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从老师到同学都有一种奔赴刑场的感觉。有人是即将问斩的犯人,不管怎么学也就这样了,索性等死好了;有人做刽子手,试卷是每天要磨上几遍的刀,红色的钩和叉是最爽快的热血。李招儿是无所谓赴死的犯人,她从小就对学习不感兴趣,她说学当一个学生,不如学当一个人。她从10岁起就开始攒钱,要在最恰当的时机离家出走。赵明已经成长为一个刽子手,试卷上的一招一式,他早就了如指掌,倒数着日子,要在高考那几天大刀阔斧。
而我站在他们之间,是悬在横梁上的白绫,学习成绩不错,却又没有特别爱学习。这白绫在反复排练之间,成为一块旧旧的抹布。我好丑。
刚回到宿舍,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她像往常一样地说:“在学校怎么样,还有钱花吗?”
我回:“挺好的,有钱花。”
挂断电话之前,她又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别担心钱,妈妈最近生意还不错。”
妈妈就是这样,不想让我担心,却总是露出马脚,是个不合格的演员。
我体贴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绷直身子,让厌恶的血液不要流通。我用最后一口气挂断电话,强制性地从那没有硝烟的战场里逃生。
为求自保,短时间内我无法再和妈妈通话了。
这些年,我和妈妈的对话只有“我的成绩”和“她的钱”,似乎我的成绩是我生存的筹码,她赚钱是为了兑换我的成绩单,我们以此维系一种叫作亲情的东西。除此之外,我们之间剩下的只有几千公里的距离。一年见一次,一次比一次陌生。去年过年时妈妈跟赵明妈妈打趣说:“孩子长大了,都不黏我了。”
她说这话时,我本能地打了个寒战,我什么时候黏过妈妈吗?难以想象那样的画面,我总感觉我和爸妈离得很远,即便他们是我的爸妈,我和他们无论是物理还是心理上都离得很远。
好多事我都不记得了,健忘和幻想是我拯救自己的方式。把不好的回忆都忘记,再用想象力捏造一个新的回忆,我不就是这样安稳长大的吗?
今天班上转来一位新同学,叫王选,名字还挺特别的。自我介绍时他说:“大家好,我叫王选,很高兴能和大家成为同学,我的爱好是打篮球、看书,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能和大家相处愉快。”
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他说话非常自然,既没有提前准备的背书感,也没有临时发挥的慌张感。我羡慕他,如果让我当众发言,我一定会紧张到流泪。
教室里只剩两个空位,他环视了一圈,坐在我的后面,成了赵明的同桌。
王选说他从小在上海长大,因为高考要回原籍,所以才转到我们班上来。
我问他上海好玩吗。
他说:“好玩,大家要是考到上海的大学,可以去我家玩。”
赵明关心的是五月天有没有在上海开过演唱会。王选说有,他和同学就去看了,说着还给我们看他手机里录的现场视频。赵明羡慕王选可以看五月天的演唱会,我羡慕王选用的是iPhone手机,他是我们班唯一拥有iPhone的人。我的手机还是翻盖的,聊个QQ都要加载半天。王选的QQ号是六位数,他说他小学就开始玩电脑,注册得早。
赵明两眼放光,说:“那你的QQ号是个古董,很值钱。”
我有预感,王选会是一颗石子。这座小城总是被大雾笼罩,使我看不清外面。我好像站在一个未被世界标记的孤岛上,突然王选这颗石子丢了过来,一个声响,让我感觉到了存在。
我喜欢星期五傍晚去图书馆借书,因为李招儿和刘小敏都对读书没兴趣,所以我通常是一个人去。今天从图书馆出来,正好碰见刚打完篮球的王选。他问我很爱看书吗,我说我就是打发时间而已。
他偷袭似的从我抱着的一摞书中抽出一本,手不小心碰到了我的胸,我感觉到了,他却若无其事。
他抽中的那本是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他说:“哟,你居然还看‘小黄书’。”
我心想:王小波可是语文老师推荐的作家,怎么可能写的是“小黄书”。
我说:“你乱讲。”我假装生气,其实我是窃喜。
他说他家有一整面墙的书,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去他家随便拿,不用还。
我想去,又无法一口答应。还好他又说:“离上晚自习还有一小时呢,有的是时间。”面对别人的好意,我总是需要两遍邀请才能接受。
他家离学校很近,骑自行车十分钟就到了,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希望十分钟可以再久一点。风吹起他的衬衫,拂在我的脸上,我好想给此刻按下暂停键。
如果他的衬衫有气味,应该是我从小感到陌生的“城市气”。我喜欢他的耐克运动鞋,喜欢他标准的普通话,喜欢他在学校小卖部随便买的自在,喜欢他的课外参考书随意地借给我用。今天又多了一个喜欢他的理由。他居然有满满一墙的书,不是只有作文书、参考书,而是有国内外各种我听都没听过的书。我从书架上随便拿了一本《童年》,还没有翻几页,他就抢过去,塞给我一本《安徒生童话》。
我说:“我已经不是看《安徒生童话》的年纪了。”
他说:“可你还是个丑小鸭。”
我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但我的自尊心还是有点受伤了。如果我是白天鹅,被别人说我是丑小鸭只是一种修辞手法;但我是丑小鸭,被别人说我是丑小鸭,那就是一句不容挑战的陈述句。
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不会让别人看出我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王选的爷爷奶奶刚好去亲戚家吃酒席了,偌大的家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坐在客厅的地板上,靠着沙发看书。日记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由于我家没有客厅,没有大大的电视,作文一向很好的我,竟然找不出合适的词去描述这个场景。这是我没有的东西,我写不出来。
我问王选上海是怎样的,他说上海是国际大都市。
我说:“我当然知道国际大都市啊,我想知道具体一点。”
王选说:“你考到上海的大学不就知道了?”
我又问:“你喜欢上海吗?”
王选没有回答,脸上划过一丝欲言又止的神情。他抱起我选好的书说:“差不多回学校了,这些你慢慢看,不还我也行。”
在回学校的路上,我突然想到临近12岁的那段时间,我陷入无比的怅然若失。那时我常看一档儿童节目,节目里每期会来不同的小主持人,他们用流利的普通话甚至是英文,自在地交谈着我从未体验过的生活。在节目的片尾,会写征集小主持人的要求——12岁以下,兴趣广泛,普通话流利等,还有报名电话。我总幻想着有一天成为那个节目的小主持人,但在12岁生日正式到来的那天,我的幻想破灭了。我不再是个儿童了,我没有资格当小主持人了。
我喜欢王选身上的“城市气”,它正是我渴望且不容别人发现的缺失。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问王选有没有当过儿童节目的主持人。风太大了,他没有听清,我就不再问了。那档节目我自12岁之后就不再看了,因为我不再是个儿童了,家里唯一的电视也彻底坏了。
晨读课刚开始,就有一群人在后门围观,时不时发出笑声。我小声问赵明发生了什么,他看了看旁边的空位,说是来看王选的。那群人我认得,是年级有名的混混女生,和小敏比较熟。
没过一会儿,王选来了,他从前门进的,坐下后问赵明要英语卷子。那群人中的高个儿女生进来班里就问:“王选,我朋友喜欢你,可以加个QQ吗?”
王选没有回答,而是戴上耳机抄英语卷子。女生觉得脸上挂不住就气呼呼地走掉了,其他人也跟着走掉了。
我问王选:“为什么不给她QQ?”
王选说:“不喜欢。”
我说:“你都没了解怎么就说不喜欢?”
王选重重地把卷子翻到另一面:“不喜欢就永远不会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我内心还是有些开心的。小敏踩点进了教室,我问她怎么这么迟,她说她睡过头了。
我知道小敏肯定是去找李唐了,自我认识小敏开始,这个名字就阴魂不散。想到高一的体育课,我为了躲避跑步,谎称痛经坐在树底下休息,刚好她也在那儿。一开始我们都没讲话,她可能怕冷场,问:“你认识李唐吗?”
我问:“李唐是谁?”
她说:“我刻骨铭心的人。”
这句话让我顿时语塞,太非主流了,可她又非主流得实在美丽。每次班级要检查仪容仪表,她都是被重点关照的对象,头发不能烫染,裙子不能太短,叫家长是家常便饭。
小敏的反抗和我的不同。我是表面上好好学习的乖乖女,实际上却在偷偷玩手机;而她离经叛道和所有老师对着干,但每天深夜还在努力刷题。
那时她问我会不会怕她。
我说不怕。
她说:“你是这个班级唯一不怕我的人。”
自那之后,我就成为她在这个班级唯一的朋友。
想必我们班来了长得很帅的转学生也是她和她那些朋友说的吧。我不太喜欢她那些朋友,但每个人都有交友自由,就像王选可以选择给或者不给QQ。我自作主张地,将他对别人的高冷,等同于对我的热情。
清明节放假前的最后一节课上,王选提议假期去爬山。小敏说她对一切需要花费力气的事情都不感兴趣,但可以帮她拜一拜月老。赵明原本也不想去,说马上就高考了应该冲刺。
我说:“我们可以去大佛山,山上的大佛寺,很灵的,保佑你考个好大学。”
赵明这才同意,他就是很好骗。
我们还是像小时候一样,骑着自行车优哉游哉,早上9点到了山脚下。王选坐出租车和我们会合,手里提了两大袋零食。李招儿拍了拍王选的肩膀说:“自求多福吧朋友。”
李招儿是第一次见到王选,却可以毫无顾忌地捧腹大笑,她就是拥有什么时候都不会怯场的能力。
还好赵明背的是双肩包,帮王选分担了一些重量。
这座山并不高,李招儿个高腿长,充满干劲儿,她总是冲在最前面,又倒回来告诉我们她发现了大奇观。等我们过去一看,不过就是一棵小树或者一个大石头而已,但王选每次都会非常捧场:“哇,你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他们怎么一下子这么熟了?我有点儿不开心,就越发沉默了。赵明问我怎么了,我只说走累了。
终于抵达大佛寺,道路豁然开朗,两侧一百零八尊佛列阵,庙宇之中还有佛度金身,山雾如仙气,慢慢晕开。李招儿说,要拜哪个?赵明说,来都来了,挨个拜过去,一次性求全了,越虔诚越能打动佛祖。他自小就信这个。
我没看见月老庙,却在众佛之中,一眼认出了文殊菩萨。我双手合十,手指抵住眉心,跪在佛前的蒲团,心里默念:保佑我考去上海。
中午我们就在寺庙前的大树下吃王选带来的零食,一位游客模样的人走过来,问我能不能合张影,我很吃惊,为什么是找我,不是找李招儿。没有问及原因,我就说可以的。赵明用游客的相机拍了一张,王选也用他的相机帮我留存了一张。不知道怎么,我有一种不能声张的开心,我似乎比李招儿“美丽”了一回。
我为自己产生“我在大城市人眼里比李招儿好看”的念头而感到羞愧,李招儿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应该把她放在对立面。
可是,我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王选的出现吗?他激起了我本能的嫉妒心和占有欲。他的出现不仅是一颗石子那样简单,一颗石子丢进湖心,可能是一个提醒,也可能砸伤人。我有些后怕,我要把这样的念头都压下去,于是我问他们还记不记得三年级那场洪水冲来的佛像。
赵明站起来举手说:“当然记得!是我第一个发现的。”
李招儿也跟着站起来,和赵明比高,说:“没人和你争。”
我和王选坐在地上看他们打闹,王选突然说:“好羡慕啊。”
我问他羡慕什么。
王选说:“羡慕你们的一切。”
听他这么说,我觉得有些何不食肉糜。王选,你不知道我何等羡慕你,羡慕你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答如流的自在,羡慕你不用计较价格的整面墙的书,羡慕你能够轻飘飘地说出你的羡慕。我尚且还不了解你的内心,我只好羡慕你的躯壳。也许是因为这种羡慕的浓度太深,我才不得不拿喜欢的容器去盛放。
再度回望这座寺庙,佛像被阳光镀了金身。我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那场洪水冲来的佛像,不会就来自大佛寺吧?
我感到河流正在穿过我的身体,许多东西朝我涌来,那不知来历的佛像、一毛钱一个的塑料瓶、早已老去的芭比娃娃,以及我分不清是敌是友的未来。