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我国在钢铁、建材、机械、化工等领域先后颁布实施部门标准,并建立了国家技术委员会标准局,提出了标准体系建设思路,成立了技术标准出版社。此后,中国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恢复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成员身份,并逐步成为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ITU)理事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工作迈入了法制化轨道。国家标准机构与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职能不断优化,全国重点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相继成立。标准化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技术标准体系表制度和综合标准化工作方法的建立,开创了体系化建设的新模式。
世纪之交,我国组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主管全国标准化工作。电子、机械、通信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研制成效显著,并正式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常任理事国,标志着我国标准化工作全面拓展国际合作新格局。
新时代以来,我国标准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国务院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进标准化工作。制定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统筹制定与协同实施。标准制度型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我国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特高压输变电、通信、船舶等领域的国际标准贡献度位居全球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