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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力马扎罗的雪

乞力马扎罗山高达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山顶终年积雪,据说是非洲最高的山。其西面山峰马萨伊人 称为“Ngàje Ngài”,意为“神的居所”。在靠近西面山峰的地方有一只冻硬晒干的豹子尸体。没人能解释豹子到这么高海拔的地方来找寻什么。

“最神奇的是腿不疼了,”他说,“这样一来你也就知道它开始坏死了。”

“真的吗?”

“绝对的。但是这气味可真是太对不住了。肯定让你受不了。”

“别这么说。千万别。”

“你瞧那些家伙,”他说,“到底是我这副样子,还是这股气味把它们招来了?”

男人躺在一张摆放在合欢树荫下的行军床上,他的目光越过阴影,望着远处的平原上,三只大鸟心怀不轨地蹲在那里,天空中还有十几只正在盘旋,经过头顶的时候,它们的影子快速地从上方掠过。

“自从卡车抛锚那天它们就在这儿了,”他说,“今天是头一次有鸟落到地面上,开始我还很仔细地观察它们盘旋的样子,琢磨着我可能会想在小说里写到它们。现在看这可真滑稽。”

“我希望你不要这么想。”她说。

“我只是说说而已,”他说,“能说说我感觉轻松些。可我不想闹得你心烦。”

“你知道我不会心烦的,”她说,“只不过我什么事都没办法做,只能干着急。我觉得我们应该尽量放松一点,直到有飞机来。”

“或者直到飞机不来。”

“求你跟我说说,我能做点什么。一定有什么我可以做的事。”

“你可以把腿给我弄掉,那可能会阻止恶化,可我怀疑也不一定。再不然你可以开枪打死我。如今你枪法已经很不错了。我教过你打枪的,对不对?”

“求求你别说这种话。我给你读会儿书好不好?”

“读什么?”

“书包里随便什么咱们还没读过的都行。”

“我听不进去,”他说,“讲话最放松了。我们吵一架吧,这样时间过得快。”

“我不跟你吵。我从来不喜欢吵架。我们别再吵架了。不论咱俩有多焦虑。也许今天他们就能再开辆卡车回来。没准飞机就来了。”

“我不想挪地方,”男人说,“现在挪地方一点用都没有,除非是让你方便些。”

“这是懦夫所为。”

“你就不能别骂人,让人死得尽量舒服点吗?你骂我一顿有什么用?”

“你不会死的。”

“别傻了。我就快死了。问问那帮混账。”他望着远处那些巨大肮脏的鸟蹲踞的地方,它们的秃头缩进耸起的羽毛里。第四只鸟俯冲下来,双脚落地紧跑几步,然后慢慢朝其他的鸟踱了过去。

“哪个营地周围都有这种鸟。根本没人在意。只要你不放弃,你就不会死。”

“你哪儿读到这种玩意的?你可真是个大傻蛋。”

“你不如想想其他人都是怎么做的。”

“看在上帝分上,”他说,“我就是干这行的。”

于是他躺了下来,安静了一阵,视线穿过热气蒸腾的平原,望着丛林的边缘。枯黄的背景上出现了几头羚羊的身影,显得微小而苍白,再远一些,他看到一群斑马,映着身后绿色的灌木,显得很白。这里背靠着山,在大树荫蔽下,是个很舒适的宿营地,附近还有个几乎干涸的水洼,早晨的时候,会有沙鸡飞过来。

“你不想让我读书给你听吗?”她问。她坐在他床边的一张帆布椅子上,“要起风了。”

“不用了,谢谢。”

“也许卡车会来。”

“我才不在乎他妈的卡车。”

“我在乎。”

“你在乎的事太他妈多了,我都不在乎。”

“没有那么多,哈里。”

“喝一杯怎么样?”

“按说这样对你不好。布莱克读本 里说有必要避免一切酒类。你不应该喝酒。”

“莫洛!”他大叫。

“来了,先生。”

“给我拿杯威士忌加苏打水。”

“是,先生。”

“你不该这样,”她说,“我说放弃就是这个意思。书上说喝酒对你有害。我知道这对你不好。”

“不对,”他说,“喝酒对我有好处。”

所以如今一切全完了,他想。如今他再也没有机会了结这一切。人生就像这样,要在能否喝一杯酒的争执中结束。自从他的右腿上开始发生坏疽,他就不再感到疼痛,恐惧也随着疼痛一起消失了,他现在只感到巨大的倦意和对于这种结局的愤怒。对于即将到来的死亡,他一点都不感到好奇。许多年来,这念头纠缠着他;但如今死亡本身毫无意义。奇怪的是,原来足够疲惫,就可以让一切变得更轻松。

如今他再也不会去写那些他攒着,想等到懂得足够多的时候再着手写的东西了。也好,他也就此免去了尝试写作这些题材中遭遇到的失败。也许你根本就写不出这些东西,所以你才一再拖延,迟迟不肯起笔。反正现在他是无从知道了。

“我真希望咱们没来这里。”那女人说。她望着他,拿着酒杯,咬着嘴唇,“在巴黎你绝对不会碰到这种事。你总是说喜欢巴黎。我们本可以就待在巴黎,或者去无论别的什么地方。我上哪儿都可以。我说过你想上哪儿去我都愿意。如果你想打猎,我们也可以去匈牙利,舒舒服服地打猎。”

“你他妈有的是钱。”他说。

“这不公平,”她说,“钱是我的,始终也都是你的。我把一切都抛下了,你想去哪儿我都跟你去,你想做的事我都做到了。可我希望咱们从来没到过这里。”

“你说你喜欢这里的。”

“你好好的时候我确实喜欢。但是现在我恨透了这里。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的腿会搞成这样。我们做了什么会碰到这种事?”

“我猜我做的就是最初划伤的时候忘了抹碘酒。后来我又完全没注意伤口,因为我从来没感染过。再后来,情况开始不好了以后,可能是因为其他抗生素都用完了,只好用了那种药效太弱的石碳酸溶液,结果导致了微小血管麻痹,才开始发生坏疽。”他望着她,“还有什么?”

“我不是说这些。”

“如果我们当初雇个好机械师,而不是请个半瓶醋吉库尤人 司机,那他就会检查燃油,绝不会烧毁卡车的轴承了。”

“我不是说这些。”

“如果你没有离开那些自己人,你那些倒霉催的住在棕榈海滩、萨拉托加和老威斯特伯里 的小伙伴,却找上了我——”

“可是那时候我爱你。这不公平。我现在也爱你。我始终都会爱你的。难道你不爱我吗?”

“不,”男人说,“我觉得我没有。我从来没有过。”

“哈里,你说什么呢?你脑子坏掉了。”

“不,我没脑子可坏啦。”

“别这么想,”她说,“亲爱的,求求你别这么想。我们得尽自己所能。”

“你来吧,”他说,“我累了。”

这时他脑海中浮现出卡拉加奇的一座火车站,他带着背包站在那里,这时辛普朗-东方快车 的头灯划破了黑暗,那是大撤退之后,他要离开色雷斯 。那是他攒着要写的题材之一,同样的还有,早上吃饭的时候,望着窗外保加利亚的雪山,南森 的秘书问那位老人,那是不是雪,老人看了一下说道,不,那不是雪。现在还不到下雪的时候。那秘书就向其他几个姑娘重复他的话,说不,你瞧,这不是雪,她们都说,原来不是雪,我们都错了。但那其实就是雪。当他拟订人口大迁移 的方案时,他就把这些人送进了这雪地。他们一路就蹚着大雪前进,直到他们死在那个冬天。

那年圣诞节在高厄特尔山上,整整一个礼拜雪都下个不停,当时他们住在伐木人的小屋里,一个大陶瓷火炉占了半个房间的地方,他们睡在塞满桦树叶子的床垫上,那次来了个逃兵,他两只脚在雪地里冻得鲜血淋漓。他说警察就在后面追他,然后他们给了他羊毛袜子,还拖住宪兵聊天,直到他的踪迹被雪花掩盖不见为止。

圣诞节在舒伦茨,积雪那么明亮晶莹,你从小酒馆里望出去,看到大家都从教堂往家里走的时候,会感到耀眼夺目。在那里,他们沿着河边那被雪橇压平、被尿染黄的道路走着,边上是陡峭的山坡,长满了松树,肩上扛着沉重的滑雪板,在他们居住的玛德琳纳酒店上面就是那著名的大滑道,他们沿着这滑道从冰川上一滑到底,雪平得就像蛋糕上的糖霜,轻得像粉,他还记得当你像鸟儿一样俯冲而下的时候,高速运动带来的那种不出声的嗖嗖冲刺。

那次因为暴雪他们在滑雪宾馆里被困了一个星期,只好就着灯光熏着烟味儿打牌,随着伦特先生输得越多,赌注越来越高。最终他输光了一切。一切。学滑雪的钱,整整一季的利润,然后是他的本钱。他看到伦特先生那长长的鼻子,摸好牌然后大叫一声“不看”,开场。那时候总是在赌钱。如果不下雪你就赌钱,雪下得太大你又是赌钱。他想到自己一生中耗费在赌博上的那些时间。

可是对于这些他一行字都没有写过,也没写过那个寒冷明亮的圣诞节,平原之外山峰清晰可辨,巴克尔飞过防线去轰炸奥地利军官撤离的火车,在他的机枪扫射之下,军官们四散奔逃。他记得后来巴克尔来到食堂,开始讲这些事,他记得突然间周围那么安静,然后有人说,“你是个混账谋杀犯”。

他们那时候杀死的奥地利人也就是他后来与之一起滑雪的同一群人。不,不是同一群人。他那年跟随去滑雪的那个汉斯,曾经参加过阿尔卑斯山民的恺撒军团,他们一起去锯木厂上面的小山谷里去打野兔的时候,曾经谈起帕苏比奥的战役,以及攻打波蒂卡拉和阿萨隆尼的战斗,可他也一个字都没有写过这些。也没写过蒙特克罗纳,没写过塞特科穆尼,也没写过阿斯耶洛

他在福拉尔贝格 和阿尔贝格 住过多少个冬天?一共是四个,他还记得他们为了买礼物走到布卢登茨 的那次,碰到那个卖狐狸的人,还有那种很好的樱桃酒所特有的樱桃核儿味,记得他们唱着“嘿,嚯!罗利说!”从结成霜冻的雪粒子上飞快滑过,经过最后一段舒缓路段,到了最后一个陡坡,一头扎下去,然后转三个弯绕过果园,出来越过一条沟,就到了旅馆后面那条结冰的路上。你把绑带敲敲松,把雪橇三下两下踢掉,立起来靠在旅馆的木墙上,灯火从窗口映出来,里面烟火萦绕,充满着新酒的香气和暖意,他们在拉手风琴。

“我们在巴黎住什么地方?”他问那坐在他身边一张帆布椅子上的女子,这是在非洲。

“住克利翁 ,你知道的。”

“我怎么就得知道?”

“我们总是住那里。”

“不是,不总是。”

“那家,还有圣日耳曼大街上的亨利四世酒店。你说过你爱那地方。”

“爱就是座大粪山,”哈里说,“我就是只公鸡,站上去喔喔啼。”

“要是你非走不可,”她说,“难道非得把身后留下的一切都毁掉不成?我说,你非得把一切都带走吗?必须得屠马杀老婆,一把火烧掉鞍子和盔甲?”

“没错,”他说,“你那见鬼的钱就是我的盔甲。我的斯威夫特,我的阿莫尔 。”

“别这样。”

“好吧。我打住。我不想伤害你。”

“这不已经太迟了吗。”

“那好吧。我就继续伤害你。这样多好玩。唯一一件我真心喜欢跟你一起做的事,现在又做不了。”

“不,这不是真的。你喜欢做的事很多,你想做的每件事我都去做了。”

“哦,看在上帝分上,你就别吹了,行不行?”

他望着她,看到她哭了。

“听我说,”他说,“你觉得这样做很好玩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得大开杀戒才能让自己活下去,我猜是这样。我们刚开始聊天的时候我还没事。我不是故意找事,现在我这么疯疯傻傻,还铆足了劲儿狠心待你。别理会我,亲爱的,别理会我的话。我爱你,真的。你知道我是爱你的。我从来没有像爱你这样爱过别人。”

他又熟门熟路地摸到了那种讨巧卖乖混饭吃的撒谎套路。

“你对我很好。”

“你这个贱人,”他说,“你真是有钱又贱。这简直是句诗。我现在真是出口成诗。烂且诗意。腐烂的诗意。”

“别说了。哈里。你为什么现在非得变成这副恶魔嘴脸?”

“我希望什么都不要剩下,”男人说,“我希望身后一无所有。”

黄昏时分,他睡了一觉醒来。太阳落到了山后面,整个平原覆盖在阴影中,小动物们在靠近营地的地方采食,脑袋飞快地一起一落,尾巴摆来摆去,他望着它们,这时都在离灌木丛相当远的位置。那些鸟不再待在地面上等着,它们都蹲踞在树上,显得很沉重。现在它们数量更多了。他的贴身仆役正在床边坐着。

“夫人去打猎了,”仆役说,“先生要什么?”

“没什么。”

她去猎取一点肉食,因为她知道他喜欢打猎,所以特地走远一点,免得惊扰这片他能够放眼观看的平原小乐土。她总是很体贴,他想。无论是她知道的,读到的,或是听说的事,她总是很周到,很用心。

他来到她身边的时候,他已经完蛋了,这不是她的错。一个女人怎么能知道你说的话并不是出于真心,只是习惯性、图方便随口说说而已?自从他讲话不走心以后,他对女人撒谎越来越成功,比当初对她们说实话的时候强多了。

他之所以撒谎倒不完全是因为没有实话可讲。他曾有过自己的人生,但现在都结束了,他只是跟不同的人和更多的钱一起,重新再生活一遍,同样的地方最好的东西再来一遍,新地方也一样。

只要不动脑筋想,这样过非常不错。你内心坚强,不会像大多数人一样崩溃垮掉,你做出一种姿态,显得对自己过去的工作毫不在意,反正现在也干不了了。但在自己内心深处,你对自己说,我要写写这些人;写写这些极富有的人,你其实并非他们中的一员,而是刺探他们国度的间谍;你说你要离开这里,写写这里的事,终于有个人真正了解他所写的这个国度了。但他永远也写不出,因为没有写作的每一天,舒舒服服度过的每一天,变成他所鄙视的那种人,所有这些都在折损他的工作能力,消磨他的工作意志,于是最终他就不工作了。当他终于不工作了,他现在熟悉的那帮人都觉得更惬意了。非洲是他一生中度过的好时光里过得最快乐的地方,因此他跑出来到了这里,想重新开始。他们这次的狩猎之旅安排了最低的舒适度。虽然条件说不上艰苦,但也完全没有豪华享受,他曾认为这可以帮助自己恢复训练,通过这种方式他可以消除灵魂上堆积的脂肪,就像角斗士到山里去训练,将身上的脂肪消耗掉一样。

她曾喜欢这次旅行。她说过她喜欢。她喜欢一切能令人兴奋、换个场景的事情,能认识新人、令人愉快的活动。他也曾有过这样的幻想,觉得工作的意志力在恢复。如今看来,如果这就是结束,他知道这就是结束,那么他绝对不能像那种因为脊椎断了就回头咬自己的蛇。不是这个女人的过错。如果没有她,也会有另一个女人。如果他靠谎言活命,那么他就该试着撒谎撒到死。他听到山那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打枪打得非常准,这个有钱的婊子,这个好心的护理员和摧毁他天才的罪魁。胡说八道。他才是摧毁自己天才的祸首。为什么要责怪这个女人,就因为她把他照顾得太好?他不使用自己的天才,这才真正摧毁了它,他背叛自己和自己的信仰,过度饮酒让敏锐的感受力变得迟钝,他懒惰、拖延、势利,他傲慢,满怀偏见,他用尽一切办法才做到的。这算什么呢?翻旧账吗?再说他到底有什么天才?确实这是种才分,但他并没有好好利用而是把它出卖了。问题从来不在于他干过什么,而在于他能干什么。他自己选择不靠笔杆子,而靠别的东西维生。而且这也很奇怪,对不对?他每次移情别恋,爱上的女人总是比前一个更有钱。然而当他不再有爱,当他只是撒谎,就像对现在这个女人这样,她竟然成了所有这些女人当中最有钱的,她钱多得不得了,有过丈夫有过小孩;她曾经找过情人但对他们都不满意,她非常爱他,把他当作一名作家、男人和伴侣,同时是她的一件值得骄傲的财产;奇怪的是当他根本不爱她,对她满口谎言的时候,他竟能比当初真心恋爱的时候付出更多,让她的钱花得物有所值。

我们能做什么想必是早就注定的,他想。你靠什么生活就是你的天分所在。他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出卖了自己的活力和全部的生活,当不涉及喜爱的时候,你就能付出更多,让别人的钱花得更值。他早发现了这点,但关于这个,他现在也绝对是写不了了。不,他写不了,尽管这非常值得一写。

现在她出现在视野中,从原野上朝着营地走来。她穿着马裤,扛着猎枪。两个小厮扛着一头羚羊跟在她身后。她还是个很好看的女人啊,他想,身体也很讨人喜欢。她对床笫之事很有天分,也很享受,她长相算不得漂亮,但他喜欢她的模样,她阅读量巨大,喜欢骑马,喜欢打猎,当然,她也喝太多酒。她年纪尚且算轻的时候,丈夫就去世了,有段时间她完全投身于照顾两个刚成年的孩子,其实他们已经不再需要她,有她在身边徒增尴尬,她又致力于养马,读书,饮酒。她喜欢在傍晚,吃饭前读书,读书的时候喝苏格兰威士忌配苏打水。到晚餐时分,她已经喝了不少,晚餐再喝一瓶葡萄酒以后,她通常就可以醉到睡着了。

这都是她找情人之前的事了。她有了情人之后,就不再这样纵酒狂饮了,因为她不需要喝酒帮助入睡了。但情人们无聊让她心烦。她当初嫁的人从来不无聊,但这些人让她烦得要死。

她两个孩子之一死于飞机空难,那件事结束后她就不再需要那些情人了,喝酒也失去了麻醉的作用,她必须得开始一种另外的生活。突然间她对孤身独处变得非常恐惧。但她需要一个自己可以尊重的伴侣。

开始非常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直很羡慕他的生活。她认为他所做的一切都恰好是她想要的。她为了得到他而采取的那些步骤,以及她最终爱上他的途径,都是她为自己构建新生活的常规进程的一部分,可在这个进程中,他却出卖了自己旧人生所残余的一切。

他出售这残余的人生是为了换取安全,还有舒适,这点毋庸置疑,别的还有什么?他不知道。不论他想要什么,她都会买给他。这他是知道的。她还是个非常善良的女人,真见鬼了。他反正要跟女人上床,那宁可跟她,因为她更有钱,很讨人喜欢,有鉴赏力,还因为她从来不大吵大闹。然而现在她所重新构建的这种生活要告一段落了,就因为两周之前他膝盖被荆棘划破之后他没有涂碘酒,当时他们正在朝前行进,试着拍摄一群水羚羊,它们立在那里,头抬得高高的,仔细观察周围,鼻子也在使劲地嗅,耳朵大大地张开,留意着周围,哪怕有一点点声音,它们就会发足狂奔,躲进灌木丛里去。还没等到他拍下照片,羚羊就跑了。

现在她来了。

他在行军床上转过头来,朝着她的方向,“你好呀。”他说。

“我打到一头公羊,”她对他说,“可以给你炖锅好汤,我让他们做点土豆泥,拌上奶粉。你觉得怎么样?”

“好多了。”

“这多好,是不是?你知道,我就知道你可能会好些。我离开的时候你睡着了。”

“我睡了个好觉。你走得远吗?”

“不远。只到了山那边。我打羊的枪法很不错呢。”

“你开枪准头相当厉害,你知道的。”

“我喜欢。我喜欢上非洲了。真的。如果你好好的,那么这就是我玩得最开心的一次了。你不知道我跟你一起打猎有多开心。我爱上这个国家了。”

“我也爱。”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感觉好些了我有多开心。你难受的时候我真是受不了。你能不能不要再像刚才那样跟我讲话了,行不行?你跟我保证?”

“不,”他说,“我不记得我说什么了。”

“你不需要非得毁了我。对不对?我只不过是个爱你的中年女人,你想做什么我就想做什么。我已经被摧毁过两三次了。你不会想再摧毁我一次吧,是不是?”

“我倒想再在床上多毁你几次呢。”他说。

“好呀。这样毁我觉得挺好。我们是注定要这样相互摧毁的。明天飞机就来了。”

“你怎么知道?”

“我有把握。它该来了。小厮们都准备好了木头和草来做烟熏火堆。我今天又下去那边查看了一下。着陆的地方足够大,两头我们都准备好了烟熏火堆。”

“你凭什么认为明天飞机会来?”

“肯定会的。这就已经延迟了。到时候进了城,他们就能治好你的腿,然后我们就能好好毁几场。不要这种讲话难听的毁法。”

“我们喝一杯好吗?太阳已经下山了。”

“你觉得你该喝酒吗?”

“我要喝。”

“我们俩一起喝一杯吧。莫洛,做两杯威士忌加苏打水来!”她喊道。

“你最好穿上防蚊靴。”他对她说。

“等我洗完澡……”

天渐渐暗下来,他们喝着酒,在天刚擦黑光线不够开枪打猎的时候,一只鬣狗在巡山途中路过了这片空地。

“这杂种每天夜里都从这里穿过,”男人说,“连续两周,每天晚上都来。”

“夜里的声音就是它弄出来的。我倒不介意,尽管它们是种让人恶心的动物。”

他们一起喝着酒,如今感觉不到疼痛,只剩了保持同一个姿势躺太久的不适感,小厮们点着了篝火,阴影在帐篷上跳跃,他感到那种向舒适投降的苟且生活之感又回来了。她对他的确非常好。这天下午他对她非常残忍,不公道。她是个好女人,真的是极好。可这时他又想到他就要死了。

这念头一下子冲上来,不是像流水涌过来或者一阵风扑过来,而是一种散发邪恶气味的空虚之感,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从这感觉的边缘轻悄悄掠过。

“怎么了,哈里?”她问。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还是挪到那边去。到上风向。”

“莫洛给你换纱布了吗?”

“换了。我现在就只上点硼酸。”

“你觉得怎么样?”

“有点虚。”

“我要去洗澡了,”她说,“我马上就出来。我跟你一起吃饭,然后我们就把床搬进去。”

这么说来,他心里想,我们确实是吵完架了。他跟这个女人从来没怎么吵过架,可跟其他那些他爱过的女人,他曾经吵过那么多场,最终因为那些争吵的侵蚀,杀掉了他们之间的情感。他曾经爱得太多,要求太多,如今他把一切都消耗尽了。

他想起那时候一个人在君士坦丁堡 ,在巴黎吵过一架之后他才出走的。那段时间他一直都在嫖妓,后来那个阶段过去以后,他仍未能去除寂寞的感觉,只是徒然让自己更难受,他给那第一个人,那个离开他的人,写了一封信,信中对她倾诉,说自己无论如何无法排遣寂寞……说他以为有一次在丽晶酒店外面看到她,顿时头晕目眩,心慌意乱,说看到略有点像她的女子,他就会跟着人家走完整条大道,就怕看清楚原来不是她,怕失去要见到她所激起的那种感觉。说他无论跟多少人睡过,都只是增加对她的想念。说她无论做过什么都不要紧,因为他知道,自己无法治愈对她的爱恋。他在俱乐部,冷静清醒地写下了这封信,寄到纽约,请她回信寄往他在巴黎的办公室地址。这样看起来比较安全。那天夜里,他想她想得太厉害,觉得自己整个内心都空洞洞的难受,他在街头漫步,走过马克西姆餐厅,勾搭上一个姑娘,带她去吃晚餐。过后又跟她去另一个地方跳舞,她跳得很糟糕,于是离开她以后,他又找了一个很热辣的亚美尼亚妓女,她的肚皮紧贴着他来回摇摆摩擦,他都快被烫到了。他是跟一个英国中尉机枪手打了一架之后把她抢过来的。机枪手喊他出来,两人在街边的卵石人行道上摸黑打了起来。他打了对方两拳,下手很重,打在下巴侧面,对方却没有倒地,于是他知道这架有的打了。机枪手打中他的身体,然后又击中了他的眼睛。他全身往左转了一圈方才落地,那机枪手也倒在他身上,抓住他的大衣,一把将袖子扯掉了,那家伙耳朵后面也中了他两掌,然后他将对手推开的时候,又用右手狠揍了一拳。机枪手倒地,头先磕在了地上,于是他拉着姑娘就跑,因为他们听到宪兵赶过来了。他们上了一辆出租车,开出去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开到了里姆利·希萨又折返,回到清凉的夜色里,上床。她跟看起来一样,有点过分成熟,但身体像玫瑰花瓣一样柔滑甜腻,腹部平坦,胸部丰满,屁股下面也不需要垫枕头,他不等她醒来就离开了,省得看见第一线天光的照射下她那粗俗邋遢的模样,带着个黑眼圈,大衣因为少了一根袖子,只好搭在手上,他就这样出现在了佩拉宫酒店。

当天晚上,他动身去了安纳托利亚 ,他记得在那场旅行的后半程,他们整天都从种植鸦片的罂粟花田里驶过,时间久了之后这会带给你非常奇怪的感觉,仿佛所有的距离感都不对了。他们到了跟那个刚来的康斯坦丁军官 一起发动攻击的地方,他们什么都不懂,炮火击中了自己人的部队,那个英国观察员哭得像个孩子一样。

就在那天他第一次见到了死人,他们穿着白色的芭蕾舞裙 ,鞋子尖头上翘,顶着个绒绒球。土耳其人一浪接一浪不断拥上来,他看到那些穿裙子的男人奔跑着,军官朝他们开枪,然后自己也开始奔跑起来,他和那个英国观察员也跑,直跑到肺都发痛,满嘴都是硬币的金属味,他们跑到几块大石头后面才停了下来,但见一浪接一浪的土耳其人仍在冲上来。后来他见到了那些无法想象的事情,然而后来他又见了更多更糟的事。因此那次他回到巴黎之后,根本没办法谈论这一切,甚至别人提起他也受不了。他路过的那家咖啡馆里,有个美国诗人,面前摆着一堆茶碟 ,一张土豆似的脸上净是蠢相,跟一个罗马尼亚人大谈达达主义运动,那人自称名叫特里斯丹·查拉 ,总是戴着个单边眼镜,总是害头疼,回到公寓,他跟妻子在一起,现在他重新爱上了妻子,争吵结束了,疯狂也结束了,他很高兴自己回到了家,办公室将他的邮件送到公寓里来。因此后来有天早上,当初他那封信的回信被盛在托盘上送进来的时候,他一看到笔迹就周身发冷,试图将信藏到其他邮件下面。但他妻子说,“这是谁写来的信呀,亲爱的?”于是刚刚开始的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他记得跟她们所有人度过的那些好时光,还有那些争吵。她们总是选最华丽的地方吵架。为什么总要在他感觉最棒的时候开始争吵?他从未落笔写过这些,因为首先,他从来不想伤害任何人,再者他仿佛不写这些也有足够的素材可写。可他总是觉得早晚他会把这些都写下来。要写的东西太多了。他看到了世界的变化;不只是那些大事件;尽管那些他也亲见了许多,观察过卷入其中的人们,但他亲见的更有那些微小的变化,他还记得不同的时代人们有什么不一样。他曾深入其中,他曾仔细观察,他有责任写下这些;但如今他再也写不成了。

“你觉得怎么样?”她说。她洗完了澡,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挺好。”

“你现在能吃东西吗?”他看到在她身后,莫洛正在将折叠桌打开,另一个小厮端着餐盘。

“我想写作。”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保持体力。”

“我今天晚上就要死了,”他说,“我不需要体力。”

“别这么夸张,哈里,求你了。”她说。

“你怎么就闻不到呢?我腿都烂到半截了。我他妈还喝肉汤糊弄鬼呢?莫洛给我拿威士忌加苏打水。”

“求你喝点汤。”她温柔地说。

“好吧。”

肉汤太热。他只好端着盛汤的杯子,直到它凉下来,然后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

“你是个好女人,”他说,“别理会我。”

她望着他,那张上过《马刺》和《城市与乡村》 杂志的脸,广为人知,广受喜爱,如今只是因为饮酒,因为贪恋床笫之欢而容颜稍减,然而《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她漂亮的乳房,好用的大腿,以及轻柔抚摸爱人后背的那双手,他望着她脸上浮现出那著名的动人笑靥,他感到死神再次袭来。这次来得不慌不忙。仿佛一阵轻风吹上来,让烛火摇曳,火焰蹿高。

“他们晚点可以给我把蚊帐拿出来,挂到树上,点个篝火。我今晚不进帐篷里了。不值得挪地方。今晚天很好。不会下雨。”

原来人是这样死去的,伴随着你听不到的轻声絮语。反正,再也不会有争吵了。这点他可以保证。他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可不能毁了它。可他多半还是会毁了它。你把一切都毁了。可是也许他不会。

“你不懂笔录,对不对?”

“我从来没学过。”她对他说。

“没事。”

没时间了,当然,尽管那仿佛都经过了压缩,你只要处理得当,就可以把这一切都装进一段话里。

有一幢原木房子,接缝用灰泥刷成白色,坐落在湖边的山上。门边有根柱子,顶上挂个钟,用来叫人进来吃饭。房后是农田,农田之外是林场。一排伦巴第白杨树从房子这里一直延伸到码头上。还有一排杨树围绕这块地岬边缘生长。林场边缘有条上山的路。他曾沿路采集黑莓。后来那座原木房子烧毁了,开放式壁炉上方,鹿脚状的架子上挂着的那些猎枪也都烧毁了,过后枪筒、烧毁的枪托和弹夹里熔掉的铅弹都摆在一堆灰上,这灰原是要放进大铁锅熬碱水做肥皂用的,于是你问爷爷能不能拿来玩,他说不行。要知道,那些枪还是属于他的,后来他也再没买过别的枪。他也没有再去打猎。房子在原地重新盖起来,这次用的是木板,漆成白色,从前门廊上能看到那些杨树,还有远处的湖水;但再也没有枪了。那些曾经在原木房子里搁在鹿脚架上挂在墙上的枪筒如今摆在一堆灰上,没有人去动它们。

在黑森林 ,战后我们租下了一条钓鳟鱼的小溪,有两条路可以走到那里去。其一是从特里贝格 沿山谷往下走,在白色道路沿线的树荫下,沿谷中道路往上绕行,然后沿山间一条辅路上行,穿过许多小农场,以及坐落其中的黑森林式样大房子,直到道路和小溪交叉的地方。我们就从这里开始钓鱼。

另一条路是从树林中陡峭的山坡爬上去,再从松树林里翻过山顶,然后走到一片草地边缘,顺这片草地往下走到桥边。溪流边有些桦树,小溪不大,河道狭窄,水流很急,水很清,水从桦树根部冲刷过去,形成了一些小水洼。在特里贝格的宾馆里,店主这一季生意很好。我们住得开心,大家都成了很好的朋友。第二年就发生了通货膨胀,他前一年赚的钱不足以采买经营宾馆所需的物资,于是他上吊死了。

你可以把这些用口授笔录的方式记下来,但你无法记录护墙广场的一切,在那里卖花人当街给花染色,染料顺着人行道流淌,公共汽车从这里出发,老男人和女人喝了太多的葡萄酒和酒渣白兰地,终日醉醺醺;冷天孩子们冻得鼻涕直流;业余爱好者咖啡馆里,充斥着肮脏的汗味儿、贫穷和酒醉的气息,低级舞厅里那些妓女,她们就住在舞厅楼上。公寓管理员在值班室里招待那个共和国禁卫军的骑兵,他那顶饰有马鬃毛的头盔就摆在一张椅子上 。大厅对面的房客,她丈夫是个自行车赛车手,那天早晨她在牛奶店里打开一份《自行车与汽车报》,看到丈夫在巴黎环城比赛中取得了第三名,她那么高兴,那是他参加的第一场大赛。她脸红红的,放声大笑,然后又捏着那份黄色的报纸上了楼,哭了起来。那个开低级舞厅的女人丈夫是开出租车的,当哈里需要赶早班飞机的时候,那位丈夫会来敲他的房门叫醒他,然后两人在酒吧的镀锌柜台前各自喝上一杯白葡萄酒,然后才出发。那时候他认识这一带所有的邻居,反正大家都穷。

广场附近有两种人:醉汉和运动迷。醉汉靠喝酒忘掉贫穷,而运动迷则投身于锻炼以抵消其困厄。他们都是巴黎公社的后人,无须纠结就能弄清自己的政治立场。他们知道是谁射杀了他们的父亲,他们的亲人,他们的兄弟以及他们的朋友,当凡尔赛的军队冲进来,攻破了公社又占领了他们的市镇,看到谁手上有老茧,看到谁戴着帽子,或是身上有别的标志证明此人是劳动者,就抓到一个算一个,全部处决。就在这种贫穷之中,在马肉铺和酿酒合作社对面的街区上,他开启了日后将要成就的写作历程。巴黎再没有另外一个地区让他爱得这样深,那些杂乱伸展的树木,老旧的白粉墙房子,下半截儿围墙漆成棕褐色,圆形广场上公共汽车长长的绿色车身,人行道上紫色的鲜花染色剂,勒穆瓦纳红衣主教路一段陡坡直达河边,另一条路是拥挤闹哄的慕菲塔尔路。朝北通往先贤祠的路,他总是骑自行车驶过,那是这一地区唯一一条铺沥青的街道,车轮下地面平滑,两边是窄窄的高房子,还有一家高高的廉价宾馆,保罗·魏尔兰 就死在里面。他们住的公寓只有两间房,他在那家宾馆顶楼有个房间,一个月六十法郎,他就在那里写作,从那里可以看到全巴黎的小山头、房顶和烟囱顶。

从公寓里你只能看到那个卖木材木炭的人家。他也卖葡萄酒,很差劲的酒。马肉铺门外饰有金色马头,橱窗敞开着,里面挂着金黄血红的马肉,漆着绿色的合作社是他们买酒的地方,有好酒,也有便宜货。还有就是邻居们粉刷的墙壁和窗子。夜间,每当有人醉倒街头,发出典型法国式醉酒的哼哼唧唧声,而你看多了他们的宣传,以为这种烂醉的现象根本不存在,这时邻居们会打开窗户,然后就传来喃喃的话语声。

“警察在哪儿呢?你要找他的时候那家伙却总是不在。他肯定在跟哪个看门女人睡觉了。去找探员来。”一直到有人从窗口泼出一桶水,那哼哼唧唧才会停止。“那是什么?水。啊,真机智。”然后窗户纷纷关起来,他的女管家玛丽抗议现在的八小时工作制,她说:“如果丈夫工作到六点,就只能在回家路上喝一点儿酒,不会浪费太多钱。如果她只工作到五点,那他每天晚上都得喝醉,结果就没钱了。劳动者的妻子才是缩短工时的受害者。”

“你想不想再喝点肉汤?”女人这时开口问他。

“不,非常谢谢你。汤很好。”

“再来一点点。”

“我想喝威士忌加苏打水。”

“那对你没好处。”

“不。这对我有害。科尔·波特作词作曲。得知你爱我如痴似狂 。”

“你知道我喜欢你喝酒。”

“哦,是啊。可惜喝酒对我有害。”

他想,等她走开,我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一切了。不,不是我想要得到的一切,只是眼下能得到的一切。啊,他累了。他太累了。他要睡一小会儿。他静静地躺着,但死亡却不曾造访。肯定是去别的街道上溜达了。它总是成双结对,骑着单车,在人行道上悄无声息地行驶。

不,他从来没有写过巴黎。没写过他喜欢的巴黎。然而还有其他那些他从未写过的东西呢?

那么牧场呢?还有银灰色的北美艾丛,灌溉渠里飞流的清水,苜蓿草那么浓绿。牲畜走的小路一直延伸上山去,夏天里牛群像小鹿一样警觉。秋天你将牛群赶下山的时候,一路不停大声呼喝,它们也持续不停地发出声音,缓慢前行,身后一片扬尘。远山之外,傍晚的光线里勾勒出山峰清晰的轮廓,月色照亮山谷的时候,借着月光骑马沿小路下山。这时他记起黑夜里什么也看不到,抓着马尾巴跟着运木材的车下山的事,所有那些他本该写出来的故事。

还有那个半傻的帮工小伙儿,那次他奉命留在牧场上,嘱咐他谁来要干草都不能给,那个福克斯来的老浑蛋,当初这小伙儿在他家干活的时候,他曾经殴打过他,现在他来要草料,小伙儿不给,老头就说要再揍他一顿。于是小伙去厨房拿来了猎枪,老头试图走进谷仓的时候,就开了枪,等他们回到牧场,那家伙都死了一个星期了,在畜栏里冻硬了,尸身被狗吃掉了一些。但剩余的部分还是被装上雪橇,裹上毛毯,你还得喊那小伙儿来帮忙抬上去,于是你们俩穿上滑雪板带着尸身上路,跑了六十英里,把小伙子交到镇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会被逮捕。他认为自己尽忠职守,你是他的朋友,他会得到奖励。他帮忙把老头儿拖过去,好让大家都看看这老头儿多坏,竟然想窃取不属于他的饲料,当警长给小伙儿戴上手铐的时候,他无法相信。然后他哭了起来。这是他攒着想写的故事之一。关于那一带,他知道至少二十个故事,但却一个也没写出来。为什么呢?

“你倒是说说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什么。”

自从有了他,她酒就喝得不多了。但如果他能活下来,他也绝不会写她的故事,现在他很清楚这一点。不写他们中任何人的故事。有钱人非常乏味,酒喝得太多,再不然就是双陆棋玩得太多。他们很乏味,总是唠唠叨叨老调重弹。他想起了可怜的朱利安,那家伙对于有钱人抱有一种浪漫的敬畏感,想起他有篇小说开头是这样的:“超级有钱的人跟你我是不一样的。”他想起有人对朱利安说,没错,他们更有钱。但朱利安不能欣赏这种幽默。他认为这种人属于一个迷人的特别种族,当他发觉事实并非如此的时候,他整个人都被摧垮了,就像被别的什么事摧垮一样

他一直很鄙视那些被摧垮的人。你能理解一件事,并不一定非得喜欢它。他觉得自己能打败一切,因为如果他不在乎,那就没有什么可以伤害他。

好吧。反正现在生死他都不太介怀了。他一直非常惧怕的一件事是疼痛。他能像任何男人一样忍受疼痛,一直到痛得太久,拖得他受不了为止,可是如今他受了伤,痛得不得了,就在他感觉快要被这痛苦击倒的时候,疼痛却停止了。

他记得很久以前那个炮弹队长威廉森,他夜间穿过铁丝网过来的时候被德国巡逻兵扔的手榴弹击中,痛得尖声大叫,求每个人杀了他。他是个胖子,很勇猛,是个好军官,只是喜欢表现得很浮夸。但那天夜里,他被铁丝网挂住了,一颗照明弹把他映得雪亮,他的肠子都淌出来钩到了铁丝上,因此当人们把他带进来的时候,他还活着,他们只好把肠子割断,才把他放了下来。开枪打死我吧,哈里。看在上帝分上打死我吧。他们曾经有过一次争论,说上帝绝不会给你任何你无法承受的东西,有的人认为,这就意味着在某些特定时刻,疼痛会让人自动昏迷。但他总是想起威廉森和那个夜晚。威廉森始终没有失去意识,直到他把攒着给自己用的吗啡片都给了他,即便如此,也没有立刻起作用。

话说回来,他现在碰到的情况还是很容易的,如果没有持续恶化,那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只不过,他倒希望身边的伴儿会更好些。

他想了一下到底想要怎样的陪伴。

不,他想,不论干什么事,如果干得时间太长,干到太晚,那你就不能指望人们还等着你。大家都走了。派对结束了,现在就剩下你和女主人了。

死亡的过程让我感到厌倦,就像其他所有事一样,他想。

“真烦人。”他脱口而出。

“什么,亲爱的?”

“不论什么破事干久了都烦人。”

他望着处于自己和篝火之间的她的脸。她向后靠在椅子上,火光映照在她那张线条悦人的脸上,他看得出她有点昏昏欲睡。他听到鬣狗就在火光照不到的地方发出声响。

“我曾经写作,”他说,“但后来我累了。”

“你觉得你能睡着吗?”

“挺有把握。你为什么不进去呢?”

“我喜欢坐这儿跟你在一起。”

“你有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他问她。

“没有。就只是有点困。”

“我有。”他说。

他又一次感到了死神的到来。

“你知道,我没丢的就只剩好奇心了。”他对她说。

“你什么都没有丢过。你是我认识的男人里最完整无缺的一个。”

“天哪,”他说,“女人真是一无所知。你凭啥呀?直觉告诉你的?”

因为就在此时,死神已经来了,正将脑袋靠在他的行军床脚,他都能嗅到死神的气息。

“永远不要相信那些镰刀骷髅之类的鬼话,”他对她说,“死神可能就是两个骑单车的警察,或是一只飞鸟。再不然也可能像鬣狗一样,有个宽大的鼻子。”

这时死神渐渐爬到了他的身上,但它不再拥有实体,就只是占据着空间。

“让它走开。”

它并没有走开,相反还挪得更近了些。

“你呼出的气息可真够臭的,”他对死神说,“你这个臭混账。”

它继续朝上爬,离他更近了,现在他没办法对它说话了,当它发现他开不了口的时候,它靠得更近了些,现在他试着不讲话,以此来驱赶死神,可它竟爬进来蹲踞在他身上,全部的重量都压在他胸膛上,因为它蹲在上面,他动都动不了,也说不出话。他听到女人说:“先生睡着啦。现在非常轻地把床抬起来,搬到帐篷里去。”

他没办法对她说话,请她帮忙赶它走,这时它蹲得更沉重了,他都没办法呼吸了。然后,当他们抬起行军床的时候,突然又没事了,胸口的重量消失了。

此时已是清晨,清晨已经来了有一会儿,他听到了飞机的声音。机身显得非常小,然后转了很大一圈,小厮们奔跑出去,点着了篝火,洒上煤油,堆上草垛,这样一来,在平坦地面的两端就分别冒起两柱巨大的浓烟,清晨的微风将烟吹到营地这边来,飞机又盘旋了两圈,这次飞得比较低,随后滑行下降,平飞,平稳落地,然后就见穿着宽松裤和花呢外套、头戴褐色毡帽的老康普顿下飞机,朝他走了过来。

“怎么啦,老伙计?”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回答说,“你要不要吃点早餐?”

“谢谢。我喝点茶就好。这是架飞蛾机型,你明白的。我没办法带上夫人一起走。只有一个人的位子。你的卡车已经在过来的路上。”

海伦将康普顿叫到旁边跟他说了一会儿。康普顿回来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兴头儿高些。

“我们马上就带你进机舱,”他说,“我马上回来接夫人。现在我恐怕还得在阿鲁沙 停一下补充燃料。咱得赶紧走。”

“你还没喝茶呢。”

“其实我不怎么喜欢喝茶,你知道的。”

小厮们已经将行军床抬起来,搬着绕过几顶绿色的帐篷,沿着岩石走过去,到了开阔地,经过那堆烟火,朝那架小飞机走去。这时草都烧光了,加上风助火势,烧得正旺。把他弄进机舱可不容易,可是一旦他进去,就往皮座椅上一躺,腿朝康普顿坐的座位一侧伸直。康普顿发动了引擎,然后上了飞机。他朝海伦挥手,也朝小厮们挥手,飞机咔嗒咔嗒的声音变成了熟悉的轰鸣声,他们掉了个头,老康留意避开疣猪打的洞,然后就在轰鸣声和颠簸中,他们沿着两堆篝火中间的空地向前推进,最后一个颠簸过后,机身腾空而起,他看到他们都站在下面朝他挥手,看到山边的营地,这会儿越来越平,平原渐渐铺展开来,树木一丛丛的,灌木变得扁平,动物们活动的路线这时看来十分平顺,直通那些干掉的水洼,还有一处新的水洼,他从前始终没发现过。斑马现在只能看到它们圆形的后背,还有角马,这些顶着大脑袋的黑点点仿佛在爬行,它们排成长长的手指般的队列穿过平原,飞机的阴影逼近的时候,它们四散开来,现在它们非常地小,动作也没有了跳跃,平原极目所见尽是灰色和黄色,前方是老康穿着粗花呢的后背和褐色毛毡帽子。随后翻过了最初几座小山,成排的角马朝着山上跑,他们来到了连绵的山脉上方,下方山坳里绿色的丛林突现幽深,还有竹林长得密密麻麻的山坡,然后又是浓密的森林,雕出山峰和幽谷的轮廓,直到他们飞过,山坡渐渐平复,再度出现平原,热气蒸腾,泛着紫褐色,热气流使飞机有些颠簸,这时老康回头看看他怎么样了。随后前方又是幽暗的群山。

然后他们没有去往阿鲁沙的方向,而是朝左转,显然,他想燃料是够用了,他低头俯瞰,看到一片粉色薄薄的云彩在地面上方移动,在空中看起来,就像是暴雪中不知哪里飘来的第一阵雪花,他知道那是蝗虫从南边飞过来了。然后他们开始爬升,看起来他们是朝东飞,突然周遭暗了下来,他们闯入了风暴中,雨太大,感觉仿佛是从瀑布中飞过,然后他们出来了,老康转过头,朝他咧嘴一笑,手朝前一指,他看到,仿佛全世界都在眼前铺展开来,阳光中那浩大、高耸、不可思议的一片雪白,就是乞力马扎罗山方形的山顶。这时他知道,那就是他要去的地方。

这时鬣狗停止了夜间的哀鸣,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人类似的哭泣声。女人听到了这个声音,不安地翻身辗转。她并没有醒来。在梦中她还在长岛的家里,那是她女儿初入社交界的前一夜。不知为什么她父亲也在,他举止非常粗鲁无礼。后来鬣狗发出的动静实在太大,把她吵醒了,刹那间她不知身处何地,感到很害怕。然后她取过手电筒,朝另一张行军床照过去,那是哈里入睡之后,他们搬进这里来的。隔着蚊帐她能看到他身体的轮廓,但不知怎么他的腿伸了出来,垂在床边上。上面的纱布都脱落了,她目不忍视。

“莫洛!”她喊道,“莫洛!莫洛!”

然后她说:“哈里,哈里!”然后她提高了声音,“哈里,求你了,哦,哈里!”

没有应答,她听不见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面,鬣狗还在发出那种将她惊醒的古怪叫声。可她心怦怦地跳着,听不到他的动静。 Aajt2kiutydORylyO5qUSrvE0BUlb09JR4/9RMM8ar3kvxp/XiMBrftE5qZ04w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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