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人研究“基层社会”,其指涉内涵常因研究对象的人口、活动空间和资料详略,有所不同。以宋代而言,“县”是行政组织运作中,设官任职、执行政策、维护治安、司法裁判和财税征收的基本单位,县衙则是皇权统治与基层社会最为贴近的政治场域,是官府行使公权力之处,也是各类人群聚集交流之地,更是中央政治力与地方社会力接触的界面。县以下的“乡里”不再有朝廷命官,是虚级的行政单位,若将基层社会的讨论层级降至乡里,宋代地方社会许多富有活力之处将不复存在,也将失去历史研究的意义。
近年来,学界对宋代基层社会的讨论各有侧重
,如“乡村共同体”“地域社会”概念均是探讨此议题的重要视角;不过讨论重点也常因过于侧重“社会”与“空间”,而容易低估了国家权力与政局变化对地方社会的影响
。有鉴于此,本章将聚焦宋代政制特点所塑造出的县级基层场域,以县政为核心,由权力结构与实际运作两个层面入手,观察县政管理的演变与牵涉其中的各类群体,从中体现宋代基层社会的动态历史发展轨迹,剖析政治力与社会力间的角力关系。
为避免将基层社会视为无差异的整体,本章对参与基层社会运作的相关群体,采取分项讨论的做法。此做法虽不免将胥吏、弓手、土兵、巡检、士人、乡居官员,乃至亲民官等切割得过于分明、单一,然受限于篇幅与研究主题,为求讨论焦点集中,势必得割舍对个人与群体多元形貌的勾勒与讨论,而着重于基层社会的权力结构与实际运作。同时,本章着重探究宋代县级单位重要性的提升,基层武力与胥吏的发展和变化;至于乡里组织、宗教、文化社群活动、礼俗生活等层面,则仅述及农政运作与地方势力有关的部分,其余暂不讨论。
探讨宋代基层社会,范围理当涵盖中国全境,然中国疆域辽阔,各地区间差异甚大,既有人多事杂、治区较小的剧县,也有辖区辽阔、人少地瘠的贫县。地理环境、风俗民情的歧异,导致诸多地区治理难易、文化优劣,各自不同。复以一县所涉事务面向繁多,刑名钱谷,情况各异,很难用相同模式一概看待或评价县府所有事务。再者,南宋时代,整个淮河以北地区已非属赵宋政权统辖,史料明显不足,欲全面考察所有县级运作全貌,更是几乎不可能。因此,本章仅就史料中呈现的时代特质,观察有宋一朝中央与地方的互动与官民互动,以及南、北宋地方社会的发展变化;讨论南宋时,限于淮河以南地区,其中江浙一带,资料相对丰富,反映现象也较为具体,是本研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