳科技联合创新的必要性

南沙是粤港澳合作发展的重大平台之一。推动南沙与港澳科技联合创新,进一步强化南沙和港澳之间的合作与协同,是南沙融入大湾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战略选择。

(一)应对世界科技创新变化的必然选择

当前,科学发展进入新的大科学时代,以新技术突破为基础的产业变革呈加速发展趋势,学科交叉融合加速,跨专业、跨领域研究不断深化,颠覆性技术创新持续涌现,正在形成多技术群跨界支撑、协同并进的链式变革。全球各主要经济体均在大力加强科技力量部署,聚焦关键领域,抢占竞争制高点。我国创新能力将进入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新阶段,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卡脖子”技术将加速攻坚。面对新一轮科技发展浪潮,南沙加快推进与港澳科技联合创新,这是应对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战略决策。后疫情时代绝大部分产业链、供应链还在修复和完善中,关键环节的国际竞争壁垒加剧,部分基础性、前瞻性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科技创新是内外双循环体系的核心引擎,而香港科技基础较为雄厚,拥有 5 所全球百强大学、16 所国家重点实验室、6 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中国两院院士 40 余人。当前南沙要想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全过程实现自由顺畅循环流动,需要借助港澳科技力量来冲破技术和产业瓶颈,提升供给体系的创新力,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进而实现产业链从低端向高端转化。

(三)构筑创新型产业新高地的关键引擎

当前南沙正处在扩展发展空间、塑造经济优势、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过去支撑经济高增长的要素优势正在发生重大变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经济在较长一段时期将面临高位下行的巨大压力。近年来,香港在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海洋科学、人工智能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水平,澳门在微电子领域中的科研成果丰厚。如何加速打通南沙与港澳科技协同发展通道,开展由点到面、由线到面多维度科技合作,充分借力香港、澳门发达的基础研究优势,并在激烈的城市竞争中保持产业发展竞争优势,成为南沙创新型产业高地建设的重要挑战。

二、当前南沙与港澳科技联合创新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南沙与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果,但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完善。南沙科技创新发展起步较晚,与港澳在科技创新合作上仍面临诸多堵点和难点。

(一)科学创新要素流动不畅,合作机制藩篱较多

由于粤港澳三地管理制度不同,大湾区人才、资金、专用设备等科技合作要素的跨境流通仍然存在许多障碍。

一是南沙与港澳三地科研人才往来不畅。科研创新人员因公出入境通关流程不够便利。虽然港澳科研人员到内地的流动便利性大幅提高,但内地科研人员去港澳手续比较复杂。此外,港澳科创人员到内地居住和长期工作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粤港澳人才认定标准和专业技术评价体系存在较大差异,使得港澳科研人员在南沙申报科研项目时,难以匹配和满足相应的硬性要求。

二是资金跨境使用尚未完全突破藩篱。目前,广州市级财政科研资金对港澳跨境拨付已经取得突破,但由于三地间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差异大,科研资金跨境拨付和审批流程尚未全面对接,具体“过河”细则仍未出台。三地税制、会计规则以及凭证存在较大差异,使得资金使用后的总结评估开展较为缓慢。科研经费、创新投资基金、PE/VC等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不够灵活,尚未建立相互联通的信用体系,跨境金融开放速度慢、效率低、范围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三地跨境联合科研活动的开展。

三是跨境科研物资流动仍不够便捷。科研创新进口货物享受税收优惠的减免对象、适用范围和条件有限,涉及三地间的实验样品和器械设备等过关需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手续,出入境审批流程烦琐冗长。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科研物资流通数量及效率受到极大限制,通关往来时间成本迅速攀升,科研物资的时效性难以有效保障。

(二)研究平台承载力度有限,合作力度有待提升

大科学装置是支撑与辅助科学技术实现不断突破与创新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南沙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数量持续增加。尽管如此,南沙在创新平台构建实施中依旧存在诸多短板。

一是科技创新平台承载力有待提升。南沙现有的很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仍处于起步建设阶段,大部分规模偏小,孵化器与产业状况对接不相适应,孵化功能不尽完善,未能打造出创业孵化品牌。公共平台未被充分利用,在支撑可持续发展的科研院所、中试基地、检验检测平台等建设方面均存在短板。南沙目前集聚 14 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仅为黄埔(39 家)的 35.90%。高科技创新平台基础研发优势弱于港澳,平台合作共建项目偏少。

二是科技服务协同创新网络尚未形成。科技中介是加速要素流动和链接创新主体的纽带,南沙当前缺乏既了解港澳又了解内地的中介服务平台。南沙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运行规则尚待协调,在运营交易对象、信息服务等方面与港澳之间尚未有效衔接,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南沙与港澳地区协同创新的进程。

三是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程度不足。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功能之一是通过技术、设备、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但目前南沙绝大多数科技创新平台尚未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各类创新资源的共享。尽管从国家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创新平台向大湾区开放共享,但依托单位的共享积极性依然不高,企业主动开放共享高价值设备的意愿弱,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协同创新的局面还没有形成。

(三)创新主体交流互动不强,合作项目相对缺乏

当前,南沙与港澳创新主体的联系偏弱、协作度偏低,科研到产业的“双向通道”尚未打通,对大湾区创新潜力的发挥造成一定影响。

一是高校科研机构支撑力度不足。高校科研机构是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的高地,是科技创新的主要源泉之一。虽然港科大(广州)作为首所合作办学机构已落户南沙,但是南沙顶尖的一流研究型高校相对不足,承接国家和省级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能力偏弱,前瞻性、原创性、引领性成果较少,对产业、市场的支撑能力有所欠缺。目前,港澳与南沙部分科研机构的合作深度有待加深,在协同攻克前沿基础科学难题方面成效并不明显。

二是科技创新企业协同发展不够紧密。尽管南沙近年来涌现不少孵化较多重大科技成果的创新企业,但创新活力还没有充分释放,创新型领军企业规模不大,辐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2021 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744 家)位于全市第二梯队,与黄埔(2 256 家)、天河(2 995 家)、番禺(1 686 家)有较大差距,甚至低于花都(788 家)。龙头科技企业相对偏少,部分企业缺乏协同创新意识,自主研发能力较弱,与港澳之间的合作互动不强。

三是产学研合作力度有待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产学研合作对于技术的创新、知识的掌握与传播乃至南沙创新型产业新高地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香港高校资源丰富,科技研究、教学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水平。《QS世界大学排名(2022)》显示,QS全球大学 2022 年排名前 50 中,内地共有 5 所大学上榜,而香港有 3 所,其世界级大学密集度超过北京(2 所)、上海(2所)、浙江(1 所)。然而南沙大中小科技企业寻求港澳高校合作的动力不足,三地间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融通性尚显不足,港澳科技成果在南沙转化度偏低。

三、加快推进南沙与港澳科技联合创新的对策建议

南沙应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以“融入新格局合作谱新篇”为着力点,在科技资源融通、技术平台共建、区域创新协同等领域进一步拓展与港澳合作发展空间,以科技创新发展一体化来有序推动建设“无边界”的大湾区,加速建成开放、融合、可持续的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产业新高地。

(一)推动科创要素高水平互联互通,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

要充分发挥港澳科研力量在国际化程度上的优势,加强南沙与港澳在人才、跨境资金、科研物资等科技要素上的跨境互联,探索完善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提升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速率。

一是创新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香港高校的科研实力和聚集专业领域内顶尖科研人才的能力优势,营造与港澳接轨的人才自由环境,率先在境外人才引进、出入境管理、科研资助、财税政策等方面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制度,引进和培育基础领域创新人才。开通跨境人才专门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科研骨干等科技人才提供更为便捷高效安全的通关服务,对南沙赴港澳参与科创合作的科研工作人员给予特殊签注。

二是打通港澳与内地市场的资金循环。明确南沙与港澳合作科研资金使用规定,探索建立符合港澳地区科研规律的绩效评价体系,对跨境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的绩效监控和评价。推动更大力度放开科研资金流动、使用条件限制,放宽股权、基金投资资金的流通和往来,在限额内实行外汇自由结算,进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更好地利用香港成熟的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三是加速科研物资跨境流动。与港澳协同探索开展科研设备、医疗器械、耗材等跨境科研物资的自由流动,协同制定与研发用途有关的设备和样本样品的“试点清单”制度,重点围绕生物医药与健康、海洋经济等领域进一步简化科研物资等进出口手续。对从港澳进入南沙的研发设备、标本、样品、辅材等开辟通关“绿色通道”,实行备案管理,实现免检或一次检查快速通关,并加强真实用途跟踪督查,确保跨境流动风险可控。

(二)搭建高能级创新合作交流平台,提升产业发展支撑力

统筹布局先进制造业空间和科技创新空间,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交叉研究平台,为产业发展注入创新活力。

一是协同推进国际一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借力港澳著名高校全球网络、海内外校友资源,与港澳两地的创新载体和龙头企业建立协同创新平台。瞄准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等科技前沿领域,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进南沙与香港的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主体联合开展若干重大项目攻关。协同引进海外创新资源,吸引港澳知名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世界 500 强跨国公司在南沙设立高水平、多功能、开放性、合作型研发机构,加快与中科院、香港科技大学共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协同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前沿基础研究。

二是推动实现科技基础设施共享。鼓励大湾区高校、重要科研机构及企业平台开放共享、信息互通,共同使用相关大型科研仪器及设备等科技资源,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形成跨领域、大协作科学研究合力。引导科技领军企业共同打造产业开放式创新应用发展联盟,通过联盟的持续运行积累创新载体、研发成果和技术转移等海量信息,形成数据库,实现创新资源共享共用,突破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共性技术,催生一批领跑国际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三是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重点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向产业化转移和与下游业界的对接,推进科研创新与产业需求双向链接、融通对接,深度解决科技创新信息不对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效率低的问题。探索适合粤港澳特点的科技合作模式,推进港澳和南沙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人才链高效衔接、共建共联,合作推动科技要素向产业链群集聚,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实现科技空间资源集约利用与产业经济效益双提升。

(三)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互促

准确把握新的产业变革特征和科技创新大势,以加强合作交流为抓手,将产业发展基点进一步聚焦到科研创新上,加快构建现代产业创新体系。

一是建立粤港澳科技产业合作常规对接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大湾区科技创新中心专责小组职责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循环举办粤港澳科技产业创新合作对接洽谈会,充分发挥香港科技创新领域“超级联系人”的功能,将南沙产业优势和发展需求与港澳乃至国际优质科技资源供给相结合,推进南沙与港澳科技、产业资源信息共享、互通交流、共谋合作、共享机遇。共同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联结点,不断提高南沙和港澳科技产业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水平的交流合作格局。

二是引进和建设一批国际化、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充分利用港科大(广州)、香港科学园南沙孵化基地等科研资源,高水平谋划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依托、面向世界、功能齐全、线上线下联动、横向纵向联通、衔接国内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交易重要平台,支持香港应用研究院技术向南沙转移,联合开发项目。协同推进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建设,依托香港在研发服务、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优势,重点围绕国际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创业孵化、技术交易等服务创新领域,协同营造互动频繁、联系紧密、运作高效的跨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系统。

三是协同推动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发挥港澳基础科学研发能力优势,推动南沙与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创新上下游企业合作,畅通创新能力对接转化渠道,以科技合作为支点,共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着力打通高校院所体系、产业市场体系、资本体系、政府服务体系等之间的梗塞,推进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高端要素在区内融通发展、聚变融合、裂变创新。把握新科学研究范式变革窗口期,有效破解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成果供需的体制机制堵点,支持企业主动承接和转化港澳高校院所、医疗机构优质的科技成果,加速港澳科技成果在南沙验证、熟化,并使其成功转化和产业化,着力打通南沙与港澳“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Z+pEzDZW5rYsnYO7wRjTEB/SsNwaOMK8P2sAUJhFWvDvus+p8VRHzrkVGzIJ0V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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