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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余论

唐末五代的社会处于旧秩序解体、新制度待建的转换时期。待到宋政权建立后,朝廷借由重组政治架构,以制度化的力量介入基层,尝试维护与掌握社会秩序。此架构系形成于北宋初期,到南宋时逐渐定型,成为尔后中国基层社会的固定模式。在宋代形塑的基层行政架构中,弓手是唯一拥有武备、由县尉指挥、代表朝廷执行公权力的武装力量,却又是由当地百姓依资产、户口多寡为标准,担任的维护地方治安的职役;既与一般力役不同,也与唐末五代由镇将统督时所负任务有别。在宋代中央集权的政治设计下,弓手的工作性质常因时空改变而调整,甚至超出其原有职权范围;而其角色的形成,则与基层社会高度仰赖胥吏执行地方事务的行政组织与运作有关。

在宋代的基层行政组织中,由于宋代县府主要官员仅有县令、县丞、县尉、主簿等,多为有科举出身之人,既受避籍、任期的制度所规范,上任后又有语言的限制,对地方事务无法深入掌握,因此事务性工作须委由长于吏事的幕僚、胥吏执行。弓手长期涉入基层社会多方面的重要事务,遂成为政治力与社会力的交会角色。弓手与其职能、角色的发展,显示了社会形态与结构在不同政治环境下被重新建构、塑造的过程。下一章中,会将本章所讨论的弓手与前章探讨的巡检,合并视为基层社会武力的一环,并将其置于基层社会的权力架构与整体运作中阐释,如此一来,不仅有助于了解县级官员与地方势力之间的互动,更能反映传统中国基层社会各种势力的相互关系及发展面貌。 POW/MbRFp/de4yJCXuVDUCwoo/IH6ksTnmSWaBfpa3WkjVZ4YQWU0B61UEBTdy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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