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觉的知识〕
知识有两种形式:不是直觉的,就是逻辑的;不是从想象得来的,就是从理智得来的;不是关于个体的,就是关于共相的;不是关于诸个别事物的,就是关于它们中间关系的;总之,知识所产生的不是意象,就是概念。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用到直觉的知识。人们说,有些真理不能下界说,不能用三段论式证明,必须用直觉去体会。政治家每指责抽象的理论家对实际情况没有活泼的直觉;教育理论家极力主张首先要发达学童的直觉功能;批评家在评判艺术作品时,以为荣誉攸关的是撇开理论和抽象概念,只凭直接的直觉下判断;实行家也每自称立身处世所凭借的,与其说是理智,不如说是直觉。
直觉的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虽然得到这样广泛的承认,在理论与哲学的区域中却没有得到同样应得的承认。理性的知识早就有一种科学去研究,这是世所公认而不容辩论的,这就是逻辑;但是研究直觉知识的科学却只有少数人在畏缩地辛苦维护。逻辑的知识占据了最大的份儿,如果逻辑没有完全把她的伙伴宰杀吞噬,也只是悭吝地让她处于侍婢或守门人的卑位。没有理性知识的光,直觉知识能算什么呢?那就只是没有主子的奴仆。主子固然得到奴仆的用处,奴仆却必须有主子才能过活,直觉是盲目的,理智借眼睛给她,她才能看。
〔直觉知识可离理性知识而独立〕
现在我们所要切记的第一点就是:直觉知识并不需要主子,也不要倚赖任何人;她无须从旁人借眼睛,她自己就有很好的眼睛。直觉品
固然可与概念混合,但是也有许多直觉品毫没有这种混合的痕迹,这就足见混合并非必要。画家所给的一幅月景的印象,制图家所画的一个疆域的轮廓,一段柔美的或是雄壮的乐曲,一首嗟叹的抒情诗的文字,或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发疑问、下命令和表示哀悼所用的文字,都很可能只是直觉的事实,毫不带理智的关系。但是不管你对这些事例怎样看,并且姑且承认文明人的直觉品有大部分含着概念,也还有一个更重要更确定的论点须提出:混化在直觉品里的概念,就其已混化而言,就已不复是概念,因为它们已失去一切独立与自主;它们本是概念,现在已成为直觉品的单纯元素了。放在悲喜剧人物口中的哲学格言并不在那里显出概念的功用,而是在那里显出描写人物特性的功用。同理,画的面孔上一点红,在那里并不代表物理学家的红色,而是画像的一个表示特性的元素。全体决定诸部分的属性。一个艺术作品尽管满是哲学的概念,这些概念尽管可以比在一部哲学论著里的还更丰富,更深刻,而一部哲学论著也尽管有极丰富的描写与直觉品;但是那艺术作品尽管有那些概念,它的完整效果仍是一个直觉品的;那哲学论著尽管有那些直觉品,它的完整效果也仍是一个概念的。例如《约婚夫妇》
[1]
一书含有许多伦理的议论,但它并不因此在全体上失去一个单纯故事或直觉品的特性。同理,一部哲学著作,例如叔本华的著作,里面有许多片段故事和讽刺隽语,这也不使它失去说理文的特性。一个科学作品和一个艺术作品的分别,即一个是理智的事实,一个是直觉的事实。这个分别就在作者所指望的完整效果上面见出。这完整效果决定而且统辖各个部分;这各个部分并不能一一提出而抽象地就它本身去看。
〔直觉与知觉〕
只承认直觉可独立不靠概念,还不能尽直觉的真义。有一派人承认这种独立,或是至少不彰明较著地使直觉靠理智,但却仍不免犯另一种错误,以至不明直觉的真相。这就是把直觉认成知觉
,认成对于现前实在的知识,即说某某事物是实在的那种认识。
知觉的确是直觉。例如我在里面写作的这间房子,摆在我面前的墨水瓶和纸,我用的笔,我所接触的和用来做我的工具的种种事物,以及既在写作,所以是存在的我自身——这一切知觉品都同时是直觉品。但是我现在忽然想起另一个我,在另一城市中另一间房屋里用另一种纸笔墨写作,这意象也还是一个直觉品。这可见实在与非实在的分别对于直觉的真相是不相干的,次一层的。如果我们假想人心第一次有直觉品,那就好像只能是关于现前实在界的,这就是说,它除实在界以外不能对任何事物起直觉。但是因为对于实在界的知识须根据实在的形象和非实在的形象的分别,而这种分别在最初阶段还不存在,这些直觉品就不能说是对于实在判别是非的,就还不是知觉品而是纯粹的直觉品。在一切都实在时,就没有事物是实在的;婴儿难辨真和伪,历史和寓言,这些对于他都无分别。这事实可以使我们约略明白直觉的纯朴心境。对实在事物所起的知觉和对可能事物所起的单纯形象,二者在不起分别的统一中,才是直觉。在直觉中,我们不把自己认成经验的主体,拿来和外面的实在界相对立,我们只把我们的印象化为对象(外射我们的印象),无论那印象是否是关于实在。
〔直觉与时间空间概念〕
有些人把直觉看成纯靠时间空间两范畴来形成和安排的感官领受
,这倒似较近于真理。空间与时间(他们说)是直觉的两形式;具有一个直觉品,就是把它安排在空间里和时间次第里。直觉的活动于是包含空间性与时间性这两重的并行的功能。但是关于时空这两种范畴在与直觉品混合时,上述关于理智分辨与直觉品混合的话还可以适用。我们可以离开空间时间而有直觉品:例如天的一种颜色,一种情感的色调,一声苦痛的嗟叹,一种意志的奋发,在意识中成为对象,都是我们的直觉品,它们的形成都与空间时间无关。有些直觉品可以有空间性而无时间性,有些直觉品可以有时间性而无空间性;纵然有些直觉品兼有空间性和时间性,也是借事后回想才知觉其为有:它们混化于直觉品,正和直觉品的其他元素一样,只是材料因而不是形式因,只是组合的分子而不是组合的作用。除非回想的活动暂时闯入凝神观照,谁在看一幅画或一片风景时,能想到空间呢?谁在听一个故事或一首乐曲时,能想到时间次第呢?直觉在一个艺术作品中所见出的不是时间和空间,而是性格,个别的相貌。这个看法在近代哲学各方面都可得到印证。空间和时间在今日并不是单纯而原始的作用,而是很复杂的理智的建立品。还不仅此,有一派人纵然不完全否认空间时间有赋予形式的原则、范畴和作用那么一种特性,却也想把空间时间连贯起来,不用通常看待范畴的看法去看待它们。有些人以为直觉只有空间性一个范畴,而时间只能假道于空间去直觉。又有些人放弃三度空间,以为从哲学看,无此必要,于是空间作用被看成没有任何特殊的空间的定性。但是这样空间作用——一种简单的安排要连时间也安排在内——究竟是什么呢?它一定代表凡批评辩驳所留下来站得住的一点什么——就是要承认有普通的直觉活动。如果把一个单纯的作用付与这个直觉活动时,把这作用不看作空间化或时间化,而只看作个性化,这直觉活动不就已真正地有了确定的性质么?或则说得更好一点,如果把这直觉活动本身看成一个范畴或作用,使我们凭借它来认识事物的具体方面与个性方面,它不就已真正地有了确定的性质么?
〔直觉与感受〕
既已使直觉的知识脱净理智主义的意味以及一切后起外加的东西了,我们现在就要从另一方面来说明它,定它的界限,替它防御另一种侵犯和混淆。在直觉界线以下的是感受,或无形式的物质。这物质就其为单纯的物质而言,心灵永不能认识。心灵要认识它,只有赋予它以形式,把它纳入形式才行。单纯的物质对心灵为不存在,不过心灵须假定有这么一种东西,作为直觉以下的一个界线。物质,在脱去形式而只是抽象概念时,就只是机械的和被动的东西,只是心灵所领受的,而不是心灵所创造的东西。没有物质就不能有人的知识或活动;但是仅有物质也就只产生兽性,只产生人的一切近于禽兽的冲动的东西;它不能产生心灵的统辖,心灵的统辖才是人性。在我们的身心中所经过的一切,我们岂不常想懂得清楚!我们隐约地瞥见有一种什么,但是这并没有在心灵面前化成对象,纳入形式。就是在这些时候,我们最便于看出物质与形式的大差别。物质与形式并不是我们的两种作为,互相对立;它们一个是在我们外面的,来侵袭我们,撼动我们;另一个是在我们里面的,常要吸收那在外面的,把自身和它合为一体。物质,经过形式打扮和征服,就产生具体形象。这物质,这内容,就是使这直觉品有别于那直觉品的:这形式是常住不变的,它就是心灵的活动;至于物质则为可变的。没有物质,心灵的活动就不能脱离它的抽象的状态而变成具体的实在的活动
,不能成为这一个或那一个心灵的内容,这一个或那一个确定的直觉品。
有一个奇怪的事实是这个时代的特色,就是这个形式,这个心灵的活动,本来主要地是我们自己的,却常被人忽视或否认。有些人把人的心灵的活动和通常所谓“自然”的譬喻的和神话的活动混为一事,其实这自然的活动只是机械动作,与人的活动毫不相似,除非和伊索
一样假想:“树木也能说话,不仅是野兽。”有些人说他们从来没有在自己心里发现这种“神奇的”活动,好像说发汗与运思,觉冷与起意志都没有差别,或者纵有差别,也只是分量上的差别。另一些人要把心灵活动与机械动作这两种异类的东西连贯成为一个较普遍的概念,也颇言之成理。我们暂且不论这种最后的连贯是否可能,在何种意义之下可能,且承认我们不妨这样尝试,可是有一点是显然的,就是把两个概念连贯成一个第三概念时,首先就要承认原来那两个概念有差别。这差别就是我们所要探讨的,要说明的。
〔直觉与联想〕 直觉有时被人混为单纯的感受,但是这就违反常识;较普通的办法是拿一种话头来冲淡它或掩饰它,而其实这话头说是要分别直觉与感受,却仍然把它们弄混淆了。直觉据说就是感受,但是与其说是单纯的感受,毋说是诸感受品的联想。这里“联想”一词隐藏着两重意义。第一,联想被看成记忆,记忆的联络,有意识的回想。在这个意义之下,说把本来未经直觉、未经分辨、未经心灵以某种方式获取、未经意识造作的一些元素在记忆里连贯起来,那似是不可思议的。其次,联想或是被看成下意识的诸元素的连贯。在这个意义之下,我们就还未脱离感受和自然的境界。但是如果我们随联想派学者把联想看成既非记忆,又非诸感受品的流转,而是创造的联想(赋予形式的、建设的、分辨的联想),那就是承认我们的主张,而所否认的不过是名称。因为创造的联想已不是感受主义者所了解的联想,而是综合,是心灵的活动。综合可称为联想,但是既有了创造一个意思,就已假定有被动与主动,感受与直觉的分别了。
〔直觉与表象〕
另一派心理学家在感受之外还辨别出另一种东西,它已不复是感受,但是也还未成为理性的概念:这就是“表象”或“意象”
。他们所谓“表象”或“意象”和我们所谓“直觉的知识”究竟有什么分别呢?这分别可以说是很大,也可说是毫无。因为“表象”是一个很含混的名词。如果它指已从诸感受品的心理基础分割出来的、超然独立的一种东西,那么表象就是直觉。如果它被看成复杂的感受品,我们又回到生糙的感受,感受终是感受,它的特质并不随它的繁简而变,也不随它所出现的有机体是原始的,还是高度发达的,带着许多过去感受品的遗痕的这个分别而变。把感受定为第一位的心理产品,表象定为第二位的心理产品(使它们在心理发展上有先后分别),这也不能消除含混。什么叫作第二位呢?它是否指一种性质上的形式的分别?如果是,则表象是感受的加工润色,所以就是直觉。否则它是否指较大的繁复性,一种数量上的内容的分别?如果是,则直觉又和简单的感受混淆起来了。
〔直觉与表现〕
要分辨真直觉、真表象和比它较低级的东西,即分辨心灵的事实与机械的、被动的、自然的事实,倒有一个稳妥的办法。每一个真直觉或表象同时也是表现。没有在表现中对象化了的东西就不是直觉或表象,就还只是感受和自然的事实。心灵只有借造作、赋形、表现才能直觉。若把直觉与表现分开,就永没有办法把它们再联合起来。
直觉的活动能表现所直觉的形象,才能掌握那些形象。如果这话像是离奇的,那就多少由于“表现”一词的意义通常定得太狭了。它通常只限用于所谓“文字的表现”。但是表现也有非文字的,例如线条、颜色、声音的表现。我们的学说必须扩充到能适用于这些上面,它须包含人在辞令家、音乐家、画家或任何其他的地位所有的每一种表现。但是无论表现是图画的、音乐的,或是任何其他形式的,它对于直觉都绝不可少;直觉必须以某一种形式的表现出现,表现其实就是直觉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我们如何真正能对一个几何图形有直觉,除非我们对它有一个形象,明确到能使我们马上把它画在纸上或黑板上?我们如何真正能对一个区域——比如说西西里岛——的轮廓有直觉,如果我们不能把它所有的曲曲折折都画出来?每个人都经验过,在把自己的印象和感觉抓住而且表达出来时,心中都有一种光辉焕发;但是如果没有抓住和表达它们,就不能有这种内心的光辉焕发。所以感觉或印象,借文字的助力,从心灵的浑暗地带提升到凝神观照界的明朗。在这个认识的过程中,直觉与表现是无法可分的。此出现则彼同时出现,因为它们并非二物而是一体。
〔直觉与表现有分别的错觉〕
我们的主张所以显得似是而非者,主要是由于一种错觉或偏见:以为我们对于实在界的直觉很完备;而实际上它并不是那样完备。我们常听到人们说他们心里有许多伟大的思想,但是不能把它们表现出来。但是他们如果真有那些伟大的思想,他们就理应已把它们铸成恰如其分的美妙响亮的文字,那就是已把它们表现出来了。如果在要表现时,这些思想好像消散了或是变得贫乏了,理由就在它们本来不存在或本来贫乏。人们以为我们一般人都像画家一样能想象或直觉山川人物和景致,和雕刻家一样能想象或直觉形体,所不同者,画家和雕刻家知道怎样去画去雕这些形象,而我们却只让它们留在心里不表现。他们相信任何人都能想象出一幅拉斐尔
所画的圣母像;拉斐尔之所以为拉斐尔,只是由于他有技艺方面的本领,能把那圣母画在画幅上。这种见解是极荒谬的。我们所直觉到的世界通常是微乎其微的,只是一些窄小的表现品,这些表现品随某时会的精神凝聚之加强而逐渐变大变广。它们就是我们自言自语的话,我们的沉默的判断,例如“这里是一个人,这里是一匹马,这是沉重的,这是尖锐的,这个使我快意”之类。它们只是光与色的杂凑,在画艺上的价值并不高于偶然放射的一些颜色所可表现的东西,在这些颜色中很难找出一点特殊而明显的个性。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有的直觉品不过如此,它们是我们日常行动的凭借。它们像一部书的引得,贴在事物上而就代表那些事物的标签。引得与标签(本身就是表现品)只够适应微细的需要和微细的行动。我们经常须从引得转到书,由标签转到事物,由微细的直觉品转到较深广的直觉品,逐渐达到最广大最崇高的直觉品。这个转有时很不容易。精研艺术家心理学的人们常见到这样的事实,把一个人很快地瞥一眼之后,想对他得到一个真实的直觉,好来画他的像,但是临画时,这种寻常知见,本来像是很明确生动,却忽然显得没有什么价值。要画像的那个人物站在画家面前,好像一个尚待发现的世界。米开朗琪罗
说过:“画家作画不是使手而是使脑。”达·芬奇
站在“最后的晚餐”那幅画前呆视了许多天,也不动手着一笔,惹得慈悲圣母修道院的长老大惊小怪。他有句话表明这个态度:“大天才的心灵最活跃的创造,是当他们在外表上最不起劲做工作的时候。”画家之所以为画家,是由于他见到旁人只能隐约感觉或依稀瞥望而不能见到的东西。我们以为我们见到一阵微笑,实际上我们所得的却只是它的一个模糊的印象,而没有看出全部性格上的蕴藉以这阵微笑为它们的总和;画家在这上面费过意匠经营,发现了它们,所以能把它们凝定于画幅上面。我们对于朝夕都在面前的密友所得到的直觉品,也至多不过是面貌上几个可以帮助辨别他和旁人的特点。在音乐的表现上,这幻觉比较不容易发生;因为说作曲者只附加乐曲于一个“母题”上面,而这“母题”是在一个非作曲者心中已经存在;这种话大家都会觉得离奇,正犹如说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
不是他自己的直觉品,而他的直觉品也不是第九交响乐。一个人不明白自己有多少物质的财产所起的错觉,可以被数学纠正,数学载明了它的确数;一个人对于自己的思想和意象的财产存着错觉,在逼得要跨过表现那一道“鸿沟”时,也就会恍然大悟。两事道理实相同。让我们向前一位说:“数着看看。”向后一位说:“说出来。”或是:“这里有笔,写出来。”
我们每个人实在都有一点诗人、雕刻家、音乐家、画家、散文家的本领;但是比起戴着这些头衔的人们,那就太少了;正因为这些人所具有的虽是人性中一些最平常的倾向和能力,却到了一个极高的程度。一个画家可以具有一个诗人的直觉,可是那比起诗人的直觉却是多么渺小!一个画家也可以具有另一个画家的直觉,可是那比那另一画家的直觉却也多么渺小!然而这渺小的一点就是我们的直觉或表象的全副资产。此外只是一些印象、感受、感觉、冲动、情绪之类东西,还没有达到心灵境界,还没有被人吸收融会的一些东西;这一些东西只是为方便而假立,实际上并不存在,因为“存在”也就是心灵的事实
。
〔直觉与表现的统一〕 在本章开始给直觉所下的各种形容词以外,我们可以加上这一句:直觉的知识就是表现的知识。直觉是离理智作用而独立自主的;它不管后起的经验上的各种分别,不管实在与非实在,不管空间时间的形成和察觉,这些都是后起的。直觉或表象,就其为形式而言,有别于凡是被感触和忍受的东西,有别于感受的流转,有别于心理的素材;这个形式,这个掌握,就是表现。直觉是表现,而且只是表现(没有多于表现的,却也没有少于表现的)。
[1] 《约婚夫妇》( I Promessi Sposi )是十九世纪意大利作家孟佐尼(Alessandro Manzoni,1785—1873)的一部著名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