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大学同学,同一届的。在学校并没有过多的交集,几乎唯一的交集是大学都是话剧社的成员,但我们几乎没有同台搭过戏。我喜欢当编辑,上台演的都是路人或者配角。
我们唯一的交集,就是我当时改编了一下孟德尔《夜莺与玫瑰》,沈兴饰演里面化为人形的夜莺。这是我们社长亲自选择的,说这个角色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一样。
那几场话剧座无虚席,男女主都演绎的很好,沈兴更是被来看话剧的女学生选成了我们学校的校草。
最后一场演完以后,沈兴找到我。“听说你是编剧,我想来感谢你,你的改编真的很好。”说完要把手里的一杯奶茶递给我。
“不用了,谢谢。”我记得我当时婉拒了他的奶茶,“我喜欢美式,平时不喝奶茶的。”
沈兴身高一米八五,长的剑眉星目,一表人才。成绩也很优秀,年年拿年度奖学金。在话剧社演的都是王子或者骑士。每次都有不少女孩来看他演出的话剧,去后台找他要联系方式。
这么受欢迎的人物我当然也多多少少了解过,宿舍夜聊中的热门人物。大家都认为他毕业会去当演员,当模特。没想到他选择干了跟自己本来专业关系不大的服装设计师,下一次见面我们成了同事。不然我从没想过能再和这样闪耀的人能有什么交集。
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大家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沈兴仿佛刚才没挡在我面前一样,转身回到他刚才的位置上坐下。
我鼓起勇气,上去递给他一个酒杯。“沈兴,我敬你一杯。”
他似乎有些惊讶,看了看我手里的酒杯,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酒杯,“好。”沈兴只说了一个字,就举起那杯酒喝了一口。
后来大家都玩嗨了,我是个爱玩闹的性格,和同事们灌了不少酒,我断了片。之后发生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等清醒过来,我就已经坐在民政局门口的台阶上,手里拿着一本红彤彤的结婚证。
沈兴就坐在我身边,手里拿着一本一模一样的结婚证。
不会吧?
我们两个赶紧把结婚证都打开一看,上面,是两个傻呵呵笑着的红底照片。正是我们两个。
天都塌了,没想到结婚政策刚改成结婚不用户口本,身份证就行。就让我们闹了这场笑话。
于是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沈兴斜眼瞄了我一眼,“敢不敢就这么结了?”
我当时觉得这个平时看起来高冷帅气的男人,现在看起来像个智障。
“你是疯了还是傻了?还是宿醉还没醒啊。”我没好气的反驳他,“离婚冷静期三十天,一个月以后咱们去离了婚不就好了。”
“那咱们就这么轻易的变成了二婚?这也太儿戏了。”沈兴无奈的挑挑眉。“没办法,什么儿戏能比我们昨天干的事情荒谬呢。人呢,总要为自己的轻率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