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振兴计划
“乡村振兴计划”即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计划。针对愿意投身于乡村振兴事业的贫困县的学生,参照公费师范生政策,提供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补助,鼓励学生在乡村振兴领域发挥作用。
2.省属公费师范生
由省属师范院校培养的本科师范生。由省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省属公费师范生在就业时,按照最初签署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需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到城镇中学任教的毕业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7Hyrt70ctS3v6q+8dAQRaXai6LsEjzeEqyCPBtuqFdS7pxgOsNbttr95k2Icko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